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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屆高考思想政治三輪沖刺專題提升練:專題十四 家庭婚姻與就業創業(課件 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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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屆高考思想政治三輪沖刺專題提升練:專題十四 家庭婚姻與就業創業(課件 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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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十四 家庭婚姻與就業創業
1.典題感悟練
分值:62分
(選擇題1~14題,每小題3分,共42分)
1.(2023·江蘇高考)趙某與荀某育有一子趙甲,一女趙乙。荀某去世后,因趙甲長期在外地工作,趙乙照顧趙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趙某自己寫了一份遺囑,內容為房子留給趙甲,存款留給趙乙。2018年5月,趙某又讓人代寫了一份遺囑,并請鄰居張某、李某擔任見證人,遺囑載明房子、存款均由趙乙繼承。2022年11月,趙某去世。按法律規定,趙某遺產的分配應該是(  )
A.按照法定繼承平均分配
B.趙甲、趙乙通過協商分配
C.房子給趙甲,存款給趙乙
D.房子、存款均由趙乙繼承
2.(2024·安徽高考)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無法自理,在居委會的關心和協調下,與鄰居明某簽訂協議,約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護、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負責,文某死后的全部遺產歸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顧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為其操辦了喪葬事宜,并獲得文某遺產。該案例中,明某獲得文某遺產的依據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遺囑繼承人
②明某對文某履行了贍養義務
③雙方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
④明某對文某履行了扶養義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4·湖北高考)李四離世后留有價值210萬元的房產(登記在夫妻名下),還有以個人名義借的購房款10萬元未還。此時,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媽媽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遺囑,要給其寵物犬旺財1萬元。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遺囑是真實的,旺財就可以繼承1萬元
③李四借的10萬元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④李小四可以繼承價值50萬元的財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4·甘肅高考)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沒有改嫁,一直盡心盡力地照料體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與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遺產時發生爭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繼承權,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③王某作為兒媳可以成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
④李某作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有權繼承遺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4·山東高考)小張經其妻小陳同意,用婚后繼承自張父的40萬元遺產注冊成立了甲公司。為購入公司經營所需設備,小張、小陳又向葛某借款100萬元。后小張受傷住院,小陳接手甲公司經營,與小張協商將自家住房抵押給葛某,換取葛某同意延期還款。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若小張和小陳約定由小張負責還款,則葛某仍有權要求小陳償還
②小陳不是張父的法定繼承人,所以不享有處理40萬元遺產的權利
③葛某有權針對小張、小陳的住房和購入設備優先受償,但無權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對外負債,則該債務不構成小張和小陳的夫妻共同債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024·浙江6月選考)生活處處見法律。下列說法或行為中,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是(  )
①為編寫小學教科書,小美未經著作權人小潘的同意無償匯編其作品
②小美父親開辦的個人獨資企業,應依法向當地稅務機關繳納企業所得稅
③小美表弟小郝將自己在農村的一處住宅出賣后,再申請宅基地未獲批準
④小美堂哥小華與女友小禾結婚登記,可到小華或小禾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3·天津高考)16周歲的小劉與某保安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其中約定:“法定節假日一律不得休假”。今年“五一”來臨之前,小劉已經連續工作了一個月有余,計劃“五一”期間回家探親,向單位相關負責人請假未被批準。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小劉與保安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B.小劉可以直接向保安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C.小劉作為勞動者享有法律規定的休息休假的權利
D.小劉不應享受勞動法規定的對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
8.(2024·黑吉遼高考)小趙與某公司自愿簽訂《合作經營合同》。公司聘任小趙為項目經理,每月向其發放工資。小趙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時打卡。幾個月后,小趙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殘,要求給予工傷待遇,遭到公司拒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小趙與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故不應享受工傷待遇
②若合同沒有約定仲裁條款,小趙不能申請勞動仲裁
③小趙與公司自愿訂立合同并不當然意味著合同有效
④小趙與公司簽訂合作經營合同,但形成了勞動關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3·福建高考)鄭某入職某游戲公司,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與公司口頭約定:鄭某從事游戲測試工作;公司每月支付工資2萬元,一半以現金支付,一半以公司游戲幣支付;鄭某自愿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入職后,鄭某因醉駕被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  )
①公司與鄭某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②公司支付鄭某工資的方式是合法的
③鄭某自愿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約定是無效的
④鄭某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司有權開除鄭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3·重慶高考)甲(17周歲)與乙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從事倉儲管理工作。合同中甲承諾自愿放棄繳納社保后果自負。甲因在工作時間經常打游戲導致所管理物資多次丟失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是未成年人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不能生效
B.甲作出自愿放棄繳納社保且后果自負的承諾有效
C.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D.甲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乙公司可據此解除與甲的勞動合同
11.(2023·河北高考)某旅行社開展“集滿38個贊,免費游港澳”活動。按要求集贊后,丁某獲得免費貴賓券。在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該旅行社帶到自費景點并強制購買價格虛高的商品。對此,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
①該旅行社集贊免費游的活動涉嫌虛假宣傳
②該旅行社的強制消費行為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選擇權
③旅行社“集滿38個贊,免費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屬于承諾
④丁某要求旅行社賠償需要證明旅行社行為有過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4·山東高考)甲公司發布的新款榨汁機廣告稱:任何在公司網站下單者若證明其他商家的同類產品更便宜,均“全額退差價”。白某下單后發現乙公司同類榨汁機的售價要便宜50元,甲公司僅贈白某50元優惠券。白某在社交賬號發帖“@”甲公司,稱“受騙了”并配榨汁機照片。白某的數十萬粉絲以為該產品有質量問題,到處轉發,導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甲公司實施了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
②無論甲公司在白某的訂單中是否承諾過全額退差價,其行為都不構成違約
③即使白某發帖意在表達對“全額退差價”廣告的真實感受,仍可能構成侵權
④白某粉絲未盡合理核實義務即詆毀甲公司產品,侵犯了甲公司的榮譽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4·全國新課標卷)
張某經常去某飯店就餐,該飯店的墻上張貼有“每桌最低消費158元”的告示。某日,張某和朋友在該飯店聚餐,朋友提議品嘗自帶的紅酒,張某找服務員幫忙,服務員表示飯店禁止自帶酒水,雙方為此發生爭執,引起不少客人圍觀,張某遂撥打消費者投訴熱線,要求飯店改正并向自己賠禮道歉。
對上述案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飯店要求最低消費侵害了張某的知情權
②飯店禁止自帶酒水侵害了張某的名譽權
③“每桌最低消費158元”屬于格式條款
④飯店禁止自帶酒水侵害了張某的自主選擇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4·安徽高考)甲公司在生產一款美容產品時,未經許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冊商標,該產品包裝盒上的色彩和圖形設計也與乙公司的同款產品相似。當地監管部門接到舉報后,經查實,對甲公司的違法經營行為進行了處罰。本案中,甲公司(  )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識產權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稱權
③如不服處罰,可提起民事訴訟
④實施了混淆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10分)(2023·全國新課標卷)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張系成年人,為做生意向父親老張借款10萬元,在借條中承諾3年后歸還。借款到期后,老張見小張生意紅火,便要求小張還款。小張以父母有義務幫助扶持自己為由拒絕還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還款則以后不照料老張的生活。老張無奈之下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假如你是人民調解員,請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相關知識,分析小張的做法和說法的不當之處,并給當事人提出兩條解決糾紛的建議。
16.(10分)(2024·安徽高考)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9月,江某入職某公司,雙方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約定江某的工作崗位為辦公室文員,工作地點為H市。2023年9月,公司進行人事調整,將江某的工作地點由H市變更為W市,江某拒絕這種安排。公司遂以江某不服從工作安排為由將其辭退。江某認為公司的辭退行為違法,于是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導下,江某到公證處,把她和公司相關領導之間關于工作地點變更的社交聊天記錄辦理了公證;之后,江某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主張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023年10月,在仲裁員的調解下,雙方就賠償金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公司于一個星期內向江某支付賠償金10 000元。
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從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角度談談如何做一個明白的勞動者。
2.提能強化練
分值:69分
(選擇題1~16題,每小題3分,共48分)
1.(2024·晉中模擬)女子劉某與男子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孩子不滿一周歲時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兒子跟隨母親,李某每月支付撫養費。一年后劉某再婚,并與李某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孩子改隨繼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撫養費。然而協議履行幾個月后,劉某以孩子的名義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及今后的撫養費用。在本案中(  )
①劉某要求李某支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會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②劉某的民事行為違背補充協議,不會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③劉某為其子改姓的行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姓名權
④李某與兒子的父子關系不因孩子姓名的改變而改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4·贛州一模)張某與丈夫郭某共育有郭甲、郭乙、小女兒郭丙。1995年,郭某與郭甲、郭乙簽訂了贍養協議,約定郭甲扶養母親,郭乙扶養父親,房產由郭甲、郭乙平分。郭某于2020年去世后,郭乙對郭某進行了安葬,80歲的張某獨自生活。2022年,張某訴至人民法院,要求三子女均攤贍養費并主張隨郭乙生活。對本案分析正確的是(  )
①按照約定,人民法院應判張某隨郭甲生活
②為兼顧法與情,郭甲應多承擔贍養費
③免除郭乙對母親贍養義務的協議無效
④權利與義務對等,郭丙不需要贍養張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4·湖州二模)畫家黃某離異后與楊某以夫妻名義長期同居,兩人共同經營著一家畫廊。2022年11月,黃某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了價值百余萬元的遺產。楊某、黃某與前妻的女兒小黃、黃某母親曾某三人就遺產分割產生糾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該糾紛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進行處理
②黃某與楊某共同經營的畫廊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③由于黃某未立遺囑,曾某可對法定繼承的份額作出安排
④小黃和曾某是黃某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有權繼承遺產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4·臺州二模)王某夫婦曾立有公證遺囑,他們共有的一套房產將由養女王甲繼承。由于王甲成年后遠嫁外地很少回來,王某妻子過世后,王某的生活主要由侄女王乙照顧。于是王某又邀請兩個鄰居見證,打印了一份遺囑,并簽名按手印,將房產留給王乙。王某去世后,王甲與王乙就遺囑問題產生糾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王甲對王某未盡到贍養義務,因此無權繼承該套房產
B.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優于打印遺囑,房產應由王甲繼承
C.王乙無權對房產進行全權處理,打印遺囑部分內容無效
D.王甲與王乙應本著互諒互讓精神,協商處理遺囑繼承問題
5.(2024·玉林三模)李先生今年70歲,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子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時李先生一個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鄰居好友王先生為自己的監護人。對此分析正確的是(  )
①因涉及財產繼承,李先生不能選擇非親屬做意定監護人
②雙方必須通過書面形式簽訂意定監護協議以確保法律效力
③若協議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實意思表示,其他人無權干涉
④作為意定監護人的王先生對李先生的財物享有自主處置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王某與韓某系合法夫妻。王某由于患有疾病,不僅不能外出工作,還需長期吃藥。韓某每月工資7 000多元,勉強可以承擔起一家的日常開銷。由于王某的醫藥費用過于高昂,長此以往,韓某難以承受如此大的壓力,與王某產生了激烈矛盾,決定不再為王某承擔醫藥費,此后對王某置之不理。王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韓某支付扶養費。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
①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人民法院會支持王某的訴求
②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一方有權停止履行夫妻義務
③韓某的行為屬于故意遺棄,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④王某和韓某的婚姻無效,人民法院會判定韓某無須支付扶養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李某(男)與張某(女)于2023年3月登記結婚,婚后一個月,李某才告知張某,其婚前患有某種疾病,且該疾病可能對生育后代造成一定影響。之后張某以李某隱瞞婚前重大疾病將李某告上人民法院。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人民法院應判決撤銷張某與李某的婚姻關系
②人民法院應判決準許張某與李某離婚
③李某與張某的婚姻在人民法院判決后具有法律約束力
④張某作為無過錯方有權向李某請求損害賠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4·宣城二模)李某與第一任妻子育有一子李甲,離婚后與王某再婚,生育一女李乙。李某晚年生病期間,李甲照顧其生活起居。李某去世后,留下100萬元存款。李某生前立有遺囑,遺產的80%由李甲繼承,20%由李乙繼承。請問李甲和李乙可以繼承的遺產分別是(  )
A.40萬元 10萬元 B.80萬元 20萬元
C.60萬元 40萬元 D.50萬元 50萬元
9.(2024·泉州三模)2022年9月,因購房需要,徐某在其妻林某知情的情況下向張某借款50萬元并寫下借條約定一年后歸還。2023年9月到期后,徐某拒不歸還借款,張某將其訴至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徐某向張某償還借款50萬元及利息。但張某在申請執行時卻發現徐某和其妻林某在一審判決后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徐某凈身出戶,債務全部由徐某一人償還,所有房產及存款歸林某所有。在本案中(  )
①該借條是合法書面合同,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②該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雖已離婚但應共同承擔
③離婚協議內容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
④債務約定由徐某一人償還,其妻不必承擔償還義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李某夫婦婚后購買了一套住房,登記在李某名下,大兒子成年后一直與李某夫婦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顧二老日常起居,小兒子成年后很少探望和照顧李某夫婦,李某老伴去世后,想通過訂立自書遺囑的方式將此房產留給大兒子。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小兒子不與老人住在一起,無須履行贍養李某夫婦的義務
②該房產雖登記在李某名下,但不屬于李某的個人財產
③李某可以通過簽訂買賣合同的方式將房產過戶給大兒子
④大兒子可以通過法定繼承的方式在繼承房產時多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2024·滄州一模)2024年2月,張某供職近10年且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S公司得知其懷孕后,單方面發出調崗通知,將其從管理崗位調至繁重的一線體力勞動崗位。張某認為系惡意調崗,與公司多次溝通無果。后轄區人民檢察院啟動支持仲裁程序,促成雙方達成仲裁調解協議。本案中(  )
①如果張某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②該公司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③該公司對張某惡意調崗,不符合特殊勞動保護的原則
④申請勞動仲裁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甲某2023年9月入職M公司,但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個月后甲某發現自己懷孕,在告知公司該消息當日,甲某被公司辭退。對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
①由于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該勞動關系不成立
②M公司的行為侵犯了甲某平等就業的權利
③甲某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④M公司應向甲某道歉,并進行一定的經濟賠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024·大連一模)小麗被某個體餐館招聘為廚房勤雜工,雙方口頭約定除工資和午餐外,如發生其他費用,餐館概不負責。但小麗在工作中不小心把手指切傷,花費醫療費、營養費共計2 000元。小麗向老板提出賠償,老板拒絕賠償并解雇了小麗。于是小麗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下列可能符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是(  )
①因雙方已有口頭約定,故餐館老板可以不賠償
②不經雙方協商,餐館老板不得單方面解雇小麗
③因小麗受傷不能工作,餐館老板可以解雇小麗
④小麗因工受傷,應得到醫療費和營養費的賠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4·常德一模)點餐、結賬、繳費……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智能手機的普及,掃碼支付已經融入了人們的日常生活。但近年來,這一本應提高消費效率的方式,卻因“強制關注公眾號”“被迫授權個人信息”“日常頻繁推送廣告”等情況給消費者帶來困擾。掃碼消費之所以給消費者帶來困擾是因為(  )
①掃碼消費可以幫助經營者減少獲客成本,提高運營效率
②強制關注公眾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③被迫授權個人信息,存在消費者的信息被過度收集并處理的可能性
④日常頻繁推送廣告,經營者以“搭便車”的方式欺騙、誤導消費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4·錦州二模)你被手機App自動續費過嗎?會員自動續費雖給消費者帶來了便利和實惠,但也存在部分自動扣費未明確告知和提醒用戶,一旦開通會員等待用戶的則是退訂入口字小難找、層層設檻操作復雜,甚至有的用戶在卸載相關App后依然自動扣費等亂象。據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
①會員沒有認真閱讀合同的條款,主觀上存在過失,應承擔部分責任
②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應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注意自動續費內容
③會員勾選自動續費后,雙方合同關系訂立,應履行合同義務不可變更
④變相強制消費者自動續費的行為,違反了民事法律自愿和公平原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024·哈爾濱一模)“Great Wall of China”拼裝玩具等產品系樂高公司創作的美術作品。張三看到樂高系列玩具廣受歡迎,于是通過拆解研究、建模開模、復制圖紙等方式,專門復制樂高公司拼裝積木玩具產品,并冠以“樂拼”品牌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銷售。對此,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①張三未經授權復制產品并銷售的行為侵犯了樂高公司的著作權
②張三沒有直接使用“樂高”商標,并未侵犯樂高公司的商標權
③張三實施的混淆行為影響了他人的商業信譽,屬于不正當競爭
④張三通過虛假宣傳的形式誤導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9分)(2024·佛山二模)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公司為某水稻新品種的獨占實施被許可人,B公司未經許可,以線下門店推廣以及在微信群內線上宣傳等方式,尋找潛在的交易者,收取會員費并向會員提供該水稻種子交易信息,與買家商定交易價格、數量、交貨時間,安排送貨收款。A公司認為B公司的行為構成侵權,訴至人民法院。經人民法院審判,B公司構成故意侵權,且情節嚴重,故適用懲罰性賠償,全額支持原告訴訟請求300萬元。
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分析人民法院判決的合理性。
18.(12分)(2024·濟南一模)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回溯】
2022年6月中旬,劉某從微信上了解到湘潭市S快遞公司發布了招聘信息,在與公司H快遞點負責人微信交流后,于6月24日在快遞點從事分揀、取件工作。7月6日,劉某在外出取件過程中與小型客車相撞,車禍造成劉某骨折,當日入住醫院。
9月8日,劉某向當地人社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10月11日,人社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劉某受到的事故傷害為工傷。S快遞公司不服該工傷認定決定,向當地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當地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了人社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S快遞公司不服,向湘潭市Y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調查核實】
原告S快遞公司認為其與第三人劉某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方之間沒有勞動關系。湘潭市Y區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以下事實:
◆原告S快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劉某名下個人銀行賬戶轉入1 165.5元,附言“7月”。
◆第三人劉某需要每天到快遞點分揀、收取快遞,工作地點、時間、內容均由原告S快遞公司單方決定,劉某須服從原告的指揮,無自主決定權,因此,雙方之間具有從屬關系。
◆2022年10月11日,被告人社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履行了受理申請、下達協助調查通知書、調查核實、作出決定、送達文書等程序,符合法律規定。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人民法院判決】
湘潭市Y區人民法院對原告S快遞公司的訴訟請求依法不予認定,判決駁回原告S快遞公司的訴訟請求。
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完成下列任務:
(1)本案的爭議焦點有兩個,爭議一:第三人劉某與原告S快遞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爭議二:當地人社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是否合法?請任選其一說明判決理由。(8分)
(2)本案訴訟過程中,舉證責任由誰承擔,為什么?(4分)
答案精析
典題感悟練
1.D [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2018年5月所立遺囑有效,房子、存款均由趙乙繼承,D正確,B、C錯誤。遺囑繼承的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本案不是按照法定繼承平均分配,A錯誤。]
2.D [明某為文某的鄰居,其不屬于法定繼承人的范疇,明某不是文某的遺囑繼承人,①不選。明某與文某并非贍養關系,贍養是指成年子女對父母在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②不選。雙方簽訂了明確的遺贈扶養協議,這是明某獲得文某遺產的直接法律依據,③正確。明某按照協議履行了對文某的扶養義務,包括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護等,并在文某死后為其操辦了喪葬事宜,④正確。故本題選D。]
3.B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因此,遺囑繼承的繼承人,只能是個人、國家、集體、組織,動物植物都沒有繼承權,②錯誤。李四借的10萬元購房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③錯誤。李四離世后留有價值210萬元的房產,去除10萬元的債務,價值共計200萬元,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析產后,李四留有的遺產價值共計100萬元,李小四與其母親各繼承價值50萬元的財產,④正確。]
4.A [根據民法典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因此,王某和李某均有繼承權,且王某因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以多分遺產,①正確。根據民法典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王某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②正確,③錯誤。李某作為王某丈夫的弟弟,即王某的公公的兒子,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遺產,④錯誤。故本題選A。]
5.B [小張、小陳向葛某借款100萬元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萬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葛某有權要求小陳償還,①正確。婚后繼承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過遺囑或遺贈合同確定只歸一方的,不屬于共同財產。材料中沒有指明遺囑或遺贈合同確定遺產只歸小張一人所有,因此遺產有可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此情況下,小陳享有處理40萬遺產的權利,②排除。小陳與小張協商將自家住房抵押給葛某,換取葛某同意延期還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權,能優先受償,但無權予以占有。但公司設備并沒有進行抵押,葛某對公司設備無抵押權,不能優先受償,更不能對設備予以占有,③排除。小張用40萬元遺產注冊成立了甲公司,若甲公司對外負債,應以公司資產對外償還債務,該債務不構成小張和小陳的夫妻共同債務,④正確。]
6.D [為編寫小學教科書,小美未經著作權人小潘的同意無償匯編其作品,侵犯了小潘的著作權,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①錯誤。小美父親開辦的個人獨資企業,應依法向當地稅務機關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是企業所得稅,②錯誤。③④正確。]
7.C [合同約定:“法定節假日一律不得休假”,符合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情形,因此該勞動合同關于休假部分無效,并不是全部無效,A錯誤。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B錯誤。休息休假屬于勞動者的合法權利,C符合題意。材料中小劉16周歲,屬于未成年人,國家對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D錯誤。]
8.D [公司聘任小趙為項目經理,每月向其發放工資。小趙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時打卡。小趙與公司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可以享受工傷待遇,①錯誤。勞動爭議仲裁不需要以簽訂仲裁協議為前提,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商事仲裁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②錯誤。合同的效力不僅取決于雙方的自愿性,還需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不違背公序良俗等條件,③正確。小趙與某公司自愿簽訂《合作經營合同》。公司聘任小趙為項目經理,每月向其發放工資。小趙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時打卡,雖然是經營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④正確。故本題選D。]
9.D [鄭某與公司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不影響勞動關系的建立,故排除①;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能以游戲幣支付,故排除②;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也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權利,不能以約定的方式來免除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或勞動者的法定權利,故③正確;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故④正確。]
10.D [民法典規定,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材料中甲雖然17歲,但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乙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A錯誤。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故該題案例中甲作出的承諾無效,B錯誤。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甲應該先仲裁,C錯誤。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甲與乙簽訂勞動合同,但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未履行相應義務,故乙公司可據此解除與甲的勞動合同,D正確。]
11.C [丁某按要求集贊后,獲得了免費貴賓券,并免費參與了本次旅行,這方面并沒有虛假宣傳,①錯誤。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該旅行社帶到自費景點并強制購買商品,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選擇權,②正確。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集滿38個贊,免費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屬于要約邀請,③錯誤。權利保障,于法有據,丁某要求旅行社賠償需要證明旅行社行為有過錯,才能依法維權,④正確。]
12.A [甲公司的廣告稱“全額退差價”,但對于白某僅贈送50元優惠券,并未兌現承諾,欺騙、誤導消費者,這是實施了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①正確。甲公司的廣告承諾“全額退差價”但并未兌現,其行為構成違約,②排除。即使白某發帖意在表達對“全額退差價”廣告的真實感受,但其感受如果脫離事實,未能真實反映情況,造成甲公司的權益受損,則有可能構成侵權,③正確。甲公司產品未涉及質量問題,白某粉絲未盡合理核實義務即詆毀甲公司產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名譽權,而不是榮譽權,④排除。]
13.D [飯店要求最低消費侵害了張某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的權利,不是知情權,①排除。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是單方事先制定的,不能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的,設置最低消費屬于典型的格式條款,③正確。飯店禁止客人自帶酒水,不是侵害了張某的名譽權,而是侵害了張某的自主選擇權,②錯誤,④正確。]
14.B [甲公司未經許可使用乙公司的注冊商標,這明顯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標權,商標權屬于知識產權,①正確。企業名稱權是指企業依法對其登記注冊的名稱所享有的權利,而題干甲公司侵犯的是乙公司的知識產權,②不選。材料中指出當地監管部門對甲公司進行了處罰,如不服處罰,可提起行政訴訟,而不是民事訴訟,③不選。甲公司不僅未經許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冊商標,還設計了與乙公司產品相似的包裝盒,這種混淆行為明顯意在使消費者發生誤認,構成了不正當競爭,④正確。故本題選B。]
15.不當之處:當事人應當按照承諾履行合同義務,小張借款到期后拒絕還款的做法不當;父母沒有幫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小張關于父母有義務幫助扶持自己的說法不當;成年子女有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小張關于以后不照料老張的生活的說法不當。
建議:雙方應在明確權利義務的基礎上友好協商,促進家庭和睦;堅守契約精神,按照承諾歸還借款。(參考答案)
16.(1)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內容,熟知各項條款,特別是關乎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合同期限等重要條款。
(2)在企業提出變更勞動合同條款時,勞動者有權拒絕不合理之處。當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勞動者應勇于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3)勞動者可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支持,且在維權過程中,勞動者需積極收集并保存證據;若協商無果,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在本案中,江某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導下,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經過仲裁調解最終獲得賠償金。(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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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材料中“與李某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孩子改隨繼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撫養費”,此內容違反法律規定,無效,所以劉某的民事行為主張會得到人民法院支持,②錯誤。劉某作為監護人,為未成年的孩子改姓的行為沒有侵犯未成年人的姓名權,③錯誤。]
2.C [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郭某與郭甲、郭乙簽訂了“郭甲扶養母親,郭乙扶養父親”的協議免除了對另一位父母贍養的義務是無效的,且人民法院在判決中應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而不是應判張某隨郭甲生活,①不選。贍養義務是強制性的法定義務,子女無法免除該義務,郭丙需要贍養張某,④不選。]
3.B [本案中黃某與楊某屬于同居關系,而不是夫妻關系,他們共同經營的畫廊收入屬于雙方共同財產,各占一半,而不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②錯誤。由于黃某未立遺囑,在沒有分清黃某與楊某各自的個人財產前,不能開始繼承,且本案適用法定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應該均等,③錯誤。]
4.C [房產屬于王某夫婦共有財產,王某妻子過世后,其遺產由王某和王甲平分,因此該房產有王甲的一部分,王乙無權對房產進行全權處理,打印遺囑部分內容無效,C正確。王甲對王某未盡到贍養義務,根據法律規定可以不分或者少分,但這不是王甲無權繼承該套房產的原因,何況根據上述分析王甲是可以繼承部分房產的,A排除。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以最后一份合法遺囑為準,B排除。侄女王乙不是法定繼承人,不能通過遺囑繼承的方式繼承該房屋,只能作為受遺贈人通過遺贈方式獲得部分房產,D排除。]
5.C [李先生可以選擇非親屬做意定監護人,若協議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實意思表示,其他人無權干涉,①說法錯誤,③說法正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②正確。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④說法錯誤。]
6.B [婚姻關系以夫妻感情為基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當事人可以離婚,但只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仍然需要履行夫妻義務,故②表述錯誤。題干“王某與韓某系合法夫妻”,說明雙方的婚姻關系真實有效,受法律保護,故④表述錯誤。]
7.B [人民法院應判決撤銷張某與李某的婚姻關系,而不是判決準許張某與李某離婚,②錯誤。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③錯誤。]
8.A [繼承遺產需要將個人合法財產從家庭或夫妻共同財產中析出;李某與王某夫妻共同財產為100萬元,如李某與王某無特殊約定,應從中析出50萬元作為李某的個人財產;又因遺囑繼承的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李某留有有效的遺囑,故根據“遺產的80%由李甲繼承,20%由李乙繼承”這一遺囑,李甲應繼承40萬元,李乙應繼承10萬元,王某不繼承李某的個人財產,A符合題意。]
9.A [根據材料信息可以判斷,徐某所借債務屬于離婚前夫妻共同債務,徐某與林某以離婚形式轉移家庭財產,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其離婚協議內容中關于財產部分的約定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因此并不是有效的,該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③④錯誤。]
10.D [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這與是否住在一起沒有關系,①說法錯誤。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李某自己享有的房產份額是合法房產份額,李某可以通過簽訂買賣合同的方式將自己享有的房產份額過戶給大兒子,③說法錯誤。]
11.A [該公司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而非侵權責任,故②錯誤。勞動仲裁是法律規定的勞動爭議訴訟前置程序,直接依照法律規定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而無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故④錯誤。]
12.C [盡管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甲某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勞動關系成立,①錯誤。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勞動爭議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③錯誤。]
13.C [材料中雙方口頭約定除工資和午餐外,如發生其他費用,餐館概不負責,但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屬于無效勞動合同,沒有法律約束力,餐館老板需要賠償,①錯誤。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對勞動者的各項義務,并且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不經雙方協商,餐館老板不得單方面解雇小麗。即使小麗受傷不能工作,也不能單方面解雇小麗,③錯誤。]
14.C [材料強調的是掃碼支付給消費者帶來困擾的原因,而不是強調掃碼支付對經營者的積極作用,故①不符合題意。日常頻繁推送廣告不屬于“搭便車”,④錯誤。]
15.C [材料主要強調經營者惡意自動續費現象,并不是消費者主觀上的過失,消費者不用承擔責任,①錯誤。會員自動續費存在部分自動扣費未明確告知和提醒用戶,一旦開通會員等待用戶的則是退訂入口字小難找、層層設檻操作復雜。這說明訂立合同違背了公平公正和誠信原則,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合同。“不可變更”的說法錯誤,③錯誤。]
16.B [本案中張三以“樂拼”品牌銷售拼裝玩具,與“樂高”品牌近似,容易導致混淆,因此侵犯了樂高公司的商標權,②錯誤。本案中張三沒有進行虛假宣傳,④錯誤。]
17.(1)法律規定,他人未經專利權人同意,不得實施專利權人享有專利的發明創造。
(2)B公司擅自銷售A公司獨占實施的水稻新品種,侵犯了A公司的專利權,屬于不正當競爭,損害品牌所有人的商業信譽,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違背了誠信原則,損害了公共利益,擾亂市場秩序,應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責任。
(3)人民法院作出該判決,能夠維護發明人的利益,營造鼓勵創新、保護創新的社會氛圍,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18.(1)爭議一判決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勞動關系的認定不能僅以雙方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為依據,而應以用工過程中所體現的雙方當事人的事實權利與義務關系來確定。本案中第三人劉某的工作地點、時間、內容均由原告S快遞公司單方決定,劉某須服從原告的指揮,無自主決定權,同時S快遞公司也有轉賬行為,應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爭議二判決理由:人社局通過調查核實,認定原告S快遞公司與劉某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劉某在工作中受到的交通事故傷害應屬于工傷,其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因此,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合法。
(2)本案為行政訴訟(或“行政訴訟實行舉證責任倒置”),作為被告的人社局應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原因在于行政訴訟的核心問題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對人在舉證能力上無法與行政機關抗衡。(共77張PPT)
專題提升練
專題十四
家庭婚姻與就業創業
典題感悟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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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索引
1.(2023·江蘇高考)趙某與荀某育有一子趙甲,一女趙乙。荀某去世后,因趙甲長期在外地工作,趙乙照顧趙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趙某自己寫了一份遺囑,內容為房子留給趙甲,存款留給趙乙。2018年5月,趙某又讓人代寫了一份遺囑,并請鄰居張某、李某擔任見證人,遺囑載明房子、存款均由趙乙繼承。2022年11月,趙某去世。按法律規定,趙某遺產的分配應該是
A.按照法定繼承平均分配 B.趙甲、趙乙通過協商分配
C.房子給趙甲,存款給趙乙 D.房子、存款均由趙乙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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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題感悟練
PART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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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2018年5月所立遺囑有效,房子、存款均由趙乙繼承,D正確,B、C錯誤。
遺囑繼承的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本案不是按照法定繼承平均分配,A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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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安徽高考)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無法自理,在居委會的關心和協調下,與鄰居明某簽訂協議,約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護、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負責,文某死后的全部遺產歸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顧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為其操辦了喪葬事宜,并獲得文某遺產。該案例中,明某獲得文某遺產的依據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遺囑繼承人
②明某對文某履行了贍養義務
③雙方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
④明某對文某履行了扶養義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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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某為文某的鄰居,其不屬于法定繼承人的范疇,明某不是文某的遺囑繼承人,①不選。
明某與文某并非贍養關系,贍養是指成年子女對父母在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②不選。
雙方簽訂了明確的遺贈扶養協議,這是明某獲得文某遺產的直接法律依據,③正確。
明某按照協議履行了對文某的扶養義務,包括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護等,并在文某死后為其操辦了喪葬事宜,④正確。故本題選D。
3.(2024·湖北高考)李四離世后留有價值210萬元的房產(登記在夫妻名下),還有以個人名義借的購房款10萬元未還。此時,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媽媽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遺囑,要給其寵物犬旺財1萬元。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遺囑是真實的,旺財就可以繼承1萬元
③李四借的10萬元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④李小四可以繼承價值50萬元的財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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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因此,遺囑繼承的繼承人,只能是個人、國家、集體、組織,動物植物都沒有繼承權,②錯誤。
李四借的10萬元購房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③錯誤。
李四離世后留有價值210萬元的房產,去除10萬元的債務,價值共計200萬元,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析產后,李四留有的遺產價值共計100萬元,李小四與其母親各繼承價值50萬元的財產,④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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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4·甘肅高考)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沒有改嫁,一直盡心盡力地照料體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與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遺產時發生爭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繼承權,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③王某作為兒媳可以成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
④李某作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有權繼承遺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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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典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因此,王某和李某均有繼承權,且王某因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以多分遺產,①正確。
根據民法典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王某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②正確,③錯誤。
李某作為王某丈夫的弟弟,即王某的公公的兒子,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遺產,④錯誤。故本題選A。
5.(2024·山東高考)小張經其妻小陳同意,用婚后繼承自張父的40萬元遺產注冊成立了甲公司。為購入公司經營所需設備,小張、小陳又向葛某借款100萬元。后小張受傷住院,小陳接手甲公司經營,與小張協商將自家住房抵押給葛某,換取葛某同意延期還款。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若小張和小陳約定由小張負責還款,則葛某仍有權要求小陳償還
②小陳不是張父的法定繼承人,所以不享有處理40萬元遺產的權利
③葛某有權針對小張、小陳的住房和購入設備優先受償,但無權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對外負債,則該債務不構成小張和小陳的夫妻共同債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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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小陳向葛某借款100萬元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萬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葛某有權要求小陳償還,①正確。
婚后繼承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過遺囑或遺贈合同確定只歸一方的,不屬于共同財產。材料中沒有指明遺囑或遺贈合同確定遺產只歸小張一人所有,因此遺產有可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此情況下,小陳享有處理40萬遺產的權利,②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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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與小張協商將自家住房抵押給葛某,換取葛某同意延期還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權,能優先受償,但無權予以占有。但公司設備并沒有進行抵押,葛某對公司設備無抵押權,不能優先受償,更不能對設備予以占有,③排除。
小張用40萬元遺產注冊成立了甲公司,若甲公司對外負債,應以公司資產對外償還債務,該債務不構成小張和小陳的夫妻共同債務,④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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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4·浙江6月選考)生活處處見法律。下列說法或行為中,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是
①為編寫小學教科書,小美未經著作權人小潘的同意無償匯編其作品
②小美父親開辦的個人獨資企業,應依法向當地稅務機關繳納企業所得稅
③小美表弟小郝將自己在農村的一處住宅出賣后,再申請宅基地未獲批準
④小美堂哥小華與女友小禾結婚登記,可到小華或小禾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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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編寫小學教科書,小美未經著作權人小潘的同意無償匯編其作品,侵犯了小潘的著作權,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①錯誤。
小美父親開辦的個人獨資企業,應依法向當地稅務機關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是企業所得稅,②錯誤。③④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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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3·天津高考)16周歲的小劉與某保安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其中約定:“法定節假日一律不得休假”。今年“五一”來臨之前,小劉已經連續工作了一個月有余,計劃“五一”期間回家探親,向單位相關負責人請假未被批準。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小劉與保安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B.小劉可以直接向保安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C.小劉作為勞動者享有法律規定的休息休假的權利
D.小劉不應享受勞動法規定的對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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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約定:“法定節假日一律不得休假”,符合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情形,因此該勞動合同關于休假部分無效,并不是全部無效,A錯誤。
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B錯誤。
休息休假屬于勞動者的合法權利,C符合題意。
材料中小劉16周歲,屬于未成年人,國家對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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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4·黑吉遼高考)小趙與某公司自愿簽訂《合作經營合同》。公司聘任小趙為項目經理,每月向其發放工資。小趙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時打卡。幾個月后,小趙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殘,要求給予工傷待遇,遭到公司拒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小趙與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故不應享受工傷待遇
②若合同沒有約定仲裁條款,小趙不能申請勞動仲裁
③小趙與公司自愿訂立合同并不當然意味著合同有效
④小趙與公司簽訂合作經營合同,但形成了勞動關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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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任小趙為項目經理,每月向其發放工資。小趙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時打卡。小趙與公司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可以享受工傷待遇,①錯誤。
勞動爭議仲裁不需要以簽訂仲裁協議為前提,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商事仲裁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②錯誤。
合同的效力不僅取決于雙方的自愿性,還需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不違背公序良俗等條件,③正確。
小趙與某公司自愿簽訂《合作經營合同》。公司聘任小趙為項目經理,每月向其發放工資。小趙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時打卡,雖然是經營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④正確。故本題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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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3·福建高考)鄭某入職某游戲公司,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與公司口頭約定:鄭某從事游戲測試工作;公司每月支付工資2萬元,一半以現金支付,一半以公司游戲幣支付;鄭某自愿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入職后,鄭某因醉駕被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
①公司與鄭某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②公司支付鄭某工資的方式是合法的
③鄭某自愿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約定是無效的
④鄭某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司有權開除鄭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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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某與公司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不影響勞動關系的建立,故排除①;
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能以游戲幣支付,故排除②;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也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權利,不能以約定的方式來免除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或勞動者的法定權利,故③正確;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故④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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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3·重慶高考)甲(17周歲)與乙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從事倉儲管理工作。合同中甲承諾自愿放棄繳納社保后果自負。甲因在工作時間經常打游戲導致所管理物資多次丟失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甲是未成年人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不能生效
B.甲作出自愿放棄繳納社保且后果自負的承諾有效
C.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D.甲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乙公司可據此解除與甲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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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材料中甲雖然17歲,但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乙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A錯誤。
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故該題案例中甲作出的承諾無效,B錯誤。
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甲應該先仲裁,C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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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甲與乙簽訂勞動合同,但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未履行相應義務,故乙公司可據此解除與甲的勞動合同,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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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3·河北高考)某旅行社開展“集滿38個贊,免費游港澳”活動。按要求集贊后,丁某獲得免費貴賓券。在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該旅行社帶到自費景點并強制購買價格虛高的商品。對此,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①該旅行社集贊免費游的活動涉嫌虛假宣傳
②該旅行社的強制消費行為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選擇權
③旅行社“集滿38個贊,免費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屬于承諾
④丁某要求旅行社賠償需要證明旅行社行為有過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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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按要求集贊后,獲得了免費貴賓券,并免費參與了本次旅行,這方面并沒有虛假宣傳,①錯誤。
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該旅行社帶到自費景點并強制購買商品,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選擇權,②正確。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集滿38個贊,免費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屬于要約邀請,③錯誤。
權利保障,于法有據,丁某要求旅行社賠償需要證明旅行社行為有過錯,才能依法維權,④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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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4·山東高考)甲公司發布的新款榨汁機廣告稱:任何在公司網站下單者若證明其他商家的同類產品更便宜,均“全額退差價”。白某下單后發現乙公司同類榨汁機的售價要便宜50元,甲公司僅贈白某50元優惠券。白某在社交賬號發帖“@”甲公司,稱“受騙了”并配榨汁機照片。白某的數十萬粉絲以為該產品有質量問題,到處轉發,導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甲公司實施了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
②無論甲公司在白某的訂單中是否承諾過全額退差價,其行為都不構成違約
③即使白某發帖意在表達對“全額退差價”廣告的真實感受,仍可能構成侵權
④白某粉絲未盡合理核實義務即詆毀甲公司產品,侵犯了甲公司的榮譽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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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的廣告稱“全額退差價”,但對于白某僅贈送50元優惠券,并未兌現承諾,欺騙、誤導消費者,這是實施了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①正確。
甲公司的廣告承諾“全額退差價”但并未兌現,其行為構成違約,②排除。
即使白某發帖意在表達對“全額退差價”廣告的真實感受,但其感受如果脫離事實,未能真實反映情況,造成甲公司的權益受損,則有可能構成侵權,③正確。
甲公司產品未涉及質量問題,白某粉絲未盡合理核實義務即詆毀甲公司產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名譽權,而不是榮譽權,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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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4·全國新課標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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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經常去某飯店就餐,該飯店的墻上張貼有“每桌最低消費158元”的告示。某日,張某和朋友在該飯店聚餐,朋友提議品嘗自帶的紅酒,張某找服務員幫忙,服務員表示飯店禁止自帶酒水,雙方為此發生爭執,引起不少客人圍觀,張某遂撥打消費者投訴熱線,要求飯店改正并向自己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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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上述案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飯店要求最低消費侵害了張某的知情權
②飯店禁止自帶酒水侵害了張某的名譽權
③“每桌最低消費158元”屬于格式條款
④飯店禁止自帶酒水侵害了張某的自主選擇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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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要求最低消費侵害了張某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的權利,不是知情權,①排除。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是單方事先制定的,不能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的,設置最低消費屬于典型的格式條款,③正確。
飯店禁止客人自帶酒水,不是侵害了張某的名譽權,而是侵害了張某的自主選擇權,②錯誤,④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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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4·安徽高考)甲公司在生產一款美容產品時,未經許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冊商標,該產品包裝盒上的色彩和圖形設計也與乙公司的同款產品相似。當地監管部門接到舉報后,經查實,對甲公司的違法經營行為進行了處罰。本案中,甲公司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識產權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稱權
③如不服處罰,可提起民事訴訟
④實施了混淆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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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未經許可使用乙公司的注冊商標,這明顯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標權,商標權屬于知識產權,①正確。
企業名稱權是指企業依法對其登記注冊的名稱所享有的權利,而題干甲公司侵犯的是乙公司的知識產權,②不選。
材料中指出當地監管部門對甲公司進行了處罰,如不服處罰,可提起行政訴訟,而不是民事訴訟,③不選。
甲公司不僅未經許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冊商標,還設計了與乙公司產品相似的包裝盒,這種混淆行為明顯意在使消費者發生誤認,構成了不正當競爭,④正確。故本題選B。
15.(2023·全國新課標卷)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張系成年人,為做生意向父親老張借款10萬元,在借條中承諾3年后歸還。借款到期后,老張見小張生意紅火,便要求小張還款。小張以父母有義務幫助扶持自己為由拒絕還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還款則以后不照料老張的生活。老張無奈之下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假如你是人民調解員,請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相關知識,分析小張的做法和說法的不當之處,并給當事人提出兩條解決糾紛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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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不當之處:當事人應當按照承諾履行合同義務,小張借款到期后拒絕還款的做法不當;父母沒有幫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小張關于父母有義務幫助扶持自己的說法不當;成年子女有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小張關于以后不照料老張的生活的說法不當。
建議:雙方應在明確權利義務的基礎上友好協商,促進家庭和睦;堅守契約精神,按照承諾歸還借款。(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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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24·安徽高考)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9月,江某入職某公司,雙方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約定江某的工作崗位為辦公室文員,工作地點為H市。2023年9月,公司進行人事調整,將江某的工作地點由H市變更為W市,江某拒絕這種安排。公司遂以江某不服從工作安排為由將其辭退。江某認為公司的辭退行為違法,于是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導下,江某到公證處,把她和公司相關領導之間關于工作地點變更的社交聊天記錄辦理了公證;之后,江某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主張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023年10月,在仲裁員的調解下,雙方就賠償金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公司于一個星期內向江某支付賠償金1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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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從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角度談談如何做一個明白的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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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內容,熟知各項條款,特別是關乎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合同期限等重要條款。
(2)在企業提出變更勞動合同條款時,勞動者有權拒絕不合理之處。當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勞動者應勇于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3)勞動者可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支持,且在維權過程中,勞動者需積極收集并保存證據;若協商無果,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在本案中,江某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導下,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經過仲裁調解最終獲得賠償金。(參考答案)
1.(2024·晉中模擬)女子劉某與男子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孩子不滿一周歲時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兒子跟隨母親,李某每月支付撫養費。一年后劉某再婚,并與李某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孩子改隨繼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撫養費。然而協議履行幾個月后,劉某以孩子的名義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及今后的撫養費用。在本案中
①劉某要求李某支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會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②劉某的民事行為違背補充協議,不會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③劉某為其子改姓的行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姓名權
④李某與兒子的父子關系不因孩子姓名的改變而改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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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能強化練
PART TWO
材料中“與李某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孩子改隨繼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撫養費”,此內容違反法律規定,無效,所以劉某的民事行為主張會得到人民法院支持,②錯誤。
劉某作為監護人,為未成年的孩子改姓的行為沒有侵犯未成年人的姓名權,③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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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贛州一模)張某與丈夫郭某共育有郭甲、郭乙、小女兒郭丙。1995年,郭某與郭甲、郭乙簽訂了贍養協議,約定郭甲扶養母親,郭乙扶養父親,房產由郭甲、郭乙平分。郭某于2020年去世后,郭乙對郭某進行了安葬,80歲的張某獨自生活。2022年,張某訴至人民法院,要求三子女均攤贍養費并主張隨郭乙生活。對本案分析正確的是
①按照約定,人民法院應判張某隨郭甲生活
②為兼顧法與情,郭甲應多承擔贍養費
③免除郭乙對母親贍養義務的協議無效
④權利與義務對等,郭丙不需要贍養張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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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郭某與郭甲、郭乙簽訂了“郭甲扶養母親,郭乙扶養父親”的協議免除了對另一位父母贍養的義務是無效的,且人民法院在判決中應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而不是應判張某隨郭甲生活,①不選。
贍養義務是強制性的法定義務,子女無法免除該義務,郭丙需要贍養張某,④不選。
3.(2024·湖州二模)畫家黃某離異后與楊某以夫妻名義長期同居,兩人共同經營著一家畫廊。2022年11月,黃某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了價值百余萬元的遺產。楊某、黃某與前妻的女兒小黃、黃某母親曾某三人就遺產分割產生糾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該糾紛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進行處理
②黃某與楊某共同經營的畫廊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③由于黃某未立遺囑,曾某可對法定繼承的份額作出安排
④小黃和曾某是黃某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有權繼承遺產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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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黃某與楊某屬于同居關系,而不是夫妻關系,他們共同經營的畫廊收入屬于雙方共同財產,各占一半,而不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②錯誤。
由于黃某未立遺囑,在沒有分清黃某與楊某各自的個人財產前,不能開始繼承,且本案適用法定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應該均等,③錯誤。
4.(2024·臺州二模)王某夫婦曾立有公證遺囑,他們共有的一套房產將由養女王甲繼承。由于王甲成年后遠嫁外地很少回來,王某妻子過世后,王某的生活主要由侄女王乙照顧。于是王某又邀請兩個鄰居見證,打印了一份遺囑,并簽名按手印,將房產留給王乙。王某去世后,王甲與王乙就遺囑問題產生糾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王甲對王某未盡到贍養義務,因此無權繼承該套房產
B.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優于打印遺囑,房產應由王甲繼承
C.王乙無權對房產進行全權處理,打印遺囑部分內容無效
D.王甲與王乙應本著互諒互讓精神,協商處理遺囑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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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屬于王某夫婦共有財產,王某妻子過世后,其遺產由王某和王甲平分,因此該房產有王甲的一部分,王乙無權對房產進行全權處理,打印遺囑部分內容無效,C正確。
王甲對王某未盡到贍養義務,根據法律規定可以不分或者少分,但這不是王甲無權繼承該套房產的原因,何況根據上述分析王甲是可以繼承部分房產的,A排除。
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以最后一份合法遺囑為準,B排除。
侄女王乙不是法定繼承人,不能通過遺囑繼承的方式繼承該房屋,只能作為受遺贈人通過遺贈方式獲得部分房產,D排除。
5.(2024·玉林三模)李先生今年70歲,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子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時李先生一個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鄰居好友王先生為自己的監護人。對此分析正確的是
①因涉及財產繼承,李先生不能選擇非親屬做意定監護人
②雙方必須通過書面形式簽訂意定監護協議以確保法律效力
③若協議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實意思表示,其他人無權干涉
④作為意定監護人的王先生對李先生的財物享有自主處置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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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可以選擇非親屬做意定監護人,若協議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實意思表示,其他人無權干涉,①說法錯誤,③說法正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②正確。
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④說法錯誤。
6.王某與韓某系合法夫妻。王某由于患有疾病,不僅不能外出工作,還需長期吃藥。韓某每月工資7 000多元,勉強可以承擔起一家的日常開銷。由于王某的醫藥費用過于高昂,長此以往,韓某難以承受如此大的壓力,與王某產生了激烈矛盾,決定不再為王某承擔醫藥費,此后對王某置之不理。王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韓某支付扶養費。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①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人民法院會支持王某的訴求
②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一方有權停止履行夫妻義務
③韓某的行為屬于故意遺棄,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④王某和韓某的婚姻無效,人民法院會判定韓某無須支付扶養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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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系以夫妻感情為基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當事人可以離婚,但只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仍然需要履行夫妻義務,故②表述錯誤。
題干“王某與韓某系合法夫妻”,說明雙方的婚姻關系真實有效,受法律保護,故④表述錯誤。
7.李某(男)與張某(女)于2023年3月登記結婚,婚后一個月,李某才告知張某,其婚前患有某種疾病,且該疾病可能對生育后代造成一定影響。之后張某以李某隱瞞婚前重大疾病將李某告上人民法院。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人民法院應判決撤銷張某與李某的婚姻關系
②人民法院應判決準許張某與李某離婚
③李某與張某的婚姻在人民法院判決后具有法律約束力
④張某作為無過錯方有權向李某請求損害賠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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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應判決撤銷張某與李某的婚姻關系,而不是判決準許張某與李某離婚,②錯誤。
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③錯誤。
8.(2024·宣城二模)李某與第一任妻子育有一子李甲,離婚后與王某再婚,生育一女李乙。李某晚年生病期間,李甲照顧其生活起居。李某去世后,留下100萬元存款。李某生前立有遺囑,遺產的80%由李甲繼承,20%由李乙繼承。請問李甲和李乙可以繼承的遺產分別是
A.40萬元 10萬元 B.80萬元 20萬元
C.60萬元 40萬元 D.50萬元 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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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需要將個人合法財產從家庭或夫妻共同財產中析出;李某與王某夫妻共同財產為100萬元,如李某與王某無特殊約定,應從中析出50萬元作為李某的個人財產;又因遺囑繼承的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李某留有有效的遺囑,故根據“遺產的80%由李甲繼承,20%由李乙繼承”這一遺囑,李甲應繼承40萬元,李乙應繼承10萬元,王某不繼承李某的個人財產,A符合題意。
9.(2024·泉州三模)2022年9月,因購房需要,徐某在其妻林某知情的情況下向張某借款50萬元并寫下借條約定一年后歸還。2023年9月到期后,徐某拒不歸還借款,張某將其訴至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徐某向張某償還借款50萬元及利息。但張某在申請執行時卻發現徐某和其妻林某在一審判決后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徐某凈身出戶,債務全部由徐某一人償還,所有房產及存款歸林某所有。在本案中
①該借條是合法書面合同,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②該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雖已離婚但應共同承擔
③離婚協議內容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
④債務約定由徐某一人償還,其妻不必承擔償還義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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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材料信息可以判斷,徐某所借債務屬于離婚前夫妻共同債務,徐某與林某以離婚形式轉移家庭財產,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其離婚協議內容中關于財產部分的約定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因此并不是有效的,該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③④錯誤。
10.李某夫婦婚后購買了一套住房,登記在李某名下,大兒子成年后一直與李某夫婦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顧二老日常起居,小兒子成年后很少探望和照顧李某夫婦,李某老伴去世后,想通過訂立自書遺囑的方式將此房產留給大兒子。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小兒子不與老人住在一起,無須履行贍養李某夫婦的義務
②該房產雖登記在李某名下,但不屬于李某的個人財產
③李某可以通過簽訂買賣合同的方式將房產過戶給大兒子
④大兒子可以通過法定繼承的方式在繼承房產時多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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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這與是否住在一起沒有關系,①說法錯誤。
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李某自己享有的房產份額是合法房產份額,李某可以通過簽訂買賣合同的方式將自己享有的房產份額過戶給大兒子,③說法錯誤。
11.(2024·滄州一模)2024年2月,張某供職近10年且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S公司得知其懷孕后,單方面發出調崗通知,將其從管理崗位調至繁重的一線體力勞動崗位。張某認為系惡意調崗,與公司多次溝通無果。后轄區人民檢察院啟動支持仲裁程序,促成雙方達成仲裁調解協議。本案中
①如果張某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②該公司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③該公司對張某惡意調崗,不符合特殊勞動保護的原則
④申請勞動仲裁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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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而非侵權責任,故②錯誤。
勞動仲裁是法律規定的勞動爭議訴訟前置程序,直接依照法律規定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而無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故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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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甲某2023年9月入職M公司,但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個月后甲某發現自己懷孕,在告知公司該消息當日,甲某被公司辭退。對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①由于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該勞動關系不成立
②M公司的行為侵犯了甲某平等就業的權利
③甲某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④M公司應向甲某道歉,并進行一定的經濟賠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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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甲某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勞動關系成立,①錯誤。
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勞動爭議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③錯誤。
13.(2024·大連一模)小麗被某個體餐館招聘為廚房勤雜工,雙方口頭約定除工資和午餐外,如發生其他費用,餐館概不負責。但小麗在工作中不小心把手指切傷,花費醫療費、營養費共計2 000元。小麗向老板提出賠償,老板拒絕賠償并解雇了小麗。于是小麗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下列可能符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是
①因雙方已有口頭約定,故餐館老板可以不賠償
②不經雙方協商,餐館老板不得單方面解雇小麗
③因小麗受傷不能工作,餐館老板可以解雇小麗
④小麗因工受傷,應得到醫療費和營養費的賠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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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中雙方口頭約定除工資和午餐外,如發生其他費用,餐館概不負責,但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屬于無效勞動合同,沒有法律約束力,餐館老板需要賠償,①錯誤。
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對勞動者的各項義務,并且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不經雙方協商,餐館老板不得單方面解雇小麗。即使小麗受傷不能工作,也不能單方面解雇小麗,③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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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4·常德一模)點餐、結賬、繳費……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智能手機的普及,掃碼支付已經融入了人們的日常生活。但近年來,這一本應提高消費效率的方式,卻因“強制關注公眾號”“被迫授權個人信息”“日常頻繁推送廣告”等情況給消費者帶來困擾。掃碼消費之所以給消費者帶來困擾是因為
①掃碼消費可以幫助經營者減少獲客成本,提高運營效率
②強制關注公眾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③被迫授權個人信息,存在消費者的信息被過度收集并處理的可能性
④日常頻繁推送廣告,經營者以“搭便車”的方式欺騙、誤導消費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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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強調的是掃碼支付給消費者帶來困擾的原因,而不是強調掃碼支付對經營者的積極作用,故①不符合題意。
日常頻繁推送廣告不屬于“搭便車”,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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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24·錦州二模)你被手機App自動續費過嗎?會員自動續費雖給消費者帶來了便利和實惠,但也存在部分自動扣費未明確告知和提醒用戶,一旦開通會員等待用戶的則是退訂入口字小難找、層層設檻操作復雜,甚至有的用戶在卸載相關App后依然自動扣費等亂象。據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①會員沒有認真閱讀合同的條款,主觀上存在過失,應承擔部分責任
②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應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注意自動續費內容
③會員勾選自動續費后,雙方合同關系訂立,應履行合同義務不可變更
④變相強制消費者自動續費的行為,違反了民事法律自愿和公平原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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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主要強調經營者惡意自動續費現象,并不是消費者主觀上的過失,消費者不用承擔責任,①錯誤。
會員自動續費存在部分自動扣費未明確告知和提醒用戶,一旦開通會員等待用戶的則是退訂入口字小難找、層層設檻操作復雜。這說明訂立合同違背了公平公正和誠信原則,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合同。“不可變更”的說法錯誤,③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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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24·哈爾濱一模)“Great Wall of China”拼裝玩具等產品系樂高公司創作的美術作品。張三看到樂高系列玩具廣受歡迎,于是通過拆解研究、建模開模、復制圖紙等方式,專門復制樂高公司拼裝積木玩具產品,并冠以“樂拼”品牌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銷售。對此,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①張三未經授權復制產品并銷售的行為侵犯了樂高公司的著作權
②張三沒有直接使用“樂高”商標,并未侵犯樂高公司的商標權
③張三實施的混淆行為影響了他人的商業信譽,屬于不正當競爭
④張三通過虛假宣傳的形式誤導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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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張三以“樂拼”品牌銷售拼裝玩具,與“樂高”品牌近似,容易導致混淆,因此侵犯了樂高公司的商標權,②錯誤。
本案中張三沒有進行虛假宣傳,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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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24·佛山二模)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公司為某水稻新品種的獨占實施被許可人,B公司未經許可,以線下門店推廣以及在微信群內線上宣傳等方式,尋找潛在的交易者,收取會員費并向會員提供該水稻種子交易信息,與買家商定交易價格、數量、交貨時間,安排送貨收款。A公司認為B公司的行為構成侵權,訴至人民法院。經人民法院審判,B公司構成故意侵權,且情節嚴重,故適用懲罰性賠償,全額支持原告訴訟請求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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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分析人民法院判決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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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法律規定,他人未經專利權人同意,不得實施專利權人享有專利的發明創造。
(2)B公司擅自銷售A公司獨占實施的水稻新品種,侵犯了A公司的專利權,屬于不正當競爭,損害品牌所有人的商業信譽,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違背了誠信原則,損害了公共利益,擾亂市場秩序,應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責任。
(3)人民法院作出該判決,能夠維護發明人的利益,營造鼓勵創新、保護創新的社會氛圍,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18.(2024·濟南一模)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回溯】
2022年6月中旬,劉某從微信上了解到湘潭市S快遞公司發布了招聘信息,在與公司H快遞點負責人微信交流后,于6月24日在快遞點從事分揀、取件工作。7月6日,劉某在外出取件過程中與小型客車相撞,車禍造成劉某骨折,當日入住醫院。
9月8日,劉某向當地人社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10月11日,人社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劉某受到的事故傷害為工傷。S快遞公司不服該工傷認定決定,向當地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當地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了人社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S快遞公司不服,向湘潭市Y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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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核實】
原告S快遞公司認為其與第三人劉某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方之間沒有勞動關系。湘潭市Y區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以下事實:
◆原告S快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劉某名下個人銀行賬戶轉入1 165.5元,附言“7月”。
◆第三人劉某需要每天到快遞點分揀、收取快遞,工作地點、時間、內容均由原告S快遞公司單方決定,劉某須服從原告的指揮,無自主決定權,因此,雙方之間具有從屬關系。
◆2022年10月11日,被告人社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履行了受理申請、下達協助調查通知書、調查核實、作出決定、送達文書等程序,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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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人民法院判決】
湘潭市Y區人民法院對原告S快遞公司的訴訟請求依法不予認定,判決駁回原告S快遞公司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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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完成下列任務:
(1)本案的爭議焦點有兩個,爭議一:第三人劉某與原告S快遞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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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爭議一判決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勞動關系的認定不能僅以雙方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為依據,而應以用工過程中所體現的雙方當事人的事實權利與義務關系來確定。本案中第三人劉某的工作地點、時間、內容均由原告S快遞公司單方決定,劉某須服從原告的指揮,無自主決定權,同時S快遞公司也有轉賬行為,應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爭議二判決理由:人社局通過調查核實,認定原告S快遞公司與劉某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劉某在工作中受到的交通事故傷害應屬于工傷,其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因此,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合法。
爭議二:當地人社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是否合法?請任選其一說明判決理由。
(2)本案訴訟過程中,舉證責任由誰承擔,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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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本案為行政訴訟(或“行政訴訟實行舉證責任倒置”),作為被告的人社局應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原因在于行政訴訟的核心問題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對人在舉證能力上無法與行政機關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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