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5張PPT)5.2 薪火相傳有繼承第五課 在和睦家庭中成長第二單元 家庭與婚姻(統編版)思想政治1234567核心素養新課導入問題導引講授新課本課小結課堂練習1核心素養政治認同:處理繼承問題需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實現整個家庭的安寧幸福。科學精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繼承制度作為財產制度的組成部分是保障和實現經濟社會穩定健康發展的基礎。法治意識:明確不同遺囑形式有效性的條件。公共參與:堅持情理法的統一,正確處理家庭財產關系。2新課導入上世紀80年代,童某和丈夫共同在青陽縣新河鎮自建了一處房屋,夫妻兩人在家務農并養育了三個子女。2012年,童某的老伴去世,留下她一個人生活。童某在未告知女兒的前提下,讓兒子把丈夫的9萬元存款取走,隨后,兩個女兒向童某、弟弟提出要合理分配父親的遺產,但均被以“女人沒有繼承權”“老宅和錢財都是母親的,愿意給誰就給誰”為由拒絕。2021年3月,童某和丈夫生前耕種的一畝多田地被征遷,政府給童某配給了田畝補助款55995元,又被童某的兒子代替取出,這件事成為姐弟三人矛盾激化的導火索。童某的兩個女兒將母親、弟弟告上法庭,要求繼承父親過世后留下的老宅和錢款。 想一想:老宅和錢財是童某丈夫的遺產嗎?童某的兩個女兒有沒有繼承權?什么是繼承?有何意義?合作探究3問題導引5.2 薪火相傳有繼承㈠法定繼承有順序1、繼承與遺產的確定(析產)2、繼承與債務3、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4、法定繼承范圍與順序5、繼承的原則和意義㈡遺囑繼承重意愿1、遺囑、遺贈、遺囑繼承、遺囑種類2、立遺囑的意義2講授新課1.繼承⑴含義:是指將自然人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⑵繼承制度的意義:繼承制度是指自然人死亡后,按照法律規定或者遺囑處理分配其所遺留的個人財產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代與代之間愛的延續和傳遞,是代際傳承的重要保障。⑶繼承關系:①死者是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是遺產;②繼承權:依法承受遺產的人是繼承人,繼承人享有的財產性權利稱為繼承權。③析產:繼承遺產需要先將個人合法財產從家庭共有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中析出,析產以后確定的被繼承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才是遺產。民法典強調繼承權男女平等、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繼承權時,如有歧視婦女、非婚生子女的行為,當事人有權提出異議,必要時可以訴諸法律。㈠法定繼承有順序2講授新課小潘的父親去世時留下六十多萬元的債務。父親臨終前希望小潘想辦法把債還上。此后,小潘學開挖掘機,沒日沒夜攬活掙錢還債。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債主家還債。父親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戶債主的家門,還清了全部債務。思考:人死債能消嗎?你如何看待小潘還債的行為?2講授新課小潘的經過辛勤勞動,終于還清父親去世時留下的債務,是講誠信的表現,體現了誠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繼承與債務 P46(1)繼承人不僅會獲得被繼承人的遺產,還需要承擔被繼承人未償還的債務。(2)本應由被繼承人償還的債務,應由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超過部分不負清償責任,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除外。2講授新課思考:材料中誰是被繼承人,遺產是什么,誰是繼承人,誰享有繼承權,能不能說“認為女人沒有繼承權”“老宅和錢款都是母親的”?童某丈夫是被繼承人。自建房和錢款析產后的童某丈夫的個人財產是遺產。童某與其三個兒女是繼承人,享有繼承權不能說“認為女人沒有繼承權”“老宅和錢款都是母親的”。合作探究2講授新課青陽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兩原告雖然已經出嫁,但依舊依法享有對父親遺產的繼承權,童某和老伴的自建房,一半產權依法歸童某所有,另一半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理應由三名子女均等繼承。關于田畝補助款55995元,系童某與已故老伴的夫妻共同財產,各繼承人繼承的份額應與繼承的上述房屋份額同理。鑒于童某已年過八十,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來源有限,應適當予以照顧,法院酌情確定童某的三個子女各自繼承田畝補助款6000元,余款37995元歸童某。想一想:繼承權是如何取得的?孫子孫女是否有繼承權?應如何確定繼承順序?合作探究2講授新課3、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1)繼承權的取得:①法定繼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即基于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扶養關系獲得繼承權。②遺囑繼承:基于合法有效遺囑的指定。遺囑繼承只能在法定繼承人范圍內指定繼承人。其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 【注】繼承開始后,應先適用遺囑繼承,只有在不適用遺囑繼承時才適用法定繼承。2講授新課《民法典》【繼承權的喪失和恢復】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2)繼承權的喪失:2講授新課第一順序第二順序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對配偶父母盡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喪偶女婿)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法定繼承的范圍和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4、法定繼承范圍與順序:在被繼承人未立遺囑或者所立遺囑無效時,法律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的親疏確定法定繼承順序。2講授新課《民法典》【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民法典》【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第一順序)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第二順序)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2講授新課孫子女與外孫子女不是祖父母與外祖父母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他們只能通過代位繼承或者遺贈取得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遺產。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制度。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被繼承人死亡賠償金或死亡撫恤金是其親屬獲得的經濟賠償金,不是可繼承的被繼承人的遺產。2講授新課《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遺產分配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講授新課5、繼承的原則與意義(1)原則: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2)協商處理繼承問題的意義:有利于繼承人的和睦團結和整個家庭的安寧幸福,也是在弘揚中華傳統美德、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講授新課合作探究2017年7月,離婚后獨居的周大爺在江津區自行購置了一套房產。2018年9月,周大爺與李阿姨結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這里,并靠賣酸辣粉等小吃積攢了60萬元的存款。2020年12月,周大爺因病去世。得知此事,周大爺的前妻劉阿姨、女兒、兒子都找上門來要求獲得遺產。(1)本案中,周大爺的遺產應通過什么方式來繼承?哪些人享有繼承權?(2)如何繼承周大爺的遺產?(1)①本案中,周大爺未立遺囑,所以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遺產。②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故周大爺的妻子李阿姨、女兒和兒子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繼承權。(2)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沒有特殊情況時,應平均分配遺產,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2講授新課1、遺囑(1)遺囑的含義:遺囑人生前依法律規定處分其個人合法財產及與此相關的事務,并于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意思表示。⑵遺囑繼承的含義:遺囑繼承是在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內確定具體繼承人及份額。⑶遺贈: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法律上稱之為遺贈。二、遺囑繼承重意愿注意:1.遺囑包含了遺囑繼承和遺贈。2.遺贈不屬于繼承。3.無論是遺囑繼承還是遺贈,都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2講授新課2.遺囑的種類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六種。注:自書遺囑是指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親自簽名,注明年、月、日。 遺囑內容打印后,遺囑人簽名的,屬于打印遺囑。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2講授新課3.遺囑的效力①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能生效。②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注意:1.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且只能在情況緊急來不及訂立其他遺囑時才能使用,緊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其他形式訂立遺囑的(不管有沒有再去訂立),先前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2.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但若遺囑繼承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遺囑無效。按法定繼承來處理。4.立遺囑的意義: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個人合法財產日益增多。通過遺囑處分財產,既是對遺囑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減少繼承人之間的分歧,有利于整個家庭的和睦。2講授新課講授新課【易混易錯】: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不同的 相同點遺囑繼承 是在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內確定具體繼承人及份額,其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 無論是遺囑繼承還是遺贈,都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贈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法律上稱之為遺贈。遺贈不屬于繼承。 遺贈撫養協議 ①內涵: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2講授新課講授新課合作探究 黃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間和存款若干,法定繼承人為其子黃乙。黃甲生前立有遺囑,將其存款贈與侄女黃丙。 黃乙和黃丙在接受遺產的身份和條件上有什么區別 黃乙接受遺產的身份是繼承人;接受遺產的條件是法定繼承,他是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黃丙接受遺產的身份是受遺贈人;接受遺產的條件是遺贈,依據黃甲生前所立遺贈將遺產贈與黃丙,黃丙才獲得。2講授新課講授新課謝某生有兩子一女,置房五間。2010年,謝某立下自書遺囑,將東邊兩間房給大兒子、西邊兩間房給小兒子、北邊一間房給女兒。2014年2月15日清晨,謝某彌留之際,在神志清楚且有多個見證人在場的情況下立了口頭遺囑,將原本由大兒子繼承的東邊兩間房改由女兒繼承,西邊兩間房仍歸小兒子繼承。當日中午謝某去世。 謝某的遺產應當如何處理 依據民法典規定,繼承開始后,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辦理。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因此,謝某彌留之際,在神志清楚且有多個見證人在場的情況下立了口頭遺囑有效,按遺囑處理遺產,東邊兩間房和北邊一間房由女兒繼承,西邊兩間房小兒子繼承。合作探究4本課小結薪火相傳有繼承法定繼承有繼承繼承制度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法定繼承順序和范圍繼承與債務原則與意義遺囑繼承重意愿意義遺囑繼承遺贈遺囑4課堂練習1.甲(男)與乙(女)結婚,其子小明20周歲時,甲與乙離婚。后甲與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歲,隨后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與丙甚感寂寞,私下收養孤兒小光,視同己出,未到民政部登記。丙去世,其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是( )①小明 ②小亮 ③甲 ④小光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B解析:因為甲與丙結婚時,甲的兒子小明已成年,與丙沒有撫養關系。甲與丙收養小光沒有辦理登記,并沒有形成法律上的收養關系,因此并非法律上的養子。4課堂練習2.錢某和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錢某和胡某離婚,甲、乙歸胡某撫養。胡某與吳某結婚,當時甲已參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隨胡某與吳某居住,后胡某與吳某生下一女丙,吳某與前妻生有一子丁。錢某與吳某先后去世。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胡某和乙可以繼承錢某的遺產②胡某和丙可以繼承吳某的遺產③甲和丙可以繼承吳某的遺產④乙和丁可以繼承吳某的遺產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D4課堂練習3.桑某(男)與田某(女)有桑小花、桑小翠、桑小蓮三個女兒。2014年,桑某親筆遺囑寫明全部遺產由桑小花繼承,簽名和注明年月日。2016年,桑某又請張某代書一份遺囑,寫明全部財產由桑小翠繼承。2017年,桑某因病被桑小蓮送至醫院急救,桑某又訂立了口頭遺囑一份,內容是全部遺產由桑小蓮繼承,在場的病友與護士見證。桑某病好后出院休養,沒有訂立新遺囑。2019年3月,桑某去世,對他的遺產有繼承權利的是( )A.田某 B.桑小花 C.桑小翠 D.桑小蓮D4課堂練習4.李某與王某夫婦育有二子女。李某夫婦與長子李甲生活在一起:次子李乙大學畢業后在外地工作,很少與家里聯系:女兒李丙與父母同小區生活,因車禍而傷殘,生活相對困難,但經常回家看望父母。后長子李甲因公犧牲,其妻劉某帶孩子李小甲與公婆同住,替李甲盡孝。后李某去世。對于李某的遺產分割,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王某及其二子一女均有權繼承,遺產分割應均等②李乙有扶養能力但不盡扶養義務,無權繼承遺產③劉某替李甲盡孝,有權繼承并適當多分李某的遺產④因李甲去世,李小甲可以代位繼承李甲的繼承份額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B4課堂練習5.王丙帶著一對未年子女王甲、王乙與吳某結婚,吳某對王甲、王乙悉心撫養和照顧。11年后,吳某與王丙離婚,根據協議王丙帶子女無條件搬離。2年后吳某因故去世,王甲已成年獨立,王乙尚在上學。依據本案,下列判斷及理由正確的是( )A.王乙有權繼承吳某遺產,因為吳某離婚前后一直與王乙構成撫養關系B.王甲、王乙都有權繼承吳某遺產,因為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C.王甲、王乙都有權繼承吳某遺產,因為吳某曾經與王甲、王乙構成撫養關系D.王甲、王乙都無權繼承吳某遺產,因為吳某離婚后與王甲、王乙不再構成撫養關系D4課堂練習6.童某與田某婚后育有一子童大力、一女童小姝。2018年5月,童某因病去世,留有住房兩套、存款60萬元、名人字畫及某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等遺產。2015年,童某訂立一份自書遺囑,表示全部遺產由其長子童大力繼承。2016年,童某又立了一份自書遺囑,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權、名人字畫留給8歲的外孫女媛媛。2017年6月,童某住院期間,女兒童小姝照料甚多,董某在臨終之際,在當時一位護士、一位醫生在場的情況下訂立口頭遺囑,表示60萬元存款交由女兒童小姝繼承。⑴童某幾份遺囑中哪一份有效?⑵外孫女媛媛能通過遺囑繼承童某的遺產嗎?⑴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童某2016年訂立的遺囑,是對2015年訂立的遺囑的撤銷。2017年訂立的遺囑與2016年訂立的遺囑的內容不相抵觸,所以2017年遺囑有效,2016年的遺囑也有效。2016年的遺囑,在法律上稱為遺贈。⑵不能。因為遺囑繼承只能在法定繼承人中指定。外孫女不是法定繼承人,因此,媛媛實際是通過遺贈獲得童某的遺留的財產。4課堂練習7.廣東姑娘小美是家中的獨生女,小美爸媽為了給小美創造一個好的生活環境,在廣州買了一套90平、價值300萬的房產,借小美叔叔50萬才付清房款,此房產登記在小美父親名下,后來小美爸媽先于小美奶奶相繼去世。小美想把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遭到房管局的拒絕。小美很納悶。 你是怎樣理解繼承權的 請你結合自己的理解為小美解惑。①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將被繼承人遺留下來的個人合法財產轉歸繼承人所有的情形。被繼承人的遺產要先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有同等的繼承權。②因此本案中,房產為小美父母的共有財產,小美的父親去世后,小美、小美的母親、小美的奶奶有同等的繼承權,共同繼承小美父親的那一份遺產;后來小美的母親去世,小美、小美的外祖母共同繼承小美母親的遺產。小美并非房產的唯一繼承人,所以房管局拒絕小美直接將房產過戶自己名下。4課堂練習8.王教授有一兒和一女,兒女成年后王教授與老伴單獨生活。老伴去世后,王教授得到女兒和女婿的精心照顧,兒子、兒媳則顯得十分冷淡。王教授對于女兒、女婿數年如一日的關愛十分感動,于是立了一份遺囑,將自己購買的兩居室樓房留給女兒,并作了公證。王教授病故后,姐弟倆為父親的遺產繼承問題發生了爭執,姐姐堅持按父親的遺囑處理遺產,弟弟不同意,起訴到法院,要求與姐姐均分。(1)在本案中,弟弟提出的訴訟請求依據是什么 它屬于何種繼承方式 (2)假如你是法官,對此案你會作什么樣的判決 (1)在本案中,弟弟提出的訴論請求依據是姐姐和他都是法定維承人,都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弟弟也應該取得遺產的繼承權。這屬于法定繼承。(2)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因弟弟長期不盡瞻養義務,王教授在去世前立有遺囑且經過公證,應該按照遺囑來進行遺產的繼承。https://www.21cnjy.com/recruitment/home/fine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