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一單元 民事權利與義務單元檢測卷-2024-2025學年高中政治統(tǒng)編版選擇性必修二法律與生活一、單選題1.某法律課外興趣小組搜集到一些案例。下列案例中,說法正確的是( )A.甲向乙借款10萬元,從民事法律關系看,其客體是10萬元B.合法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其多繳的個人所得稅,屬于民法調整范圍C.離婚協(xié)議中,男方約定女方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違背了公平原則D.服裝店門口海報“雙11女裝打折,過來看看不!”的表示為要約邀請2.2024年2月2日,王某在A公司的抖音直播間購買了一套智能門鎖。次日,工作人員上門安裝時,全程進行了視頻拍攝并發(fā)布于抖音,用于廣告宣傳。視頻中,王某及其家人入鏡,還使用了“粉絲姐姐就是一次性落了十幾把鑰匙”等廣告語句,王某看到后很生氣。本案中( )①未經(jīng)王某同意使用其肖像,A公司侵犯其肖像權②A公司需要承擔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③廣告語貶損了王某的人格,A公司侵犯其名譽權④王某因此生氣,可主張A公司承擔精神損害賠償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2024年9月,小李在某售樓部看中了一套特價商品房。雙方很快就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并約定一周內(nèi)付清全部房款。第二天,在小李積極籌措房款時,售樓部打來電話表示又有客戶看中那套特價房,而且出價比小李高,如果小李真想買那套房子,就要另加4萬元,否則,售樓部就取消小李的購房優(yōu)惠。售樓部的做法( )①違背了合同約定,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②違背了誠信原則,應該繼續(xù)履行合同③違背了約定,必須向小李支付違約金 ④構成了新的要約,小李應該給予承諾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甲乘坐高鐵、占了本不屬于自己的靠窗座位,持有該座位車票的乘客乙要求他騰出座位。甲稱“誰規(guī)定一定要對號入座”并無視乘客、乘警和列車長的勸告。后乘警對其采取強制驅離措施。對此,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①甲、乙持車票乘車表明與鐵路方建立起運輸合同關系②對于霸座現(xiàn)象更應當在道德而不是法律層面解決③若乘務人員不能解決甲霸座問題,乙可訴鐵路方違約之責④甲霸座對乙構成侵權,鐵路方不能追究甲的法律責任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5.王某乘坐無人售票公交車時,司機陳某突然剎車,導致王某在車內(nèi)摔倒受傷。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本案中( )A.公交公司應承擔侵權責任,王某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消除影響B.陳某剎車直接導致王某受傷,司機陳某應當承擔侵權責任C.王某完成了刷卡行為,表明其與公交公司達成了書面合同D.公交公司未全面履行合同,王某可要求其承擔違約賠償之責6.一名男子在火車上霸占別人的座位,還對前來勸阻的乘務人員各種胡攪蠻纏。該男子的行為被人拍成視頻發(fā)到網(wǎng)上后,引起了全國人民的憤慨, 他也被人稱為“霸座哥”。“霸座哥”的行為( )①違背了民法的平等和自愿原則②違背了民法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③對被霸座乘客構成侵權,對鐵路公司構成違約④通常不可以通過民法之外的法律加以調整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7.甲遺失金項鏈一條,張貼了懸賞500元的廣告。乙拾得項鏈,趕往甲處欲歸還項鏈并索要500元,甲卻拒絕支付500元報酬。關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①甲是項鏈的所有權人,可以不支付500元的懸賞費②如果甲不支付500元的懸賞費,乙可以行使抵押權③即便甲未曾發(fā)布懸賞廣告,也需支付乙在拾得過程中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④既然甲發(fā)布了懸賞廣告,則其必須支付相關的酬金A.①③ B.①② C.③④ D.②④8.在加強知識產(chǎn)權法律保護與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傳承的背景下,下列被視為合法或合理做法的是( )①張老師為了教學,使用非遺傳承人作品并適度復制②老字號產(chǎn)品以商業(yè)秘密的形式保護獨特配方③趙醫(yī)生改編已故中醫(yī)專家的著作并以原作者名義出版④劉經(jīng)理復制博物館文創(chuàng)產(chǎn)品并在網(wǎng)上售賣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9.“某某嚴選”是一家乙公司授權的經(jīng)銷商的抖音號,由王某和李某共同運營。該號在直播中做產(chǎn)品測評時,在沒有充足理由的情況下,強調甲公司的某商品貴在廣告費上,并將其與乙公司的同類商品做片面比對,傳播誤導性信息,損害了甲公司聲譽。甲公司將王某、李某訴至法院。對此,下列認識正確的是( )①王某、李某的行為侵犯了甲公司的人格權,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②王某、李某的行為違背民法誠信原則,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③王某、李某應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和賠償經(jīng)濟損失等侵權責任④王某、李某在做該產(chǎn)品測評時不客觀地“踩一捧一”構成商業(yè)詆毀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0.某日,路人甲途經(jīng)某服裝店時,該服裝店的玻璃頂(注:缺少日常維護)突然爆裂,將其砸傷,送醫(yī)診斷為頜面部挫裂傷、右眼下瞼外側皮膚軟組織缺損等,經(jīng)鑒定為九級傷殘。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路人甲的生命權受到侵犯②路人甲的健康權受到侵犯③該案適用無過錯侵權責任④服裝店需對甲承擔賠償責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1.因公司業(yè)務需要,李某以自己的奧迪轎車作為質押物向趙某借款20萬元,約定兩年內(nèi)還款付息,趙某隨后將奧迪轎車出租給某婚慶公司。趙某作為債權人( )A.在李某還清欠款前擁有轎車的所有權,因此可以出租B.如果出租該轎車,必須首先與李某辦理轎車轉移登記C.有權處置轎車以優(yōu)先受償,因此出租該轎車并無過錯D.擁有該轎車的占有權,但出租該轎車應征得李某同意12.根據(jù)所學知識,對如下案例,法院的判決推導順序合理的是( )十三歲的甲前往乙經(jīng)營的美容工作室進行了大面積紋身,并向乙支付紋身費5000元。甲的母親發(fā)現(xiàn)了后,請求乙免費清除孩子紋身,但被乙拒絕。甲的母親遂將乙訴至法院。法院判令乙返還甲的紋身費用,并支付甲精神撫慰金3000元。①甲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②甲的母親發(fā)現(xiàn)紋身后,沒有事后確認合同③有效的合同,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nèi)容合法④紋身會對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傷害,影響其學習和生活A.①—②—③—④ B.④—③—①—②C.①—③—④—② D.③—①—②—④13.劉女士在閑魚二手交易平臺相中一部價格為4000元的華為MATE60二手手機,她與賣家約定3天后貨到付款。但是1天后,賣家私自將這部手機以5000元價格賣給了不知情的王先生。拿到手機的王先生在一次外出中不慎將手機遺忘在出租車上,被后面的乘客趙先生撿到并據(jù)為己有。對上述案例分析正確的是( )①因未交付,故劉女士并未獲得該手機的所有權②趙先生通過善意取得方式獲得該手機的所有權③該手機歸王先生所有,劉女士可向賣家索賠④因手機歸屬存在爭議,王先生和賣家的買賣合同不成立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②③1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享有廣泛的權利。他人未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就可能構成侵權。未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下列行為構成侵害著作權的是( )①某商場員工裝扮成新上映動畫片中的卡通形象招攬顧客②錢某將電影院正在熱映的電影用手機攝錄并發(fā)布到網(wǎng)上③趙某臨摹宋代張擇端《清明上河圖》并將臨摹品賣給他人④某學校高一學生排練某劇院舞蹈作品《唐宮夜宴》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專車司機陳某在搭載乘客衛(wèi)某的途中,沒有避開擁堵路段,導致車費較高,用時較長。結束行程后,衛(wèi)某在網(wǎng)上給了陳某差評。陳某認為這條差評侵犯其名譽權,故訴至法院,要求衛(wèi)某賠償其經(jīng)濟損失及精神損害賠償金。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衛(wèi)某有權給陳某任何消費評價②差評是制約商家不當行為的重要武器③衛(wèi)某的評價因帶有主觀性,構成對陳某的侵權④商家應當容忍正常的消費評價,不能苛求消費者必須給予好評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6.據(jù)報道,一些網(wǎng)絡博主利用AI技術“復活”了多位已故知名人物,這些“復活”人物會以生前身份向觀眾問好,表達對大家的思念。但這類行為引發(fā)了不少爭議,尤其是未經(jīng)逝者家屬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復活”,被認為是對家屬情感上的傷害。據(jù)此,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①“復活”已故知名人物利用其形象和聲音,侵犯其榮譽權②未經(jīng)逝者家屬同意進行“復活”行為涉嫌侵害逝者肖像權③逝者親屬有權要求相關的行為人依法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④利用AI技術“復活”人物的行為應承擔過錯推定侵權責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7.李某與戴某是某知名社交平臺的博主,二人主營領域都是糖尿病防治。2022年4月,李某撰寫了《不會吃,不敢吃?新確診的糖友該怎么吃?》一文,發(fā)布在網(wǎng)絡社交平臺。同年5月,李某發(fā)現(xiàn),戴某發(fā)布了一個視頻,視頻中,戴某把李某的文章配上了相應圖片,在背景音樂下一字不差讀了一遍。對此,下列認識正確的是( )①該視頻是戴某精心加工、創(chuàng)作的智力成果,具有原創(chuàng)性②該視頻是科普類視頻,借鑒的只是科學知識不構成侵權③該視頻是由李某的文章轉化而成的,竊取了李某的勞動成果④李某并未授權戴某改編其作品,戴某的行為構成侵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8.李某將八塊玻璃放置在自家門口。基于消防安全考慮,小區(qū)物業(yè)致電李某,限其在一周內(nèi)將玻璃清除,否則物業(yè)將代為清理,李某不同意。一周后,因李某遲遲未清理,物業(yè)將玻璃當作建筑垃圾清理。李某發(fā)現(xiàn)后找物業(yè)索賠,雙方各執(zhí)一詞。本案中( )①物業(yè)公司對公共區(qū)域有管理職責,應當清理②李某對玻璃未盡到管理義務,需承擔部分損失③物業(yè)公司對損害結果應承擔過錯推定侵權責任④李某未放棄玻璃的處分權,物業(yè)公司的行為侵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9.2023年7月5日,A收到B的電函:本酒店欲向貴廠訂購制服200套,單價200元,一個月內(nèi)交貨。7月6日,A回電:可以,但單價要220元。B收到電函后,于7月12日向A復電:同意。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合同于7月12日成立并生效②合同標的是200套單價220元的制服③合同的履約期限截止到8月5日④A和B的合同沒有法律約束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0.某樓棟14戶業(yè)主就“加裝電梯”一事進行協(xié)商,其中12戶業(yè)主同意增設電梯,并按照“加裝電梯業(yè)主表決規(guī)則”表決通過。后經(jīng)公示并取得相關施工許可后,案涉樓棟啟動了電梯加裝工程。不料在施工過程中,一層業(yè)主老黃以“案涉樓棟不宜增設電梯”為由,要求停止施工,與其他業(yè)主幾度協(xié)商未果后,老黃將12戶鄰居訴至人民法院。下列對于此案分析準確的有( )①二樓以上的業(yè)主因加裝電梯,故須承擔過錯侵權責任②相關主體在維護自身權利時,要妥善處理相鄰關系③解決鄰里糾紛的多元方式中,訴訟是最佳選擇途徑④高層住戶應積極聽取并協(xié)調滿足低層住戶的合理訴求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二、主觀題21.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某電商公司為了提高知名度,將公司旗下App會員稱為“雷鋒會員”,論壇稱為“雷鋒社群”,在公眾號上發(fā)布相關宣傳內(nèi)容,吸引了很多客戶關注、轉發(fā)。另外,該公司還懸掛“雷鋒社群”標識,以“雷鋒社群”名義舉辦商業(yè)活動,向客戶收取“雷鋒社群會費”,引起客戶質疑。結合材料,運用所學法律與生活的知識,分析能否用英雄烈士的姓名進行商業(yè)宣傳活動。22.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賈某和郝某系多年好友。因工作調整,郝某將一套價值110萬元的房產(chǎn)賣給賈某,賈某向郝某支付預付款50萬元。為付清余款,賈某用購自郝某的房產(chǎn)作抵押向徐某借款20萬元,剩余款項計劃向銀行申請購房貸款。后因貸款申請未獲銀行批準,郝某與賈某協(xié)商暫不辦理過戶手續(xù)。半年后,賈某經(jīng)營不善,無力償還徐某的借款。徐某多次催討無果,遂訴至法院,要求將該房產(chǎn)拍賣或變賣。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回答以下問題:(1)上述案例涉及哪些物權 (2)徐某主張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為什么 23.2022年5月21日,張先生到某4S店購買新能源汽車。上午張先生與該店簽訂了購車協(xié)議并辦完交款手續(xù),約好由4S店將車開到某小區(qū)交付張先生。隨后4S店辦了臨時牌照和保險。下午4S店銷售員林某獨自開車前往張先生所在小區(qū),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新能源汽車嚴重受損,引發(fā)糾紛。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中的相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說明該4S店構成違約的理由,并指出該店應承擔的責任。24.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江先生和劉先生是上下樓鄰居。江先生將自家空調室外機安裝在劉先生家臥室的外飄窗頂部,但這并非小區(qū)開發(fā)設計圖設計預留安裝空調室外機的位置,導致劉先生家臥室屋頂時常漏水,空調室外機散發(fā)的熱氣直接飄進劉先生家臥室,流出的冷凝水也滴到了劉先生家臥室玻璃窗上,且空調室外機有很大噪音,造成墻體共振。劉先生曾多次聯(lián)系物業(yè)、居委會協(xié)調,均未解決,故訴至法院,要求江先生拆除空調室外機,并將其改裝至預留位置。江先生辯稱,自己安裝空調室外機的位置屬于室外公共區(qū)域,在合理的界限范圍之內(nèi),因此拒絕更換空調室外機位置。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對江先生的辯稱進行評析。參考答案:題號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D B A C D B C A B D題號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答案 D D A A C C D C A C1.D【詳解】A:甲向乙借款10萬元,從民事法律關系看屬于債權關系,其客體是借款行為,A錯誤。B:合法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其多繳的個人所得稅,這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chǎn)關系,不屬于民法調整范圍,B錯誤。C:離婚協(xié)議約定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損害了公民的生育權,違背了公序良俗原則,C錯誤。D:服裝店門口海報“雙11女裝打折,過來看看不!”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不包括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如價格、數(shù)量等,屬于要約邀請,D正確。故本題選D。2.B【詳解】①:肖像權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權利。未經(jīng)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A公司未經(jīng)王某同意,在用于廣告宣傳的視頻中拍攝王某及其家人,并且該廣告宣傳明顯具有營利目的,所以A公司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權,①正確。②:A公司的行為主要是侵犯肖像權和可能涉及精神損害,而排除妨礙主要適用于物權等領域,②排除。③:名譽權是人們對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聲望、信譽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綜合評價。題干中的廣告語并沒有貶損王某的人格,沒有導致王某的社會評價降低,所以沒有侵犯其名譽權,③排除。④:由于A公司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權,且王某因此感到生氣,這表明他的精神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損害。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對于精神損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進行賠償,④正確。故本題選B。3.A【詳解】①:小李和售樓部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這意味著雙方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關系。合同一旦簽訂,雙方都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 售樓部在小李積極籌措房款期間,單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即如果小李真想買那套房子,就要另加4萬元,否則取消購房優(yōu)惠。這種行為違背了最初簽訂的合同約定,應該承擔違約責任,①正確。②:售樓部與小李簽訂買賣合同,后又因別人出價比小李高,想讓小李加價,售樓部這樣的做法違背了誠信原則。誠信原則要求在民事活動中,當事人應當秉持誠實、恪守承諾。售樓部不按照已達成的合同執(zhí)行,就是違背了這一原則,②正確。③:雙方很快就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但沒有約定違約金,且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包括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適用定金罰則,③排除。④:售樓部的新要求并不構成新的要約,因為原合同已經(jīng)成立且生效,售樓部沒有權利單方面更改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小李也無需給予新的承諾,④排除。故本題選A。4.C【詳解】①③:火車票是鐵路運輸合同的表現(xiàn)形式,甲、乙持車票乘車表明與鐵路方建立起運輸合同關系。任何乘客都應按車票上載明的座位就座,鐵路方也有保障乘客按車票座位就座的義務,否則就構成違約。本案中,若乘務人員不能解決甲霸座問題,乙可訴鐵路方違約之責,①③正確。②:霸座現(xiàn)象既是道德問題也是法律問題,既要靠道德又要靠法律去解決問題,②錯誤。④:甲霸座對乙構成侵權,對鐵路方構成違約,鐵路方有權追究甲的法律責任,④錯誤。故本題選C。5.D【詳解】AD:本案中王某完成了刷卡行為就與公交公司達成運輸合同,公交公司應履行安全將王某送到目的地的義務,但司機突然剎車導致王某在車內(nèi)摔倒受傷,表明公交公司未全面履行合同,王某可要求其承擔違約賠償之責,而不是承擔侵權責任,A排除,D正確。B:司機陳某駕車是在執(zhí)行工作任務,因而造成王某損害應由公交公司擔責,若司機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公交公司可向其追償,B錯誤。C:公交刷卡形成的合同是特殊形式的合同,不是書面合同,C錯誤。故本題選D。6.B【詳解】①:平等原則強調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則強調從事民事活動,應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志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材料中“霸座哥”的行為并不是違背了民法的平等和自愿原則,①錯誤。②: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男子在火車上霸占別人的座位,還對前來勸阻的乘務人員各種胡攪蠻纏,違背了民法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②正確。③:“霸座哥”的行為侵犯被霸座乘客合法權益,對被霸座乘客構成侵權; 對鐵路公司構成違約,沒有按合同履行自己的義務,③正確。④:材料中的霸座行為既可以通過民法調整,也可以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調整,④錯誤。故本題選B。7.C【詳解】①④:《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九條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特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的,完成該行為的人可以請求其支付。懸賞廣告是廣告人以不特定的多數(shù)人為對象所發(fā)出的要約,只要某人完成指定的行為即構成承諾,雙方成立合同。因此懸賞廣告具備法律效力的,甲應該支付500元懸賞費,①說法錯誤,④說法正確。②:《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支付懸賞廣告約定的報酬。但是,如果失主不按照約定支付報酬,拾得人也不可以留置拾得物,因為拾得物與支付報酬不屬于同一法律關系。因此乙不可以行使抵押權,②說法錯誤。③:法律規(guī)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yǎng)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因此即使甲未曾發(fā)布懸賞廣告,如果乙在拾得、保管、送還項鏈等行為中產(chǎn)生了相關的費用,這些費用也應由甲承擔,③說法正確。故本題選C。8.A【詳解】①:法律規(guī)定,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jīng)發(fā)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張老師為了教學,使用非遺傳承人的作品并進行適度復制,是合法的,①正確。②:發(fā)明人可以以商業(yè)秘密或者取得專利的方式保護其發(fā)明或設計。老字號產(chǎn)品選擇以商業(yè)秘密的形式保護其獨特配方,是合法的,②正確。③:如果該中醫(yī)專家已經(jīng)去世超過50年,其著作已經(jīng)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和改編。然而,即使著作已經(jīng)進入公共領域,改編者也應該尊重原作者的意愿和貢獻,不應該以原作者名義出版。如果該中醫(yī)專家的著作仍然受版權保護,改編者需要獲得原作者家屬或繼承人的授權才能進行改編和出版。趙醫(yī)生改編已故中醫(yī)專家的著作并以原作者名義出版是不合理不合法的,③排除。④:劉經(jīng)理如果擅自復制并售賣文創(chuàng)產(chǎn)品,會對博物館構成侵權,④排除。故本題選A。9.B【詳解】①:王某、李某的行為損害了甲公司聲譽,侵犯了甲公司的人格權(名譽權),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①正確。④:王某、李某在沒有充足理由的情況下,強調甲公司的某商品貴在廣告費上,并將其與乙公司的同類商品做片面比對,這種不客觀地“踩一捧一”的行為構成商業(yè)詆毀,④正確。②:王某、李某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而不是自主選擇權,②排除。③:王某、李某應承擔恢復名譽而不是恢復原狀的侵權責任,③排除。故本題選B。10.D【詳解】①②:生命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剝奪、危害的權利。路人甲經(jīng)鑒定為九級傷殘,表明路人甲的健康權受到侵犯,而不是生命權受到侵犯,①排除,②正確。③④:路人甲途經(jīng)某服裝店時,該服裝店的玻璃頂(注:缺少日常維護)突然爆裂,將其砸傷。該案適用過錯推定侵權責任,服裝店需對甲承擔賠償責任,③排除,④正確。故本題選D。11.D【詳解】A:李某將自己的轎車質押給趙某,但所有權仍屬于李某,趙某擁有占有權,A說法錯誤。B: 趙某如果出租該轎車,必須首先征得李某的同意,若趙某與李某辦理轎車轉移登記則該車的所有權發(fā)生了轉移,B說法錯誤。 C:若李某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則趙某有權處置轎車以優(yōu)先受償,而出租該轎車與優(yōu)先受償無關,C說法錯誤。D: 趙某擁有該轎車的占有權,但所有權仍屬于李某,因此出租該轎車應征得李某同意,D說法正確。故本題選D。12.D【詳解】③:司法三段論的大前提是法律條文,小前提是案件的實際情況。因此,有效的合同,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nèi)容合法,是推導的起點,③排第一。①:錢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案件的具體情況,①排第二。②:錢母發(fā)現(xiàn)紋身后,沒有事后確認合同,進一步補充了案件實際情況,至此,可以判定應該退款,②排第三。④:紋身會對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傷害,影響其學習和生活是這個案件對原告的傷害,是支付精神撫慰金的事實依據(jù),④排第四。正確的排序為③—①—②—④。故本題選D。13.A【詳解】①:動產(chǎn)所有權的轉移是以交付為標準的,因未交付,故劉女士并未獲得該手機的所有權,①入選。②:撿到他人遺失物不屬于善意取得。②排除。③:王先生花了5000元獲得該手機所有權,劉女士可以根據(jù)之前與賣家的約定,向賣家索賠,③正確。④:材料中賣家與劉女士在合同履行中違約,但是與王先生的合同是有效的,④不選。故本題選A。14.A【詳解】①:“新上映動畫片”說明其著作權在保護期限內(nèi),未經(jīng)允許,某商場員工裝扮成構成卡通形象招攬顧客是對權利人著作權的侵犯,①正確。②:對電影院里上映中的電影內(nèi)容未經(jīng)允許拍攝成視頻并發(fā)布到網(wǎng)上,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復制權和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因此構成侵害著作權,②正確。③:著作權屬于自然人的,保護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護期滿后,該作品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使用,趙某臨摹宋代張擇端《清明上河圖》并將臨摹品賣給他人不構成侵權,③不符合題意。④:某學校高一學生排練某劇院舞蹈作品《唐宮夜宴》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夠成侵權,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A。【點睛】15.C【詳解】①:衛(wèi)某對陳某的消費評價不得使用侮辱性言辭,不得捏造、歪曲事實,①錯誤。②④:民法為不同的民事權利設定了界限。例如,對經(jīng)營者的產(chǎn)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就不能認定為侵害名譽權,因為這些行為是保障消費者批評監(jiān)督權所必需的。但是,借機以誹謗、詆毀、侮辱等方式損害對方利益的,則構成侵權。所以差評是制約商家不當行為的重要武器,商家應當容忍正常的消費評價,不能苛求消費者必須給予好評,②④正確。③:衛(wèi)某對陳某的評價雖是負面的,但只要不是出于主觀惡意及侮導誹謗的目的。就不構成對陳某的侵權,③排除。故本題選C。16.C【詳解】①④:利用AI技術“復活”已故知名人物的行為,屬于一般侵權行為即過錯侵權,未經(jīng)逝者家屬同意利用其形象和聲音,侵犯其肖像權,而不是榮譽權,①④錯誤。②③:未經(jīng)逝者家屬同意進行“復活”行為涉嫌侵害逝者肖像權,逝者親屬有權要求相關的行為人依法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②③正確。故本題選C。17.D【詳解】③④: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享有廣泛的權利,他人未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就可能構成侵權。戴某未經(jīng)李某同意,把李某的原創(chuàng)文章轉化為視頻形式進行發(fā)布,且文字表達內(nèi)容與李某的文章完全一致,竊取了李某的勞動成果,其行為構成侵權,③④符合題意。①②:戴某將李某的文章內(nèi)容轉化成視頻,僅是作品機械形態(tài)的轉換,該視頻不能體現(xiàn)戴某的智力成果,不具原創(chuàng)性,而是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權,①②錯誤。故本題選D。18.C【詳解】①:物業(yè)公司對公共區(qū)域有管理職責,在做好提前通知、公告的情況下,可以對公共空間內(nèi)的物品進行清理,而不是應當清理,①說法錯誤。②:本案中,李某對玻璃未盡到妥善管理義務,對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存在過錯,需承擔部分損失,②符合題意。③:物業(yè)公司對公共區(qū)域管理的過錯推定責任主要涉及物業(yè)公司在管理公共區(qū)域時未能履行其安全防范義務,導致發(fā)生損害時,物業(yè)公司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本案中發(fā)生的損害,不屬于過錯推定的范圍,③排除。④:李某對八塊玻璃擁有所有權,物業(yè)將玻璃當作建筑垃圾清理,屬于無權處分,應承擔賠償責任,④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19.A【詳解】①: 承諾一旦作出到達對方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B電函是要約,A回電是新要約,7月12日B向A復電的同意是承諾,所以合同于7月12日成立并生效,①正確。②: 標的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材料中合同標的是200套單價220元的制服,②正確。③:合同于7月12日成立并生效,雙方約定一個內(nèi)交貨,所以合同的履約期限應截止到8月12日,③錯誤。④: A和B的合同是雙方意思真實的表達、合同主體適格且內(nèi)容合法,是有效的合同,所以A和B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④錯誤。故本題選A。20.C【詳解】①:二樓以上的業(yè)主需要加裝電梯,其中12戶業(yè)主同意,只要不侵犯一樓業(yè)主的合法權利,或者與一樓業(yè)主協(xié)商一致,則不構成過錯侵權,①不選;②④:民法典規(guī)定,不動產(chǎn)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chǎn)、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因此,相關主體在維護自身權利時,要妥善處理相鄰關系;低層住戶因被加裝電梯影響采光等,高層住戶應積極聽取并協(xié)調滿足低層住戶的合理訴求,②④正確。③:若此類糾紛始終無法得到解決,訴訟是最后的解決途徑,③不選。故本題選C。21.不能。民法典規(guī)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雷鋒同志的姓名作為一種重要的人格利益,應當受到保護。某公司將雷鋒姓名用于商業(yè)廣告和營利宣傳,構成對雷鋒同志人格利益的侵害,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分析】背景素材:英雄烈士姓名權侵權事件考點考查:積極維護人身權利能力考查:描述和闡釋事物、論證和探究問題核心素養(yǎng):政治認同、科學精神、法治意識、公共參與【詳解】第一步:審設問。明確主體、作答范圍、問題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題為說明類主觀題,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分析能否用英雄烈士的姓名進行商業(yè)宣傳活動。具體可運用積極維護人身權利的知識來作答。第二步:審材料,通過標點符號、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觀點正誤判斷:不能用英雄烈士的姓名進行商業(yè)宣傳活動。有效信息:某電商公司為了提高知名度,將公司旗下App會員稱為“雷鋒會員”,論壇稱為“雷鋒社群”,在公眾號上發(fā)布相關宣傳內(nèi)容,吸引了很多客戶關注、轉發(fā)。另外,該公司還懸掛“雷鋒社群”標識,以“雷鋒社群”名義舉辦商業(yè)活動,向客戶收取“雷鋒社群會費”→可聯(lián)系民法典規(guī)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說明某公司構成對雷鋒同志人格利益的侵害,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第三步:整合信息,組織答案。注意設問限定以及教材知識與材料等相結合。22.(1)上述案例涉及所有權、擔保物權(抵押權)。(2)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對于房屋等不動產(chǎn),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情形外,必須到不動產(chǎn)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才能取得所有權。本案中,賈某未與郝某辦理過戶手續(xù),即沒有到相關部門辦理產(chǎn)權登記,該套房產(chǎn)所有權仍歸郝某,賈某無權將其抵押,賈某和徐某之間的房屋抵押約定無效,故法院不會支持徐某“將該房產(chǎn)拍賣或變賣”的訴訟請求。【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糾紛具體案例考點考查:物權能力考查:描述和闡釋事物、論證和探究問題核心素養(yǎng):政治認同、科學精神、法治意識、公共參與【詳解】(1)第一步:審設問。明確主體、作答范圍、問題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題要求考生分析材料中的案例涉及哪些物權,考生根據(jù)材料分析即可。第二步:審材料,通過標點符號、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郝某將一套價值110萬元的房產(chǎn)賣給賈某,賈某向郝某支付預付款50萬元→可聯(lián)系所有權。有效信息②:賈某用購自郝某的房產(chǎn)作抵押向徐某借款20萬元,剩余款項計劃向銀行申請購房貸款→可聯(lián)系擔保物權。第三步:整合信息,組織答案。注意設問限定以及教材知識與材料、時政信息等相結合。(2)第一步:審設問。明確主體、作答范圍、問題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題要求考生徐某主張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指出原因。考生根據(jù)材料中徐某的主張結合所學知識分析即可。第二步:審材料,通過標點符號、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賈某未與郝某辦理過戶手續(xù)→可聯(lián)系不動產(chǎn)所有權的取得方式。有效信息②:徐某多次催討無果,遂訴至法院,要求將該房產(chǎn)拍賣或變賣。→可聯(lián)系抵押權的相關知識,賈某無權將其抵押。第三步:整合信息,組織答案。注意設問限定以及教材知識與材料、時政信息等相結合。23.張先生到4S店購買新能源汽車,上午與該店簽訂了購車協(xié)議并辦完交款手續(xù),約好由4S店將車開到某小區(qū)交付張先生,隨后4S店辦了臨時牌照和保險,可見,張先生和4S店關于新能源汽車的買賣合同成立,4S店應依照全面履行原則,將車完好地交付張先生,但由于在去小區(qū)的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新能源汽車嚴重受損,無法交付,因此合同并未履行完畢,4S店構成違約,且負全部責任。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有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適用定金罰則等方式。4S店要根據(jù)雙方協(xié)議的具體內(nèi)容來承擔以上相應的違約責任。【分析】背景素材:合同糾紛考點考查:訂立合同、違約責任等有關知識能力考查:描述和闡述事物核心素養(yǎng):政治認同、科學精神、法治意識【詳解】第一步:審設問,明確主體、作答范圍、問題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題屬于分析說明類主觀題,可把握知識指向通過材料中的關鍵詞進行定位。注意知識限定不要用錯,結合材料進行分析。第二步:審材料,提取關鍵詞,鏈接教材知識。關鍵詞①:張先生到某4S店購買新能源汽車。上午張先生與該店簽訂了購車協(xié)議并辦完交款手續(xù),約好由4S店將車開到某小區(qū)交付張先生→可聯(lián)系教材知識買賣合同成立,應依照全面履行原則,將車完好地交付張先生;關鍵詞②:下午4S店銷售員林某獨自開車前往張先生所在小區(qū),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新能源汽車嚴重受損,引發(fā)糾紛→可聯(lián)系教材知識合同并未履行完畢,4S店構成違約,且負全部責任,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組織答案。注意設問限定以及教材知識與材料、時政信息等相結合。24.民法典規(guī)定,不動產(chǎn)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chǎn)、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相鄰關系一方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當照顧到相鄰方的利益。江先生違規(guī)安裝空調室外機且空調室外機在使用過程中存在漏水、噪音等情況,對劉先生家造成一定影響。江先生使用空調改善居住環(huán)境本無可厚非,但因其行為給劉先生造成損害,構成對劉先生的侵權。劉先生要求江先生拆除空調室外機,并將其改裝至預留位置,符合法律規(guī)定,江先生應該本著方便生活、團結互助的原則予以配合。【分析】背景素材:鄰里糾紛案例考點考查:妥善處理相鄰關系能力考查:描述闡釋事物核心素養(yǎng):科學精神、公共參與、法治意識【詳解】第一步:審設問,明確主體、作答范圍、問題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題屬于評析類主觀題,需調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對江先生的辯稱進行評析,可從妥善處理相鄰關系的角度來作答。第二步:審材料,通過標點符號、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江先生違規(guī)安裝空調室外機且空調室外機在使用過程中存在漏水、噪音等情況,對劉先生家造成一定影響→可聯(lián)系江先生行為給劉先生造成損害,構成對劉先生的侵權。法律依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相鄰關系一方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當照顧到相鄰方的利益。有效信息②:劉先生曾多次聯(lián)系物業(yè)、居委會協(xié)調,均未解決,故訴至法院,要求江先生拆除空調室外機,并將其改裝至預留位置→可聯(lián)系江先生應該本著方便生活、團結互助的原則予以配合。法律依據(jù):不動產(chǎn)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chǎn)、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第三步:整合信息,組織答案,注意教材信息與材料、時政信息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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