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42張PPT)權利保障于法有據承擔侵權責任的法律依據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訴訟時效1.一般侵權責任(一般過錯責任原則)2.特殊侵權責任過錯推定侵權責任(過錯推定原則)無過錯侵權責任3.法律規定侵權責任的意義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溫故知新義務在前 權利在后責任比幸福重要,不要為了追求幸福忘了你的責任羅翔語錄4.2 權利行使 注意界限第四課 侵權責任與權利界限第一單元 民事權利與義務01 民事權利有限制02 妥善處理相鄰關系學習目標1.政治認同:理解確定權利界限、防止權利濫用的意義,增強對法治中國建設的認同。2.科學精神:結合生活實例,理解法律對名譽權、著作權的限制,樹立權利義務相統一的意識。3.法治意識:闡述法律關于民事權利行使和防止權利濫用的規定,增強邊界意識。4.公共參與:闡述法律關于相鄰關系的處理原則,樹立正確處理鄰里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的觀念。民事權利行使的界限★:對名譽權、著作權的限制★★相鄰關系的實質★★如何妥善處理相鄰關系★★重難點思維導圖 核心關注一個關系:相鄰關系兩個限制:名譽權、著作權四個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林某在某電商平臺注冊了一家店鋪,并通過了實名認證。云某通過網絡在該店鋪訂購了一條某品牌的褲子。收到貨品后,云某發現貨品與網頁宣傳不符,就發表了買家評論并給予差評。之后,雙方為此產生爭議,云某又追加評論,談了自身感受。林某對此大為不滿,以云某惡意差評,侵犯該店名譽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云某侵害名譽權。探究與分享 你在網購時給過差評嗎?你認為云某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案例分析1——網購給差評網購能隨意給差評嗎?消費者對經營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可以如實進行批評、評論,但是借機以誹謗、詆毀、侮辱等方式損害對方利益的,則構成侵權。因此,不能隨意給差評。云某的行為是否侵權?云某的行為不構成侵權。本案中,云某作為消費者, 基于客觀事實對購買的商品作出評價、沒有任何侮辱、誹謗的行為,主觀上沒有詆毀賣家的商業信譽的故意,因此,云某的行為不構成侵權。環節一 民事權利有限制案例分析1——網購給差評惡意差評者若該差評存在侮辱、詆毀、誹謗等侵權事實,并造成商家社會評價、商業信譽降低,則構成侵權。網購后正常差評消費者在消費產品或接受服務之后,有權利對經營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輿論監督行為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如揭露涉事商家的騙局和陷阱。虛假新聞捏造、歪曲實施;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侵犯名譽權不侵害名譽權不侵害名譽權侵犯名譽權行使民事權利是不能超過正當的界限,不得濫用民事權利。環節一 民事權利有限制 林某在某電商平臺注冊了一家店鋪,并通過了實名認證。云某通過網絡在該店鋪訂購了一條某品牌的褲子。收到貨品后,云某發現貨品與網頁宣傳不符,就發表了買家評論并給予差評。之后,雙方為此產生爭議,云某又追加評論,談了自身感受。林某對此大為不滿,以云某惡意差評,侵犯該店名譽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云某侵害名譽權。思考:1.請你評價云某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2.行使民事權利要注意什么?差評是否構成侵權要具體分析。網絡交易中買家給“差評”若不是出于惡意詆毀商業信譽的目的,則不屬于侮辱誹謗行為。案例中云某發現貨品與網頁宣傳不符,發表了評論并給出差評,僅是個人對商品質量及服務的情感表達,并沒有誹謗、詆毀、損害等違反法律的行為,不能對林某的名譽構成實質性傷害,因此不構成侵權。探究與分享行使民事權利時不能超過正當界限。我國民法典規定,消費者對商家的產品、服務進行評論,是消費者的正當權利。但是,給評價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在互聯網時代都要共同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和網絡道德規范。1.權利的含義:民法強調對權利的保護,權利意味著人們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實施某一行為的自由;2.民事權利限制的內容(要求)::不能超過正當的界限;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民法典》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條 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一、民事權利有限制遵循誠信原則;不違法;不違背公序良俗特別提醒:正確行使民事權利,還必須堅持民法典確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與公序良俗、綠色原則。在依法行使個人權利的同時,還要尊重他人權利,自覺履行義務。(1)對名譽權(人身權)的限制:① 對經營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就不能認是為侵害名譽權,(保障消費者批評監督權)但是,借機以誹謗、詆毀、侮辱等方式損害對方利益的,則構成侵權。②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捏造、歪曲事實;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的,則構成侵權。一、民事權利有限制3、不同民事權利的界限案例分析2——引用別人作品鏡頭1:小王同學在寫一篇作文時,寫道:“北風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飛雪。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望著窗外一片白茫茫的大雪,我不由自主吟詠出了岑參的著名作品《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鏡頭2:張老師在撰寫一篇論文時,引用了知網上三篇論文中的觀點。他在論文的“參考文獻”中,注明了這些觀點的出處、作者及發表期刊。鏡頭3:中學語文教科書中收錄一篇某當代作家的散文。說一說:你認為上述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一、民事權利有限制《法律與生活》 錢小琳中學思政骨干教師提升高層次名師工作室……作品的合理使用不付費一、民事權利有限制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法律與生活》 錢小琳中學思政骨干教師提升高層次名師工作室(2)民法對著作權的限制3、不同民事權利的界限……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付費環節一 民事權利有限制報刊轉載其他報刊已經刊登的作品。在為實施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等。《法律與生活》 錢小琳中學思政骨干教師提升高層次名師工作室(2)民法對著作權的限制3、不同民事權利的界限 在作業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話。從同學那里拷貝一份應用軟件,安裝到自己的電腦上。從網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載到自己手機上。中學語文教材書中收錄一篇某當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為是否侵犯著作權?為什么?合理使用如正規網站下載,合理使用如下載盜版,則侵權法定許可使用如該正版軟件被規定只能安裝在一臺電腦上,則構成侵權如果允許安裝在多臺電腦上,則不構成侵權一、民事權利有限制3、不同民事權利的界限(2)民法對著作權的限制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的情況下,仍須指明作者和作品出處。①生產商仿制軟件光盤。②銷售商在所售計算機中預裝軟件。③互聯網在線軟件盜版。④用戶未經著作權人授權使用軟件。包括單位用戶和個人用戶。⑤將只讀光盤中的軟件進行復制并銷售。常見軟件侵權行為一、民事權利有限制《法律與生活》 錢小琳中學思政骨干教師提升高層次名師工作室知識點總結:法律對知識產權的限制合理使用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費,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除非權利人事先聲明不許使用,他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這屬于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提醒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的情況下,仍須指明作者和作品出處。《法律與生活》 錢小琳中學思政骨干教師提升高層次名師工作室 主要表現 具體情形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費 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匯編、播放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法定許可使用 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 報刊轉載其他報刊上已經刊登的作品;在為實施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等。注意: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的情況下,仍須指明作者和作品出處【知識整合】區別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妥善處理相鄰關系PART 02互相幫助 溫暖彼此小陸家的西側是某公司的經營場所,中間隔一條寬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該公司為給其東面展廳的外部環境照明,在展廳圍墻邊安裝了4盞照明燈,每晚7時至次日晨5時開啟。照明燈高度與小陸家的陽臺持平,最近處離居室20米左右,其間沒有任何物體遮擋。照明燈開啟后,燈光除照亮展廳外,還照射到周圍住宅的外墻上及小陸家的居室內。夜間從陽臺上目視照明燈燈光,非常刺眼。小陸家要求該公司停用照明燈,但該公司認為安裝使用照明燈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該照明燈也有利于周圍居民夜間行走,故不同意停用。思考:1.小陸與公司的糾紛屬于什么糾紛? 2.為什么要妥善處理相鄰關系?屬于相鄰關系糾紛探究與分享保護權益,和諧社會1、相鄰關系的含義與實質(1)含義:相鄰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的不動產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動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鄰各方應當給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補充)(2)實質:相鄰關系是對不動產所有權的限制或延伸。二、妥善處理相鄰關系【知識拓展】(1)相鄰關系的客體一般不是不動產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所引起的與相鄰人有關的經濟利益或其他利益。(2)所謂“相鄰”,并不以不動產的直接相鄰為限。如一樓產生噪音,六樓能感知二、妥善處理相鄰關系2、相鄰關系的類型:(1)相鄰用水、排水關系(2)相鄰通行關系(3)相鄰不動產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與管線安設關系(4)相鄰通風、采光、日照關系(5)相鄰有害物質排放關系,等等。 1.甲家與乙家相鄰,甲家的貓闖入乙家,打碎了乙家的花瓶。判一判:下列哪些情形適用于相鄰關系?不屬于。相鄰關系是對不動產所有權的限制或延伸。花瓶是動產。2.北京市高先生家將原廚房部分面積改造成衛生間并安放了馬桶,讓張先生一家覺得難以接受。因協商未果,張先生將樓上住戶高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對方恢復房屋結構布局。屬于。3.張三主張李四在其陽臺外的公共區域緩臺處私自搭建彩鋼房,影響了其房屋采光,屬于。3、為什么要妥善處理相鄰關系(1)必要性: 鄰里之間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觀景等方面處理不當,就可能引發侵權糾紛;(P37第一段)(2)意義: 法律規定相鄰關系,對于保護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穩定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P38第一段)思考:3.小陸與某公司的鄰里糾紛案該如何處理?①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②該公司安裝照明燈,夜間開啟后照到小陸家的居室內,給小陸家的生活帶來不便,違背了民法典的規定,該公司應該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③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請物業公司、居委會、片區民警等第三方介入調解,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決該公司停止侵害。探究與分享(1)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2)法律依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3)具體要求:相鄰關系一方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當照顧到相鄰方的利益。例如:民法典規定,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4.正確處理相鄰關系二、妥善處理相鄰關系相鄰權糾紛的解決方式相鄰權糾紛中當事人基本上都是鄰居,甚至有些還是親戚,在生產生活中朝夕相處,本著和平友好相處的態度互相退讓、協商一致,是最佳的解決方式。一般情況下發生居民間的相鄰權糾紛,可以通過自主協商,或者找如物業公司、居委會、片區民警等的第三方介入調解,解決矛盾。《法律與生活》 錢小琳中學思政骨干教師提升高層次名師工作室 小結:妥善處理相鄰關系含義 依法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動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鄰各方應當給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原因 ①鄰里之間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觀景等方面處理不當,就可能引發侵權糾紛。②法律規定相鄰關系,對于保護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穩定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實質 相鄰關系是對不動產所有權的限制或延伸。類型 相鄰用水、排水,相鄰通行,相鄰不動產利用與管線安設,相鄰通風、采光、日照,相鄰有害物質排放等要求 ①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②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③相鄰關系一方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當照顧到相鄰方的利益。法律依據 民法典規定,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鄰里關系我來調 作為法官,你怎樣來調解上述案件中出現的鄰里糾紛呢?鄰里關系處理應該遵循什么原則?毛竹蔓延 影響鄰居采光呂某與崔某系同村鄰居,呂某居東,崔某居西。十幾年前,崔某在其院中靠呂某房屋一側空地栽下些許毛竹。開始幾年因毛竹未長大,并無不良影響,鄰里關系也算和睦。隨著時間的推移,毛竹越長越高,根系也逐漸蔓延開來。近年來,毛竹已經長到呂某房屋的兩層樓高,嚴重影響房屋的采光,呂某屋內逐漸變得陰暗潮濕。兩家因毛竹之事多次起糾紛,積怨已久違規安裝 空調外機排放噪聲吳某與張某均系柯城區某新樓盤的業主,吳某的房屋位于7樓,張某位于8樓。2021年8月,吳某在裝修新房時發現,張某將一空調外機安裝在其主臥飄窗的上方外墻,距離飄窗不足1米處。考慮到空調外機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噪音、熱氣、振動等會極大影響居住環境,且該樓盤建造時已預留空調外機間,吳某多次與張某溝通移除空調外機,其均拒絕。樓上房屋漏水 樓下財產損失葉某系柯城區某小區3棟308室業主,陳某系該小區3棟408室業主,雙方系上下樓鄰居關系。2021年8月,葉某發現自家客廳的天花板有水漬,懷疑是樓上漏水所致,但因情況較為輕微,遂自行找人對天花板進行修復。沒過多久,葉某發現其臥室天花板及地面均出現大塊水漬,不時有水滴至地面,衣柜也開始出現發霉現象,故找樓上鄰居陳某協商要求解決房屋漏水問題,陳某并未理會。后葉某相繼向物業、社區尋求幫助,陳某均置之不理。因房屋漏水嚴重,已經影響正常居住,葉某無奈租房另住。應當拆除。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知識拓展:妥善處理相鄰關系(1)鄰地利用關系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為了行使自己的不動產權利而必須利用其相鄰之不動產權利人的不動產,則相鄰之不動產權利人不得基于其所有權或使用權而予以禁止,但利用人必須選擇給對方造成最小損失的方式并給對方以補償。(2)用水和排水關系上流土地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自行改變水流的方向,也不得擅自堵截自然水流或者以其他方式使得水流干涸,從而確保下游土地權利人能夠依照習慣用水方式獲得相應之水流的利用。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不得妨阻。因低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對于自然流至之水,有義務進行承受,而高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則有自然排水權。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進行人工排水,原則上無使用鄰地的權利。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設置屋檐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于相鄰之不動產。(3)妨害妨免關系不動產所有人在行使自己之不動產權利時不得給相鄰之不動產權利人造成不應由其忍受的妨害。(4)越界關系土地所有人在自己土地上建造建筑物,越過邊界而占了相鄰土地,相鄰之土地所有人不得要求其拆除,即不得行使其妨害排除請求權,但是可以要求其賠償或者以合理的價格購買該占用部分的土地。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自己土地上種植樹木等其根系或者枝葉越界進入相鄰之土地內,該相鄰土地之權利人有權請求其鏟除。小陸家的西側是某公司的經營場所,中間隔一條寬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該公司為給其東面展廳的外部環境照明,在展廳圍墻邊安裝了4個照明燈,每晚7時至次日晨5時開啟。照明燈高度與小陸家的陽臺持平,最近處離居室20米左右,其間沒有任何物體遮擋。照明燈開啟后,燈光除照亮展廳外,還照射到周圍住宅的外墻.上及小陸家的居室內。夜間從陽臺上目視照明燈燈光,非常刺眼。小陸家要求該公司停用照明燈,但該公司認為安裝使用照明燈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該照明燈也有利于周圍居民夜間行走,故不同意停用。 上述情形似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請你斷一斷這起鄰里糾紛案。提示: 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該公司安裝照明燈,夜間開啟后照到小陸家的居室內,給小陸家的生活帶來不便,違背了民法典的規定,該公司應該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決該公司停止侵害。(P37上)探究與分享徐某在住宅樓三層的自家陽臺上搭建了鴿舍,飼養、放飛信鴿。鴿糞給樓下住戶造成嚴重的污染,放飛的信鴿也嚴重地影響鄰居的休息。幾戶鄰居與徐某協商無效后,將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并進行賠償。徐某則認為自己有權在自家陽臺養信鴿。 徐某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嗎 請說明你的判斷理由。提示:徐某應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理由是:①公民在從事民事活動時,必須遵循公平原則、綠色原則、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陽臺搭建鴿舍,卻給鄰居帶來了嚴重污染,并嚴重影響鄰居休息,這違背了公平原則,也不符合社會公德的要求。②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相鄰關系一方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當照顧到相鄰方的利益。相鄰關系的一方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徐某應該本著不影響樓下鄰居正常生活的原則妥善安置鴿舍。(樓下的鄰居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理解養鴿人對鴿子的情感,如果徐某調整鴿舍后能夠排除妨礙,則應當理解接受。)徐某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沒有貫徹這一原則,因此徐某應該立即拆除。(P38中間)探究與分享題型特點試題可能以現實生活中各種相鄰關系的處理為背景,考查對侵權責任與權利界限的認識。具體包括:考查相鄰關系的處理規則、原則,判斷相鄰關系中是否涉及侵權以及侵權人應當承擔何種侵權責任解題指導明確相關當事人 認真審讀材料,明確材料所涉及的相關當事人提煉相鄰關系處理事實 分析提煉材料中相鄰關系的處理方式、事實細節等評析判斷事實是否侵權 評析判斷材料中的相鄰關系處理事實是否涉嫌侵權及侵權表現分析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的侵權責任 結合事實,根據法律規定,說明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的侵權責任解題方法二.妥善處理相鄰關系課堂小結權利行使注意界限 民事權利有限制權利的含義民事權利行使的界限民法對名譽權(人身權)設定的界限民法對著作權(知識產權)設定的界限相鄰關系的含義及實質(是什么)相鄰關系的主要類型(是什么)必要性與意義(為什么)原則、法律依據與要求(怎樣做)妥善處理相鄰關系(民法對相鄰權設定的界限)例題1:甲因家中失火,在情急之中,甲將乙曬在外面的被子泡濕,披在身上搶救家中物品。后來,乙以該被子是其結婚紀念物為由向甲索賠1萬元。乙的行為( )A.是合法的,財產權被侵犯理應索賠B.是符合社會公德和國家政策的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維護財產權而濫用權利D.是不合法的,甲因緊急避險占用他人財產不承擔賠償責任【解析】首先要明確乙的財產權被侵害,有權提出賠償。乙行使合法權利不能建立在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索賠1萬元”是濫用財產權的表現。排除判斷錯誤的A、B,再排除判斷正確但依據錯誤的D。故選C。C當堂達標例題2:李老師在期中考試題目中引用王某的一幅漫畫,王某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①李老師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畫命題,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一般情況下不構成侵權;②應該在命題時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處,否則也會形成侵權。③李老師引用王某的漫畫,未經王某同意,構成侵權。④李老師引用王某漫畫未向王某付費,構成侵權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③ D. ③④A【解析】為課堂教學使用作品,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構成侵權,但引用時應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處,否則也會形成侵權。故選A。例題3: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在某些情形中,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作品,但應當按規定支付使用費。下列選項中不屬于這種情形的是( )A.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某一作品片段B.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某一短小的文字作品C.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某一攝影作品D.為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他人作品,供教學科研人員使用D【解析】D。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費是合理使用,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作品,但應當按規定支付使用費是法定許可, A、B、C屬于法定許可使用,D是合理使用,不屬于法定許可例題4:甲村和乙村相鄰,一條小河流經甲乙兩村,一年天旱,上游的甲村便在小河上筑起水壩,將水截住,乙村對此不滿,兩村發生糾紛。關于此事說法正確的是( )A.甲村位于河道的上游,有權截水自用乙村不能干涉B.甲村將水截住違反了民法典關于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C.甲村用水須經乙村許可D.乙村用水須經甲村許可【解析】B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B《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條【用水排水相鄰關系】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例題5:在“相鄰關系”中,如果侵犯了他人的正當權益,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有( )①說明原因 ②停止侵害 ③排除妨礙 ④賠償損失A.①②③ B.①②④C.①③④ D.②③④【解析】D。在“相鄰關系”中,如果侵犯了他人的正當權益,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該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D例題6:小紅家的一棵大樹的樹枝伸到了小明家的房頂上,致使房頂上的蓋草比其他地方爛得快,每幾年就要換一次。為此,小明家要求小紅家將樹枝砍去,但小紅家不同意,兩家發生糾紛。請結合所學的《法律與生活》的知識分析應當如何處理兩家的糾紛。《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條【相鄰通風、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答案】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小紅家應砍去樹枝,如小明家確有損失,還應給予適當的賠償。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