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5張PPT)第十課 訴訟實現公平正義第一目 處處留心皆證據第二目 主張權利靠舉證第三框 依法收集運用證據1.證據的含義、重要性、種類?2.收集與保存證據的必要性和表現?3.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舉證責任的相關規定?4.訴訟的基本原則、靈魂、規則?自主學習導入新課原告陸女士委托律師起訴醫院存在醫療過錯造成其傷殘,將20張醫學影像片等鑒定材料,通過律師提交法院委托鑒定。后撤訴,律師從法院領回的影像片丟失,未退還給當事人。之后當事人的子女再次委托律師起訴醫院,但訴訟過程中無法提供醫學影像片作為鑒定證據,最終法院認定,原告方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判決原告方敗訴。陸女士的子女認為,是律師丟失關鍵證據材料導致敗訴,并將律師告上法院,要求退還代理費1.9萬元,賠償經濟損失。法院判決支持了該請求。律師丟失證據,“干了活”還得賠錢一、證據1.重要性: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證據是打官司決勝負的關鍵砝碼。(1)對司法機關而言,證據是查明案件真實情況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確裁判的依據。(2)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證據是當事人主張自己權利的重要工具。(3)在刑事訴訟中,證據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無辜者不受錯誤追訴的盾牌。一、證據2.含義:證據就是證明的根據,訴訟證據是訴訟過程中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根據。注意:案件事實只是法律事實,與現實生活中的事實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決定訴訟勝負的是法律事實,而不是生活事實。在多數情況下,法律事實與生活事實可以達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實由于沒有證據可以證明,無法成為法律上認可的法律事實。案件事實(法律事實)不一定等于生活事實一、證據3.種類: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知識拓展物證:是以物品的形狀、質量、規格、痕跡等外部特征和物質屬性證明案件事實。(如作案工具、贓款贓物、血跡、指紋、腳印)書證:是以文字、符號、圖形的思想內容證明案件事實。(例如:合同書、借據、不動產權證書、圖紙等)注意:如果一個證據同時具備兩種證明方式,則既是書證又是物證,理論上稱為物證書證同體。例如,在犯罪現場收集到一封書信,內容與被害人死亡原因有關,如果用該書信的內容證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則屬于書證;同時,又需要判明該書信是否為被害人所寫,需要作筆跡鑒定,從痕跡的角度看,該書信又是物證。知識拓展視聽資料:是以錄音、錄像以及計算機等高科技設備記錄和再現的信息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視聽資料應當合法取得。當事人以視聽資料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存儲該視聽資料的原始載體。電子數據: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如網頁、博客、微博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網上聊天記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當事人以電子數據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原件。信息痕跡知識拓展【思考】偷拍、偷錄的資料能否作為民事訴訟的證據?最高法關于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對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因此,人民法院在審核、認定證據時,需根據該條規定排除非法證據。適用到個案中,法院應當根據具體案情審查偷錄偷拍而來的“證據”,只有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違背公序良俗達到嚴重程度時,才屬于非法證據,應不予認定此類證據的證據效力。一、證據3.種類: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現場筆錄。一、證據3.種類: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現場筆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電子數據、鑒定意見,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一、證據備受社會關注的“重慶墜亡姐弟案”于4月6日在重慶高院二審開庭審理,公訴機關出示了經技術部門恢復的張波和葉誠塵二人通過微信密謀殺掉兩個孩子的多條聊天記錄作為二人故意殺人罪的關鍵證據;并提供張波關于其抱住兩個小孩雙腿,將兩個小孩同時從飄窗處扔下樓的供述;警方偵查到的飄窗窗臺上張波的赤足足印、飄窗下側窗框邊緣女兒的掌紋痕跡、墜樓現場有雪雪的血跡、二被害人系高墜身亡的《現場勘查筆錄》《鑒定書》等證據。二審中張波稱前幾次訊問都是因為警方逼供誘供才作了有罪供述,公訴方當庭出示公安機關偵查階段的同步錄音錄像予以駁斥。電子數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物證勘驗筆錄鑒定意見視聽資料強化練習老鄭與老呂是生意合作伙伴,也是多年好友。一天,老呂用手機短信向老鄭求助,說他有筆8萬元的保險費急需繳納,手頭正緊,請老鄭救急,還說幾天后就還。看在老朋友份上,老鄭打了8萬元到老呂的賬戶,連借條都沒要。沒想到老呂不認賬,說這8萬元是老鄭應付的加工費,不是借款。由于沒有借條,老鄭在法庭上只能拿短信作為證據。短信屬于哪一類證據 ( )A.視聽資料B.電子數據C.人證D.鑒定意見B強化練習某投毒案中,犯罪分子用某液體毒劑使被害人中毒,投毒后該液體即迅速揮發為氣體,融入空氣中,后經專家現場檢測才認定空氣中含有該液體毒劑。在本案中,某液體毒劑屬于( )A.物證B.鑒定意見C.書證D.勘驗筆錄A二、收集與保存證據1.重要性:收集與保存證據非常重要,做事要留痕,講的就是要留證據;如果缺乏證據意識,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證據,一旦發生糾紛,難免處于不利地位。2.表現:(1)與別人合作要盡量簽書面合同;(2)借錢給別人,要對方寫借條;(3)返還比較重要的東西給別人,要對方寫收條;(4)買東西或者接受服務要盡量索取發票等。相關鏈接收集證據小貼士減少現金支付,盡量使用銀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現糾紛,銀行流水和支付憑證是重要的證據養成保留要據、合同的習慣。如購物小票、交通票據、營業廳的業務合同,這些日常的合同證據建議保留幾個月至一年。不要輕易刪除聊天記錄。因為刪除相關記錄,也同時刪除了證據。養成文字確認的好習慣。無論是借錢還是還錢,現金支付還是轉賬,支付完成后,不妨給對方發個短信之類的信息,確認之前發生的行為。案例分析劉女士乘坐公交車時錢包不慎被竊,里邊有別人寫給她的38萬元的兩張借條。事后,欠款人果然為此賴賬,劉女士只好起訴到鼓樓區法院。劉女士在律師的指導下,給債務人打去電話稱借條丟了。債務人在電話里推托:不能再補寫了。其實這一切都被錄音,劉女士又去了公證處對錄音資料做公證。法院據此認定債務人借款數額為38萬元。劉女士的證據意識使自己在不利情形下維護了合法權益。思考:上述案件中為什么需要劉女士提供證據?三、舉證責任1.民事訴訟:(1)“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劉女士到法院起訴對方還錢,需要提供對方欠債不還的證據;如果無法提供,將承擔敗訴的后果。三、舉證責任1.民事訴訟:(2)“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當案件當事人因欠缺專業知識或者遠離證據而難以舉證時,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慮,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當事人提出訴訟主張,由對方負責舉證。環境污染責任建筑物高空墜落責任相關鏈接常見的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1.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2.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3.個人信息處理者侵害個人信息權益造成損害,由個人信息處理者對其沒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4.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5.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三、舉證責任2.行政訴訟:(1)規定: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2)原因:行政訴訟的核心問題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對人在舉證能力上無法與行政機關抗衡。(3)目的:通過舉證責任分配方式來體現公正。三、舉證責任3.刑事訴訟:(1)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2)為了體現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刑事訴訟法規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原告三、舉證責任舉證責任 例外規定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案件當事人因欠缺專業知識或者遠離證據而難以舉證時,舉證責任倒置行政機關應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公民、法人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提供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證據材料公訴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舉證;自訴案件由自訴人舉證例如: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舉證強化練習岳陽市某老小區單元樓無電梯,日常出行極不方便。2021年10月,岳陽市下發相關文件,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該單元14戶業主中12戶同意加裝電梯。2022年3月18日,工程開始施工,一樓業主及其家屬卻在現場阻礙施工,無奈之下,2至7樓業主訴至法院,請求排除妨礙,恢復施工。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雙方當事人均可委托辯護人幫其進行訴訟活動②2至7樓業主需對一樓業主妨礙施工進行舉證③法院應遵循相鄰關系處理原則,支持原告請求④如果被告不服判決,可在判決生效前提起再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C三、舉證責任4.訴訟的基本原則、靈魂、規則:(1)基本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2)靈魂:證據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是訴訟的靈魂。(3)規則:在訴訟中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有利于正確解決糾紛,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實現公平正義。課堂小結依法收集運用證據 1.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2.行政訴訟:行政機關3.刑事訴訟:檢察機關、自訴人4.訴訟基本原則、靈魂、規則一、證據三、舉證責任含義重要性種類:民行刑二、收集與保存證據重要性生活表現課堂檢測1.2018年10月,趙某之妻王某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險。2021年10月13日,王某不幸溺水身亡。趙某主張權利,要求保險公司按意外傷害身故的標準給付保險金9.5萬元,但保險公司認為王某系自殺身亡,僅給付趙某保險金3.2萬元。為此,雙方發生糾紛,趙某上訴到法院。據此,我們可以推斷( )①保險公司無須就王某自殺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②趙某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③該案件經過兩審后不得提出申請要求再審 ④趙某可以在該保險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B課堂檢測2.為維持小區秩序,保安小葉制止王老太在小區擺攤賣菜,雙方為此發生了爭執。不料,王老太突發暈倒,救治無效死亡。王老太的家屬將小葉和物業公司訴至法院,稱王老太的死亡系小葉與王老太的爭執導致(監控視頻顯示不實)。據醫院診療記錄,王老太系基礎性疾病致死。本案中( )①醫院出具的診療記錄可作為本案的書證 ②監控室的監控視頻不屬于視聽資料類證據 ③由小葉和物業公司承擔舉證責任 ④王老太因基礎病致死,故小葉無需擔責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B課堂檢測3.2021年3月,江某駕車在某路段正常行駛,突然其前方小劉貨車上的貨物掉落,將江某車輛砸壞。事故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小劉負全部責任,但小劉認為貨物掉落屬于不可抗力,認為自己沒有責任。江某只能將小劉訴至人民法院,要求賠償所有損失。本案中( )①小劉若敗訴,在判決未生效前可申請再審 ②江某與小劉對自身訴訟請求均負舉證責任 ③交通管理部門責任認定書是江某可利用的證據④貨物掉落不可避免和預見,屬于不可抗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C課堂檢測4.小王和小李兩人相約到某超市買東西,小王順便買了一個西瓜回去,結果吃后拉肚子,去醫院治療花了幾百元。有關部門經檢驗發現,剩余的西瓜中農藥殘留嚴重超標。事后,小王找到該超市負責人協商解決醫藥費問題,結果該超市負責人不承認小王的西瓜是在其超市購買的。于是,小王向法院提起訴訟。下列有助于小王打贏官司的證據有( )①小李的證人證言 ②有關部門的農藥檢測報告 ③與超市負責人協商解決的視聽資料 ④該超市中關于西瓜的促銷廣告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A課堂檢測5.小馬是某中學高中學生,經常乘坐由個體戶王某經營的校車上學。一次校車發生事故,小馬受傷,經鑒定構成8級傷殘,交警部門認定本次交通事故由王某負全責,之后小馬與王某就賠償問題產生糾紛,于是小馬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本案中承擔舉證責任的是( )A.小馬B.王某C.某中學D.交警部門A課堂檢測6.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檢察院檢察五部主任分享了她辦理的一起案件:“我們辦理過這樣一個案子,提請逮捕的人顯示是17歲。可是我在訊問的時候發現他有可能是冒用了自己哥哥的身份。于是我們當即到偏僻的山區求證,幾經周折最后查實,他確實是為了工作,冒用了哥哥的身份。因為他實際上未滿16周歲,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最后檢察院以不構成犯罪不批準逮捕。”這說明( )①任何訴訟都應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原則 ②證據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是訴訟的靈魂 ③任何證據都能做到符合實際情況 ④此案中當事人應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A課堂檢測7.2016年5月,張甲為了買房向A縣的朋友魯乙借款30萬元,約定3年內還清。后經多次催討無果,2021年6月,魯乙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張甲歸還借款30萬元及利息。張甲以公積金提取憑證原件及復印件為證,主張已經歸還10萬元。本案中( )①魯乙的訴訟請求已過訴訟時效,不再受法律保護②一般情況下魯乙應向借款發生地A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③魯乙應當為要求張甲歸還借款30萬元及利息的訴訟主張承擔舉證責任④人民法院不會采信張甲的公積金提取憑證為其歸還10萬元的訴訟主張的證據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B案例分析材料 2022年5月30日下午,居住在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13層的張先生家空調外掛機及支架脫落,空調外掛機被管線牽連脫落至12層,與空調外掛機相連接部分墻皮脫落,墻皮墜落造成當時停放在樓下的四輛汽車不同程度受損。受損車主吳女士、周先生以物件脫落、墜落損害責任糾紛為由分別將張先生訴至北京朝陽法院,吳女士要求張先生賠償車輛維修費、保險費等共計4萬余元,周先生要求張先生賠償車輛維修費用1.4萬余元。張先生認為老舊小區年久失修,應由物業公司承擔責任并拒絕單獨賠償。(1)分析說明本案的訴訟類型。(2)本案的舉證責任應當由誰承擔?為什么?案例分析【參考答案】(1)本案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糾紛,屬于民事訴訟。(2)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吳女士、周先生作為訴訟的提起者,應提供車輛受損情況和維修費用、保險費等相關證據。依據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張先生若不想擔責,需要提供對于該脫落沒有過錯的證據,物業公司則需要提供盡到了提醒和管理責任的證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