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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單元 中國古代的中央集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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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單元 中國古代的中央集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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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單元 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
【課標要求】
1、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內容,認識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特點。
2、知道“始皇帝”的來歷和郡縣制建立的史實,了解中國古代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及其影響。
3、列舉從漢到元政治制度演變的史實,說明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特點。
4、了解明朝內閣,清朝軍機處設置等史實,認識君主專制制度的加強對中國社會發展的影響。
【單元綜述】
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的集中體現。它經歷了產生、形成、確立、完備、強化、衰亡的發展過程。這一過程又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即:秦漢至隋唐為第一階段,歷史進步性居主流;北宋至明清為第二階段,其消極影響日趨突出。歷朝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具體措施都具有明顯的繼承性、共性和特殊性。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上層建筑的一個顯著特征,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內容。
1、夏商周時期我國政治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宗法制,這一時期政治制度的發展呈現以下特點:在王位和爵位的繼承上實行世襲制;在地方管理上實行分封制;在王族內部實行以嫡長子繼承制為特點的宗法制。
2、秦國統一了六國后建立了秦朝。秦朝創立了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初期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以皇帝為中心形成從中央到地方的統治機構;官位不世襲,實行俸祿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職有明確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牽制。
3、“漢承秦制”,由漢至元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逐步發展,主要呈現以下特點:皇權不斷加強,相權不斷受到制約而削弱;中央權力不斷加強,地方權力不斷削弱。
4、明清時期,轉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頂峰,主要呈現以下特點:廢丞相、設內閣和六部、增設軍機處;中央機構的設立和職權完全服從專制王權的需要;廢行省,設三司,直接隸屬中央,中央對地方控制進一步加強;大興文字獄,八股取士,思想文化專制不斷加強。
【單元知識結構】
【知識鏈接】
一、中國早期政治制度——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一)夏商的政治制度
1、 夏朝始創王位世襲等制度
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了我國第一個王朝──夏朝,禹自己也轉化為夏國王。我國開始有了早期的國家政治制度。禹死啟繼,自此王位世襲制代替了原始社會時期的禪讓制。王位世襲制的確立,是我國原始社會過渡到奴隸社會的重要標志。從此進入了“天下為家”的時代。
2、夏商的國家行政管理制度
夏商的最高統治者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把自己的行為說成是天的意志,國家大事都通過占卜的方式來決定,王權具有了神秘色彩。
商朝的行政管理制度比夏朝有了進一步發展,表現在:
(1)繼續沿用夏朝的王位世襲制,國王統率大小官員治理國家。
(2)中央:設有參與商王決策的相、卿士等。
(3)地方:封侯、伯。他們既是臣服于商朝的方國首領,也是商朝的高官,定期向商王納貢,并奉命征伐。
3、影響:
夏商早期的政治制度對西周的宗法制和分封制有直接的影響。
(二)西周的政治制度
1、等級森嚴的分封制
(1)、背景及目的
公元前1046年,周朝建立后,為了進行有效的統治,實行分封制。周武王時期進行大分封,周公東征后進行了更大規模的分封。
(2)、主要內容
①分封的內容與對象:周天子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別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貴族,讓他們建立諸侯國。
②諸侯的義務與權利:
a義務:受封諸侯必須絕對服從周天子的命令,有為天子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和朝覲述職的義務。
b權利: 受封的諸侯在自己的領地內可進行再分封 ,而且可以設置官員、建立武裝和征派賦稅,有相對獨立性。
(3)、影響
積極作用:
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管轄,鞏固了王權;擴大了統治區域,開發了邊遠地區;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一般的政治格局;西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消極影響:
受封諸侯,在自己領地內有相當大的獨立性,不利于中央集權的鞏固;
西周后期,王權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壞。是導致春秋戰國時期割據混戰的根源。
⑷、特點:
①分封對象以同姓親族為主體,分封內容主要是土地、人口
②層層分封,等級森嚴:天子—諸侯—卿大夫—士
③周王為最高統治者,絕對服從周王
④權利與義務相結合
(5)、分封制的破壞
時間:西周后期
原因:①主要原因:諸侯在政治、經濟、軍事上享有很強的獨立性,勢力日益壯大;西周后期,王權衰弱。
②根本原因: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奴隸制的經濟基礎井田制走向崩潰)
表現:①楚王問鼎;②諸侯爭霸
2、血緣關系維系的宗法制
(1)、含義
宗法制由原始社會的父系家長制直接演變而來,它是用規定宗族內嫡庶系統的辦法,來確立和鞏固父系家長在本宗族內的地位,以保證王權的穩定。宗法制是西周一項重要的政治制度,與分封制密切相關。
(2)、目的:用規定宗族內嫡庶系統的辦法,來確立和鞏固父系家長在本宗族內的地位,以保證王權的穩定。
(3)、宗法制的特點
①最大的特點(核心):嫡長子繼承制。原則:“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嫡長子為大宗,擁有繼承權;庶子為小宗。大宗與小宗是相對而言的。
②大宗與小宗有雙重關系,在親緣上是兄弟關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關系。
③把血緣關系同政治關系結合起來,“家”與“國”密切結合。
④形成森嚴的社會等級。
(4)、影響
①宗法制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防止貴族之間因為權力的繼承問題發生紛爭,維護貴族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與團結。
②宗法制成為我國數千年來封建統治者享受特權的憑借,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影響甚至延續到今天。
【重難點突破】 :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系:
①兩者是相輔相成、互為表里的關系;
②宗法制是維系分封制的血緣紐帶;
③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體現;
(三)、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特點:
①以宗法制為核心,帶有濃厚的部族(血緣)色彩(主要);
②具備繼承性和發展性;
③神權與王權相結合;
④最高執政集團尚未實現權力的高度集中。
二、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及演變
(一)概念: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
專制主義:是就中央決策而言的,具體指皇帝個人的專權獨裁;皇帝集國家最高權力于一身,封建皇帝從決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權,都具有獨斷性和隨意性。
中央集權:是就中央與地方的關系而言的,具體指地方服從中央。地方政府在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上沒有獨立性,必須嚴格服從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
(二) 確立:秦朝
1、皇帝制度的建立:
(1)、“皇帝”名稱的由來:秦始皇自以為功德超過傳說中的“三皇五帝”,使用“皇帝”稱號,確立了“皇帝”制度。
(2)、特征:皇帝獨尊,皇位世襲,皇權至上
皇帝獨尊:“皇帝”名號的確立,是秦完成統一大業的產物,顯示了皇帝獨尊的權勢和地位。天子自稱“朕”,“命”為“制”,“令”為“詔 ”,印為“璽”。以“皇帝”之稱代替“王”之號也反映了神化君權的新統治觀念的出現。
皇位世襲:秦始皇自稱“始皇帝”,希望由自己開始,子孫能夠二世、三世乃至千萬世地傳承,永掌政權。
皇權至上:秦朝的政治、經濟、軍事等一切大權,都由皇帝總攬。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員也都由皇帝任免。軍隊的調動以虎符為依據,虎符由皇帝控制、發給。
2、中央官制的建立——三公九卿制
丞相:百官之長,幫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受御史大夫牽制,有左、右二丞相。
太尉:負責全國軍務,但秦始皇末任命,自掌軍權。
御史大夫:負責掌理奏章、下達皇帝詔令,監察百官;
丞相之下又設諸卿,如:宗正(管理皇族和外戚);廷尉(管理刑獄、司法)。
3、地方實行郡縣制:郡→縣→鄉→里
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長官.對上承受中央命令,對下督責所屬各縣。郡守定期向丞相匯報工作。縣的長官稱縣令或縣長,主要任務是治理民眾,管理財政、司法、獄訟和兵役。郡守和縣令,縣長都由皇帝直接任命。
【重難點突破】
1、秦朝中央官僚機構的特點:
①它是以皇權為中心的中央行政體制。軍國大權完全操縱在皇帝一人手中。中央機構各部門執政相互牽制。
②充分體現出“家天下”的特點。“九卿”中奉常、宗正、郎中令、將作少府等官職就是為皇室專設的,是為皇帝私家服務的。國與家同治,這是封建時代的統治特點。
2、郡縣制與分封制有何異同點:
(1)不同點:
①分封制是宗法制相聯系的是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郡縣制是在國家大一統的條件下實行的,是按地域劃分;
②分封的諸候王位世襲,并擁有封地;郡縣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調遷,官吏只有俸祿,沒有封地;
③諸候國擁有很強的地主獨立性,容易發展為割據勢力;郡縣制是地主行政機構有利于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的統一;
(2)共同點:
①都是為了鞏固統治階級的統治;
②都是中國古代社會重要地方行政制度;
③都曾在維護國家統一等方面起了積極作用;
分 封 制 郡 縣 制
官員產生方式 世襲產生,有封地 皇帝任免,無封地
劃分標準 以血緣關系為基礎 按地域劃分
與中央的關系 諸侯是周王的臣屬,服從周王的命令,但諸侯國有很強的地方獨立性 郡縣是中央政府下屬的地方行政機構,地方絕對服從于中央
影 響 易形成分裂割據 有利于維護國家的統一
(三)發展:漢至元政治制度的演變
1、中央集權的發展——地方管理制度演變
(1)、漢朝:“推恩令”總體趨勢:中央對地方管理加強
漢高祖:實行郡國并行制,王國勢力逐漸強大,威脅中央集權
漢景帝:削藩,平定“七國治亂”,將諸侯任免權收歸中央。
漢武帝:頒布“推恩令”,弱化王國,中央集權得到加強。
漢武帝在漢景帝的基礎上,頒布“推恩令”,規定諸侯王死后,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部分土地為列侯,列侯歸郡統轄。
(2)、唐朝:藩鎮割據,總體趨勢:中央集權削弱
唐朝在地方設節度使,發展成為割據勢力。安史之亂后形成藩鎮割據局面,嚴重削弱中央集權。
(3)、北宋:總體趨勢:進一步加強
措施:①軍事:把主要將領的兵權收歸中央.又抽調各地精兵強將,充實中央禁軍。
②行政:由中央派文官擔任地方長官,同時設通判負責監督。
③財政上:地方賦稅一小部分作為地方開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
作用:①改變了唐末五代以來藩鎮割據的局面,加強了中央集權;
②導致官僚機構膨脹和軍隊不斷擴充,形成“三冗”(冗官、冗兵、冗費)局面,為北宋埋下積貧積弱的禍根。
(4)、元朝:行省制度,總體趨勢:完善并發展
設置:除河北、山西、山東由中央直接管理外,地方設行中書省,簡稱行省或省。行省長官由朝廷任命。行省之下,分設路、府、州、縣,邊遠民族地區設宣慰司進行管理。
權力:行省擁有經濟、軍事大權,但行使權力時受到中央的節制。
作用:
①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加強了中央集權;
②鞏固了多民族國家的統一;
③它的創立,是中國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變革,是中國省制的開端。
【重難點突破】 :分封制、郡縣制、行省制比較
分封制 郡縣制 行省制
不同點 盛行時間 奴隸社會的行政制度,盛行于西周。 盛行于整個封建社會 確立于元,行至今
與中央政
府的關系 諸侯國相對獨立于中央政府,長官的權力可世襲 中央政府下屬的地方行政機構,長官由皇帝與中央任免
影響 在一定時期內產生積極影響,但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國家統一和社會安定。 不僅在當時有效加強了中央集權,維護了國家統一,而且經過后世的調整和補充,其積極作用愈益明顯。
相同點 ①都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②都是為了加強對地方的控制,鞏固統治;③都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過積極影響。
認識 ①由分封制到郡縣制,主要反映官吏的任免原則,由宗法血緣關系世襲到皇帝任免,這是歷史的進步;②由郡縣制到行省制的變化,主要反映行政區劃的發展,反映了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發展。
2、君主專制的演進——中央官制的演變
(1)、漢朝:“中外朝制”
“中朝”:也叫“內朝”,漢武帝重用身邊做侍從、秘書等工作的人,讓他們擔任尚書令、侍中等,參與軍國大事,以削弱相權。
“外朝”:原來的三公九卿成為執行機構
(2)、唐朝:三省六部制
源流:三省六部制是西漢以后長期發展形成,魏晉南北朝握有實權的先是尚書省、繼而是中書省、再是門下省;至隋朝正式確立,唐朝進一步完善。
職能:中書省:掌決策,負責草擬和頒發詔令;
門下省:掌審議,負責審核政令;
尚書省:負責執行政令;
運作程序: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尚書省下設禮部(主管禮儀)、吏部(主管官吏)、戶部(主管戶口)、工部(主管工程)、兵部(主管軍事)、刑部(主管刑法)
影響:①三省六部職權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牽制和監督,從而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完整嚴密的體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強了政治的統治力量。
②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權力一分為三,三省的長官大都品級較低,這就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
③三省六部制度的確立和完備,是中國官制史上的重大變革,此后,歷朝基本上沿襲這種制度。
(3)北宋:二府三司
①措施:
設立中書門下(與樞密院合稱“二府”)作為最高行政機構,最高長官行使宰相職權。為制約宰相,后來又增設參知政事、樞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軍權和財權。
②作用:這些官員的設置大大削弱了宰相的權力,皇權得到加強。
(4)、元朝的中書省
元朝設中書省,上承天子,下總百司,是最高行政機關。中書省的長官,行使宰相職權。元朝后期.宰相的權勢越來越大,有時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繼承
3、選官,用官制度的變化
A、選官、用官制度的變化
(1)、漢朝的察舉制
①涵義:是一種由下而上推薦人才為官的制度。
②目的:廣泛搜羅、管理人才
③選拔的主要途徑:舉薦孝、廉
(2)、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九品中正制。
①涵義:是一種由品評官評定人才優劣,然后授官的制度。九品,指劃分人才優劣的九個等級,中正,是品評官,負責評定人才等級,由世家大族擔任。(P14注3)
②選拔標準:門第聲望。
③弊端:世家大族子弟不注重提高才能。而真正有才學,但出身低微的人,很難到中央和地方出任高官。
④衰落:隨著世家大族的沒落,依靠門第選官的九品中正制已無法繼續下去。
(3)、科舉制的發展。
①涵義:用分科考試的辦法選拔官員的制度。
②發展演變:
隋煬帝時,政府開始設立進士科,科舉制形成。唐宋元各朝繼承并完善了科舉制。
唐太宗增加考試科目,其中以進士、明經兩科為主;
武則天增加取士人數,首創武舉和殿試;
北宋采用糊名法,防止作弊;
③評價:科舉制是封建選官制度的一大進步。這一制度為歷朝沿用,影響深遠。
a把讀書、考試與做官緊密聯系,有利于打破特權壟斷,擴大官吏人才來源,提高官員文化素質;
b科舉取士,把選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權力,從世家 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
B、發展規律:
①標準:由家世財產門第逐漸發展到才學,選拔標準趨向公開公平
②選官權:從地方收歸中央
③選擇方式:由舉薦評定授官到科舉考試,趨向嚴密、科學
(四)加強:明清
1、明朝君主專制發展到新高度:廢丞相、設內閣
A、廢丞相,權分六部
(1)、原因:
根本原因:相權過大妨礙皇權的高度集中;
直接原因:丞相胡惟庸驕恣擅權。
(2)、目的:為了鞏固和穩定封建統治,加強皇權。
(3)、廢除:1380年,因丞相胡惟庸試圖造反,被明太祖誅殺,同時廢除中書省和丞相,設六部分理全國政務,直接對皇帝負責。
(4)、影響:
利——有利于加強皇權,防止了權臣亂政。
弊——①易造成皇權過分集中;②皇帝政務繁多,身心疲憊;③ 也易造成太監亂政。
B、內閣的出現
(1)、原因:廢丞相后,皇帝政務繁多。
(2)、形成的過程:
明太祖:置殿閣大學士 侍從顧問 奠定基礎
明成祖:置文淵閣大學士 參與機務 正式確立
明宣宗:置內閣大學士 授予閣臣票擬權 發展
明神宗:置內閣首輔(張居正) 侵奪六部職權 全盛
(3)、特點:①明朝內閣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級的行政機構或決策機構,只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
②閣臣的升降由皇帝決定,職權的大小依皇帝旨意而定,票擬是否被采納最終還得取決于皇帝的批紅。
(4)認識:內閣是明代君主專制強化的產物,只是對皇帝決策和處理國家政務起輔助作用,不可能對皇權起到專制的作用。與西方的內閣比較,西方內閣是權利民主的象征,總攬國家的行政權,并代表國家元首對議會負責的政體形式
【重難點突破】
1、 丞相制與內閣制的比較
(1) 相同點:職責都是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務
(2) 不同點:
1 地位不同,丞相是國家法定的中央以及行政或決策機構的長官,而明朝內閣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待機構,不是法定的中央以及行政或決策機構;
2 職權不同,丞相參與國家大事的決策,幫助皇帝處理全國政務;而明朝內閣只是咨詢機構;
3 對皇權作用不同:丞相在一定程度上對皇權形成制約;內閣是君主專制強化的產物,閣臣職權大小,地位高低完全由皇帝隨意而定,不能對皇權起制約作用。
2、18世紀英國內閣制與同時期中國內閣制有什么區別?
⑴英國:①是民主象征 ②內閣掌握實權,不對君主負責; ③君主“統而不治”,虛有其位。
⑵中國:①是專政的產物; ②只是內侍顧問機構,沒有實權; ③君主專制,大權獨攬。
2、清朝君主專制發展到頂峰
(1)原因:清初設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利凌駕與內閣六部之上,并制約了皇權。
(2)措施:①康熙設南書房、中樞分權,內閣、議政王大臣會議,南書房三足鼎立,最后集權與皇帝;
②雍正設軍機處,君主專制達到頂峰。
設立:雍正年間為適應西北軍務的需要始設軍機房,不久改名軍機處。
職能演變:由最初的單純處理軍事逐步擴大到其他政務,成為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最重要的中樞機構。跪奏筆錄、上傳下達。
特點:“簡、速、密”
①軍機大臣均由欽定,秉承皇帝旨意辦事,軍政大權集中于皇帝之手; ②機構簡單,人員精干,辦事效率較高;③政治決策封閉性特征明顯。
作用:軍機處的設立,提高了中央集權政府的行政效率,軍機處完全聽命于皇帝,軍機大事皆由皇帝一人裁決,標志君主專制發展到頂峰。
三、對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認識
(一)產生原因:
1、經濟基礎:由封建自然經濟的分散性決定。封建自然經濟的分散性,必須要求要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權,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社會的安定及對抗自然災害和外族的入侵,以保證小農經濟健康地發展。
2、政治基礎:地主階級要求強權以維護自己的政治經濟利益。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能在更大范圍內充分地調動人力、物力來鎮壓人民的反抗,以維護地主階級的統治
3、理論基礎:法家思想適應了鞏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需要。
4、社會基礎:鞏固、維護國家統一的需要。
(二)基本特征、基本矛盾和發展趨勢:
1、基本特征:皇權至高無上;地方絕對服從中央,并受制于中央。
2、基本矛盾:①中央政府與地方割據勢力的矛盾; ②皇權與相權的矛盾。
3、發展總趨勢:
①中央集權不斷加強,地方割據勢力不斷削弱(矛盾基本解決是北宋時實行文官制度);
②皇權不斷加強,相權不斷削弱最后被取消 (矛盾基本解決是在明太祖時期的廢除丞相制度);
③思想控制不斷加強。
(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影響: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對封建社會的影響具有雙重性。一般而言,在封建社會早期和中期,其積極作用是主要方面;封建社會的后期,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消極作用逐漸增大。具體表現在:
①積極作用:
a在一定范圍內維護了國家的統一,創造了相對穩定的社會環境;
b有利于抵御外來侵略,防止分裂割據;
c有利于有效的組織人力、物力從事大規模的經濟活動,興建大型工程,奠定了中華文明長期領先于世界的基礎;
d有利于各地區、各民族間經濟文化的交流,推動了先進的生產技術和文化在較廣闊的范圍內傳播。
②消極作用:
a經濟上:嚴重束縛了社會生產力,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壓制了新生產關系的成長;
b政治上:空前強化的封建專制統治極易形成暴政;長期以來人民毫無政治權力和地位,民主政治無從發展,早期的資產階級亦受到壓制和打擊;形成了長期的人治傳統,派生了龐大的官僚隊伍和特權階層,極易出現政治腐敗局面。
c思想上:專制主義制度必然導致對思想文化控制的加強,嚴重阻礙了科學的發展,更使得許多知識分子不敢過問政治,反封建的民主思想被絕對禁止和封殺。
(四)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特點:
(1)源流分明,嚴格清晰,經過數千年的發展,從沒間斷。
(2)以君權為中心,高度集中權力,在人神關系上,鼓吹君權神授,君權至上,以神權服務君權。在君臣關系上,宣揚君令臣從,下級服從上級,全國依附君主。在權力配置原則上,君主一人全面壟斷全國一切大權,國家所有政治制度內容都是在確保這種權力的集中,確保君主的意旨的暢通。
(3)人治高于法治。人治的實質是權治、官治,是獨裁統治。
(4)完備性、周密性和成熟性。中國古代政治機構的設置是相當完備的,從君主到官僚,從中央到地方,上下相依,交叉相連。
(5)宗法關系嚴重影響了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建設,父權觀念滲透到國家政治制度中。
(6)儒家經典是君主專制制度的理論基礎,是歷代各項制度與政策的依據。
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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