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2張PPT)6.1 法律保護下的婚姻第六課 珍惜婚姻關系第二單元 家庭與婚姻(統編版)思想政治1234567核心素養新課導入問題導引講授新課本課小結課堂練習1核心素養政治認同 認同法律為婚姻關系的穩定提供有力支持,法律是婚姻關系的鎧甲。科學精神 把握我國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制度基本原則和結婚的具體條件。理解婚姻法律關系,闡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法治意識 學會正確處理家庭矛盾,珍惜婚姻,樹立夫妻平等的法律觀念,增強法律意識。2新課導入請同學們暢所欲言:談談你對結婚的看法?(如:什么是結婚?結婚應遵循哪些原則?)不久前,民政部官網公布了《2024年3季度民政統計數據》。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國結婚登記474.7萬對,離婚登記196.7萬對。而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共辦理結婚登記569.0萬對,辦理離婚登記197.3萬對。相較而言,今年前三季度結婚登記量較去年同比減少94.3萬對,離婚登記量同比減少0.6萬對。根據民政部統計數據,在2023年止跌回升以前,全國結婚登記量已持續下跌多年。3問題導引6.1 法律保護下的婚姻一、結婚1、結婚的含義及要求?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什么?3、結婚的法定條件?4、結婚的登記程序?二、離婚5、如何正確認識離婚自由?6、法律對離婚自由的限制有哪些?7、可以離婚的條件是什么?離婚的方式有哪些?2講授新課講授新課1.結婚的含義:結婚是夫妻關系的起點,是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①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②一夫一妻;③男女平等;④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3.正確對待婚姻①對婚姻的要求:結婚建立的是一種長期的身份關系,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還有相互扶養的義務。②對婚姻的態度:嚴肅對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對自己負責、對配偶和子女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㈠珍惜婚姻2講授新課4、結婚的法定條件:①男女雙方完全自愿。②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民法典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禁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 注意: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結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2講授新課直系血親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伯、叔、姑舅、姨伯叔姑的子女伯叔姑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伯叔姑的曾孫子女或外曾孫子女旁系血親自己子女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子女兄弟姐妹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舅姨的子女舅姨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舅姨的曾孫子女或曾外孫子女旁系血親旁系血親親等計算2講授新課5、結婚登記程序:(1)為什么要進行結婚登記①必要性:結婚會對男女雙方的人身和財產產生強制約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結婚必須履行登記程序。②重要性:進行結婚登記是確立婚姻關系、明確夫妻雙方權利義務必經的法律程序。拓展:(1) 只有通過辦理結婚登記,才使雙方的婚姻為國家所承認,得到法律的保護。(2)結婚必須依法辦理登記,這是國家對公民的婚姻權益關心和負責的表現,是保障婚姻合法成立的重要措施。2講授新課5、結婚登記程序030201申請申請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登記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齊全,當事人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2講授新課同居關系:(1)兩種情況: ①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②夫妻雙方離婚后,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 當事人不是夫妻關系,不享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同居期間當事人各自繼承的財產,一般按照個人財產處理。【特別提醒】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關系與他人持續穩定地同居會構成重婚行為,將受到法律懲罰。2講授新課知識拓展無效婚姻 可撤銷婚姻不同點 ①無效婚姻是違反禁止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結婚的親屬關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齡。 ②對于無效婚姻,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和相關組織都可以申請無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無效。 ③無效婚姻的宣告沒有時間限制,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而裁判是否宣告無效。 ①可撤銷婚姻是因為脅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為隱瞞重大疾病產生的認識錯誤,如果知道就不會結婚。②受脅迫和隱瞞重大疾病的兩類可撤銷婚姻,只有當事人可申請撤銷,人民法院必須依當事人的申請撤銷。③可撤銷婚姻當事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超出規定的時間則不能再提出申請,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離婚程序。相同點 ①二者自始都沒有法律約束力。 ②子女和財產的處理規則相同,都是按同居關系處理。 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2講授新課材料一:男青年小武的父親與女青年小美的母親是表兄妹,小武與小美青梅竹馬,兩人年齡相差三歲,經過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歲時與小美登記結婚。婚姻登記機關并不了解兩人的親戚關系。材料二:男青年小張與同村的女青年小梅戀愛,兩人在村里舉辦婚禮后,就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材料三:男青年小羅19周歲,經親戚介紹認識同齡女青年小英,兩人戀愛一年后準備結婚。由于小羅的年齡未達到法定年齡,于是小羅偽造證件與小英登記結婚。上述情形中當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護,為什么?第四代旁系血親,允許結婚,婚姻有效未進行結婚登記,事實婚姻不等于法律婚姻,不保護不到法定結婚年齡,偽造證件,婚姻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合作探究2講授新課㈡、離婚要慎重1、離婚自由:(離婚自由,反對輕率)在長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間難免發生矛盾,但雙方都應彼此忠誠,珍惜夫妻感情,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法律規定了離婚自由,但反對輕率離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當事人可以離婚。離婚冷靜期:結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問題,離婚也應慎重。民法典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該規定中的“三十日”在實踐中被成為“離婚冷靜期”。 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有什么意義?設置離婚冷靜期促進自愿離婚的當事人冷靜思考、妥善抉擇,既能保障當事人的離婚自由,又能保障雙方當事人作出正確抉擇、保護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避免輕率離婚和沖動離婚,有利于家庭穩定,更有利于離婚后的夫妻更好的面對生活。2講授新課時政鏈接2講授新課2、離婚限制:(1)凡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2)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3)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注意:主體對應準確。3、離婚的方式:(1)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要求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并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問題達成協議。申請離婚登記后30日屆滿,當事人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時起,解除夫妻關系。2講授新課(2)裁判離婚: 凡有人民法院管轄和處理的離婚都是裁判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離婚。一審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當事人違反告知另行登記結婚的,構成重婚。《民法典》 【婚姻關系解除的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婚姻關系解除的時間:①完成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書之時。(協議離婚)②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生效之時(訴訟離婚)2講授新課合作探究張某與繆某于2006年8月結婚登記,婚后育有一子。雙方因家庭瑣事糾紛于2013年分居生活,張某分別于2017年4月、2022年10月,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與繆某于2017年法院判決不予離婚后,仍分居生活至今,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感情在前次訴述后并無改善,應根據《民法典》判決準予離婚。同時,從尊重婚姻自由,維護家庭和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行等角度考慮,也應當準予離婚。綜上,法院判決準予張某與繆某離婚。 上述材料體現了什么?上述材料體現了通過什么方式離婚?還有哪些離婚的方式? 離婚自由。材料體現了裁判離婚,還有協議離婚的方式。2講授新課合作探究 辨析: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任何情況下都應當征得軍人同意。(1)該觀點是片面的,應作具體分析。(2)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如果軍人一方無重大過錯,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3)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由軍人一方的重大過錯造成的,且過錯是“重大過錯”而非一般過錯。非軍人配偶一方可以提出離婚,不需征得軍人同意。【提別提醒】以下兩種情況不適用《民法典》軍婚的保護條款。①雙方都是現役軍人。 ②現役軍人向非軍人主動提出離婚的。4本課小結4課堂練習1.小李和他的大學同學小劉戀愛三年,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他們要組建家庭,必須履行的程序是①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申請②婚姻登記機關進行條件審查③宴請親朋賓客,舉行結婚典禮④到婚姻登記機關確認并領證A.①②③ B.①②④C.①③④ D.②③④B4課堂練習2.宋甲與陳某結婚8年未育,遂從福利院收養一名3歲男孩,取名宋乙,1年后,陳某意外懷孕,生下女兒宋丙。長大后宋乙和宋丙心心相印,準備結婚。根據婚姻法的規定( )A.他們之間具有血親關系,不能結婚B.他們之間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能結婚C.他們之間沒有血親關系,可以結婚D.他們違背社會倫理道德的要求,不能結婚C4課堂練習3.一樁婚姻合法有效的法律規定有( )①符合法定的結婚條件②進行婚前體檢③舉行一定形式的婚禮④履行結婚登記程序A.①② B.①④ C.①③ D.③④B4課堂練習4.張某(24歲)與趙某(18歲)自由戀愛,在老家與趙某未登記只辦了婚禮,便到城里打工。張某在工作單位結識了同事楊某,張某隱瞞了自己與趙某之間的關系,同楊某談戀愛并在城里登記結婚。張某與楊某的婚姻A.是違法的,違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則B.是違法的,因為張某已經與趙某辦理了婚禮C.是合法的,因為二人履行了結婚登記程序D.不違反法律,也不違反道德C4課堂練習5.張森和宋琳自愿登記結婚。婚后僅一個月,宋琳發現張森隱瞞了患有非常嚴重的遺傳性疾病的事實。本案中( )A.宋琳可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B.因張森患病不宜結婚,婚姻無效C.宋琳可隨時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D.如宋琳認可該事實,則婚姻有效D4課堂練習6.李某與莫某于2014年3月雙方登記結婚,同年10月生育一子。雙方婚后感情一直較好,但2020年暑假,因李某阻止莫某外出做家教,雙方發生爭執,之后夫妻關系時好時壞。2023年雙方再次以同樣的問題發生沖突,莫某搬到外面居住,草擬一份離婚協議交給李某。李某先是答應,但又反悔不愿意離婚,莫某向法院訴訟離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法院在審理該案時,應當依法進行調解②法院不應當判決準予離婚,因兩人感情并未破裂③法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因為莫某已搬到外面居住,離婚態度堅決。④法院應當支持離婚請求,離婚協議對雙方有約束力,不能反悔。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A4課堂練習7.無效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下列情形中,不屬于無效婚姻的是( )①雙方父母同意的姨兄妹登記結婚②女方與未婚生子的男方登記結婚③男20周歲,女22周歲登記結婚④女方因貪圖財產與男方登記結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C4課堂練習8、結婚之前,張某是一個好好先生,性格溫和,各方而相對出色,近乎完美,然而婚后就跟變了一個人一樣。張某對妻子陳女士不管不顧,別說承擔家務活,就是讓他買一些日常用品都會引發爭吵,只要跟經濟搭邊兩人必然吵架,張某甚至會問陳女士要錢花,陳女士打算離婚。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陳女士可單獨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②當事人雙方可協議離婚辦理離婚手續③陳女士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④如張某同意就沒有“離婚冷靜期”限制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B4課堂練習9. 某村女青年小梅家境貧寒,父母強迫她嫁給個體戶小建。小梅不同意,父母便威脅與她斷絕關系。小梅被迫與小建結婚,其父母收取了彩禮10萬元。婚后,小建經常打罵小梅,小梅提出離婚,招致兩家人反對,她只好訴至法院。 上述婚姻違背了結婚的什么原則和法定條件? 違背了民法典規定的婚姻自由原則;違背了結婚必須基于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法定條件。4課堂練習10.王某(男)與李某(女)于2020年5月1日舉行婚禮并同居。同年8月,李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房1間。10月,王某與李某辦理了結婚登記,領取了結婚證書。2022年2月,李某生下一子。期間,王某向朋友借款2000元用于購買各種母嬰用品,另瞞著妻子向朋友借款3000元幫胞弟購房。同年10月,王李感情不和,鬧離婚。王某認為李某繼承其父的遺產房應屬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欠的5000元債務也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李某不同意,王某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據查實,雙方對財產未作任何約定。(1)王某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應否受理?(2)本案應適用何種離婚形式?提示:(1)法院應不予受理。我國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2)當事人雙方如果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協議,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通過協議離婚形式,解除夫妻關系。本案中王某和李某都同意離婚,但對財產分割和債務處理爭執不下,只能由人民法院通過裁決離婚的形式,解除夫妻關系。https://www.21cnjy.com/recruitment/home/fine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