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46張PPT)第六課 珍惜婚姻關系6.2 夫妻地位平等課標要點闡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1.夫妻關系的內容及核心2.平等的人身關系的表現3.夫妻財產的分類4.平等的財產關系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和債務的劃分教學重點:平等的人身關系的體現,夫妻共同財產教學難點:夫妻個人財產自主預習迅速閱讀P53-P56,找出下列問題相關信息1.夫妻關系的內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2.夫妻平等意味著什么?夫妻平等的實質?3.怎樣理解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4.夫妻財產有什么特點?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哪些內容?5.哪些是夫妻個人財產?6.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是什么?7.夫妻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范圍如何確定?學習內容一、平等的人身關系1.夫妻關系的內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2.夫妻平等意味著什么?夫妻平等的實質?3.怎樣理解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小明和小云的婚后煩心事小明和小云經過了多年的愛情長跑,終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但是甜蜜的生活剛剛開始,小明和小云就因為意見不合,產生了爭執,看看是哪幾件煩心事呢?討論與思考探究一:全職太太or職場麗人?小云外出工作是她的自由。小明不應當要求妻子當家庭主婦。這不平等。平等意味著獨立,不依附和被尊重。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體現在人格獨立及人身自由權。夫妻雙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雙方所生子女可隨父姓,可隨母姓。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這些自由是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婚后,小明認為理當“男主外,女主內”,男人嘛,就該掙錢養家。小云在家里把家庭照顧好,當個全職太太,履行好家庭義務就可以了。小云不認可,認為自己也是大學畢業生,應該進入職場打拼出自己的一番事業。為此兩人陷入冷戰。討論與思考思考:請你站在妻子的立場幫小云說明理由。(1)確立:登記結婚,意味著男女雙方在婚姻中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正式確立。(2)內容:包括夫妻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4)平等的表現: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一、平等的人身關系1. 夫妻關系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關系中的權利義務一一對等。夫妻平等需要考慮男女在生理上的差異,合理分工,共同承擔家庭責任。平等是均等嗎?相關鏈接:夫妻平等的實質(1)含義: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強調夫妻雙方的人格獨立。(2)體現: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體環境,雙方的職業、收入和彼此的扶養關系而發生變化。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這些自由是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人身自由權)(3)意義:只有夫妻雙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賞、互諒互讓,才能成就美滿婚姻,構建和諧家庭。女子出嫁不必冠夫姓,可以繼續使用自己的名字。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在子女姓名的問題上享有平等的權利;任何一方變更子女的姓名時,都要征得對方同意。夫妻雙方有選擇工作或者不工作的自由,側重于自己的選擇,如果男方不顧妻子的想法,要求妻子做全職太太,屬于干涉了自由。一、平等的人身關系2. 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知識拓展:夫妻平等的人身關系①夫妻的姓名權:夫妻雙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雙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協商確定。②夫妻人身自由權: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③夫妻住所選擇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選擇,應由夫妻雙方自愿約定。④夫妻的生育權:夫妻雙方協商決定生育。⑤夫妻雙方地位平等和獨立:夫妻雙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互不隸屬和支配。(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遺棄。(2)禁止夫妻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對方的身體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暴力行為。(3)禁止構成虐待的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4)禁止有扶養義務的一方不盡扶養義務的違法行為。(5)夫妻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知識拓展:夫妻人身關系需要禁止的行為【補充拓展】夫妻扶養義務的范圍包括哪些:(1)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在生活上和物質上要相互扶助、給予供養,當夫妻一方失去勞動能力時,另一方負有扶養和照顧對方生活的義務;(2)當夫妻一方生病時,另一方必須給予照顧或者送院治療,承擔相應的醫療和護理費用;(3)當配偶一方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時,另一方有擔任法定的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夫妻雙方因扶養發生糾紛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扶養義務。拒不履行對無獨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養義務,情節惡劣的,構成遺棄罪,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相互扶養義務】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知識拓展1. 對于結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國有句古語:“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從民法典的規定看,這一古語( )① 違背“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的規定 ② 不符合結婚后夫妻間應遵循男主外女主內的原則 ③ 不符合夫妻雙方權利義務均等的原則 ④ 違背婦女有參加學習工作及社會活動自由的規定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B課堂鞏固學習內容二、平等的財產關系1.夫妻財產有什么特點?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哪些內容?2.哪些是夫妻個人財產?3.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是什么?4.夫妻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范圍如何確定?婚后,小云提出:既然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什么你的我的,都是我們的。夫妻財產分得太清傷感情。要求小明把每個月的工資和婚前的股票基金都上交給自己保管并支配。小明不同意。探究二:什么你的我的,都是我們的?夫妻財產關系很重要,夫妻財產關系與夫妻人身關系密不可分(經濟獨立才能人身自由)。夫妻財產不同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處理。(約定優先于法律規定)討論與思考小云就很困惑,究竟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哪些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請男生站在丈夫的角度幫小明說明理由。討論與思考上述關于夫妻財產的規定發生了什么變化?請你分析變化的原因。這種變化會對夫妻關系產生什么影響?結合教材思考: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哪些內容?什么是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 如何處理好夫妻財產關系 1993年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2001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前的個人財產不會隨著婚姻關系時間的變化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沿用了這一規則。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根據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前的個人財產,經過一定的時間可以被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而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則取消了相關規定,婚前的個人財產并不會隨著婚姻關系時間的變化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2020年通過的民法典沿用了婚姻法的規則。1993年的這一司法解釋規定,婚前財產只要經夫妻共同使用、經營、管理并經過一定期限就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權取得的理論。因此,修正后的婚姻法以及民法典沒有采納這一司法實踐中的做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明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除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的制度。討論與思考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的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有: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可見,夫妻財產制度遵循的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的原則。因此,婚前財產屬個人一方所有,除非夫妻雙方通過協議約定婚前財產的權屬,否則一方婚前財產不會因婚姻關系時間的變化而自動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這有助于明晰個人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促進財產關系的明確化,減少家庭糾紛,維護社會穩定。討論與思考(1)內容: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2)財產的確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約定財產制】,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處理。【法定財產制】(3)法律規定: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注意:該觀點是不科學的。夫妻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是兩個概念,夫妻財產包括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有約定先按約定)二、平等的財產關系1. 夫妻財產【辨析】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③法定范圍: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①含義: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②原則:夫妻雙方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平等。婚前的個人財產不算【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婚姻發生法律效力的期間,從進行婚姻登記領取結婚證之日起至婚姻關系結束之日(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時)止。結婚前的戀愛期間或訂婚期間不能算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提醒】未成年人通過繼承、受贈、獲得獎勵、因人身受到傷害獲得賠償金等方式獲得的財產,屬于其個人財產,監護人僅有管理權,而不是父母的共同財產。二、平等的財產關系2. 法定財產制——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約定的共同財產住房補貼、公積金、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補償費等。①法定范圍: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②原則:個人財產,處理權歸一方所有【注】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中,除孳(zī)息和自然增值屬于個人財產外,其他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孳息:婚前存款,婚后的利息。自然增值:未投入時間、智力、金錢、勞動二、平等的財產關系3.法定財產制——夫妻個人財產通常認為,孳息是指因物或權利而生的收益。孳息可分為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兩種。依照物的自然性質而產生的收益稱為天然孳息,又稱自然孳息,如雞下的蛋,動物產的仔,植物結出的果實、羊毛等都屬于天然孳息。依據法律的規定產生的收益稱之為法定孳息,如購買國債的收益、借貸產生的利息等。自然增值:是指該增值的發生是因通貨膨脹或市場行情的變化所致,與夫妻一方或雙方是否為該財產投入物資、勞動、努力等無關。比如,夫妻一方個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畫、珠寶、黃金等,婚姻存續期間因市場價格上漲而產生的增值。與自然增值相對的還有一種增值,如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姻期間主動增值的發生是由于夫妻一方或雙方對財產所付出的勞動、投資、管理所致,這種就不屬于自然增值,而屬于主動增值。例如,男方在婚前有50萬存款,婚后一直存在銀行,存了10年,有了5萬利息,那么離婚時這本金與利息均為男方所有。如果在婚后男方將這50萬進行投資,收益了5萬元,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要分割。知識拓展關于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1.婚前創作發表,婚后取得稿費——共同財產2.婚后創作發表,但未取得,離婚后取得,屬于明確可取得——共同財產3.婚后創作,離婚后發表所得——個人財產婚前個人房產1.婚后進行拆遷所得的補償款,屬于——個人財產(這是對房屋價值的變現)2.婚后出租所得,屬于——共同財產。(特殊法定孳息,共同經營收入)婚前個人存款:1.婚前投資婚后收益,未操作管理,婚后取得的利息/股票/債權收益,婚后國債利息——個人財產(法定孳息、自然增值)2.婚后用個人財產投資,操作管理甚至追加投資后,買股票/債權所獲收益——共同財產(投資,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知識拓展課堂練習財產來源 財產歸屬婚后,張某用婚前個人積蓄50萬元購買股票,獲利20萬元他用婚后其父贈與的30萬元購買企業債券,獲利2萬元。婚后,張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積蓄購得一套價值80萬的房子,僅以張某的名字登記。婚姻期間由于小張工作突出,公司獎給其一輛價值8萬元的一輛小汽車。小張婚前個人存款10萬,婚后獲得利息1萬。小李在送孩子上學途中由于車禍而獲得的當事人醫療賠償6萬元小李為小張購買的一套高檔西服2000元。小張向小李婚前承諾,婚后如果提出離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費”20萬元。50萬歸張某,20萬為共有夫妻共有夫妻共有小李所有小張所有小李所有夫妻共有小張所有小明和小云希望給家里添置一個洗衣機,小明看上了海爾的一款,售價5000元。小云不滿意,說你別管了,我來買。但次日小明看到商場做活動便以4000元價格買回。商家送貨上門,小云說買洗衣機的錢為共同財產,她不知情,小明不按約定,購買洗衣機行為無效。據此小云要求商家退貨退款。探究三:對方不知情,所購商品如何負責?小明購買洗衣機是出于日常生活需要。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這就是夫妻的日常家事代理權。妻子和丈夫有約定,約定是妻子對丈夫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商場不知道,或者說無需知道這個約定,屬于善意相對人,無過錯。不用退貨退款。討論與思考思考:商家該退款嗎?民法典1060條: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所謂“善意”,是指相對人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限制。比如,夫妻一方擅自出賣共同所有房屋的處理。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已辦理不動產登記,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房屋不可追回,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務,諸如一家的食物、衣著等用品的購買,保健、娛樂、醫療,子女的教養,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購置,保姆、家庭教師的聘用,親友的饋贈,報紙雜志的訂閱皆包含在內。對于這類事物,夫妻間均有代理權,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責任。相關鏈接P55:日常家事代理權小明和小云關于財產問題的糾紛引發了家人們的討論,大家七嘴八舌為二人支招。現在請各位同學為兩人可以如何劃分管理財產提出自己的看法。探究四:夫妻財產如何分?小明和小云可以采用約定財產制。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討論與思考(1)內涵: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形式: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約定財產效力優先于法定財產)提醒:夫妻對財產的約定,可以在婚前進行,也可以在婚后進行,還可以變更,甚至附條件或附期限。約定的財產涉及需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應當辦理相應的手續。二、平等的財產關系5、約定財產制(3)債務清償: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補充)若相對人(債權人)不知道,則夫妻雙方連帶償還。小明為了買游戲裝備找朋友陳某借了3000塊錢,逾期未還。找到小云,小云說不該自己還。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買游戲裝備屬于個人支出,應該找小明。探究五:夫妻債務如何承擔?討論與思考請大家為小陳解惑,這錢到底該找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個人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相關鏈接P56:夫妻共同債務“相互坦蕩,遇事商量”是處理好夫妻財產問題的關鍵。學習與婚姻相關的法律能讓我們了解婚姻中的底線與禁區。婚姻是一門包羅萬象、關涉人生幸福的大學問,需要我們用心去追尋與探索。知識拓展:判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1)男女平等。(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并視女方的經濟狀況及子女的實際需要給予必需的照顧。(3)尊重當事人的意愿。(4)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分割時不應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價值,做到方便生活,物盡其用。(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二、平等的財產關系5. 夫妻共同財產范圍 處分原則 關鍵夫妻個人財產 “相互坦蕩,遇事商量”是處理好夫妻間財產問題的關鍵。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約定財產 ①婚前財產②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③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④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①工資、獎金、勞務報酬;②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③知識產權的收益;④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1)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3)要件:①要求夫妻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②平等自愿、協商一致。③內容明確合法。④約定的財產涉及需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應當辦理相應的手續。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夫妻個人財產處理權歸個人所有約定財產優先于法定財產知識整合:夫妻財產1. 婚后,王某用婚前個人積蓄50萬元投資理財,獲利11萬元,另外王某展覽其畫作取得報酬30萬元。徐某將婚后從其父處繼承的價值210萬元的房產出租,收取租金10萬元。上述全部財產中,屬于夫妻共有的是( )A.261萬元B.251萬元C.51萬元D.250萬元A課堂鞏固2.張某和李某結婚次月,張某收到婚前所發表小說的稿費10萬元。次年,李某將父親言明只贈與其個人的一套住房出租,獲得租金5萬元。第三年,兩人離婚,之后一周張某領到上年度補發工資8萬元。該案中,夫妻共同財產有( )A. 8萬元B. 18 萬元C. 15 萬元D. 23 萬元D課堂鞏固李某與王某于2016年登記,兩人住進了李某2015年在市區單獨出資購買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經營一家小店。結婚后,王某經常和同學聚會,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準外出,尤其不能與同學交往。此后兩人輕則吵鬧,重則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與李某協商離婚,要求平分市區商品房和20萬元共同經營所得,李某同意離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經營為由,不同意分割財產。王某起訴至人民法院,主張與李某離婚,并要求對市區商品房和20萬元存款進行分割。思考:王某的主張是否會得到法院的支持?請說明其法律依據。案例分析【答案】①對20萬元存款進行分割會得到法院支持。依據: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以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共同財產。20萬元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的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②對市區商品房進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據: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單獨出資購買的,是個人婚前財產。案例分析2023年11月,元某與尹某舉行婚禮但未辦理結婚登記。2024年1月,元某購買一套公寓并登記在自己名下,3月元某和尹某到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居住在元某父母贈予夫妻的三居室里,房產登記在尹某名下。元某為讓妻子高興,提議將二人的工資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銀行賬戶里,尹某欣然同意,同時二人書面約定公寓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之后二人在市區購買了一個門面房并由尹某經營,當年獲得6萬元經營收入。元某在公司上班,年收入10萬元。元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經商,膝下無子,遂立遺囑,將全部財產留給元某之子小元,供其出國留學。不久,老人去世。后來,元某與尹某感情破裂,決定離婚,在財產歸屬上,尹某認為除公寓外,其余全部財產應歸她一人所有,同時,小元繼承的遺產也應該有她的一份。探究 結合案例,探究元某與尹某的家庭財產的歸屬,據此評價尹某的觀點。案例分析探究 提示:①法律規定,夫妻對財產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處理。此案例中,夫妻雙方對公寓進行了約定,其余均應按照法律規定確定家庭財產的歸屬。據此可斷定,公寓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②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動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繼承或受贈的財產均應歸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據此,可斷定案例中的存款、門面房及6萬元經營收入、元某每年的10萬的收入、三居室均是夫妻共同財產。③案例中的遺產是元某叔父遺贈給小元的,理應歸屬小元個人所有,元某和尹某均沒有所有權。在小元未成年時,這筆財產應由元某和尹某代為保管。如果他們離婚,應由撫養小元的一方代為保管。基于以上分析可見,尹某的觀點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案例分析夫妻地位平等平等的人身關系平等的財產關系夫妻關系平等的人身關系夫妻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夫妻處理財產的方式(約定財產制)處理好夫妻財產問題的關鍵確立內容核心含義體現意義課堂小結(1)夫妻關系就是人身關系。更正:夫妻關系包括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2)互敬互愛是夫妻關系的核心。更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關系的核心。(3)夫妻雙方所生子女應隨父姓,不可以隨母姓。更正:夫妻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4)婚前的個人財產婚后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更正:婚前的個人財產婚后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5)對于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沒有進行合同約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更正:對于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沒有進行合同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處理。易錯辨析1.(2024浙江6月,22,3分)常某和丈夫梁某離婚后,黃某將兩人告上法庭,稱梁某向其借款兩筆,至今未還。法院查明:兩筆借款均發生在兩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第一筆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賞網絡主播,第二筆借款被梁某用于給兩人之子購買高檔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①常某和梁某應當對第一筆借款共同承擔還款責任②常某和梁某應當對第二筆借款共同承擔還款責任③黃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憑證,就會敗訴④一審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D【解析】①②: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梁某第一筆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賞網絡主播,屬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因此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第二筆借款被梁某用于給兩人之子購買高檔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故①排除,②正確。③:黃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憑證,但提交了款項實際支付的相應證據,也可能勝訴,并不是必然敗訴,故③排除。④:在民事訴訟中,在第一審判決或裁定作出后,當事人不服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故④正確。直擊高考2.(2022·浙江)2019年1月,張某在H市購買一處房產。2021年5月,張某與王某結婚,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不動產歸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購買一處房產。2022年3月,張某發表小說作品獲稿酬5萬元,王某獲得其父母贈與小車一輛。關于財產的歸屬,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H市和N市房產歸張某、王某共同所有B.H市房產歸張某所有,N市房產歸王某所有C.稿酬5萬元和小車歸張某、王某共同所有D.稿酬5萬元歸張某所有,小車歸王某所有【解析】H市的房產是婚前張某所購財產,應歸張某所有;N市房產是婚后財產,應歸張某、王某共同所有,A錯誤。N市房產是婚后財產,應歸張某、王某所有,B錯誤。按雙方約定財產的規定,稿酬5萬元歸張某所有,C錯誤。稿酬5萬元歸張某所有,王某獲得的父母贈與的小車歸王某所有,D正確。D直擊高考3.(2024·湖北·高考真題)李四離世后留有價值210萬元的房產(登記在夫妻名下),還有以個人名義借的購房款10萬元未還。此時,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媽媽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遺囑,要給其寵物犬旺財1萬元。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遺囑是真實的,旺財就可以繼承1萬元③李四借的10萬元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④李小四可以繼承價值50萬元的財產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B【解析】 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確。②:在中國,寵物不能繼承遺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因此,遺囑繼承的繼承人,只能是個人、國家、集體、組織,動物植物都沒有繼承權。②錯誤。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李四借的10萬元購房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③錯誤。④:李四離世后留有價值210萬元的房產,去除10萬元的債務,價值共計200萬元,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析產后,李四留有的遺產價值共計100萬元,李小四與其母親各繼承價值50萬元的財產,④正確。故本題選B。直擊高考4.(2024·廣西·高考真題)李某婚后于2023年出版了一本著作,書中引用了錢某1960年發表的研究報告部分內容。同年,該著作獲得了科研成果獎,李某獲獎金2萬元。教師孫某將該著作復印3份用于學校課堂教學。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李某的配偶對這2萬元獎金享有共有權②李某只有將該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對其的著作權③該著作在引用中應標明錢某為研究報告的作者④孫某復印3份該著作用于教學應得到李某同意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詳解】①: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其收益屬于知識產權收益,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李某的配偶對這2萬元獎金享有共有權,①正確。②:只要創作出作品,無論是否發表,著作權人都對其享有著作權,②排除。③:法律保護著作權,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內容,必須在引用中標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處,故該著作在引用中應標明錢某為研究報告的作者,③正確。④:課堂教學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權人同意,④錯誤。A直擊高考5.(2024·山東·高考真題)小張經其妻小陳同意,用婚后繼承自張父的40萬元遺產注冊成立了甲公司。為購入公司經營所需設備,小張、小陳又向葛某借款100萬元。后小張受傷住院,小陳接手甲公司經營,與小張協商將自家住房抵押給葛某,換取葛某同意延期還款。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若小張和小陳約定由小張負責還款,則葛某仍有權要求小陳償還②小陳不是張父的法定繼承人,所以不享有處理40萬元遺產的權利③葛某有權針對小張、小陳的住房和購入設備優先受償,但無權予以占有④若甲公司對外負債,則該債務不構成小張和小陳的夫妻共同債務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詳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張、小陳向葛某借款100萬元用于購入公司經營所需設備,這說明借款100萬是用于夫妻共同生產經營且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萬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葛某有權要求小陳償還,①正確。②:婚后繼承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過遺囑或遺贈合同確定只歸一方的,不屬于共同財產。材料中沒有指明遺囑或遺贈合同確定遺產只歸小張一人所有,因此遺產有可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此情況下,小陳享有處理40萬遺產的權利,②排除。③:小陳與小張協商將自家住房抵押給葛某,換取葛某同意延期還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權,能優先受償,但無權予以占有。但公司設備并沒有進行抵押,葛某對公司設備無抵押權,不能優先受償,更不能對設備予以占有,③排除。④:小張用40萬元遺產注冊成立了甲公司,小張小陳夫妻共同經營。民法典第60條規定: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若甲公司對外負債,公司應以其全部財產獨立償還債務,小張小陳對公司債務沒有償還責任,該債務不構成小張和小陳的夫妻共同債務,④正確。故本題選B。B直擊高考6.2024年5月,劉某以購買機器設備為由向某銀行申請貸款50萬元,并讓江某冒充自己妻子黃某在《家庭成員同意借款意見書》上簽字,借款到期后劉某本息未還。銀行多次催討未果,將劉某與黃某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共同償還借款。本案中( )①江某冒充黃某簽字,侵犯了黃某的身份權②即使黃某沒有簽字,50萬元也可能屬于夫妻共同債務③若能證明50萬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銀行或許能勝訴④黃某若不想承擔債務,可等銀行提供50萬貸款的消費流水A.①② B.②③ C. ①④ D.③④B課堂鞏固【解析】①錯誤,江某冒充黃某簽字,侵犯了黃某的姓名權;④錯誤,黃某若不想承擔債務,需要確實拿出不知情且50萬元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的證據,不能只等銀行提供50萬貸款的消費流水。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