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52張PPT)第一單元 民事權利與義務第一課 在生活中學民法用民法第一框 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學情展示 定方向1.感悟民法對個人生活的作用與影響,了解民法典實施的重大意義。2.理解民法和民事法律關系的含義、要素。3.闡述民事權利的種類與體系。4.理解我國民法體現法治和道德理念。5.解析民法基本原則。1.政治認同:認同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2.法治意識: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推動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環境。3.公共參與:合法行使民事權利,合法履行民事義務。課前預習 固基礎自|主|梳|理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知識點 11.民法(1)必要性:民法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無論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還是就業創業,無一不需要______的規范。(2)含義:民法調整__________的自然人、______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______關系和______關系。(3)《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______”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__________,能夠更好保障人民__________。民法平等主體法人人身財產法典重大成果合法權益2.民事法律關系(1)含義:是由民法調整的______關系和______關系。(2)構成的要素:______、客體和______。①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依法享有__________、承擔__________。民事主體包括________、______和非法人組織。②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義務所指向的______。③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就是民事主體享有的______和承擔的______。人身財產財產內容民事權利民事義務自然人法人對象權利義務3.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1)依據: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______和______共同發揮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__________、相互促進。(2)表現①我國民法不僅體現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將____________________融入民事法律規范,大力弘揚__________和社會公德,強化______意識,倡導______精神,維護__________。②民法強調______人格、______地位,追求權利明確、財產關系穩定與交易安全的社會秩序,凸顯了文明、______、平等、______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要內容。法律道德相輔相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統美德規則契約公序良俗獨立平等和諧誠信解析民法基本原則知識點 21.含義民法基本原則是民事主體從事__________和司法機關審理__________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2.內容民法典確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基本原則。民事活動民事案件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綠色預|習|自|測1.判斷下列觀點的正誤,并說明理由。(1)個體戶張某對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處罰不服,他可以通過民法來解決糾紛。( )答案:×提示: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個體戶張某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屬于非平等主體之間的行政管理關系,不屬于民法調整的范疇,屬于行政法調整的范疇。(2)老王向銀行貸款人民幣10萬元,該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人民幣10萬元。( )答案:×提示:老王向銀行貸款人民幣10萬元,這一民事法律關系屬于債權關系,客體為行為,不是人民幣10萬元。(3)15周歲的李同學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法律認可其民事活動。( )答案:×提示:自然人自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法定的民事權利能力,但15周歲的李同學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自身年齡、智力狀態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如果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狀態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就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認可才具備法律效力。(4)甲男與乙女自愿訂立代孕協議,違反了民法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 )答案:√提示: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要求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代孕協議在我國既是違法的,也是違背公序良俗原則的。2.簡述民法基本原則。提示:①含義:民法基本原則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司法機關審理民事案件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②設立民法基本原則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各成員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調整各方之間的利益關系。③內容: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綠色等基本原則。核心素養 提能力議題?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議題導引小李與小張是鄰居,二人因瑣事發生矛盾。小李將小張的個人信息發布在其管理的微信公眾號上,并提供下載服務。小張找到小李,要求其刪除微信公眾號上的自己的個人信息,并消除影響,但遭到小李拒絕。小張一紙訴狀將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其在涉案公眾號上刊登書面道歉信,并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1元。探究 結合材料,指出本案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提示:①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小李、小張。②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人身利益。③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小李、小張之間的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重點突破1.全面理解民事法律關系(1)基本內涵:是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2)要素要素 含義 具體表現主體 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客體 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物、行為、智力成果和商業標記、人身利益等要素 含義 具體表現內容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既是相互對立的,也是相互聯系的。往往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一方的義務就是另一方的權利,二者通常是對等的2.闡釋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1)民事權利能力:法律賦予的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有沒有,強調資格)(2)民事行為能力:法律確認的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從事民事活動、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能不能,強調能力)自然人根據其年齡和智力狀態,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民事行為能力 年齡、智力 民事活動 代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16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 獨立進行民事行為 民事行為能力 年齡、智力 民事活動 代理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可以進行與他的智力、年齡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民事行為能力 年齡、智力 民事活動 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 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可以進行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等行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1.A某將自己的一枚珍貴郵票轉賣給了B某,交易后A某突發腦出血,后神志不清,整天念叨這枚郵票,其30歲的兒子只能找到B某,要求買回郵票。以下分析正確的是( )①A某神志不清,失去民事行為能力②A某兒子與B某間的法律關系客體是行為③A某兒子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④A某與B某間的法律關系客體是人身利益A.①④ B.①③C.②④ D.②③典例示范答案:B解析:A某突發腦出血,后神志不清,這說明A某失去民事行為能力,①正確;債權關系的客體是行為,A某兒子與B某之間并不存在債權關系,②錯誤;A某30歲的兒子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③正確;人身關系的客體是人身利益,A某與B某之間并不存在人身關系,④錯誤。故選B。變式訓練1.下列屬于我國民事法律關系的是( )A.交警對小王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的行政處罰B.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電腦的合同C.小偷甲因偷盜他人財物被警察拘留D.甲市政府因市政規劃需要將乙家所在區域劃入拆遷范圍答案:B解析: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也就是說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是平等主體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合同屬于民事法律關系,B正確;A、D屬于行政法律關系;C屬于刑事法律關系。故選B。議題?民法基本原則議題導引趙某不慎將某商場提貨單丟失,按照商場掛失的要求,趙某交納了掛失費200元。但商場要求與趙某簽訂這樣一份協議:“提貨單報失期間,萬一貨物被他人冒領,提貨處僅向報失人提供冒領者的情況,而由報失人自行向冒領者追回貨物。提貨處不承擔任何責任。”探究 依據民法基本原則的知識,你認為趙某應該簽訂該協議嗎?為什么?提示:不應該簽訂。原因:民法典確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綠色等基本原則。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既享有民事權利,也應該履行民事義務。本案中商場有權利收取趙某的掛失費,同時也應承擔確保貨物不被冒領的義務。該協議違反了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則,因此趙某不應該簽訂該協議。重點突破全面理解民法基本原則基本原則 內容 理解平等原則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強調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平等,主體不限于當事人自愿原則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是對民事主體民事權利的尊重,但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和他人利益、危害社會秩序基本原則 內容 理解公平原則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應當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誠信原則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特別是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民事主體應當秉持誠實,恪守承諾基本原則 內容 理解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特別是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民事主體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綠色原則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與我國的新發展理念相適應典例示范2.(2023·山東青島膠州高二期中)馬克思在商品自由過渡時提出:“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說每一方只有通過雙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為,才能讓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別人的商品。”這啟示我們,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時應遵循( )①公平原則,善意信守承諾,不違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②平等原則,平等地享有民事權利和平等地承擔民事義務③誠信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公平正義④自愿原則,按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誠信原則要求善意信守承諾,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要求不違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①錯誤;“每一方只有通過雙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為,才能讓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別人的商品”,這啟示我們應遵循平等原則,平等地享有民事權利和平等地承擔民事義務,也說明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時應遵循自愿原則,按自己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②④正確;公平原則要求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公平正義,③錯誤。故選C。變式訓練2.(2023·雞西期中)劉某在某服裝市場上詢問了一件衣服的價格之后,商家強迫其購買;李某將自己手中一幅不值錢的仿真畫充當真跡賣給了王某。商家和李某的行為分別違背了( )A.平等原則、自愿原則B.平等原則、誠信原則C.自愿原則、誠信原則D.自愿原則、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答案:C解析:商家強迫劉某購買衣服,商家的行為違背了自愿原則;李某將仿真畫充當真跡賣給了王某,其行為違背了誠信原則,C符合題意。故選C。知識回眸 關重點[知識圖譜][核心關注]一個內涵:民法的內涵。三個要素: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主體、客體、內容。六個原則:民法的基本原則: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綠色原則。隨堂訓練 測達標1.12周歲的小孫在同學的陪同下到當地一家手機店用現金購買了一部高價品牌手機。小孫的父母知道后馬上到該手機店退貨,要求商家全額退款,雙方協商未果后報警。本案中( )A.該手機店向未成年人售賣手機是違法行為B.本次買賣合同只有經過小孫父母的追認才能生效C.涉及的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該高價品牌手機D.小孫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購買手機的行為無效答案:B解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賣給未成年人手機并不違法,但在一定條件下效力存在瑕疵。具體來說,如果賣給十六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買賣合同有效;如果是賣給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認買賣合同才有效;賣給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買賣合同是無效的,A排除。根據法律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事民事行為的(不涉及純獲利益的),該民事行為屬于法律效力待定的行為,需要經過其法定代理人追認才能生效。12周歲的小孫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購買高價品牌手機的行為需要經過其父母(法定監護人)的認可和追認才能生效,因其父母不予追認,其購買行為無效,B正確。本案所涉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自然人,C排除。本案中小孫才12周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D排除。故選B。2.劉某在市場上詢問了一件商品的價格后,攤主強迫其購買;李某知道自己手中的一幅畫是贗品,卻以真跡的價格賣給王某。攤主和李某的行為分別違背了民法基本原則中的( )①平等原則 ②自愿原則③綠色原則 ④誠信原則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平等原則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材料中沒有體現,①不符合題意。自愿原則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攤主強迫劉某購買違背了自愿原則,②正確。綠色原則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在材料中沒有體現,③不符合題意。誠信原則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李某知道自己手中的一幅畫是贗品,卻以真跡的價格賣給王某,違背了誠信原則,④正確。故選C。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下列選項中屬于民法調整范圍的是( )A.甲答應和乙一起看演出,但甲因故未能準時赴約B.甲經過招標向某政府機關提供設備有償維修服務C.甲在騎電動車回家途中因未戴頭盔受到交警處罰D.甲聽說某股票可能大漲并告知乙,乙買進后大虧答案:B解析:A、D中甲、乙之間不存在人身關系或財產關系,不選;甲經過招標向某政府機關提供設備有償維修服務是基于以商品經濟為基礎的財產所有和財產流轉關系,因此屬于民法調整的范圍,B符合題意;交通違規屬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調整范圍,C不選。故選B。4.謝某的石料廠自投入生產以來基本上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地開采,灰塵噪聲污染特別大,引起附近村民不滿。家住附近的王某一怒之下將謝某的石料廠告到法院,要求對方賠償噪聲補償費10萬元,并負擔本案訴訟費。謝某與王某違背的民法基本原則分別是( )A.綠色原則、公平原則B.自愿原則、平等原則C.綠色原則、誠信原則D.平等、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答案:A解析:謝某的石料廠灰塵噪聲污染特別大,違背了綠色原則;王某要求的補償費過高,違背了公平原則,A符合題意。故選A。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下列情境構成民事法律關系的是( )①馮某吃了超市賣的過期食品,造成輕微食物中毒②查某因為違章停車,被交通警察處以罰款二百元③賀某口頭答應借兩千元錢給曾某,后來又反悔了④施某在網上傳播單某的謠言,單某因此生病住院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馮某吃了超市賣的過期食品,造成輕微食物中毒,涉及馮某與超市的財產關系,屬于民事法律關系,①符合題意。查某因為違章停車,被交通警察處以罰款二百元,屬于行政違法行為,不屬于民事法律關系,②不符合題意。賀某口頭答應借兩千元錢給曾某,后來又反悔了,未涉及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不屬于民事法律關系,③不符合題意。施某在網上傳播單某的謠言,單某因此生病住院,涉及兩人之間的人身關系,屬于民事法律關系,④符合題意。故選B。6.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張某21歲,在某公司上班,每月有2 800元的收入。為了上班方便,張某在某小區里租了一間房。7月份,張某欲花2萬元從李某處買一輛二手汽車,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強烈反對,但張某還是買了下來。同年10月,張某因車禍死亡。隨后,其父找到李某,認為他們之間的買賣無效,要求李某返還錢款,開走汽車。(1)張某向李某買汽車的行為是否有效?為什么?(2)分析本案中買賣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答案:(1)此行為完全有效。因為購車行為發生時張某已滿18周歲,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行為,無需征得其父母同意。張某車禍死亡是在購車行為成立之后,這不影響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2)本案中買賣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分別為:①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張某和李某。②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李某向張某交付汽車的行為和張某向李某付清價款的行為。③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張某和李某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解析:第(1)問,本題分為兩步,第一步,判斷:有效。第二步,分析“理由”,法律依據:關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法律規定;事實依據:張某已滿18周歲。將“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相結合:購車行為發生時張某已滿18周歲,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無需征得其父母同意。張某車禍死亡是在購車行為成立之后,這不影響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第(2)問,本題知識限定比較具體,屬于微觀考查。考生可先回顧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的相關知識,然后運用這一知識要點結合材料分析,形成答案要點。主體:張某和李某。客體:雙方買賣的標的物汽車。內容:張某和李某之間權利與義務關系。第一單元 第一課 第1框一、選擇題1.小李在某商場購買了一臺冰箱,商家承諾送貨到家,但在運輸途中發生碰撞,導致冰箱門損壞,小李需要退換冰箱,這期間產生的費用,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應由商家承擔。這主要體現的民法的基本原則是( )A.自愿原則 B.平等原則C.公平原則 D.誠信原則答案:A解析:民事主體有權自愿從事民事活動,并應當自覺承受相應的法律后果,這是民法自愿原則的體現。商家承諾送貨到家,運輸途中冰箱損壞,商家要自覺承擔因自己過錯行為而產生的責任,A正確。平等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相互之間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材料沒有體現,B不選。公平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材料沒有體現,C不選。誠信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材料沒有體現,D不選。故選A。2.民法調整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下列關于民事主體說法正確的是( )①民事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同等②民事主體的民事行為能力平等③民事主體平等地享有權利④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平等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民事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同等,“同等”表述有誤,民事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并不都是相同的,①排除。民事行為能力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民事主體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不平等,②錯誤。我國民法的平等原則是指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自然人、法人在民事法律關系中平等地享有權利,平等地適用法律,③正確。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地位平等,是指法律地位平等,④正確。故選D。3.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下列對民事主體的理解,正確的有( D )①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是不一致的②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③民事行為能力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有的④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依法享有民事權利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答案:D解析: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自然人并不都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根據其年齡和智力狀態,可以分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③④正確。法人依法登記設立即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這兩種能力同時發生,同時消亡,①錯誤。并不是成年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那些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②錯誤。故選D。4.A縣人民政府為建賓館,向該縣B銀行貸款500萬元,到期未能償還。B銀行以A縣人民政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案所涉及的法律關系( D )A.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B.應屬行政法律關系,不應由民法調整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間的縱向經濟關系D.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民事法律關系。政府向銀行貸款屬于借貸關系,在這種法律關系中,政府與銀行是平等的民事主體,該法律關系應當由民法調整,D正確。故選D。5.某地14歲初中生反擊15名霸凌者,用折疊刀捅傷3人,其中兩人重傷二級。最高法院最終認定該初中生屬于正當防衛且不存在防衛過當,故不負刑事責任。后幾位傷者家屬起訴到法院,要求獲得民事賠償。對此分析正確的是( )①該初中生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②該初中生沒有獨立財產收入,應在其成年后用收入所得賠償③此種正當防衛行為既不承擔刑事責任,也不承擔民事責任④該案件啟示我們要樹立法治意識,尊法、守法、學法、用法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答案:D解析:正當防衛且不存在防衛過當的情況下,行為人的行為既不受刑事責任的追究,也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這體現了法律對正當防衛行為的支持和保護,③符合題意,①②排除。14歲初中生反擊15名霸凌者,屬于正當防衛且不存在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這個案件啟示我們要樹立法治意識,尊法、守法、學法、用法,依法規范自身行為,④符合題意。故選D。6.在北京上大學的李某,某天到某快遞公司給在老家上高三的表弟張某寄高考復習資料,轉交相關物品后,李某填寫了快遞單,付清了快遞費。運輸過程中,郵件丟失,李某訴諸法律。在這起民事法律關系中( D )A.對李某來講,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自己,客體是快遞公司B.對張某來講,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自己,客體是快遞物品C.李某和快遞公司是這起民事法律關系義務人,張某是權利人D.李某和快遞公司都是這起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是快遞物品答案:D解析:本題中,李某和快遞公司互有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李某要付給快遞公司快遞費,快遞公司負責把郵寄物安全及時投遞到位,兩者都是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民事法律關系涉及的物件是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權利義務是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D符合題意。就本起民事法律關系來說,A、B、C說法錯誤。故選D。7.甲在丙開的專賣店買了一塊手表,后因為手表機芯問題,找到店員丁要求退貨。在該法律關系中,主體是( B )A.甲和丁 B.甲和丙C.甲和丙、丁 D.丁和丙答案:B解析:此題中,甲在丙開的專賣店買了一塊手表,參與買賣關系的就是甲、丙雙方,甲是買方,丙是賣方,二人是法律關系的主體,選B;丁是店員,不是法律關系的主體。故選B。8.李某從小極富音樂天賦,17周歲就以演出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深得長輩喜愛,曾經常接受饋贈,7周歲時受贈口琴一個,10周歲時受贈小提琴一把,15周歲時受贈名貴鋼琴一架。下列對李某的行為能力及其受贈行為的效力的判斷正確的是( C )A.受贈口琴行為有效,因為李某的行為是純獲益的民事行為B.受贈小提琴行為無效,因為其與李某當時的年齡、智力不相適應C.受贈小提琴行為有效,因為其與李某當時的年齡、智力相適應D.在本案例中,李某自始至終都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答案:C解析:10周歲時李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其年齡和智力條件可以獨立實施純獲益的民事行為,受贈小提琴的行為有效,C符合題意;自然人未滿8周歲即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其民事行為完全由其監護人代理,因此李某在7周歲時受贈口琴的行為無效,A說法錯誤;10周歲時李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其年齡和智力條件可以獨立實施純獲益的民事行為,受贈小提琴的行為有效,B說法錯誤;17周歲且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可視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D說法錯誤。故選C。9.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可完全獨立地參與民事活動,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依據法律,下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有( B )①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成年人)②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③16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④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我國法律規定,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成年人)和16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①③符合題意,②④排除。故選B。10.小明(7周歲)向其表哥阿強(16周歲)借錢用于上網打賞,先后向表哥借了3 000多元,保證過年用壓歲錢償還并寫了張借條給表哥。小明的父母知道此事后,找到阿強,稱其不會為小明償還債務且過年會減少小明的壓歲錢。下列對材料信息的解讀正確的是( )①小明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承擔還錢義務②小明的父母應承擔償還小明債務的責任③阿強借錢給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借條不合法④小明打賞主播的3 000元已成事實,無法追討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不承擔還錢義務”說法錯誤,小明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借的錢應由其父母承擔償還,①錯誤。小明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監護人是其父母,其借的錢應由其父母承擔償還,②正確。小明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所以阿強借錢給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借條不合法,③正確。7歲的小明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對其行為不予追認,應全額退款,④錯誤。故選C。11.小安父母已無撫養能力,已滿17歲的小安輟學后在夜市打工,跟老板約定工作報酬和時間,雖每晚工作到深夜,但還算愉快。某晚12點,勞動執法人員發現小安不滿18周歲,要求老板辭退小安。下列敘述正確的是( )①勞動法禁止任何單位招用未成年人②小安與老板簽訂的合同需要小安父母的同意方才成立③小安自己養活自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④勞動執法人員要求辭退小安的行為有濫權之嫌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法律規定,禁止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但招用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未成年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小安與老板簽訂的合同不需要小安父母的同意,小安享有勞動權,執法人員以小安不滿18周歲為由要求老板辭退小安的行為有違法律規定,①②錯誤。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小安與老板簽訂的合同不需要小安父母的同意就可以成立,勞動執法人員要求辭退小安的行為有濫權之嫌,③④正確。故選D。12.2023年10月,李某在某小區購買毛坯現房一套。同年11月,李某與張某簽訂裝修合同,約定裝修總價款為40萬元,張某包工包料,李某先付一半錢款,驗收合格后支付另一半錢款。2024年5月,房屋的裝修通過李某聘請的專業機構驗收合格;但李某以資金困難為由,要求到春節付款并寫下欠條一張。根據材料信息可以判斷( )①在買賣毛坯現房中的客體是行為②李某與張某的裝修合同中的客體是人身權益③李某欠張某裝修款的客體是行為④李某與張某的債務關系不屬于民法調整的范疇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買賣合同關系是一種債權關系,債權關系的客體是行為。因此,李某在某小區購買毛坯現房一套,在買賣毛坯現房中的客體是房屋的買賣行為,①正確。合同關系是債權法律關系,債權關系的客體是行為。因此,李某與張某的裝修合同中的客體是裝修施工行為,②錯誤。債權關系的客體是行為,李某欠張某裝修款的客體是行為,③正確。債權債務是民事法律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指的是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益的權利,以及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的義務,所以李某與張某的債務關系屬于民法調整的范疇,④錯誤。故選B。二、非選擇題13.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趙莉為江南某一電子廠的合同工,今年16周歲。某日,她在工藝美術商店購買了項鏈和寶石戒指,價值1 700元,趙莉的父親認為她尚未成年,未經家長同意不能進行大額交易,要求工藝美術商店退貨,而趙莉提出,自己已經是自食其力的工人,可以自己作主,表示不愿退貨。(1)趙莉父親要求商店退貨是否合乎法律規定?(2)分析本案中買賣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答案:(1)趙莉父親要求商店退貨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由于趙莉依法應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故其買賣合同已經合法成立。根據民法典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而趙莉父親認為未經家長同意不能進行大額交易的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2)本案中買賣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分別為:①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趙莉和工藝美術商店。②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工藝美術店向趙莉給付項鏈和寶石戒指的行為以及趙莉向工藝美術店給付貨款的行為。③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趙莉與工藝美術商店之間買賣的權利與義務關系。解析:本題以趙莉在工藝美術商店購買了項鏈和寶石戒指產生糾紛為背景材料。(1)本題屬于分析說明類命題,要求回答趙莉父親要求商店退貨是否合乎法律規定。根據材料“趙莉是自食其力的工人,16周歲”,以及民法典關于民事法律行為的有關規定,可從趙莉依法應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故其買賣合同合法成立,趙莉父親要求商店退貨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角度分析。(2)本題要求分析本案中買賣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解答本題,考生可從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等方面進行分析即可。14.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李某的父親生前是一個集郵愛好者,去世時還留有幾本郵票。李某對郵票從不感興趣,在后來的幾次搬家中他都覺得這些郵票不好處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劉某來吃飯,無意間發現了這幾本郵票,劉某也是集郵愛好者,他隨即表示愿意全部購買,最后以5 000元的價格將郵票全部拿走,李某對這一價格也比較滿意。事過不久,李某從父親生前的一個朋友處得知,他父親所留的郵票中,有5張相當珍貴,可能每張都值5 000元;同時另一同事告訴他,劉某正在尋找買主。李某立即找到劉某,要求退還劉某的5 000元錢,取回郵票,但劉某堅決不同意。雙方協商不成,李某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合同,收回郵票。運用民法基本原則的知識,分析李某與劉某買賣郵票行為的效力如何。答案:民法典確立了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及綠色原則。在李某與劉某買賣郵票這一交易過程中,雖然雙方當事人是平等自愿的,但是李某缺乏對郵票相關知識以及市場行情的了解,導致他對買賣標的物的價值有嚴重的誤解,而劉某應該知道此郵票的價值,但仍以較低價格換取,顯然違背了公平、誠信等原則。權利人李某要求撤銷合同,收回郵票,人民法院應當允許。解析:本題以李某與劉某買賣郵票行為為背景話題,題目類型為認識類,知識限定民法基本原則,問題指向分析李某與劉某買賣郵票行為的效力如何。解題時首先要闡述民法基本原則,然后結合李某與劉某間買賣郵票的行為加以分析。雖然雙方當事人是平等自愿的,但劉某應該知道此郵票的價值,可他仍以較低價格換取,顯然違背了公平、誠信等原則;材料中李某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合同,收回郵票,人民法院應當允許。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選擇性必修2第1單元第1課第1框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練習含答案(教師用).doc 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選擇性必修2第1單元第1課第1框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課件.ppt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