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5張PPT)第3課 中國近代至當代政治制度的演變【課程標準】了解共和制在中國建立的曲折過程,理解中國政治道路發展的獨特性。學習目標:1.運用史料實證,探究《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在近代史上的作用。2.從時空觀念出發,認識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時期所建立的人民政權所產生的深遠意義。3.從家國情懷的角度,體會新中國政治制度的優越性。學習重難點:重點: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在根據地和解放區的制度探索。難點:共和制在中國建立的曲折過程。時空坐標中國近代史(1840-1949)中國現代史(1949-至今)民國政府:南京臨時政府:1912年1月—3月北洋(軍閥)政府:1912—1928南京國民政府時期:1927—1949中共:革命根據地:1927—1937抗日民主根據地:1937—1945解放區行政區:1946—1949新中國成立:人大、政協、民族區域自治自主閱讀本課前言:了解民國建立政黨政治。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后,中國同盟會成為合法組織。8月25日,同盟會與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共和實進會等幾個黨派合井,在北京改組成國民黨,推舉孫中山為理事長,實際由代理理事長宋教仁主持黨務。1913年初,國民黨在全國選舉中獲得參議院和眾議院最多席位,成為國會中的最大黨派。——《選擇性必修1》第14頁▲ 國民黨成立地點——北京湖廣會館(一)臨時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1.湖北軍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1911.10-1912.4)湖北軍政府成立示意圖1911.11《中華民國鄂州約法》(1) 湖北軍政府的組成:①都督(人民選舉產生)②政務委員會(由都督任命)③議會(由人民選舉產生)④司法機關(2)具體內容都督(行政權)議會(立法權)司法機關(司法權)三權分立各司其職互相制衡(3) 評價:湖北軍政府的創立是民國最初的開端,為南京臨時政府建立奠定了基礎。一、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2.南京臨時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1912.1-1912.4)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圖五色旗國旗五族共和:漢滿回蒙藏(一)臨時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1)建立的法律依據:1911.12《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二條 臨時大總統有統治全國之權。第三條 臨時大總統有統率海陸軍之權。……第十八條 行政各部設部長一人為國務員,輔佐臨時大總統辦理各部事務。①南京臨時政府實行民主共和制的總統制②政府機關以三權分立為原則總統制:國家行政元首的任期與政策在憲法上獨立,不受立法機關支配的政府制度(2)具體內容:一、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1912.1.1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兩政府并存局面)1912.2.2清帝退位1912.2.3袁世凱聲明擁護共和1912.2.15袁世凱被參議院選為臨時大總統1912.3.10袁世凱在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1912.3.12《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頒布1912.4.1孫中山卸去臨時大總統職務,南京臨時政府結束1912.4.2臨時政府遷往北京,北京臨時政府成立3.北京臨時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1912.4-1913.10)《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之主權屬于國民全體……中華民國之立法權,以參議院行之;臨時大總統代表臨時政府,總攬政務,公布法律;國務員輔佐臨時大總統,負其責任,實行責任內閣制……法官獨立審判,不受上級官廳之干涉。”—《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一)臨時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一、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1)《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具體內容①中華民國是民主共和國,主權在民③民國政府組織原則是三權分立④實行責任內閣制②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責任內閣制就是一切行政權力集中在內閣即國務院臨時大總統(總攬政務,頒布法律)法院(司法權)參議院(國會)(立法權)國務員(行政權)總統頒布命令須有國務員副署才能生效一、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①1912.8.25,國民黨成立“宋教仁認為……革命黨人可以通過民選議會,以議會的多數黨資格組織責任內閣,從而取得國家的實際政治權力,實現理想的共和政制。”—張憲文《中華民國史》“國民黨與共和黨、民主黨、統一黨時為‘四大政黨’。在第一屆國會議員選舉中,國民黨眾議員269,參議員123,計兩院議席392;共和黨175席;統一黨、民主黨各24席。”—王覺源《中國黨派史》一、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②1913.3.20,宋教仁被刺殺④1913.11,袁解散國民黨⑤1914.1,袁解散國會,政黨政治名存實亡思考一:民國初期政黨政治難以實現的原因?思考二:民國初期政黨政治的特點?③1913.7-9,袁鎮壓二次革命一、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評價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具有資產階級共和國憲法性質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對君主專制制度的進步意義(1)積極評價:(2)局限性:“總統之外復設總理,是為總統制改為責任內閣制的標志。但規定的責任內閣制并不完備,其要害在于改制之后,未能確定總統府與國務院孰為最高行政中樞。由于總統府和國務院都被賦予了相當的行政權,而《臨時約法》又‘’未說明內閣是對總統或是對議會承擔責任’,于是導致了一國之內同時具有兩個行政中樞的二元化政體格局。……從民初政治的實踐上看,斯時真可謂政爭不斷。”—楊天宏《論<臨時約法>對民國政體的設計規劃》①存在“因人設法”的局限②職權不明,未能真正限制袁世凱權力③導致政爭不斷、政局動蕩3.北京臨時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1912.4-1913.10)(一)臨時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一、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二)北洋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1912-1928)1.袁世凱統治時期的政治制度(1912-1916)1913.10袁強迫國會選舉其位正式大總統,正式政府成立1913.11袁解散國民黨1914.1袁解散國會1914.5袁公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5.5與日本簽字《中日民四條約》1915.12袁世凱正式登基個人專制獨裁統治1920年代初期中華民國形勢圖2.各派軍閥統治時期的政治制度(1916-1928)借民主共和之名行軍閥專制之實一、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三)國民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1928-1949)1.國民政府時期政治制度的理論基礎—“革命程序”論(1)軍政時期:1924-1928,指通過武裝革命打倒軍閥,實現國家的統一和獨立(2)訓政時期:1928-1948,在國民黨領導之下,以訓政來開啟民智,培養民主意識。(3)憲政時期:1948建立總統府以后,凡一省之內全部的縣已實行自治,就可結束訓政,開始憲政階段。憲政是還政于民的憲政民主時期。1924年國共第一次合作達成1926年北伐開始南京國民政府成立1927年張學良易幟,北洋政府統治結束,南京國民政府宣布統一1928年一、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2.“訓政”時期的政治制度“九、一完全自治之縣,其國民有直接選舉官員之權,有直接罷免官員之權。……十四、每縣地方自治政府成立之后,得選國民代表一員,以組織代表會,參預中央政事。”-《國民政府建國大綱(1924)(三)國民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1928-1949)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國民大會代表產生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國民政府指導、監督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五權分立(五院制)孫中山的“訓政”是主權在民國民黨的“訓政”實質是一黨專制思考:孫中山的訓政與國民黨的訓政有何不同?一、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3.“憲政”時期的政治制度1948年,國民黨召開“國民大會”,實行“憲政”1948年,國民黨打出“行憲”招牌,召開“國民大會”,選舉蔣介石為總統。1948年3月,“行憲國大”在南京召開,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規定在“戡亂時期”,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定,為緊急處分”,而“動員戡亂時期之終止,由總統宣告”。也就是說,總統實際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決定一切重大事宜,等于擁有幾乎無限的權力;只要總統愿意,就可以無限期地擁有“緊急處分權”。—《中國近代史·南京國民政府的建立及其內政外交》資產階級共和國方案在中國破產了(三)國民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1928-1949)一、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探索:1931年11月,于江西瑞金召開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中華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現場及舊址中國(華)蘇維埃政權所建設的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的國家。蘇維埃全政權是屬于工人,農民,紅軍士兵及一切勞苦民眾的。在蘇維埃政權下,所有工人、農民、紅軍兵士及一切勞苦民眾都有權選派代表掌握政權的管理;只有軍閥,官僚,地主,豪紳,資本家,富農,僧侶及一切剝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沒有選派代表參加政權和政治上自由的權利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1931年)1.土地革命時期——各級蘇維埃政權背景:到1930年夏,全國建立起大小十幾塊農村革命根據地,各級蘇維埃政權陸續建立。內容:①制定憲法大綱,通過土地法、勞動法等法令。②宣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正式成立。③大會推選毛澤東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意義:創建人民革命政權的一次偉大嘗試。二、中共在根據地和解放區的制度探索2.抗日戰爭時期——邊區政府(1)背景: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后,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民主根據地逐步擴大。初期的根據地有陜甘寧、晉察冀、晉冀魯豫、晉綏等邊區,抗戰勝利時發展為19個根據地。(2)目的:抗日民族根據地不斷擴大,為適應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需要。(3)措施:①設立邊區政府,作為民國地方政府。②設置各級參議會,推行抗日民主制度,邊區政府委員由邊區參議會選舉產生。③為鞏固抗日根據地,中國共產黨通過“三三制”原則,與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三三制”:在民主政權組成人員的分配上,共產黨員、非黨員的左派進步分子、中間分子各占1/3。(4)意義: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加強了抗日民主政權的建設。二、中共在根據地和解放區的制度探索3.解放戰爭時期的探索——設立行政區①背景:戰局的發展變化和解放區的日益擴大。②目的:鞏固新興的人民政權。③措施:在解放區設置行政區,在行政區設軍政委員會或人民政府,各自管轄若干省級及以下行政單位。④意義:為新中國的政權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二、中共在根據地和解放區的制度探索3.解放戰爭時期的探索——理論基礎:《論人民民主專政》人民是什么?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 人民民主專政的基礎……主要是工人和農民的聯盟,因為這兩個階級占了中國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推翻帝國主義和國民黨反動派,……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主要依靠這兩個階級的聯盟。──毛澤東 《論人民民主專政》 ,《毛澤東選集》第4卷【課堂探究】閱讀材料,什么是“人民民主專政”?①內容:指出資產階級共和國的方案在中國已經破產,資產階級共和國應讓位給人民共和國,要“建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②意義:為建立人民共和國奠定了理論基礎。二、中共在根據地和解放區的制度探索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制度(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概念:過程: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標志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正式建立。1957年以后反右斗爭擴大化和“左”傾思想影響,“文革”十年。改革開放新時期1982年憲法初步確立正式建立遭到破壞恢復完善以人民代表大會為核心和主要內容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1、基本內容地位:方針:組織:職能:2、發展過程:1949年1954年1956年1982年新政協第一次會議召開,是確立的標志。政協二次會議,確立政黨制度。八字方針:長期共存、互相監督。十六字方針: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1954年以前代行人大職能。1954年以后作為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存在。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3.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1)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2)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突出強調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01堅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法律體系、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各方面體制機制等具體制度有機結合起來02堅持把國家層面民主制度同基層民主制度有機結合起來03堅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三結合﹄◎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四中全會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完善與發展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小結:中國歷史上的不同政體歷程:封建君主專制資產階級共和制(未真正實現)人民代表大會制,人民享有廣泛的民主。認識:1、政治體制總的發展趨勢是由專制到民主、由人治到法治。2、民族獨立是實行民主政治的前提條件3、民主政治建設必須符合國情,不能照搬西方模式4、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的民主政治建立并不斷發展完善本課小結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