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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訂立合同學問大課件(PPT,共41頁) 2024-2025學年統編版高中政治選擇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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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一教育資源

3.1訂立合同學問大課件(PPT,共41頁) 2024-2025學年統編版高中政治選擇性必修2

資源簡介

(共41張PPT)
復習鞏固
民事權利
人身權
財產權
人格權:
身份權:
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
親權、配偶權、親屬權等
物權
債權
知識產權:
股權
所有權
他物權
用益物權
擔保物權:
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
合同
客體
義務人一定的行為
抵押權、質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
建設用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
客體是人身利益
客體是物
客體是智力成果和商標
權利人行使其權利
案例1:小王將一套商品房賣給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約定支付房價的80%,余款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支付;小王將房屋鑰匙交給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幾個月后,小王又將同一房屋賣給了小劉,并且到房管部門將產權過戶到小劉名下。小劉與小丁就房屋的產權歸屬發生了爭執。
思考1:誰能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為什么買方付了錢不一定能夠取得所有權?
思考2: 小丁應該如何維權?理由?
案例1《一房兩賣如何維權》
(1)小劉 根據法律規定:對于房屋等不動產,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外,必須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才能取得所有權。本案中小王又將同一房屋賣給了小劉,并且到房管部門將產權過戶到小劉的名下,所以小劉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
(2)小丁可以通過追究小王的違約責任 小王和小丁合同成立且有效,小王沒有全面履行合同,所以小丁可以追究小王的違約責任。
用對立統一的觀點看問題
第一單元 民事權利與義務
第三課 訂約履約 誠信為本
1
生活離不開合同
2
3.1 訂立合同學問大
要約承諾訂合同
3
立字有據更可靠
生活離不開合同

1.合同的定義、類型與原則
2.訂立合同的意義
(1)定義: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1. 合同的定義及類型
【特別提醒】
①“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協議。“平等主體”是民事關系的核心特征。從管理角度來看,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企業與職工之間都是不平等主體,都不屬于“民事主體”。
②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其實質是一種債權關系。享有合同權利的人稱為權利人,負有合同義務的人稱為義務人。
(2)合同的類型 : 買賣合同、贈與合同、租賃合同、運輸合同
(買賣合同)
(運輸合同)
(租賃合同)
(贈與合同)
超市購物
乘坐公交車
使用共享單車
房產贈與
一、生活離不開合同
設立:是指當事人之間產生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變更:是指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發生變化
終止:是指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消滅
2.訂立合同的原則
(1)自愿原則
無論哪種合同,都必須由訂立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即就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終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實現各自的利益。
(2)平等協商原則 P24
合同的訂立需要當事人各方的平等協商,才能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什么叫“意思表示”?
注意:
意思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將內心意思表達于外。
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書面的、口頭的、甚至沒有語言的行為。
合同自愿原則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則。
名詞點擊:意思表示
是指行為人將其期望發生法律效果的內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現于外部的行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體自由意志的體現,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一、生活離不開合同
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合法等原則
3.訂立合同的必要性
大到國際貿易小到生活點滴,合同滲透在經濟生活的各個環節,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1)合同的必要性 p23第一段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場經濟中,市場交易者參與交易活動最常見的形式就是訂立合同,利用合同參與交易活動,就能夠充分體現市場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市場、資源、社會財富角度:自愿訂立的合同可以滿足市場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從而增加整體的社會財富。
③社會角度:自愿訂立的合同促成市場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會的信用機制。
(2)訂立合同的意義 p23第三段
因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法律鼓勵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尊重市場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維護誠實守信的履約機制。
一、生活離不開合同
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當事人雙方事先約定好的?為什么?
這些“須知”,其實就是合同,叫格式條款。
探究與分享
相關鏈接:格式條款 P23
由于合同主體的談判能力與地位可能存在差異,法律對合同自由進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護處于弱勢的一方。
含義: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優點:格式條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缺點:限制對方當事人的合同自由,還有可能出現霸王條款。
民法典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無效。
要約承諾訂合同

1.訂立合同的階段
2.合同無效情形
3.訂立有效合同的要求
1.合同訂立的階段
合同的訂立需要當事人各方的平等協商,很多時候需要經歷反復協商才能就合同條款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討價還價是這種反復協商過程最形象的體現。法律將這個過程概括為要約與承諾兩個階段。
甲公司:“愿以每件59元的價格購買貴公司新款雙鉆陀螺玩具1萬件,貴公司負責運輸,貨到付款,30天內答復有效。”
乙公司:“如果價格為每件65元,可以賣給貴公司1萬件。”
甲公司:“如果價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購買8000件。”
乙公司:“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須購買1萬件。”
甲公司:“可以。”
二、要約承諾訂合同
2.訂立合同的過程:要約與承諾
定義: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當事人:在一項要約中,發出要約的一方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為受要約人。
約束力:生效的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要約不能隨意撤銷或更改)
(1)要約
【知識拓展】要約的構成條件
①必須以和對方訂立合同為目的并表明經承諾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約束;
②要約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不作任何增加、變更;(數量、質量、價格等)
③要約一般向特定的相對人發出;
④要約須到達受要約人。
二、要約承諾訂合同
受要約人
要約人
易混易錯:判斷下圖是不是要約?
廣告一
廣告二
正宗北京烤鴨便宜啦,快來買呀!
廣告一:不是要約。
因為內容不確定、不具體。沒有具體到烤鴨多少錢,所以是要約邀請。(不具有法律效力)
廣告二:是要約。
因為內容具體、確定,在宣傳材料上配圖并明確規定:烤鴨一只58元、半只38元等,所以屬于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要約邀請
含義: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形式:拍賣公告、招標公告、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屬于要約邀請。但是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要約邀請
要約
注意區分:要約與要約邀請
要約 要約邀請
含義
舉例
內容
對象
效力
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
超市標明商品的價格,是對顧客發出的要約。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拍賣公告、招標公告、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
具體明確,即是合同訂立所必需的主要條款。
內容只是表達了行為人愿意訂立合同的意圖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條款
(含糊、不明確)
一般只向特定的對象發出。
多數情況下向不確定的人發出
生效的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
要約邀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某海景房地產公司在推銷商品房時印發了大量宣傳廣告,稱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區內綠化率達60%、一戶一梯等。
小李被廣告吸引,簽訂了購房合同。交房后發現廣告中的多數條件并未兌現,于是要求退房。開發商認為合同才是確認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而廣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條款,故拒絕退房。
如果小李向法院起訴請求退房能夠得到法院支持嗎?
小李能否將廣告當作開發商向購房者所作的要約?
案例分析
一般情況下,公告、廣告、宣傳、送達的價目表等屬于要約邀請。但是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鏡頭一: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發送電子郵件:“愿以每件59元的價格購買貴公司新款雙鉆陀螺玩具1萬件,貴公司負責運輸,貨到付款,30天內答復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電子郵件回復:“如果價格為每件65元,可以賣給貴公司1萬件。”甲公司收信后當日以電子郵件回復:“如果價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購買8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復: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須購買1萬件。”甲公司沒有回復。
鏡頭二:小華去超市購物,從貨架上拿了兩個水杯,然后在收銀臺結賬走人。小華和收銀員全程未發一言。
根據你的理解,上述場景如何體現要約與承諾 合同訂立是否完成
【探究與分享】
知識講解
要約人:甲公司
受要約人:乙公司
要約
“愿以每件59元的價格購買貴公司新款雙鉆陀螺玩具1萬件,貴公司負責運輸,貨到付款,30天內答復有效。”
“ 如果價格為每件65元,可以賣給貴公司1萬件。”
新要約
“如果降到每件62元,愿意購買8 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須購買1萬件。”
沒回復。
新要約
新要約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一種意思表示,應該由受要約人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及時向要約人作出,其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顯然本案例中受要約人沒有作出承諾,合同訂立沒有完成。
處在反復協商階段
鏡頭一 :
要約人:超市
受要約人:顧客
貨架上超市標明商品價格
顧客從貨架上拿商品去結賬
要約
買賣合同訂立完成
承諾
鏡頭二 :
【P24探究與分享】
2.訂立合同的過程:要約與承諾
定義: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要求:應由受要約人及時向要約人作出,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該意思表示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生效時間:承諾到達對方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訂立合同的過程隨之結束。(合同成立)
(2)合同訂立的第二個階段——承諾
【知識拓展】有效承諾的條件:
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及時向要約人作出。
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承諾必須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作出。
指要約人
二、要約承諾訂合同
常見的承諾有:
匯款、答應、表示購買、把車停在收費停車場、傳真郵件訂貨、向自動販賣機投幣、簽名或手印…
在實際協商過程中,受要約人的“承諾”可能增加新的內容,如果對原來的要約內容進行了實質性變更或者超過了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容+超時),此時,該項“承諾”轉化為新要約,需要原來的要約人作出承諾,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P25相關鏈接2: 什么是實質性變更?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3.“承諾” 轉化為新要約的情況
形成新要約
二、要約承諾訂合同
店家:正宗北京烤鴨,快來嘗,快來買!
顧客:我想買烤鴨,多少錢一斤?
店家:正宗北京烤鴨,58元一只,38元半只。
顧客:有點貴,45元一只行不行?
店家:行!
要約邀請
要約邀請
要約
新要約
承諾
案例
請你判斷下列是:要約、要約邀請、還是新要約、承諾?
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報酬.地點.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
訂立合同的階段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階段
承諾:是受邀約人同意邀約的意思表示,應當由受要約人及時向要約人作出,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該意思表示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第二階段
新要約
新要約:如果對原來的要約內容進行了實質性變更,或者超過了要約確定的期限,此時,該項承諾轉化為新要約,需要原來的要約人作出承諾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訂立合同的過程結束
討價還價
【注意】合同訂立≠合同有效

有效合同 無效合同
從行為人看
從外在表示行為與內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從內容看是否合法、合理看
訂立合同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認的
意思表示真實
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5.訂立有效合同的要求:
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法律鼓勵交易,從嚴認定無效合同。
4.無效合同與有效合同
二、要約承諾訂合同
在莎士比亞的戲劇《威尼斯商人》中,狡詐的夏洛克與安東尼奧約定,若在三個月期限內未能清償債務,就要由夏洛克在安東尼奧心口所在處取一磅肉。
Q:在現實生活中,像“夏洛克”們與“安東尼奧”們訂立這樣的合同有效嗎?為什么?
無效。雖然雙方形成共識,但是相關條款違反法律規定。因此,在現實生活中,此類合同是無效的合同。
案例分析
鏡頭二 :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張某。 兩人在短信往來中明確了房屋租賃的價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圍房租大漲,張某反悔并給王某發函,以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絕。張某為此訴至人民法院。訴訟中,王某以短信記錄為證據,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鏡頭一 :某商家在現場營銷中口頭聲稱,集夠一定數量的“贊”可兌換禮品,小羽參加了該活動,結果與商家聯系兌換禮品時,商家卻稱“一個月后兌換”,后又以“禮品兌換完畢”為由拒絕履行承諾。
思考:上述鏡頭分別涉及哪種形式的合同?為什么王某能在訴訟中勝訴?說明什么問題?
口頭合同
書面合同
探究與分享
立字有據更可靠

1.合同的形式與意義
2.口頭合同與書面合同
3.訂立合同的要求
(1)合同訂立的判斷: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當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訂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
口頭合同、書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為。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意義:
采用何種形式訂立合同,有時會對當事人能否順利實現其合法權益產生影響。
1.合同訂立的判斷與合同形式
P24鏡頭二:
從貨架上拿了兩個水杯……
三、立字有據更可靠
2.口頭合同
(1)定義:
口頭合同是現實生活中一種常見的合同形式,是當事人通過口頭語言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2)適用場合:
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額較小、即時清結、權利義務關系相對簡單的民事法律關系中。
(3)優點:
口頭合同充分適應了現代社會對訂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4)缺點:
口頭合同的問題在于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多不明確,發生糾紛時難以舉證。
三、立字有據更可靠
“空口無憑”未必正確
3. 書面合同
(1)定義:
書面合同是以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訂立的合同。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2)優點:
書面合同內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當事人根據確定的義務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約方根據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書面合同有據可查,能夠為處理合同糾紛提供明確的證據,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決。
(3)適用條件
對于權利義務關系復雜、金額較大以及履行期限較長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三、立字有據更可靠
“立字為據”確有意義

(4)成立條件: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特別提醒】:
(1)由直接履行的行為產生的電子合同在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網購)(2)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4.訂立合同的要求
我們在生活中應當樹立合同意識,尤其要用好白紙黑字這個工具。

3. 書面合同
三、立字有據更可靠
訂立合同學問大
生活離不開合同
1、合同的含義及類型
2、訂立合同的原則
3、訂立合同的意義
要約承諾訂合同
1、訂立合同的過程——要約、承諾
2、“承諾” 轉化為新要約的情況
3、有效合同與無效合同
立字有據更可靠
1、合同訂立的判斷與合同形式
2、口頭合同
3、書面合同
本課小結
1.(2024·湖北·高考真題)張三喜添二孩,同事陳六帶了10斤雞蛋上門賀喜,張三說“來就來嘛,客氣啥”,然后收下了雞蛋,并和陳六約定等孩子滿月了來喝酒。后來張三辦了滿月酒,但沒有邀請陳六,陳六感覺很受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陳六送張三雞蛋是合同關系 ②張三請陳六喝酒是合同關系
③陳六有權要求張三賠禮道歉 ④陳六無權要求張三返還雞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①: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陳六送張三雞蛋是合同關系,①正確。
②:請人喝酒屬于民法規定中的好意施惠關系,又被稱之為情誼關系≠合同,屬于并不能在當事人之間產生合同關系的約定或承諾,張三請陳六喝酒不是合同關系,②錯誤。
③:賠禮道歉屬于侵權范疇,在違約合同中,可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適用定金罰則等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不包括賠禮道歉。我們覺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層面的理解,故③排除。
④:由于二人之前并無返還雞蛋的約定,陳六最多要求張三補請喝酒而不是返還雞蛋,故④正確。
【直擊高考】
2.(2023·遼寧·T13)某村成立合作社,發展“采茶+茶藝”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積極響應。張爺爺以承包地的經營權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園。他還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給合作社,用于經營茶樓,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寬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張爺爺對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權,對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權
②合作社對張爺爺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權
③張爺爺與合作社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④張爺爺與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權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①:張爺爺對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①錯誤。
②: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房屋出租不屬于用益物權,而是屬于債權。合作社對張爺爺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權,②錯誤。
③:對于權利義務關系復雜、金額較大以及履行期限較長的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因此,張爺爺與合作社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③正確。
④:材料中“他還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給合作社,用于經營茶樓,租期5年”,說明張爺爺與合作社存在民事法律關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權利能力,④正確。
【直擊高考】
3.(2022·北京卷)某繪畫比賽主辦方賽前承諾獎勵一等獎獲得者1萬元。7周歲的小學生甲獲得一等獎。一公司看上了甲的獲獎作品,提出要以2萬元買下,作為公司的商標圖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確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實,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獲獎作品享有著作權
B.甲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對獲獎作品享有商標權
C.在主辦方支付獎金前,甲對1萬元獎金享有所有權
D.甲的父母有權拒絕該公司以2萬元的價格購買獲獎作品的要約
D
【解析】A錯誤,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B錯誤,甲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對獲獎作品享有著作權,而不是享有商標權。
C錯誤,在主辦方支付獎金前,甲對1萬元獎金不具有所有權;
D正確,“7周歲的小學生甲獲得一等獎”,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甲的父母有權拒絕該公司以2萬元的價格購買獲獎作品的要約。
故選:D。
【直擊高考】
4.(2022.浙江高考)王某打電話給郭某表示欲購買一車冬棗,要求郭某一周內發貨,貨到付款。王某在買賣合同上簽字后將合同快遞給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時簽字蓋章,但還是指派公司員工根據約定時間向王某發貨,王某在簽收單上確認收到貨物。這一買賣過程中( )
A.郭某沒有簽字的行為構成違約
B.王某與郭某達成的是口頭合同
C.郭某發貨的行為構成新的要約
D.王某簽收貨物確認了承諾到達
D
【解析】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雙方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沒有簽字或者蓋章的一方已經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義務的,該合同有效。現實中,確實存在一方當事人由于路途遙遠或者如本案中負責簽字蓋章的人員不在等,合同又不得不馬上履行;對方當事人則由于某些原因,以履行合同一方沒有簽字或蓋章為由提出解約或不承認合同成立。在此情況下,法律本著公正與鼓勵交易的原則,采取了保護已履行主要義務一方合法權益的做法,認定此種情形下合同有效,當王某在簽收單上簽字確認收到貨物后,意味著確認了承諾到達。 由以上分析可知,應選D。
【直擊高考】
5.(2022·海南卷)符某與房主邢某簽訂了1年的書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機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約定的租金及內容續租3年,邢某當天以短信回復表示同意。一個月后,周邊租金大漲,邢某欲解除續租合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符某要求續租的短信屬于要約邀請
②續租合同已經訂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續租的短信屬于承諾
④續租合同應當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符某要求續租的短信內容具體明確,且是發給特定的人,指向明確,屬于要約,不是要約邀請,①排除。
②③:符某以手機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約定的租金及內容續租3年,這是要約。邢某當天以短信回復表示同意,這是承諾。因此,續租合同已經訂立,②③正確。
④:續租合同已經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周邊房租大漲,邢某也不能單方面變更合同。在沒有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續租合同不應當解除,否則構成違約,④錯誤。
【直擊高考】
6.(2022·遼寧·高考真題)“雙減”政策實施后,小玲媽媽為高一的小玲報名寒假興趣班,微信記錄如圖所示。小玲去上課時被要求在報名表上簽字,其上記載:課費不退。后受疫情影響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課程,小玲媽媽向興趣班主張退費被拒,遂訴諸法院。本案中
①銷售人員發送價目表的行為是要約邀請,具有法律約束力
②合同在回復“好的”時成立,“課費不退”不作為合同內容
③合同自小玲簽字時生效,可以主張不可抗力請求退費
④合同系以書面形式訂立,微信記錄構成電子數據證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①:要約邀請是希望別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①排除。②④:材料中的合同系以書面形式訂立,微信記錄構成電子數據證據,合同在回復“好的”時成立,“課費不退”是報名表上記載的內容,不屬于合同內容,②④符合題意。③:合同在回復“好的”時成立,后受疫情影響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課程,可以主張不可抗力請求退費,③排除。故本題選C。
【直擊高考】
7.(2018·浙江卷)初中生小偉和小惠就某一問題發生激烈爭論,兩人打賭約定:誰錯誰就不再上學。兩人拉扯著去請教老師,老師回答說,小偉的理解是正確的,但小惠不必離開學校。從法律角度看,小惠不必離開學校的理由可能是( )
①小偉和小惠沒有簽書面合同,因而不用遵守約定
②兩人的約定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而無效
③小偉和小惠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因而約定無效
④小惠沒有離開學校的法律義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不一定只有簽訂書面合同才算約定,也有口頭約定,故①錯誤;
③錯誤,不是因為小偉和小惠不具完全有民事權利能力而認為約定無效,并且,認為小偉和小惠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說法錯誤;
小偉和小惠都是初中生,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該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所以兩人的約定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而無效 ,小惠沒有離開學校的法律義務,故②④正確。
【直擊高考】
8.(2017·浙江卷)8月5日,瓷器制造商F收到N電函:“本人欲向貴公司定制景泰藍瓷瓶1000只(標準見附件),單價800元,三個月內交貨。”次日,F回電:“可以,但單價要998元。”N收到電函后,于8月11日向F復電:“同意。”據此判斷,正確的是( )
A.F和N之間合同沒有法律約束力 
B.合同標的為998元 
C.合同履約期限截止日是11月6日 
D.合同于8月11日成立并生效
D
【解析】A:口頭合同充分適應了現代社會對訂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但也有法律約束力,故A不選。
B:合同標的為瓷瓶的買賣關系 ,債權關系的客體是行為,故B錯誤。
C: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日是11月11日,故C不選。
D:承諾一旦作出到達對方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N電函是要約,F回電是新要約,N回電是承諾,所以合同于8月11日成立并生效,故D入選。
【直擊高考】
9.(2020·浙江高考)作家甄某創作了兒童文學作品《小頭娃娃》,并將該作品著作權轉讓給了甲公司。甲公司創作了“小頭娃娃”的卡通畫,推出同名動畫片,注冊了“小頭娃娃”商標。該動畫片榮獲眾多獎項,“小頭娃娃”的卡通形象和商標的知名度也越來越高。乙公司在其官方網站的類似商品上使用了與“小頭娃娃”近似的商標,并在其銷售的商品上印制了“小頭娃娃”的卡通畫。甲公司認為乙公司誤導了公眾,損害了作家和甲公司的利益,對其造成了經濟損失。乙公司以其使用的商標與“小頭娃娃”并不相同為由提出反駁。
運用法律與生活中的相關知識,結合本案,回答下面問題:
(1)指出乙公司的行為損害了誰的權利,并闡述理由。
(2)說明乙公司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及具體方式。
【答案】①乙公司的行為損害了甲公司的權利。乙公司在其官方網站的類似商品上使用了與“小頭娃娃”近似的商標,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標權,乙公司在銷售商品上印制“小頭娃娃”的卡通畫,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權。
②乙公司應承擔侵權責任,具體方式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解析】(1)本題考查《法律與生活》的相關知識。從設問中明確,要作答好本題,必須仔細閱讀材料,從材料中找出乙公司的做法,從而明確其行為損害了誰的權利:乙公司在其官方網站的類似商品上使用了與“小頭娃娃”近似的商標,并在其銷售的商品上印制了“小頭娃娃”的卡通畫,從乙公司的做法中可得到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標權、著作權。運用課本上相應的知識點結合材料組織答案即可。
(2)本題考查《法律與生活》的相關知識。“說明乙公司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及具體方式”,本題設問直接,指向明確,承接第一題可知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權利,乙公司應承擔侵權責任,同時有針對性地運用課本上相應知識點作答具體方式(停止侵害、消除影響等)。
10.(2020·浙江·高考真題)白飛雪(14歲)在一家商廈購買了一串價格為3000元的標明為“天然黃水晶”材質的項鏈。商廈邀請白飛雪擔任該水晶項鏈的品牌形象大使拍攝廣告宣傳畫,報酬為10萬元。白飛雪欣然同意。回家后,白飛雪父母找到一家珠寶鑒定中心鑒定該項鏈,鑒定書寫明該項鏈的材質是玻璃。
結合本案,運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識》的相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
(1)說明項鏈買賣合同成立的理由。要使合同有效,白飛雪父母該如何做?
(2)白飛雪父母可以基于形象大使合同要求商廈支付報酬嗎?說明理由。
【答案】(1)因意思表示一致(或經要約和承諾),合同成立。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一般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才有效。要使合同有效,白飛雪父母要追認。
(2)不可以。為假貨擔任宣傳形象大使的合同,因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而無效。
【解析】第(1)問,本題要求考生說明項鏈買賣合同成立的理由,要使合同有效,白飛雪父母該如何做?試題分為兩步,第一步,考生根據合同的相關知識說明項鏈買賣合同是否成立:商廈和白飛雪已經就項鏈買賣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該合同成立;第二步,說明項鏈買賣合同是否有效:主體資格上看,白飛雪為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她訂立的合同不是純獲利的、標的金額較大,需經法定代理人(白飛雪的父母)追認后,合同方可有效。
第(2)問,本題要求考生結合本案,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相關知識回答白飛雪父母可以基于形象大使合同要求商廈支付報酬嗎?說明理由。試題分為兩步,第一步,考生作出判斷白飛雪父母是否可以基于形象大使合同要求商廈支付報酬:不可以;第二步,說明判斷的理由,考生根據合同的效力分析作答:本案中,白飛雪為商廈所宣傳的項鏈屬于假貨,它的銷售會損害消費者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因此為假貨擔任宣傳形象大使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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