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8張PPT)第十課 訴訟實現公平正義9.1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統編版(2019)政治(選擇性必修二 法律與生活)第四單元 社會爭議解決老師: 授課時間:第頁121在多元的糾紛解決方式中,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2三類訴訟各自的訴訟目的和訴訟主體是什么?復習提問課堂導入第頁法律與生活民法第一單元民事權利與義務第二單元家庭與婚姻第三單元就業與創業第四單元社會爭議解決第一課在生活中學民法用民法第二課依法有效保護財產權第三課訂約履約誠信為本第四課侵權責任與權利界限第五課在和睦家庭中成長第六課珍惜婚姻關系第七課做個明白的勞動者第八課自主創業與誠信經營第九課糾紛的多元解決方式第十課訴訟實現公平正義勞動法訴訟法教材知識脈絡PART1訴訟權利面面觀第頁知識講解一、訴訟權利面面觀1.保障訴訟權利的必要性為充分保障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訴訟法賦予當事人廣泛的訴訟權利,司法機關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這些訴訟權利。【相關鏈接】在訴訟過程中,司法機關辦理任何案件均應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響,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重要憲法原則在訴訟領域的體現。第頁知識講解(1)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①適用情況: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②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2.訴訟權利的內容第頁相關鏈接知識講解代理人和辯護人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原告/被告)刑事訴訟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辯護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第頁知識講解區分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不同點對象不同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設立針對自訴人、被害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進入刑事訴訟方式不同①因委托進入訴訟,②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地位不同有獨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檢察院及其他個人團體的干涉必須在委托人依法授權的范圍內活動。相 同 點二者的主要職責:都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易混易錯】刑事訴訟中的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第頁知識講解(2)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①含義: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②意義: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注意:1.回避的主體是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不包括訴訟代理人、證人等。2.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時,應決定延期審理。2.訴訟權利的內容第頁相關鏈接知識講解回避制度民事訴訟中,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四)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刑事訴訟中,除以上情形外,審判、檢察或偵查人員如果在本案中曾擔任過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也應當依法回避。第頁知識講解①兩審終審: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兩審終審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國的最高審判機關,它作出的判決或裁定是終審的判決或裁定,不得上訴或抗訴。死刑案件除了適用普通程序,還適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復核程序,只有經過死刑復核程序后,二審關于死刑的判決才能發生法律效力。2.訴訟權利的內容(3)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上訴訴訟二審法院的組織結構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第頁知識講解②上訴自由: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有權自由處分上訴權)。(3)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③上訴期限P89-2判決(實體)裁定(程序)民事訴訟15日10日行政訴訟刑事訴訟10日5日上訴并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時提起,一審裁判就會生效,當事人就會失去上訴權。想一想:公民對一審判決不服的任何時期都可以提起上訴嗎?2.訴訟權利的內容第頁知識講解判決裁定解決問題案件的實體問題訴訟過程中的程序性問題目的判決當事人雙方爭執的權利和義務問題,解決糾紛有效指揮訴訟、推動訴訟進程形式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數量發生法律效力并被執行的判決只有一個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比如因為疫情或其他原因,而改變做出新的裁定)作出階段只能在審理的最后階段作出可在訴訟過程的任何階段作出知識拓展:判決和裁定第頁學以致用學以致用【易混易錯辨析】1.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有權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2.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是幫助當事人打贏官司。( )3.在刑事訴訟中,不服判決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5日和10日。( )4.律師在參與訴訟時稱謂是一樣的,但主要職責是不一樣的。()5.對于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律師不必為其辯護。()6.在訴訟時,自己為自己辯護和委托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辯護都是被告人的權利。()√хххх√第頁討論探究課堂活動孫某與趙某發生借貸糾紛,趙某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孫某償還借款。在開庭準備階段,趙某申請人民陪審員王某回避,理由是孫某是王某的學生,老師可能偏袒學生作出對其有利的判決。經調查,王某曾是某中學的教師,孫某是該中學的畢業生。但孫某進校時,王某已經退休,二人并不認識。于是人民法院作出決定,駁回趙某的申請。趙某不服,申請復議。人民法院經復議,維持駁回回避申請的決定。(1)本案法院駁回趙某的回避申請是否正確?為什么?正確。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然而本案中因為王某與孫某之間不存在利害關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關系,因此趙某的回避申請并不符合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第頁討論探究課堂活動孫某與趙某發生借貸糾紛,趙某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孫某償還借款。在開庭準備階段,趙某申請人民陪審員王某回避,理由是孫某是王某的學生,老師可能偏袒學生作出對其有利的判決。經調查,王某曾是某中學的教師,孫某是該中學的畢業生。但孫某進校時,王某已經退休,二人并不認識。于是人民法院作出決定,駁回趙某的申請。趙某不服,申請復議。人民法院經復議,維持駁回回避申請的決定。(2)法庭上孫某的表哥是孫某的訴訟代理人,原告趙某能否申請孫某表哥回避?不能。回避制度指出,在民事訴訟中,回避對象是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訴訟活動的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而不包括訴訟代理人、證人、旁聽的近親屬等。第頁知識講解判斷1:小張16周歲,涉嫌偷盜、搶劫,被提起公訴。小張父母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幫其訴訟。判斷2:小強在幼兒園將小朋友晨晨打傷,晨晨的家長將小強告上法院,進行上訴。訴訟代理人是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或者刑事訴訟中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辯護人是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本案屬刑事訴訟,故應委托辯護人而不是訴訟代理人。當事人和其他相關訴訟主體如果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才能提起上訴,不能直接上訴。××觀點辨析知識講解思考:許律師的法律援助對劉某有何意義?你還聽說哪些法律援助的事例?第頁知識講解PART1尋求法律援助第頁知識講解二、尋求法律援助1.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原因/必要性: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從而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寶貴機會。【相關鏈接】:《法律援助條例》是我國首部法律援助行政法規。該條例規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第頁知識講解(1)含義:法律援助是國家為保護和促進人權而建立的一種無償法律服務制度。(2)內容: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1)法律援助的實施主體是: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2)法律援助的責任主體是政府。(3)法律援助的對象: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4)律援助的形式:咨詢、代理、辯護。未成年人犯罪、可能被判處無期以上刑期的、殘疾人等2.法律援助制度第頁知識整合學以致用全面了解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的對象(1)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①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②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③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均應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2)我國《律師法》規定:④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主體是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第頁知識講解3.法律援助的適用情形:(1)在民事和行政糾紛中:①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②涉及維護英雄烈士人格權益或因見義勇為行為主張相關民事權益等情形的,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條件困難的限制。(2)在刑事訴訟活動中:①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②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辯護。這體現了刑事訴訟過程中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第頁知識講解4.法律援助的審查與辦理(1)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2)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板書設計課堂小結第頁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訴訟權利面面觀為什么保障訴訟權利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為什么設立法律援助制度尋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含義法律援助的適用對象法律援助的審查與辦理課堂檢測第頁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一重要的憲法原則,在訴訟領域中表現為( )①司法機關對公民在訴訟中的一切權益都要依法予以保護 ②司法機關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訴訟權利,不受民族、種族、性別等因素影響③任何公民在訴訟中都平等地享有委托代理、申請回避等訴訟權利 ④司法機關應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訴訟權利,但是犯罪嫌疑人除外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Cхх課堂檢測第頁2.小孫到某商場購買商品,因超市地面太滑而摔倒,導致右腳骨折,因此花費了大量的醫藥費。小孫提起訴訟,要求超市賠償損失。那么小孫依法可享有的訴訟權利有( )①申請回避的權利②上訴的權利③充當訴訟代理人的權利④賠償損失的權利A.①③B.①②C.②③D.②④【解析】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訴訟權利有委托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的權利、申請回避的權利、上訴的權利等,①②符合題意;公民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在此案中,小孫是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而不是充當訴訟代理人的權利,③錯誤;④不是訴訟權利且與題意不符。故答案選B。B課堂檢測第頁3.為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影響,某地法律援助中心開通法律援助疫情防控“綠色通道”,建立快速受理辦案機制,對因疫情無法出具經濟困難證明的法律援助申請人,啟用個人經濟困難聲明制度,實施法律援助惠民誠信機制,最大限度方便群眾。下列對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解正確的是 ()①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后,必須及時提供法律援助②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應為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服務③當事人未提出法律援助申請,均不能獲得法律援助服務④符合條件的經濟困難的公民可申請法律援助,可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Dхх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