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遼寧省大連市濱城高中聯盟 2024-2025 學年高二下學期 4 月考試政治試卷學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級:___________考號:___________一、單選題1.李某和趙某于 1986 年結婚,趙某為再婚,兩人結婚時其大兒子孫甲已滿 17 周歲,外出務工并獨立生活;小兒子孫乙年幼,由李某、趙某共同撫養;1990 年兩人的小女兒李小某出生。2024 年,趙某去世。李某年近八旬,缺乏勞動能力。關于李某養老問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孫甲、孫乙和李小某均有贍養義務②孫甲可按其經濟狀況決定是否扶養李某③若子女拒絕贍養李某,他可通過公訴維權④法院的判令需要考慮贍養人經濟狀況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著名主持人白巖松說“父親的高度決定孩子的格局,母親的修養決定孩子的品質”。可見父母作為子女的第一任老師,十分重要。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父母對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B.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可以承擔民事責任C.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和義務D.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后,只能由近親屬承擔監護責任3.關某有一上高一的兒子關平,崔某有一上初二的女兒郭麗。關某和崔某重組家庭,四人一起生活,關平和郭麗成為新家庭中的兄妹。十年后,崔某因工傷去世,生前由醫生和護士見證立下錄音遺囑,將自己的遺產平均分給關平和郭麗。崔某去世后,得到公司撫恤金 68萬。據材料,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該錄音遺囑可以作為訴訟視聽資料證據②當事人可申請仲裁解決遺產糾紛③關平與郭麗因已是兄妹關系,所以不能結婚④崔某的撫恤金不是遺產,不能被繼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小帥的爺爺和小如的奶奶是親兄妹,小帥和小如青梅竹馬,兩人年齡相差 2 歲,小帥 25歲時要與小如辦理登記結婚。對此分析正確的是( )①當事人可以一方或委托他人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②基于婚姻自由的原則,兩人可以登記結婚③兩人屬于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所以不能登記結婚④兩人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所以可以登記結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林某(男)和張某(女)經人介紹相識,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登記結婚。2024 年 1 月 20日,張某生下女兒林一。2024 年 8 月,林某以感情不和為由,提起離婚訴訟。對此,理解正確的是( )A.法院應駁回林某的訴訟請求B.法院判決前應先進行調解C.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當事人可以離婚D.夫妻應先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再提出申請6.下列糾紛中屬于勞動爭議糾紛的是( )A.公司與職工購買的公司股票問題發生的糾紛B.企業不服勞動監察部門執法行為引起的糾紛C.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休假時間問題發生的糾紛D.某企業職工因社會保險繳費問題與社保經辦機構發生的糾紛7.小英 2024 年 8 月 10 日起在一個網絡公司工作,10 月 5 日雙方簽署了勞動合同,合同規定“小美每天工作 8 小時,兩周休息一天,節假日期間需服從公司的加班要求,否則扣工資”。今年春節期間,因小英拒絕了公司的加班要求,公司扣除了小英的全勤獎。小英對公司的做法表示不服。對此分析正確的是( )A.該合同內容侵犯了小英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B.小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C.該公司按法律規定與小英簽訂了勞動合同D.8 月 10 日起公司就應開始付給小英報酬8.2024 年大連市政府多管齊下,全方位幫扶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取得顯著成效。關于創業,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主管單位應當對申請人的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②可以創辦只有一個股東的公司③按照規定在相關部門辦理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④除了電子商務經營者,其他應依法公示相關信息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9.2025 年 2 月 27 日起,大疆深圳總部開啟“強制(晚)9 點下班”模式。一到 21 點,部門主管帶頭拎包走人,挨個工位喊“下班了!下班了!”。如果還有“釘子戶”,大主管會二次檢查追問:“有什么必須現在做完?”最后,HR 直接化身“清場大師”,背著“零滯留”KPL 巡樓趕人。對此,以下認識正確的是( )A.大疆的做法符合勞動法的首要原則B.加班侵害了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C.大疆員工與公司可根據雙方訂立的仲裁協議解決糾紛D.員工如果不按公司要求按時下班,公司可以違反勞動紀律為由解除勞動合同10.2025 年“3·15”晚會曝光了某些企業生產的一次性內褲產品存在的嚴重問題。有的產品廣告中宣稱的面料材質為“棉”,實際上使用的卻是“滌”,嚴重“貨不對板”;一家涉事的一次性內褲生產商的生產環境場景更是極為“辣眼睛”,工人們在徒手制作一次性內褲,原材料隨意擺放,布料旁還堆著垃圾雜物。上述這些企業的做法( )①實施了“搭便車”行為,會造成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②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③侵害了消費者安全消費權④屬于虛假宣傳,違反了誠信原則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1.甲公司從乙公司購入一批配件,約定“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均由 A 仲裁委員會仲裁”。后該批配件遲延兩個月才交貨,且用該批配件生產的甲公司產品造成了數起傷人事故。甲公司召回產品檢驗后,意外發現配件內部設計使用了自己的發明專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擔侵權責任。乙公司則申請行政主管部門宣告甲公司的專利權無效。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針對配件遲延交貨之事,甲公司無權請求法院判決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②針對甲公司產品造成的傷人事故,甲公司即使無過錯也應向受害人承擔責任③若主管部門作出了專利權無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訴且需承擔舉證責任④即使乙公司申請失敗,仍可通過證明自己系獨立作出相同發明來實現免責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2.2023 年 10 月 14 日,湖南一女子鄭某用電熱水器洗澡時,被“奪命”,司法鑒定結果為“符合電擊死亡特征”。其丈夫與熱水器生產廠家交涉,要求賠償 135 萬。雙方在賠償金額上發生糾紛,鄭某丈夫就此向法院提起訴訟。本案中( )①法院立案后,被告如果不提交答辯狀,不會影響法庭審理②開庭準備階段,審判長應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③開庭審理后,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就可終結訴訟④一審判決生效后,當事人可以在 15 天之內提起上訴A.①③ B.②④ C.①③ D.③④13.大連市旅順口區張某系某軌道運營公司員工,因個人買賣經營不善導致債臺高筑。為償還本人所借的高利貸,自 2020 年開始張某以公司內部有關系為由,聲稱可幫人辦理入職和調崗,但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打點費”。張某先后虛構事實、騙取包括 A 縣李某在內多名被害人 450 余萬元。2024 年 9 月,旅順口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李某作為被害人可向 A 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②旅順口區檢察院可就張某詐騙案向旅順口區法院提起刑事公訴③李某對張某的詐騙行為及其金額負有舉證責任④旅順口區檢察院對張某的詐騙行為及其金額負有舉證責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4.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有( )①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②被告人是盲、聾、啞或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③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④因當事人不熟悉法律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A.①④ B.②③ C.①② D.②④15.佘某因涉嫌一起滅門慘案被判處死緩,一審判決后,佘某委托的李律師提起上訴,但二審認為一審證據確鑿維持了原判。后佘某又委托李律師多次申訴,最高人民法院啟動再審程序,以證據不足宣判佘某無罪釋放。歷經 29 年,佘某終于無罪釋放后,他委托李律師申請國家損害賠償,最后總計獲得 787 萬余元賠償款。據此,可判定本案中( )①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程序屬于終審裁判②若佘某關于死緩判決一審不服,應在 15 日內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③佘某在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時,可申請法律援助④李律師既是訴訟代理人又是辯護人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16.2025 年元旦郭某在南京市鼓樓區某酒店住宿時,因拒不出示身份證而與酒店工作人員發生爭吵,并強行住入該酒店。該區民警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對郭某處以罰款 300 元。郭某如果對此不服可以( )A.人民調解——由南京市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B.申請仲裁——由南京市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C.申請行政復議——向南京市公安機關提起行政復議D.申請行政訴訟——向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二、主觀題17.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王老太和張大爺膝下只有一個國外工作的女兒,長期不能回家。2017年春,年近花甲的王老太和張大爺與自家的侄兒張坤簽訂一份遺贈扶養協議。協議約定:一,張坤負責為老人購置日常生活用品,滿足老人日常生活需要。二,老人生病張坤必須及時送醫就診。三,由張坤負責為老人雇傭保姆,照顧老人的飲食起居。四,經常的探望,多陪老人聊聊天。并約定老兩口死后,位于朝陽區的一棟 112平米的兩室一廳歸張坤所有。女兒同意,張坤沒有異議。于是一行四人來到了公證處做了公證。不久,女兒就離開了回國外工作。最初的四個月,張坤還經常主動去看望老兩口。四個月之后,張坤開始很少過問老兩口的事,張大爺生病了,他推脫說自己太忙走不開,還是居委會的大媽陪同王老太送張大爺就醫的。為了不讓女兒擔心,老兩口一直對自己的女兒謊稱過的很好。2023 年初,張大爺病重臥床不起,王老太無奈告訴了女兒真相,女兒趕回來,才發現自己的爸爸媽媽這些年孤苦伶仃沒人照顧的事實。不久,老兩口相繼去世。張坤到法院起訴,主張王老太女兒償還贍養費并履行扶養協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繼承法意見》第五十六條:“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者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用一般不予補償。”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中的知識,分析遺贈扶養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這一協議是否會因張坤沒有盡到贍養義務而自動失效?人民法院是否應當支持張坤的訴訟請求,并說明理由。18.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17年王某(父母已逝)與楊某結婚,后育有王甲和王乙兩個孩子。2018年楊某繼承其父母遺產 30萬。王某將 2016年 120萬購買的一套住房,2019年以 180萬賣出。2022年 9月,王某在鄰居夏某和村委會主任的見證下立下遺囑:楊某和女兒王乙平分 180萬賣房款,兩人存有的現金 60萬歸兒子王甲繼承;王某于 2022年 12月去世。結合材料,運用“家庭與婚姻”的相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1)王某的遺囑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2)王某、楊某共同財產有多少,并加以說明(3)王甲可繼承王某多少遺產,并加以說明。19.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4年 7月 25日,鐘女士通過網絡平臺預訂英德市某酒店套房并支付 942元。后因天氣變化導致無法出行。鐘女士向酒店提出退款請求,但酒店以預訂頁面已注明“一旦訂房成功不能退款”為由拒絕。鐘女士遂撥打 12345向英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指出在酒店訂房頁面下單時只有“訂房不可退款”這一選項,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酒店負責人則辯稱因已在訂房頁面中明確告知“訂房不可退款”,消費者因天氣原因取消屬單方違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指出:“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1)請用“自主創業與誠信經營”的有關知識,談談你認為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否會支持該酒店負責人的辯稱并說明理由。(2)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說明應如何更好維護消費者權利。20.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顧先生去買空調,商家送給他 200多元錢的大禮包。可空調沒用多久就出現轟隆隆的鳴響,他要求退換,商家表示,退換空調一定送還大禮包。“大禮包中的電動玩具早就被兒子玩壞了,我哪里還拿得出來?”被逼無奈下,顧先生打算向法院提起訴訟。結合材料,運用“訴訟實現公平正義”的相關知識,談談顧先生應如何通過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遼寧省大連市濱城高中聯盟 2024-2025 學年高二下學期 4 月考試政治試卷參考答案題號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C C B C A C D D A D題號 11 12 13 14 15 16答案 A C C B D C17.①材料中的遺贈扶養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民法典》規定,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本案中,王老太、張大爺與張坤自愿簽訂協議,明確約定了雙方權利義務(如張坤需提供生活照料、送醫等),并經過公證程序,符合法律形式要件。因此,該協議合法有效。②該協議不會因張坤未履行贍養義務而自動失效,但張坤可能喪失受遺贈權利。根據《民法典》第 1144 條和《繼承法意見》第 56 條,受遺贈人未履行義務時,協議不自動失效,需經法院依法裁判取消其接受遺產的權利。本案中,張坤未履行送醫、日常照料等義務(如推脫張大爺就醫、長期疏于照顧),構成“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法院可依申請取消其受遺贈資格,但協議本身需通過司法程序解除。③人民法院不應當支持張坤的訴訟請求。張坤未履行協議約定的主要義務(如未及時送醫、長期疏于照顧),屬于“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根據《繼承法意見》第 56 條,其無權主張受遺贈,且支付的供養費用一般不予補償。此外,王老太的女兒作為法定繼承人,不因遺贈扶養協議承擔贍養費償還義務。因此,法院應駁回張坤的訴訟請求,并依法取消其接受遺產的權利。18.(1)王某的遺囑部分有效,部分無效。理由:①根據《民法典》,代書遺囑需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見證人簽名。王某立遺囑時有鄰居夏某和村委會主任見證,二人與繼承無直接利害關系,符合代書遺囑的形式要件,因此遺囑的形式有效。②遺囑中 “兩人存有的現金 60 萬(夫妻共同財產)歸王甲” 的表述超出王某的處分權限,無效。③賣房款 180 萬的處分有效。該房產系王某婚前個人財產(2016 年購買),婚后賣出的增值 60 萬屬于自然增值,仍歸王某個人所有。(2)王某與楊某的共同財產總額為 90 萬元。理由:①楊某于 2018 年繼承父母遺產 30 萬元,因未明確遺囑歸個人所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②王某與楊某婚后存有的 60 萬元現金,無證據證明為個人財產,應認定為共同財產。(3)王甲可繼承王某遺產共計 15 萬元。王某與楊某的共同財產總額為 90 萬元,按照共同財產的法定分割,各占 45 萬元。由于王某在遺囑中明確說明楊某和女兒王乙平分 180 萬賣房款(有效),而遺囑中“兩人存有的現金 60 萬歸兒子王甲繼承(無效)”。因此,王某在共同財產中的 45 萬元份額,遺囑未明確處分,按法定繼承處理,由其配偶楊某、子女王甲和王乙共同繼承,三人平均分配 45 萬元,每人 15 萬元。因此王甲可繼承王某的遺產是 15 萬元。19.(1)不支持。根據法律規定,免除或減輕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或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本案中,酒店負責人出具“訂房不可退款”這一格式條款,免除或減輕了經營者的責任,限制了消費者的主要權利,經營者違反了平等、公平原則,市場監督管理局不支持該酒店負責人的辯稱。(2)①經營者要依法、誠信經營,保護消費者安全消費的權利、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合法從事經營活動。②消費者可以通過多種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消費者可以與經營者協商和解,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消費者還可以通過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與經營者之間的爭議。③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20.①顧先生應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明確主張空調存在質量問題并要求退換,同時提供購買憑證、故障證明等證據。②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家不得以贈品問題拒絕履行主商品退換責任,贈品屬于促銷行為,與主商品質量責任無關。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