資源簡介 第三單元 保護海洋環境相關素材 海洋環境保護 【注音】hǎiyánghuánjìngbǎohù 【釋義】是全國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部分,是針對我國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以及我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的環境保護工作。凡造成我國管轄海域的污染的,都是海洋環境保護的工作對象。 1999年1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作為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統一監督管理的部門,對全國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并負責全國防治陸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國家建立并實施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確定主要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指標,并對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數量。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海洋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海洋環境監督管理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進行監督和檢舉。該法還對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海洋生態保護、防治陸源污染物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防治傾倒廢棄物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防治船舶及有關作業活動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 近幾年來情況: 發布于1982年的《海洋環境保護法》,經1999年修訂后,從2000年4月開始實施。新法在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評價和科學研究,防治海洋污染工程建設項目和遏制海洋傾倒廢棄物對海洋污染損害等方面作了具體的規定。 “渤海碧海行動計劃”是近年來清潔海洋的舉措之一,該計劃對海上油(氣)田、船舶的廢棄物排放入海和廢棄物海洋傾倒等海洋排污行為作出若干限制性的規定。 目前,全國已建成各類海洋自然保護區80余個,其中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24個。這些海洋自然保護區保護了具有較高科研、教學、自然歷史價值的海岸、河口、島嶼等海洋生境,保護了中華白海豚等珍稀瀕危海洋動物及其棲息地,也保護了紅樹林、珊瑚礁、濱海濕地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當前文檔不提供在線查看服務,請下載使用!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