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4張PPT)第九課 糾紛的多元解決方式第四單元 社會爭議解決一、以和為貴調解二、便捷經濟選仲裁9.1 認識調解與仲裁(1)多元方式發生糾紛時,人們往往先自行協商,通過和解達成合意,解決糾紛無法和解時,人們還可以通過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2)優先選擇:訴訟可能導致雙方當事人傷和氣。 相比之下,調解往往成為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優先選擇(不等于最佳)原因:省時、省力、省錢1、社會糾紛的解決方式一、以和為貴選調解通過第三方的排解疏導、說服教育,促使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就是調解。(2)類型(相關鏈接②)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訴訟調解訴訟外調解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國家行政機關仲裁機構(1)含義 P832、調解訴訟調解是是由人民法院進行的調解。人民法院根據調解協議制作的調解書在當事人簽收后,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織下進行的調解,被譽為偉大的“東方經驗”。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費用。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1)含義:(2)要求:(3)性質:(4)效力:3、人民調解 P83 末段調解的類型 主持調解的主體 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訴訟 調解訴 訟 外 調 解 人民 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不同調解類型對比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委員會行政機關仲裁機構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約束力,司法確認有效后有強制執行力。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具有法律約束力,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仲裁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常見1、仲裁的含義和地位 P 842、仲裁的類型含義:是通過仲裁機構作為第三方對糾紛進行居中裁決的活動。地位: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有效途徑二、便捷經濟選仲裁P84 相關鏈接②第三條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與人身權相關)(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非平等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2)基本原則(P84—2)①或裁或訴②協議仲裁③靈活保密④一裁終局(3)特點:便捷經濟,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2、商事仲裁--在商事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當事人申請仲裁需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仲裁程序比較靈活,仲裁審理一般不公開進行。--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1)適用場合(P84—1): 當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雙方可以將其提交仲裁機構進行商事仲裁。商事仲裁與勞動爭議仲裁的區別商事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適應范圍 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的糾紛 解決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爭議與訴訟的關系 在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 勞動爭議仲裁是勞動爭議訴訟的必經程序申請 申請仲裁,必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 勞動仲裁的申請不需要事先訂立仲裁協議易混易錯9.1 認識調解與仲裁 (重點)1、多角度理解人民調解 P83 末段2、哪些糾紛不能仲裁 P84 相關鏈接②3、商事仲裁的適用場景、基本原則、特點 P844、商事仲裁與勞動爭議仲裁有哪些不同9.2 解析三大訴訟第九課 糾紛的多元解決方式第四單元 社會爭議解決(1)訴訟及其特點(2)訴訟的主要類型1、訴訟 P85(1) 含義:俗稱“打官司”,它是在糾紛主體的參與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決具體糾紛的活動。(2) 地位:在多元的糾紛解決方式中,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注意:1、調解是解決糾紛的優先選擇2、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一、訴訟及特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終局的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人民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嚴格遵守法定程序解決糾紛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①公權性②程序性③強制性④終局性(3) 特點(P86):公權性、程序性、強制性、終局性一、訴訟及特點1、訴訟(4) 要求:訴訟解決糾紛必須嚴格依法進行訴訟分為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1.訴訟的類型:民事案件行政爭議案件犯罪案件它們在案件性質、訴訟目的、提起訴訟的主體、訴訟內容和程序、適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顯著差異。三種類型的訴訟最主要區別在于訴訟目的和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二.訴訟的主要類型 P87——12.差異表現:訴訟目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3、訴訟的主要區別處理民事案件: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糾紛。(民告民)處理行政案件:解決國家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民告官)處理刑事案件,解決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的問題。(自訴:民告民;公訴:官告民)(1)訴訟目的不同 P87—2訴訟主體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均可提起。主要由行政相對人提起,行政機關始終處于被告地位。除自訴案件由自訴人提起自訴外,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P87—33、訴訟的主要區別9.2 解析三大訴訟 (重點)1、訴訟的特點 P862、三大訴訟的主要區別 P879課 糾紛的多元解決方式(重點)一 認識調解與仲裁1、多角度理解人民調解 P83 末段2、哪些糾紛不能仲裁 P84 相關鏈接②3、商事仲裁的適用場景、基本原則、特點 P844、商事仲裁與勞動爭議仲裁有哪些不同二 解析三大訴訟1、訴訟的特點 P862、三大訴訟的主要區別 P871.甲廠與乙廠簽訂了1份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發生爭議由仲裁機構仲裁。后來甲廠違約,乙廠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該仲裁機構接受了申請并立案,向甲廠送交了通知書。甲廠拒絕接受仲裁,并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訴。則該合同糾紛應由誰解決 ( )A.仲裁機構 B.人民法院C.人民檢察院 D.雙方協商解決課堂練習A2.(2022·山東高考)劉某將自己的一套房屋簽約賣給汪某,但在辦理過戶登記前去世。劉某之子劉某甲作為劉某遺產的唯一繼承人,將該房屋賣給李某并過戶。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劉某甲賠償自己的損失。李某認為,自己與汪某素不相識,不應對汪某的損失負責。劉某甲認為,父債子償已經過時,劉某賣房給誰與自己無關。據此,下列判斷正確的是①汪某無權要求李某賠償自己的損失②汪某可主張李某未獲得該房屋所有權③劉某甲既然未放棄繼承該房屋,就應該向汪某承擔責任④若劉某甲與汪某經人民調解達成協議,則該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課堂練習A3.仲裁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有效途徑。關于仲裁,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婚姻、收養、監護、繼承糾紛均可以進行仲裁B.在商事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C.仲裁審理一般公開進行,而且一裁終局D.仲裁裁決沒有法律效力課堂練習B4.甲在某酒店就餐,顧客乙因地板滑不慎滑倒而將熱湯灑在甲身上,甲被燙傷。甲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本案當事人的確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起訴該酒店,乙不是被告B.甲起訴乙,該酒店不是被告C.甲起訴,只能以乙或該酒店為被告D.甲起訴該酒店,乙是共同被告課堂練習D5.有關人民調解和民事訴訟的關系,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A.調解行為如有違法,人民法院有權予以糾正B.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議后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C.人民調解不是民事訴訟的必經程序D.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書不具有強制執行力課堂練習B5.下列關于訴訟的說法,正確的是 ( )①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后途經②訴訟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志進行③訴訟解決糾紛必須嚴格依法進行④人民政府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課堂練習A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