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43張PPT)第七課 做個明白的勞動者7.1 立足職場有法寶課標要點了解勞動法的基本原則,理解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解釋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1.了解保護公民合法勞動權益的基本法律,理解我國勞動法的原則。2.勞動法的作用、勞動法的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作用與原則、履行勞動合同3.勞動合同的可備條款、無效勞動合同。教學重點:勞動法的主要原則;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和必備條款;勞動合同的效力。教學難點:勞動法的主要原則;無效勞動合同的情況;有效勞動合同及其法律約束力自主預習迅速閱讀P60-P64,找出下列問題相關信息1.國家是如何保障公民勞動的權利和義務的?2.什么是勞動者,勞動法的作用?3.★★★勞動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4.勞動合同含義和作用是什么?5.★★勞動合同的條款包括哪些?6.★★簽訂勞動合同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有哪些?7.★★★勞動合同的有效及無效情形?學習內容一、法律守護勞動者1.國家是如何保障公民勞動的權利和義務的?2.什么是勞動者,勞動法的作用?3.勞動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討論與思考張某于2020年6月入職某科技公司,月工資20000元。某科技公司在與張某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求其訂立一份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協議內容包括“我自愿申請加入公司奮斗者計劃,放棄加班費。”半年后,張某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費。某科技公司認可張某加班事實,但以其自愿訂立放棄加班費協議為由拒絕支付。約定放棄加班費的協議免除了用人單位的法定責任、排除了勞動者權利,顯失公平,應認定無效。仲裁委員會裁決公司支付張某加班費24000元。思考:張某還能否主張加班費呢?(1)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a.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b.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2)法律保障:為了實現憲法賦予公民的勞動權利,我國制定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一、法律守護勞動者1. 法律和國家對勞動者權利與義務的保障勞動權主要有:就業權、報酬權、休息權、職業安全權、職業培訓權(3)法律保護勞動者的意義這些勞動法律、法規為公民的合法勞動權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廣大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全面發展。我國的勞動法律、法規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外,還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失業保險條例》等。核心基礎輔助勞動法律體系相關鏈接(1)勞動法調整的對象:勞動法調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即勞動關系。(區別民法中的勞務關系)(2)勞動者:a. 含義:是指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并獲取勞動報酬的人。b. 要求: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應當達到法定就業年齡,除特殊情況外,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經相關部門審批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勞動關系: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具有從屬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不是平等主體關系,勞動關系不適用于民法調整。勞務關系: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的提供與報酬的給付所達成的協議,屬于民事法律關系。(調整的是平等主體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有勞動能力≠勞動者(勞動(能力)+收入)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可以招用不滿16周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一、法律守護勞動者2. 勞動法涉及主體1.下列情形適用勞動法調整的關系有( )①小李大學畢業后考上家鄉某國家機關公務員②小劉通過公安機關統招錄成為一名交通輔警③小張通過面試成為某電腦公司的硬件組裝員④小吳未經月子中心而是經朋友介紹雇用了月嫂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解析:國家機關與公務員適用公務員法;輔警是與國家機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雇主與月嫂之間的勞務關系適用于民法調整,月嫂與月子中心之間適用勞動法調整。D課堂鞏固勞動關系用工主體必須符合勞動法規定的用人單位主體資格,并依法擁有招收、使用勞動者的法律權利。此外勞動關系具有從屬性,即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具有長期性、持續性和穩定性的特點。勞務關系則是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的提供與報酬的給付達成的協議,雙方地位平等,不具有人身隸屬關系,且雙方的法律關系受民事法律規范的調整和保護。且二者關系往往呈“臨時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點。知識拓展:勞動關系VS勞務關系拓展兼職是指勞動者在本職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事務,一般不屬于勞動關系,兼職人員工作時間靈活、報酬不固定,與用人單位的經濟從屬性、人身從屬性較弱。但是,若兼職人員實際上與全職人員一樣接受用人單位的日常管理,受用人單位工作制度的規范,則也會被認定為勞動關系。新聞1:某公司在國慶節等假日期間,強令員工小張繼續工作,且不支付小張加班費。新聞2:應屆女大學生邱某在應聘某公司文案職位時,該公司以“僅招男性”為由拒絕她面試。邱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新聞3:因父親早逝,17歲的未成年人小汪和殘疾母親相依為命,他們被某民營煤礦公司錄用,從事井下勞動。后續:判定該公司侵犯了勞動者休息和休假的權利,也侵犯了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后續:法院支持了邱某的訴求,認為文案職位不屬于法定的女性禁忌勞動范圍,該公司侵犯了邱某平等就業權,責令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后續:相關部門發出通告,告知煤礦負責人,“國家禁止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等高強度工作”,責令該煤礦為母子二人重新安排合適的工作。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者平等競爭特殊勞動保護討論與思考如果你是法官,你會如何裁決?他們分別違背了勞動法的什么原則?(1)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a. 地位:勞動法的首要原則b. 意義: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可以提升勞動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c. 內涵:勞動法明確規定了勞動者應享有的各項權利,同時規定了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勞動法就是勞動者權益保護法。【傾斜保護----偏重保護、優先保護】用人單位掌握了勞動力的支配權,勞動者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所以勞動法對勞動者權利給與適當傾斜保護,才能實現實質平等。一、法律守護勞動者3.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a. 內涵: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 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b. 要求:應當堅決防止和糾正就業歧視,營造公平就業制度環境。(2)勞動者平等競爭的原則【注意】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強度,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者性別進行限定。性別歧視地域歧視姓氏歧視一、法律守護勞動者3.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3.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一、法律守護勞動者(3)特殊勞動保護的原則a. 體現:除對勞動者的權利進行傾斜保護外,勞動法還注重對未成年工、殘疾勞動者、(女職工)等特殊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b. 意義:顯示了國家對勞動者的關懷,也是社會進步的標志。【P61相關鏈接】國家對女職工和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①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等高強度勞動;②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高強度勞動;③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高強度勞動;④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等等。【注意】①勞動法對勞動關系雙方的保護存在偏重保護和優先保護。②勞動者處于事實上的弱勢地位,對勞動者傾斜保護,才能達到實質上的平等。下列案例中這些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法的什么原則?1. 女大學生小張畢業于知名大學到某公司應聘,該公司以“僅招男性”為由拒絕她的面試申請。2.小張好不容易簽約了一家礦業公司,在行政部門上班,該公司在國慶節假日期間,強令她996(996工作制是是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中午和傍晚休息1小時(或不到),總計工作10小時以上,并且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而且還不額外給小張加班費。 3.做著文員工作的她,又被安排到礦山井下從事挖煤作業。她發現該公司居然在聘用一些14歲左右的男孩在井下作業。勞動者平等競爭的原則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特殊勞動保護的原則課堂練習D2.傾斜保護原則是指勞動法傾斜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下列選項未能在勞動立法上體現勞動者傾斜保護理論的是( )A.偏重于規定勞動者的權利和用人單位的義務B.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條件C.規定勞動標準制度D.規定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課堂鞏固學習內容二、勞動也要簽合同1.勞動合同含義和作用是什么?2.勞動合同的條款包括哪些?3.簽訂勞動合同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有哪些?4.勞動合同的有效及無效情形?(1)含義: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2)形式: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3)作用:有了勞動合同,勞動者維權有據,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補充】①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和重要保證。②勞動者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是互為前提的。其中,履行義務是勞動者獲得權利和維護合法權益的前提和基礎。(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的義務)思考:勞動合同只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嗎?解析: 勞動合同明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所以有利于維護雙方的權益。二、勞動也要簽合同1. 勞動合同勞動法施行后,我國普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但是一些企業仍然存在不簽勞動合同的現象。當被問及為什么不簽訂勞動合同時,這些企業的員工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觀點1:勞動合同是干什么用的?我們公司小,不用簽勞動合同。觀點2:現在工作這么難找,能找到一份工作就不錯了,公司不提簽合同的事,我哪兒敢提呀!觀點3:勞動合同沒什么用,簽了合同也不上保險,簽與不簽無所謂。觀點4:簽了合同,想走也走不了啦。請對上述觀點進行評析。探究與分享觀點一:認為勞動合同的簽訂與用人單位的規模有關,這是一種錯誤的看法。根據勞動臺同法,我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都可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此,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的規模沒有關系。觀點二:認為就業機會難得,就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是一種錯誤的觀點。正是因為現實中勞動力供大于求,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所以勞動者更應該通過勞動合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觀點三:否認了勞動合同的作用,也是錯誤的觀點。因為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有利于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觀點四:沒有認識到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和終止,是片面的觀點。勞動合同確實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有約束力,雙方均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例如,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還規定了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所以,勞動合同訂立后,雖然合同尚未履行完畢或者未全部履行,勞動者依然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探究與分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特別提醒: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這并不等于只有訂立勞動合同,才確立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相關鏈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確立思考:勞動者是什么時候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呢?是簽訂勞動合同嗎?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就沒有確立勞動關系嗎?注意: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雙方建立了勞動關系(×)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該仔細閱讀合同的各項條款。(1)必備條款:是任何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主要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等。(2)可備條款:是除必備條款外勞動合同中可以規定的條款包括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條款。二、勞動也要簽合同2. 勞動合同的條款勞動合同書甲方:某某公司乙方:李某某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一、乙方如違反勞動紀律,甲方依章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在工作中發生一切工傷事故一概由乙方本人負責。二、工資薪酬:每月1800元,每天工作9小時,月休6天。三、三年之內不準結婚。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簽訂日期: 年 月 日思考:如果你是求職者,你會簽訂這份勞動合同嗎?探究與分享勞動合同書甲方:某某公司乙方:李某某甲乙雙方(依法)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一、乙方如違反勞動紀律,甲方依章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在工作中發生一切工傷事故一概由(公司負責)。二、工資薪酬:每月1800(大于2480)元,每天工作9(8)小時,月休6天。三、三年之內不準結婚。(增加:職務、工作地點、社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等。)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簽訂日期: 年 月 日探究與分享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 指勞動合同的主體、形式和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舉例:①年滿16周歲;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公平 勞動合同的內容應當公平、合理。舉例:①“工傷概不負責”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②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崗位的80%,崗位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標準。平等自愿 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勞動合同的訂立完全出于當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強制對方接受某種條件。舉例:①無條件服從崗位調動;②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索要擔保金、財物協商一致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雙方意思表示達成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勞動合同。誠實信用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應誠實,恪守信用。【必備條款】舉例:隱瞞自己的年齡、學歷、偽造證件二、勞動也要簽合同3. 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的原則(重點識記)違背了合法、平等自愿原則違背了合法、平等自愿公平原則違背了合法、誠實信用、協商一致、平等自愿原則違背了合法、平等自愿原則判斷:違背了訂立勞動合同的哪些原則?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違背了合法、公平原則用人單位違背了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本原則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排除勞動者權利,違背了合法、公平原則判斷:違背了訂立勞動合同的哪些原則?(1)有效合同①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對勞動者的各項義務,并且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②勞動者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產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一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即對雙方形成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當依法履行,不得隨意變更勞動合同的生效勞動合同的履行勞動合同有效要件:①合同主體適格,②意思表示真實,③合同內容合法,④合同形式合法,⑤程序合法。二、勞動也要簽合同4. 勞動合同的效力(約束力)(2)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情形: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例:虛假待遇:用人單位在招聘時承諾高薪、豐厚福利,但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卻降低待遇,或者在實際工作中不兌現承諾、產假結束后被調崗降薪/學歷造假。)②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例:不提供社會保險、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不安排休息日、工傷概不負責)③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例:非法收取押金或扣押證件: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繳納押金或扣押身份證件,違反了禁止收取押金和扣押證件的法律規定、新員工不交社會保險)注意: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部分無效合同:整個合同是有效的,只是部分條款無效,如合同期內不得結婚。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二、勞動也要簽合同4. 勞動合同的效力(約束力)可以。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經付出的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相關鏈接合同無效,勞動者還能拿到自己的勞動報酬嗎?(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支付賠償金。補充拓展: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BY YUSHEN根據《勞動法》規定,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勞動者亦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一種情況,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第二種情況,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補充拓展: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3.古某系某公司總部駕駛員。2021年10月某日,古某在該公司員工微信群中針對某部門負責人蔣某發表的“口號性”言論予以諷刺,并表達了對公司加班、獎懲制度的不滿,次日,該部門負責人蔣某找其談話。下面是談話涉及的內容,其中合法的是( )① 爭得古某同意的前提下,將其調離總部② 指出古某言論不當,批評教育并責令改正③ 要求古某辭職或到某地分部做保潔員④ 終止與古某的勞動合同并要求其消除影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A課堂鞏固張某與某企業簽訂了為期5年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企業未與張某協商,單方決定改變張某的工作崗位。張某不同意企業的決定,并以不上班來抵制。后來,企業以張某連續曠工兩周為由要求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運用勞動合同的知識分析企業的行為。①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一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即對雙方形成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當依法履行,不得隨意變更。②用人單位一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對勞動者的各項義務,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未與張某協商,單方決定改變張某的工作崗位,違反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案例分析【答案】:(1)違法表現:①李某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李某當時年僅14周歲。②試用期超過法定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③工作內容違反法律規定。④繳納入廠押金屬于非法收費。⑤解除勞動合同應負違約賠償責任,于法無據。 (2)根據法律規定,缺少的必備條款有: ①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②社會保險和勞動報酬。③勞動合同終止條件。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3)根據對第(1)問、第(2)問的分析,這份勞動合同是無效勞動合同。李某于1983年10月10日出生,并于1997年11月10日與某農藥廠簽訂為期5年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李某試用期為1年,從事農藥包裝工作,每日工作8小時,必須遵守廠規廠紀,實行計件工資,若李某擅自解除勞動合同,應負違約賠償責任,并且廠方不退還其簽訂勞動合同時繳納的入廠押金。(1)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這份勞動合同有哪些內容是違法的?(2)這份勞動合同缺少哪些必要條款?(3)如何認定這份勞動合同的效力?案例分析一看,合同主體是否適格。二看,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是否齊全。三看,訂立勞動合同時是否遵循了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四看,訂立時是否存在下列情形: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②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權利義務是否統一)③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問題歸納:勞動合同效力問題解題方法:立足職場有法寶法律守護勞動者勞動合同也要簽國家保障勞動者權利與義務勞動法調整對象基本原則首要原則: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原則勞動者平等競爭原則特殊勞動保護原則勞動合同的含義、意義勞動合同的內容(條款)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勞動者生效/無效/部分無效課堂小結(1)勞動法對每一個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是相同的。更正:勞動法平等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對特殊勞動者實行特殊勞動保護。(2)勞動者就業應達到18周歲的法定勞動年齡。更正:勞動者的法定最低勞動年齡為16周歲。(3)勞動法就是勞動者權益保護法,因此勞動法通過調整勞動關系,保護勞動者一切權益。更正:勞動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4)許多勞動合同都是用人單位出具的,合同條款中有許多偏重于用人單位的權利,這樣的合同違背了平等自愿原則。更正:合同條款中有許多偏重于用人單位的權利,這樣的合同違背了公平原則。(5)只要是無效勞動合同,合同雙方就不需要再承擔任何責任。更正: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部分無效勞動合同中的有效部分可以繼續執行。易錯辨析1.(2024·黑吉遼高考)小趙與某公司自愿簽訂《合作經營合同》。公司聘任小趙為項目經理,每月向其發放工資。小趙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時打卡。幾個月后,小趙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殘,要求給予工傷待遇,遭到公司拒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小趙與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故不應享受工傷待遇②若合同沒有約定仲裁條款,小趙不能申請勞動仲裁③小趙與公司自愿訂立合同并不當然意味著合同有效④小趙與公司簽訂合作經營合同,但形成了勞動關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解析】①:公司聘任小趙為項目經理,每月向其發放工資。小趙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時打卡。小趙與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因此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①錯誤。②:勞動爭議仲裁不需要簽訂仲裁協議為前提,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商事仲裁需要簽訂有效的仲裁協議為前提,②錯誤。③:訂立合同有效必須合法。自愿訂立但是內容不一定合法,因此不當然意味著合同有效,③正確。④:小趙與某公司自愿簽訂《合作經營合同》。公司聘任小趙為項目經理,每月向其發放工資。小趙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時打卡,雖然是經營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④正確 。直擊高考2.(2024·江蘇·高考真題)應屆大學畢業生邱某在應聘某農業公司職位時,人事經理陳某通知邱某來公司面談,邱某對勞動報酬、試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滿意,雙方當即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周后,邱某開始上班。其后,陳某希望邱某能將閑置的農村老宅質押給公司,并將老家的土地經營權流轉給公司。根據材料,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①勞動報酬、試用期、福利待遇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②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起,邱某與該公司建立勞動關系③若將閑置的農村老宅質押給公司則違反物權法定原則④流轉農村土地經營權的目的在于實現土地的使用價值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解析】①:必備條款是任何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主要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等。試用期、福利待遇屬于可備條款,①錯誤。②: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錯誤。③:物權法定原則要求,物權的種類和內容必須由法律規定,不得任意創設。若將閑置的農村老宅質押給公司則違反物權法定原則,③正確。④:用益物權對應的是物的使用價值,流轉農村土地經營權的目的在于實現土地的使用價值,④正確。直擊高考3.(2021·天津卷)“零工就業”即就業者以靈活機動的方式為企業服務。調查顯示,目前我國約有兩億靈活就業者,其中很大一部分選擇了電商物流、網絡送餐、網約車、直播、自媒體等行業相關工作,但零工就業也面臨著勞動保障不完善等“成長的煩惱”。這表明( )①要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②勞動者要遵守勞動合同,認真履行勞動義務③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促進了就業形式的多樣化④我國完善的勞動力市場為勞動者提供了公平就業機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A【解析】①:零工就業也面臨著勞動保障不完善等“成長的煩惱”,這表明要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①符合題意。②:“勞動者要遵守勞動合同,認真履行勞動義務”屬于勞動者維權的要求,但并不是材料主旨,②排除。③:零工就業的行業表明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促進了就業形式的多樣化,③符合題意。④:我國的勞動力市場尚不完善,④排除。直擊高考真題演練1.(2023·福建·高考真題)鄭某入職某游戲公司,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與公司口頭約定:鄭某從事游戲測試工作;公司每月支付工資2萬元,一半以現金支付,一半以公司游戲幣支付;鄭某自愿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入職后,鄭某因醉駕被追究刑事貴任。本案中( )①公司與鄭某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②公司支付鄭某工資的方式是合法的③鄭某自愿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約定是無效的④鄭某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司有權開除鄭某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D【解析】鄭某與公司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不影響勞動關系的成立,故排除①;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能以游戲幣支付,故排除②;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也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權利,不能以約定的方式來免除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或勞動者的法定權利,故③正確;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故④正確。真題演練2.(2023·廣東·高考真題)甲公司與王某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業務繁忙,須無條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公布施行的《安全生產規程》要求員工注意安全,否則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傷害,公司概不負責。王某入職3個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司遂解除其勞動合同。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②公司與王某關于休息時間的約定違法③《安全生產規程》有關工傷的規定合法④勞動合同既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頭形式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A【解析】王某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甲公司與王某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每2周休息1天,公司與王某關于休息時間的約定違法,侵犯了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①②符合題意。勞動保護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傷害,公司概不負責”,這一規定不合法,③排除。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A。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