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6張PPT)第四課 侵權責任與權利界限4.1 權利保障 于法有據關鍵能力:1.理解侵權責任,在行使權利時,主動尊重他人的權利,樹立依法承擔責任的觀念。2.了解訴訟時效的相關知識,當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人應當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3.理解承擔侵權責任的一般情形和過錯推定與無過錯承擔侵權責任的情形學 習 目 標必備知識:侵權的責任、訴訟時效:侵權責任重的情理法;侵權責任的其他規定。核心素養政治認同:樹立憲法、法律的權威,認同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性。科學精神:結合具體案例理解侵權責任的一般條件和特殊情形,明確民事權利的界限。法治意識:正確處理情、理、法的關系,樹立依法承擔責任的觀念。公共參與:在生活中正確處理復雜的利益關系,用法律的手段處理各種糾紛,為建設和諧社會做貢獻。目 錄CONTENTS01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02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新課導入小壯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學,在觀看學校運動會比賽時,小壯跑過來從身后抱住小杰打鬧玩耍間,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傷,小壯趕緊和老師一起將小杰送到醫院。經診斷,小杰右腿骨折,小杰雖經手術治療痊愈,但其父母在醫保之外還支付了醫療費、護理費等一萬余元。思考:你認為材料中誰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應如何承擔法律責任?承擔侵權責任的依據是什么 (2)學校;小壯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父母是其監護人,對孩子要承擔監護人的責任管理不善的責任(1)小壯的父母01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法律保護民事主體的各項人身權和財產權。行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權利,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案例中小壯與小杰在校期間打鬧玩耍,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傷,花費了醫療費、護理費等一萬余元。小壯的父母和學校都要承擔侵權責任,請問案例中法律保護了誰的權益,行為人指的是誰?一、承擔侵權責任的依據:(1)保護了小杰的權益;(2)行為人小壯和他倆所在的學校。(1)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2)這些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3)民事權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種多樣,侵權人所須承擔的法律責任也有所不同。案例中的小壯的父母和學校應該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應該是什么?二、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民事權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種多樣,侵權人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也有所不同,如:侵權行為導致他人身體健康受到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等法律責任;侵害他人人格尊嚴,應當承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責任(還可能承擔精神損害等責任);損害他人財物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責任。相關鏈接:侵權人承擔的法律責任侵權責任承擔方式 侵權行為 適用范圍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財產或者人身的行為處于繼續狀態(進行中或延續) 適用于各種侵權行為;財物受到侵害排除妨礙 權利人行使其權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礙或者妨害時,財物受到侵害 主要適用于物權,特別是相鄰權受到侵害的場合。消除危險 行為人的行為對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潛在威脅的,財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隱患的廣告牌、 陽臺上的花盆等返還財產 侵權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財產,財物受到侵害 一般適用于所有權。恢復原狀 侵權行為致使他人的財產遭到損害或者形狀改變的 賠償損失 侵權行為導致他人身體健康或財產受到損害的 賠禮道歉 消除影響 恢復名譽 可能另外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①侵權人侵害他人人格尊嚴如隱私權、肖像權,向被侵權人承認錯誤、表達歉意、請求原諒。 ②恢復名譽專屬于侵害名譽權的民事責任。【易混易錯】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侵權責任 違約責任原因 行為人侵害他人民事權利,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合同當事人在合同期內沒有履行合同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行為特點 侵權行為致使他人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 在合同期內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責任構成要件和免責條件 (前提條件) 免責條件只有損害事實能是法定的,當事人不能事先約定免責條件,也不能對不可抗力的范圍事先約定。 合同當事人違約。除了法定的免責條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當事人還可以事先約定不承擔責任的情況。承擔責任的方式 既包括財產責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又包括非財產責任,如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及法定懲罰性賠償 主要是財產責任,如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定金罰則、支付違約金等案例: 王某于2005年3月9日向趙某借款1200元,并于當日出具借條一份,借條未約定還款日期。因多年來王某未能償還此筆借款,趙某將其訴至雞東法院。王某看到借條后,確認是本人給趙某出具的借條,但一直堅稱訴訟時效已過不應償還借款。法官告知王某雖然此筆債務已過16年之久,但按照法律規定,趙某一直索要,訴訟時效處于中斷重新計算的過程,并未過訴訟時效,且王某也承認此筆債務未予償還,理應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還款義務。王某聽后表示了解了相關法律規定,并當庭償還了趙某借款本金1200元。思考:你認為趙某訴訟法院還能拿回欠款嗎?①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起算】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未約定還款日期的借款從權利人開始要求還款起計算訴訟時效。【最長】20年(如果權利人一直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的)②當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應及時提出相關請求。特殊訴訟時效:4年 最長訴訟時效:20年三、訴訟時效一般訴訟時效02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老李趕著驢車進城賣自家種的西瓜,正當他忙著做生意時,旁邊商店老板的一條斗牛犬跑過來把驢咬傷了。驢受驚后猛揚后蹄,路邊停著的一輛小車踢了一個大坑,車主聯系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修車需花費2萬元。有人認為老李應負全責,老李認為這樣不公平。Q:你認為老李是否應當承擔全部責任,為什么?生活是復雜的,當損害發生,到底該如何確定侵權責任?①老李不應該承擔全部責任,應當由老李和斗牛犬的主人共同承擔。②法律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在本案中老李飼養的驢因受驚將小車踢了一個大坑,老李作為驢的飼養人應該承擔相應責任。③法律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犯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責。案件中老李的驢是因為被旁邊商店老板的斗牛犬咬傷后才踢壞小車所致,商店老板作為斗牛犬的飼養人,應當承擔第三人的賠償責任。提示(1)含義:行為人因過錯侵犯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是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一、一般侵權責任(過錯責任)過錯責任、過錯推定、無過錯侵權責任①首先,民事主體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②其次,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故意或者過失) 故意:行為人預見了自己行為的結果,仍然希望它發生或者聽任它發生。 過失: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結果應當預見或能夠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結果,雖然預見了卻輕信可以避免。注意:一個人只能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確定損害結果發生的真實原因。③最后,該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2)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注意:行為人是故意還是過失,往往并不影響其承擔民事責任,但過錯程度對于衡量其責任大小具有法律意義。段某在小區電梯內吸煙,醫生楊某進行勸阻。二人發生言語爭執,走出電梯后,仍有言語爭執,被物業人員勸阻,楊某離開。段某情緒激動,因心臟病發作猝死,段某家屬起訴楊某賠償40余萬元。思考:楊某是否需要承擔侵權責任?法院是怎么判的呢?(1)損害事實:(2)主觀過錯:(3)因果關系:吳某沒有侵權的故意或過失,勸阻行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方某猝死(生命權喪失)勸阻行為與猝死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勸阻行為本身不會造成死亡結果。方某猝死是因其患有心臟疾病且未能控制自身情緒。實踐運用:過錯責任的構成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勸阻電梯內吸煙的行為合法正當,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應當鼓勵; 吳某的行為方式理性、平和,并無不當,與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不應承擔任何民事責任,判決駁回袁某的訴訟請求。判決要點:吳某行為主觀上不存在過錯吳某的行為與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案例: 2020年10月17日,上海野生動物園一名工作人員在猛獸區實施作業時,遭到棕熊攻擊不幸身亡。上海野生動物園景觀建設部安排外包單位金藝公司到猛獸區(熊區)翻土除草。因為挖掘機司機不了解園區的規定,司機在園區下車想要修理壞了的挖掘機。飼養員朱某某深知挖掘機司這樣的做法是很危險。于是下車叫其上車,在回程過程中被棕熊撲倒撕咬,等到施救人員趕到后驅趕熊群,朱某某已遭遇不幸。日前,這一事件調查結果公布,9名相關責任人被處理。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推定動物園具有過錯二、特殊侵權責任:過錯推定與無過錯侵權責任過錯推定責任無過錯侵權責任過錯推定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簡而言之:先推定有過錯,行為人需要自證。例如動物園的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責任。無過錯侵權責任:法律規定無過錯侵權責任的,則行為人只要損害了他人的民事權益,簡而言之:不論其有無過錯,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例如: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生產者產品責任、環境污染責任案例:小女孩甲(8歲)與小男孩乙(12歲)放學后常結伴回家。路經的王家因昨日買了一條狗讓甲害怕,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負責。”后甲和乙路經王家同時被狗咬傷住院。請問此案屬于過錯推定侵權責任還是無過錯侵權責任。動物致損屬于危險物致損范疇,為增強飼養人的責任意識,動物(家禽)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應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有無過錯,均需承擔責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第一千兩百四十八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兩百五十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相關鏈接:動物致人損害的特定情形案列小女孩甲(8歲)與小男孩乙(12歲)放學后常結伴回家。路經的王家因昨日買了一條狗讓甲害怕,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負責。”后甲和乙路經王家同時被狗咬傷住院。請問小男孩乙是否構成“第三人過錯免責”呢?【知識拓展】常見過錯推定侵權責任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遭受人身損害的,推定教育機構具有過錯;②患者因醫療機構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或者醫療機構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遭受損害的,推定醫療機構具有過錯;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過錯推定責任;④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推定動物園具有過錯;⑤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過錯;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損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過錯;⑦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過錯;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損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過錯。【知識拓展】常見無過錯侵權責任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②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③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④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生產者承擔無過錯責任;⑤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⑥因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由污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⑦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經營者承擔無過錯責任;⑧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1)個人角度:法律規定侵權責任,旨在保障民事主體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合理確定相關行為人與權利人之間的利益。(2)社會角度:法律規定在特定情形中適用過錯推定與無過錯責任原則,對社會某些群體的合法權利給予特別保護,體現了社會公正。(3)社會角度:侵權責任規則有助于平衡社會各方利益,合理預防損害,促進社會和諧。三、法律規定侵權責任的意義:課堂小結二、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1、一般侵權責任2、特殊侵權責任:3、法律規定侵權責任的意義:1、承擔侵權責任的依據2、侵權責任和承擔方式3、訴訟時效一、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權利保障 于法有據課后練習作業1.(2024·湖北·高考真題)張三喜添二孩,同事陳六帶了10斤雞蛋上門賀喜,張三說“來就來嘛,客氣啥”,然后收下了雞蛋,并和陳六約定等孩子滿月了來喝酒。后來張三辦了滿月酒,但沒有邀請陳六,陳六感覺很受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陳六送張三雞蛋是合同關系 ②張三請陳六喝酒是合同關系③陳六有權要求張三賠禮道歉 ④陳六無權要求張三返還雞蛋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B2.(2023·河北·高考真題)王某在某俱樂部滑輪滑時,未戴安全護具,不慎摔倒后受傷,并住院治療。經查,該俱樂部在門口設置了溫馨提示及入場須知。但未提供證據證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確的安全警示以及說明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于此,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①王某未戴安全護具,未謹慎滑行是其受傷的原因,承擔全部責任②王某未戴安全護具,未謹慎滑行是其受傷的主要原因,承擔主要責任③俱樂部未盡到安全說明和警示義務是王某受傷的次要原因,承擔次要責任④俱樂部已經在門口設置了溫馨提示及入場須知,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C3.(2023·重慶·高考真題)我們在生活中應當樹立法制意識,尊重法律規則,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①甲遺棄的寵物狗咬傷行人,行人有權要求甲承擔賠償責任②乙從家中拋擲酒瓶后砸傷行人,行人有權要求乙承擔賠償責任③丙無視攀爬景區雕塑時摔傷,并有權要求景區經營者承擔部分賠償責任④丁邊看手機邊走路,撞上某單位門口合法安裝的防護欄而受傷,丁有權要求該單位承擔部分賠償責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A4.(2023·海南·高考真題)小趙跑步時撞倒老張,兩人關于責任承擔產生爭執。根據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構成小趙侵權責任必須具備的條件是( )①小趙主觀上存在故意②老張主觀上不存在過錯③老張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④小趙的行為和老張的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5.(2023·湖北·高考真題)甲乙毗鄰而居,二人因瑣事多次爭吵,關系交惡。甲為泄憤,故意將空調外機移裝在正對著乙臥室窗戶的墻上,噪音和熱浪導致乙無法開窗通風透氣。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辯稱:“我是安裝在自家的外墻上,又沒有侵犯你的地盤,嫌吵你可以關窗”。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甲的行為( )①違反了民法的綠色原則 ②違反了民法的誠信原則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權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所以并無不法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C謝謝觀看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