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6張PPT)1.1 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第一課 在生活中學民法用民法第一單元 民事權利與義務(統編版)思想政治1234567核心素養新課導入問題導引講授新課本課小結課堂練習2新課導入法律與生活民法第一單元民事權利與義務第二單元家庭與婚姻第三單元就業與創業第四單元社會爭議解決第一課 在生活中學民法用民法第二課 依法有效保護財產權第三課 訂約履約誠信為本第四課 侵權責任與權利界限第五課 在和睦家庭中成長第六課 珍惜婚姻關系第七課 做個明白的勞動者第八課 自主創業與 誠信經營第九課 糾紛的多元解決方式第十課 訴訟實現公平正義勞動法訴訟法全書知識框架2新課導入小林,今7歲,撿到一只皮包,里面裝有票證和現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準備交由老師處理。當晚電臺播出一則尋物啟事,失主聲明,若有人歸還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謝。小林心想,自己撿到的可能是這只皮包。當小林準備歸還失主時,他的父母認為應當向失主收取500元錢,可他覺得,如果收錢就不是拾金不昧了。(1)你了解民法典的一些基本情況嗎?(2)民法典主要起什么作用?(3)民法典調整的關系屬于什么性質的關系?如何認識這種關系?【看視屏】了解民法典2新課導入1.撿到皮包,小林可否不還?這是道德要求還是法律要求?思考:小林,今年7歲,撿到一只皮包,里面裝有票證和現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準備交由老師處理。當晚電臺播出一則尋物啟事,失主聲明,若有人歸還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謝。小林心想,自己撿到的可能是這只皮包。當小林準備歸還失主時,他的父母認為應當向失主收取500元錢,可他覺得,如果收錢就不是拾金不昧了。2.小林父母有權要求失主支付500元報酬嗎?不能不還。“拾金不昧”不僅是道德上要求,也是法律上的一項義務。《民法典》物權編第314條的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民法典》物權編第317條明確規定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1核心素養【政治認同】全面依法治國,需要每個公民認真學習民法知識,提高法治素養。【科學精神】法律與道德相輔相成。了解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識別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和民事責任。【法治意識】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為工作、生活的準則和指南,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公共參與】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積極參與社會生活3問題導引1.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民法的一個顯著特點 P12.什么是民法?民法典的施行有何意義?P2-33.什么是民事法律關系,其三要素各自的含義是什么?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與義務的關系是怎樣的?P3-44.法治與德治關系在我國民法中是如何得以體現的?P55.什么是民法基本原則?確定民法基本原則的必要性是什么?民法確立了哪些基本原則?P6一、 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2講授新課(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1.民法含義(民法調整的范圍)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民事主體張三與交警隊因罰款數額產生的糾紛李四與其工作的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糾紛王五和朋友之間的債務糾紛趙六和弟弟之間的繼承糾紛【易混易錯】我國民法調整公民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特別提醒】:主體地位必須平等,不平等不適用民法。2講授新課平等主體1財產關系3人身關系2法人4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地位平等的當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指平等主體之間以財產歸屬和財產流轉為主要內容的權利義務關系,一般具有平等自愿和等價有償的性質。指平等主體間基于人格或身份而發生的,與人身不可分離,不具有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義務關系。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但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2講授新課3.意義: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一部“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能夠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2.民法典1.出臺: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作用:民法典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涉及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狹義的民法是指民法典;廣義的民法則包含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單行法律。2講授新課配偶、親屬、監護物權、知識產權、債權、股權借貸、繼承、轉讓、贈與等生命、身體、健康、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1)含義:就是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3.民事法律關系2講授新課⑵構成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客體內容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 義務的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組織即民事權利與義務指向的對象所有權關系、債權關系、人身關系、知識產權關系、即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民事權利與義務即對立又統一2講授新課①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 義務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民事主體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享有民事權利,但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營利性法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非營利性法人——學校特別法人——政府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根據其年齡和智力狀態,分為2講授新課民事權利:是指民法賦予的民事主體為實現某種特定利益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自由。民事義務:是指民事主體為滿足民事權利所保護的利益而依法應當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約束。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賦予的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有沒有,強調資格)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法律確認的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從事民事活動、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能不能,強調能力)7歲的小林自己能決定是否收取500元的酬謝嗎?(1)買賣行為無效。小明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小明父母不同意其民事法律行為。另: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純獲得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2講授新課11周歲的小明在商場看到一款手機,想讓其父母為其購買。小明的母親認為價格太高,且小明年齡還小,用不上手機故未買。隨后,小明私自用自己的壓歲錢花了四千二在商場買了這款手機。其母發現后,以孩子的名義將商場告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判決商場返還小明4200元。問題我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但是,本案中為什么小明的購買行為最終被人民法院宣告無效?民法典第19條規定,八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民事行為能力2講授新課②民事客體:是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因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而有所不同。舉例: 在某離婚財產糾紛中,法院判決:某房產歸女方所有。在趙某與王某的債權糾紛中,法院判決: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被告歸還原告借款。在某商標使用糾紛中,法院判決:判決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冊商標,并連帶賠償乙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在某斗毆案件審理中,法院判決:被告人寧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六個月。所有權關系的客體是物債權關系(包括買賣關系)的客體是行為知識產權關系的客體是智力成果和商業標記人身關系的客體是人身利益2講授新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根據這一新規定,建議此后婚后父母出資買房,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簽訂書面的協議,明確約定父母出資的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如果是贈與,需約定清楚是只贈與給子女,還是贈與給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借款的,約定清楚利息和還款期限等。2講授新課③民事法律關系內容:是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既是相互對立的,也是相互聯系的。往往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一方的義務就是另一方的權利,二者通常是對等的。例如:某有限責任公司和某銀行簽訂貸款合同貸款50萬元。某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利----獲得銀行提供的50萬元貸款;義務------承擔向某銀行還款的義務某銀行的權利------要求某有限責任公司還款的權利義務------提供某有限責任公司50萬元貸款2講授新課例如:李某的發明創造獲得專利,李某作為專利權人享有許可他人使用或者自己使用來收取費用、獲得利益的權利。未經李某許可不得隨意使用該專利;也不可以就同一內容發明創造獲得專利權。就是他人應承擔的義務。例如:不得高空拋物是我們應該承擔的義務。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是我們的權利。2講授新課1.案例中涉及哪些人?(主體)思考:小林,今年7歲,撿到一只皮包,里面裝有票證和現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準備交由老師處理。當晚電臺播出一則尋物啟事,失主聲明,若有人歸還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謝。小林心想,自己撿到的可能是這只皮包。當小林準備歸還失主時,他的父母認為應當向失主收取500元錢,可他覺得,如果收錢就不是拾金不昧了。2.案例中涉及哪些物?(客體)3.案例中涉及什么民事法律關系?4.當事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分別是什么?(內容)小林、父母、失主皮包及票證和現金財產關系小林:權利 獲得或放棄500元酬謝款義務 歸還失主錢包及票證和現金;失主:權利 拿回皮包及票證和現金義務 給與小林酬謝款。2講授新課請從法律和道德兩個層面評析材料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觀點?小林在放學路上撿到一只皮包,里面裝有票證和現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準備第二天交給老師處理。當晚電臺播出一則尋物啟事失主聲明。若有人歸還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謝。小林心想自己撿到的皮包可能就是這位失主的。當小林準備把皮包歸還失主時,他的父母認為應當向失主收取500元錢。可他覺得如果收錢就不是拾金不昧了。“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之一。材料中小林準備把皮包歸還失主的行為弘揚了傳統美德,凸顯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也體現了《民法典》要求。《民法典》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材料中的失主主動提出懸賞,領取遺失物時應按承諾支付給拾得者一定報酬。所以,小林父母認為應當向失主收取500元錢也是合法的。第三百一十四條 【拾得遺失物的返還】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第三百一十五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的處理】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第三百一十六條 【拾得人及有關部門妥善保管遺失物義務】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三百一十七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①根據民法,“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義務(若據為己有則構成“不當得利”)。有特定金額作為報酬的尋物啟事,在法律上構成“懸賞廣告”,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小林父母的觀點有法律依據,符合法律規定。②當事人小林接受或放棄酬謝報酬都是行使權利的方式。小林認為拾得他人的物品應不計報酬返還失主說明他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但認為收錢就不是拾金不昧了的想法是不正確的。③依法行使權利與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思考:在我國法律和道德是什么樣的關系?2講授新課4.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1)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2)我國民法不僅體現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民事法律規范,大力弘揚傳統美德和社會公德,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3)民法強調獨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權利明確、財產關系穩定與交易安全的社會秩序,凸顯了文明、和諧、平等、誠信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要內容。2講授新課孟某、江某夫婦決定為他們剛出生的女兒取名為“北燕南飛”,但在為女兒申請辦理戶口登記時,卻被當地公安機關以該姓名違背公序良俗為由拒絕辦理。孟某認為其女兒享有姓名權,作為父母有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認為,這種取名方法不帶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過于任性,與習慣做法不符,不應提倡。結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討論案例中的取名行為是否合理合法并說明理由。《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我國沒有姓“北”的,也沒有復姓“北燕”的,所以這樣起名不符合“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起名字首先你要決定姓什么,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親生父母以外的撫養人把你撫養大的,還可以選取實際撫養人的姓氏。2講授新課(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則2.必要性1.含義基本原則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司法機關審理民事案件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1)社會是由不同成員組成的,各成員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會成員的私人利益之間以及私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可能形成各種利益沖突。(2)民法規定一系列基本原則,旨在確保各成員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調整各方之間的利益關系。2講授新課①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法的前提和基礎(強調沒有特權、沒有歧視)②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民法的核心③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民法的基本原則,體現民事活動最基本的特征。④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民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則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彌補法律禁止性規定的不足⑥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3.原 則注意:公序良俗原則是對自愿原則的限制。2講授新課王先生15歲的兒子小兵,使用父親的手機玩了一款直播軟件,該軟件可以打游戲也可聊天,有聊天室、娛樂室、語音室開直播。在直播明知小兵是未成年人的條件下,還慫恿小兵開了七個不同賬戶進行充值打賞,短短半個月花費高達九萬元。小兵父母報警并以孩子的名義把平臺告到法院。(1)你覺得平臺的做法違背了民法的什么原則?(2)如果你是法院的審判人員,你準備怎么裁決這一糾紛?請說明理由2講授新課(1)違背了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2)認定買賣合同無效。理由如下:①小明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行為沒有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認定、追認。②違背了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公平原則:直播無視小兵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損害了未成年的利益,違反了公平原則。誠信原則:直播慫恿未成年人開賬戶充值打賞主播,違反了誠信原則。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直播在家長不在場的情況下慫恿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充值打賞主播,違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則。2講授新課寒假期間,12歲的劉某將積攢的5 000多元壓歲錢取了出來,瞞著父母到商場買了一臺電腦。父母知道后很生氣,帶著他到商場要求退貨。遭到商場的拒絕,劉某父親將商場告上了法院。售貨員的做法違反了民法的公平、誠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按照我國法律規定,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所從事的重大行為由監護人負責行使。在材料中劉某明顯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售貨員無視劉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損害了劉某的利益。⑴商場的做法違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則?說明理由。⑵如果你是法院的審判人員,你準備怎樣裁決這一糾紛?劉某明顯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的行為是無效的,違背了公平原則,商場應該退貨。商場同時違背了誠信原則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應該降低其信用評級。4本課小結認真對待民事權利和義務民法基本原則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民法的作用民事法律關系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原因含義內容(6個)4課堂練習1.下列可以成為我國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①來中國旅游的外國人 ②某中外合資企業 ③某大學財務科 ④康師傅方便面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A4課堂練習2.九歲的王某代表學校參加全國少兒書法大賽,獲得全國一等獎,獎金5000元,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這筆獎金應歸( )A.學校所有B.王某和學校所有C.王某的監護人所有D.王某自己所有D4課堂練習3.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下列關于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說法正確的是①甲對所購的商品的所有權關系的客體是該商品②甲從乙處借款1萬元的債權關系的客體是貨幣③甲假冒乙的商標的侵權關系的客體是該商標④甲散布乙整容謠言的侵權關系的客體是隱私利益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C4課堂練習4.何某欲買房,張某欲賣房,兩人協商過程中,張某堅持房價為25萬元,何某堅持18萬元,雙方未能達成一致。一日,何某見張某患病無力,迫使張某在準備好的合同上簽字,某的行為違背了哪項民法原則( )A.自愿原則 B.平等原則C.誠信原則 D.公平原則A4課堂練習5.前不久,小柯通過某網站在某賣家購買了一雙價值2085元的雪地靴,收到后發現質量有瑕疵,便要求換貨。賣家一口答應,但當小柯寄回商品后,左等右等不見新靴子,賣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靴款。眼見錢貨兩空,小柯一氣之下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介入調查后,小柯提供了當時保存的聊天記錄。經過查證,發現雙方之前達成的換貨協約成立,要求賣家立即退款,并對賣家予以相應警告。小柯成功地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簡要分析本案中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素分別是什么。主體:小柯和賣家;客體:交付一雙價值2085元的雪地靴和支付2085元現金;內容:小柯享有的權利是從賣家換回一雙價值2085元的無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賣家退回的2085元現金,承擔的義務是向賣家寄回收到的質量有瑕疵的雪地靴;賣家享有的權利是從小柯那里收回質量有瑕疵的雪地靴,承擔的義務是向小柯提供一雙價值2085元的無瑕疵的雪地靴或退回2085元現金。https://www.21cnjy.com/recruitment/home/fine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