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5張PPT)新課導入第四課 《侵權責任與權利界限》第二框:權利行使 注意界限第一目:民事權利有限制第二目:妥善處理相鄰關系第一單元——民事權利與義務核心素養科學精神:辨清不同民事權利的法定界限,明確作品的合理使用與法定許可使用的條件。法治意識:不動產權利人在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同時,應該注意到相鄰方的合法權利。樹立依法承擔責任意識。政治認同:堅持權利義務統一原則,行使權利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公共參與:有限制地行使民事權利。必備知識:行使民事權利不能超過正當的界限,法律對名譽權、著作權等權利的限制,相鄰關系的內涵和主要類型,相鄰關系處理的規則和意義。關鍵能力:通過具體案例及民法典條例等資料闡述民事權利的限制內容及對名譽權、著作權等權利的限制,初步提高辯證分析能力,梳理界限意識。提高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樹立保護相鄰方權益的觀念。學習目標重點和難點:公民行使民事權利的界限;不動產相鄰關系的處理規則;處理好相鄰關系的意義;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相鄰關系是對不動產所有權的限制或延伸預習提綱1. 民事權利行使的界限(要求)?2.★民法對人身權(名譽權)設定哪些界限?3.★民法對著作權設定哪些界限?4. ★相鄰關系的實質、類型?5. ★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因(必要性+意義)、6.★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的要求(原則+法律依據+具體要求)?第一目民事權利有限制案例:林某在某電商平臺注冊了一家店鋪,并通過了實名認證。云某通過網絡在該店鋪訂購了一條某品牌的褲子。收到貨品后,云某發現貨品與網頁宣傳不符,就發表了買家評論并給予差評。之后,雙方為此產生爭議,云某又追加評論,談了自身感受。林某對此大為不滿,以云某惡意差評,侵犯該店名譽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云某侵害名譽權。想一想:你在網購時給過差評嗎?你認為云某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行使民事權利要注意什么?行使民事權利時不能超過正當界限。小云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要具體分析。根據最高法公報案例:網絡交易中買家給“差評”若不是出于惡意詆毀商業信譽的目的,則不屬于侮辱誹謗行為。案例中云某對商品質量及經營者服務的評價僅是個人對商品及服務的情感表達,并沒有誹謗、詆毀、損害等違反法律的行為,不構成侵權。給不滿意的商品和服務打差評是我們每個消費者的權利,同時,我們給評價也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在互聯網時代買家、賣家要共同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和網絡道德規范。如果小云追加的評論中有誹謗、低毀的,則構成侵權。點評:1、含義:權利通常意味著人們按照自己的意愿實施某一行為的自由。2.★民事權利行使的界限(要求):民法強調對權利的保護,民事主體行使民事權利時不能超過正當的界限。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一、民事權利有限制要遵循誠信原則;不違法;不違背公序良俗3.★民法對名譽權(人身權)設定的界限①對經營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就不能認定為侵害名譽權,因為這些行為是保障消費者批評監督權所必需的。但借機以誹謗、詆毀、侮辱等方式損害對方利益的,則構成侵權。②[相關鏈接]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實;(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的,則構成侵權。在作業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話。從同學那里拷貝一份應用軟件,安裝到自己的電腦上。從網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載到自己手機上。中學語文教材書中收錄一篇某當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為是否侵犯著作權?為什么?P36 探究思考合理使用如正規網站下載,合理使用如下載盜版,則侵權法定許可使用如該正版軟件被規定只能安裝在一臺電腦上,則構成侵權如果允許安裝在多臺電腦上,則不構成侵權①作品的合理使用(無需同意、不必付費):A、含義: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費。B、特定情形:a.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b.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c.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d.為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4.★民法對著作權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判斷:著作權依法受到保護,只要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并未支付使用費使用他人作品都構成侵權。這一觀點對嗎?一、民事權利有限制4、★對著作權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②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A、含義:……除非權利人事先聲明不許使用,他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B、特定情形:a.報刊轉載其他報刊上發表的作品;b.在為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等。………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的情況下,都仍須指明作者和作品出處案例分析思考:張某和李某的行為是否侵犯了著作權?為什么?張某和李某各買了一張音樂CD。張某用來自己欣賞,有時也借給好朋友聽;李某經營一家酒吧,他在營業時間播放CD,作為背景音樂。提示:①張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賞,不構成侵權。因為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出于個人學習、研究、欣賞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屬于合理使用。②李某在營業時間播放CD,作為酒吧的背景音樂,構成侵權。因為用于營業場所播放,具有商業性,不屬于合理使用。主要表現 具體情形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費 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匯編、播放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法定許可使用 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 報刊轉載其他報刊上已經刊登的作品;在為實施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等。【知識整合】區別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的情況下,都仍須指明作者和作品出處對點訓練1.甲老師在期中考試題目中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畫,某乙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認定甲老師構成對某乙侵權。法院審判的依據可能是什么?甲老師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畫命題,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一般情況下不構成侵權;但是應該在命題時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處,否則也會形成侵權。2.張某和李某各買了一張音樂CD。張某用來自己欣賞,有時也借給好朋友李某聽;但李某經營一家酒吧,他有時也在營業時間播放該CD,作為背景音樂。張某和李某的行為是否侵犯了著作權?為什么?①張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賞,不構成侵權。因為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出于個人學習、研究、欣賞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屬于合理使用。②李某在營業時間播放CD,作為酒吧的背景音樂,構成侵權。因為用于營業場所播放,具有商業性,不屬于合理使用。對知識產權在著作權上的限制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1.區別:(1)合理使用不能以營利為目的。這出于對公平原則的考慮。(2)法定許可使用和合理使用的區別在于法定許可需支付使用費,而合理使用不需支付使用費。法定許可與合理使用的使用方式不同。2.相同點: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均應說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和出處,并且應尊重作者享有的其他權利。重難點突破民法為不同民事權利設定了界限民事權利有限制對名譽權保護有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案例】小陸家的西側是某公司的經營場所,中間隔一條寬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該公司為給其東面展廳的外部環境照明,在展廳圍墻邊安裝了4盞照明燈,每晚7時至次日晨5時開啟。照明燈高度與小陸家的陽臺持平,最近處離居室20米左右,其間沒有任何物體遮擋。照明燈開啟后,燈光除照亮展廳外,還照射到周圍住宅的外墻上及小陸家的居室內。夜間從陽臺上目視照明燈燈光,非常刺眼。小陸家要求該公司停用照明燈,但該公司認為安裝使用照明燈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該照明燈也有利于周圍居民夜間行走,故不同意停用。上述情形似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請你斷一斷這起鄰里糾紛案。提示:①該公司在自己的圍墻邊安裝使用照明燈,盡管是應享有的權利,但該公司的照明燈照明影響了小陸及其家人的生活,所以是一種侵犯居民合法權益的行為。②小陸家與該公司在法律上屬于不定產相鄰關系,該公司因照明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盡量避免損害小陸家的合法權利。雙方在行使權利時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第二目妥善處理相鄰關系二、妥善處理相鄰關系1. 相鄰關系的含義、實質及類型(2)實質:相鄰關系是對不動產所有權的限制或延伸。(3)類型:①相鄰用水、排水關系;②相鄰通行關系;③相鄰不動產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與管線安設關系;④相鄰通風、采光、日照關系 ;⑤相鄰有害物質排放關系,等等。(1)含義: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的不動產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動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鄰各方應當給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2.為什么要妥善處理相鄰關系(1)必要性: 鄰里之間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觀景等方面處理不當,就可能引發侵權糾紛;(P37第一段)(2)意義: 法律規定相鄰關系,對于保護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穩定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P38第一段)二、妥善處理相鄰關系(1)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2)法律依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3)具體要求:相鄰關系一方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當照顧到相鄰方的利益。例如:民法典規定,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3.如何處理相鄰關系 二、妥善處理相鄰關系有利生產原則: 正確處理相鄰關系,有利于促進生產發展、提高勞動生產率,能夠提高社會成員的社會責任感。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原則:兼顧各方的利益,互諒互讓,團結互助,有利于促進社會安定團結,正確處理相鄰各方因使用權或所有權發生的爭議。相鄰方的矛盾糾紛如不能及時化解,必然會影響社會的穩定。公平合理的原則:相鄰關系種類繁多復雜,在處理因相鄰關系產生的糾紛時,應當實事求是,兼顧各方面的利益,根據公平合理原則,應當注意到歷史形成的習慣,合情合理地妥善處理好糾紛。知識拓展: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探究分享P38:徐某在住宅樓三層的自家陽臺上搭建了鴿舍,飼養、放飛信鴿。鴿糞給樓下住戶造成嚴重的污染,放飛的信鴿也嚴重地影響鄰居的休息。幾戶鄰居與徐某協商無效后,將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并進行賠償。徐某則認為自己有權在自家陽臺養信鴿。思考:徐某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嗎 請說明你的判斷理由。(1)徐某應承擔民事法律責任。(2)理由: ①公民在從事民事活動時,必須遵循公平原則、綠色原則、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陽臺搭建鴿舍,徐某飼養信鴿的行為未違反法律規定,卻給鄰居帶來了嚴重污染,并嚴重影響鄰居休息,這違背了公平原則,也不符合社會公德的要求。②依據法律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相鄰關系一方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當照顧到相鄰方的利益。相鄰關系的一方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徐某應該本著不影響樓下鄰居正常生活的原則妥善安置鴿舍。(樓下的鄰居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理解養鴿人對鴿子的情感,如果徐某調整鴿舍后能夠排除妨礙,則應當理解接受。)相鄰權糾紛中當事人基本上都是鄰居,甚至有些還是親戚,在生產生活中朝夕相處,本著和平友好相處的態度互相退讓、協商一致,是最佳的解決方式。一般情況下發生居民間的相鄰權糾紛,可以通過自主協商,或者找如物業公司、居委會、片區民警等的第三方介入調解,解決矛盾。相鄰權糾紛的解決方式小結:妥善處理相鄰關系含義 依法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動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鄰各方應當給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原因 ①鄰里之間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觀景等方面處理不當,就可能引發侵權糾紛。②法律規定相鄰關系,對于保護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穩定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實質 相鄰關系是對不動產所有權的限制或延伸。類型 相鄰用水、排水,相鄰通行,相鄰不動產利用與管線安設,相鄰通風、采光、日照,相鄰有害物質排放等要求 ①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②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③相鄰關系一方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當照顧到相鄰方的利益。法律依據 民法典規定,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妥善處理相鄰關系相鄰關系的基本要素(1)相鄰關系的主體是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2)相鄰關系的主體所有或占有的不動產之間相互毗鄰。(3)相鄰關系是基于不動產的相互毗鄰而發生,隨不動產的存在而存在。【提醒】“相鄰”意味著只要他人不動產的使用對自己不動產的使用產生影響,或者說對本人不動產的使用影響到他人不動產使用的整個輻射面積和空間,都可稱作“相鄰”。如一樓產生噪音,六樓被感知,仍可謂一樓與六樓相鄰,可徑直基于相鄰關系行使相鄰權。知識拓展相鄰關系類答題套路:法律規定相鄰關系,對于保護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穩定社會秩序,具有重要意義。維護和諧鄰里關系,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相鄰關系一方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當照顧到相鄰方的利益。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課堂小結權利行使注意界限妥善處理相鄰關系正確處理相鄰關系民事權利有限制相鄰關系權利行使有界限對名譽權的限制對著作權的限制民法為不同民事權利設定了界限實質類型為什么?怎樣處理?1.公民行使民事權利受到限制,是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侵害。( )【答案】×。提示:公民在行使民事權利時,有法律法規的限制、國家政策的限制、社會公德的限制、他人合法權益的限制等。公民行使權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實際上也是對公民行使權利的保護,二者是對立統一的。2.李某未經張某同意私自建造小涼棚,且遮擋張家的光線。張某有權要求停止侵害、給予賠償。( )【答案】×。提示:李某未經張某同意私自建造小涼棚,且遮擋張家的光線。張某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3.出于個人學習、研究、欣賞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屬于侵害著作權。( )【答案】×。提示:出于個人學習、研究、欣賞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沒有侵害著作權。4.相鄰關系的主體是相鄰不動產的所有權人。( )【答案】×。提示:相鄰關系的主體既包括相鄰不動產的所有權人,還包括相鄰不動產的使用權人。判斷真題練習1.(2023·海南)著作權是權利人針對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獲取利益的權利。他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構成侵權。下列屬于侵犯著作權的是( )①小董從網上下載了一首流行歌曲供個人欣賞②某出版社無償原文出版了近代學者梁啟超的署名文集③最新版的教輔用書匿名全文收錄了當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④小鄭的畢業論文未標出處使用了林某已發表文章的大段原文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①:小董從網上下載一首流行歌曲供個人欣賞,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權,①不合題意。②:著作權屬于自然人的,保護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某出版社無償原文出版近代學者梁啟超(1873-1929年)的署名文集,沒有侵犯著作權,②不合題意。③:最新版的教輔用書匿名全文收錄了當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匿名全文收錄”已經侵犯了著作權,③符合題意。④: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的情況下,仍須指明作者和作品出處。小鄭的畢業論文未標出處,屬于侵犯著作權,④符合題意。故本題選D。D2.(2023·湖北)甲乙毗鄰而居,二人因瑣事多次爭吵,關系交惡。甲為泄憤,故意將空調外機移裝在正對著乙臥室窗戶的墻上,噪音和熱浪導致乙無法開窗通風透氣。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辯稱:“我是安裝在自家的外墻上,又沒有侵犯你的地盤,嫌吵你可以關窗”。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甲的行為( )①違反了民法的綠色原則 ②違反了民法的誠信原則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權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所以并無不法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①:甲為泄憤,故意將空調外機移裝在正對著乙臥室窗戶的墻上,噪音和熱浪導致乙無法開窗通風透氣。因此違反了民法的誠信原則,②說法正確。①觀點不符合題意。,②③:相鄰關系是對不動產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甲故意將空調外機移裝在正對著乙臥室窗戶的墻上,排放噪音和熱浪,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權,③說法正確。④:甲雖然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權,但也侵犯了鄰居乙的所有權,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因此甲違法,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C。c3.“相鄰原則”要求人們必須保持必要的注意或謹慎,以免讓可預見的作為或者不作為傷及四鄰。比如,我國法律規定,在高空墜物傷人案件中,業主要舉證墜物與自己無關,未能舉證或者確系無法找到實際拋物者(墜物所有人)的,該樓道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這就是“相鄰原則”的應用。這一原則對公民的啟示是( )①行使權利時不能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②義務是法定的,不容推卸③行使權利必須堅持他人利益優先的原則④樹立邊界意識,在法律范圍內行使權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相鄰原則”要求人們必須保持必要的注意或謹慎,以免讓可預見的作為或者不作為傷及四鄰,這啟示公民行使權利時不能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要樹立邊界意識,在法律范圍內行使權利,①④符合題意;材料不體現“義務是法定的”,②不符合題意;“堅持他人利益優先的原則”說法錯誤,③排除。[答案]BB4.楊某和洪某同住在重慶市涪陵區某小區,是同樓層相鄰兩間房的鄰居,洪某從電梯門到家途中必經楊某房屋入戶門前的公共過道。楊某在新房裝修時,將房屋入戶門由向內開改為向外開。洪某測量發現,小區樓層的公共過道大約是132厘米,一個入戶門約有95厘米,如果入戶門改成外開門的話,打開門時公共過道只剩不到40厘米的間距,而且住戶開門的時候也看不見門外面的情況。洪某認為,楊某在未取得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更改了入戶門的朝向,不但侵占了公共空間,也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隱患。為此,洪某多次與楊某協商,要求楊某將入戶門按照開發商原來的設計,由外開改回內開,但楊某始終不愿意。后因雙方協商無果,洪某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楊某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將入戶門由目前的外開改為內開。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分析法院作出這一判決的合理性。答:①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4分)②洪某與楊某之間構成相鄰關系,楊某為圖自己方便,在未征得洪某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房屋的入戶門由向內開改為向外開,給洪某的通行造成妨礙,即已給相鄰方造成了生活不便,侵害了洪某的合法權益。(4分)③故楊某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的法律責任。(2分)謝謝再見!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