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南京一中高二政治 3 月考試卷》參考答案題號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C C B D B C D A C C題號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答案 D A A D A B B C D B9 分 21.①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未經權利人許可,他人在同一種商品上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構成侵權。山寨產品“傍名牌”涉嫌侵犯他人商標權。(2 分)②山寨產品“傍名牌”的混淆行為屬于典型的“搭便車”行為,其利用他人已經建立的商業信譽,通過假冒手段,使消費者發生誤認,屬于不正當競爭的表現。(2 分)③該行為損害正規企業的商業信譽,侵害消費者權益,對消費者可能構成欺詐,擾亂社會公共利益和市場秩序,破壞市場環境。(3 分)④企業應遵守規則,公平競爭,誠信經營,守法經營。消費者可以通過協商和解、調解、投訴、仲裁或者訴訟的多種方式積極依法維權。(2 分)9 分 22.文化公司要求電子科技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的訴求應得到支持,要求同時支付違約金和雙倍返還定金的訴求不能得到支持。(2 分)①上述兩公司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 內容合法,該合同有效。(3 分)②文化公司按照約定支付了定金,電子科技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供貨義務,違背了全面履行、誠信履行的原則。且生產設備故障不屬于不可抗力,因此電子科技公司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2 分)③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文化公司要求適用定金罰則主張電子科技公司雙倍返還定金的訴訟請求于法有據,予以支持,不再支持違約金。(2 分)7 分 23.依據:①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孟某的二兒媳對孟某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1 分)②本案中孟某生前未立遺囑,根據法定繼承原則,孟某的大兒子和二兒媳均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理應共同繼承孟某的遺產,故法院判決孟某的所有遺產由其大兒子和二兒媳共同繼承。(1 分)③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孟某晚年一直與其二兒媳共同生活并由其照顧,而孟某的大兒子平時未履行贍養孟某的義務,故法院判決大兒子繼承遺產三分之一的份額,二兒媳繼承遺產三分之二的份額。(1 分)④法院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全面貫徹了證據裁判原則,堅持了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則。做出了公正的判決。(1 分)社會意義:判決孟某大兒子和二兒媳共同繼承孟某遺產,但份額不同,彰顯司法公正,有利于推動實現公平正義;有利于營造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的良好風尚;有利于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3 分)6 分 24.①飾品店組織刷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其行為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比如退還孫某貨款等。(2 分)②孫某參與刷單行為本身也是不正當的,其目的是獲取非法傭金,違反了誠信等原則和相關法律規定,但對于飾品店后續拒絕返現和支付傭金,孫某有權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已支付貨款對應的權益。(2 分)③平臺對飾品店刷單行為進行查處并關店處理,是履行平臺監管職責,維護正常網絡交易秩序的正當行為,不存在責任問題。(2 分)9 分 25.依據:①證據是作出正確裁決的依據。法院判決必須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原則。(2 分)②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小張與該證券公司雖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雙方口頭約定了工資報酬,且小張提交了個人從事公司相關工作及催辦入職手續的證據,故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2 分)③該證券公司未主動與小張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未能就雙方約定小張以實習生身份進入公司等情況進行舉證,故該公司應支付小張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差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2 分)啟示:①勞動者應增強合同意識,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1分)②要增強證據意識,善于收集和保存證據,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1 分)③要增強法治意識和維權意識,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維護自身正當權益。(1 分)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南京一中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3月考試試卷高二政治.pdf 高二政治參考答案.docx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