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1張PPT)第三單元 就業與創業第七課 做個明白的勞動者第一框 立足職場有法寶一、法律守護勞動者二、勞動也要簽合同知識框架(一)法律和國家保障1.法律保障2.國家保障①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②為了實現憲法賦予公民的勞動權利,我國制定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①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②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3.意義①保障公民的合法勞動權益(提升勞動者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②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③構建和諧勞動關系④促進廣大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全面發展。一、法律守護勞動者(二)勞動者與勞動法1.勞動者①含義:指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并獲取勞動報酬的人。②要求:應當達到法定就業年齡,除特殊情況外,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經相關部門審批可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P4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成年人(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16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一、法律守護勞動者有勞動能力≠勞動者(勞動(能力)+收入)我國的勞動法律、法規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外,還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失業保險條例》等。核心基礎輔助勞動法律體系2.勞動法勞動法主要調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即勞動關系。勞動關系 ≠ 勞務關系一、法律守護勞動者(二)勞動者與勞動法1.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①地位:勞動法的首要原則☆;②意義: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可以提升勞動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勞動法就是勞動者權益保護法;③內涵:勞動法明確規定了勞動者應享有的各項權利,同時規定了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一、法律守護勞動者(三)勞動法的基本原則☆☆2.勞動者平等競爭(1)內涵①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②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2)要求堅決防止和糾正就業歧視,營造公平就業制度環境。一、法律守護勞動者(三)勞動法的基本原則☆☆【探究活動一】●結合材料,談談你是怎樣看待平等就業的 應屆女大學畢業生邱某在應聘某烹飪學校文案職位時,烹飪學校以“僅招男性”的招聘條件拒絕她面試。邱某以平等就業權受侵犯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烹飪學校文案職位不屬于法定的女性禁忌勞動范圍,烹飪學校未對邱某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行審查,而僅以職位僅招男性為由拒絕對其進行面試,這種行為屬于就業性別歧視,侵犯了邱某的平等就業權,給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損害,應貼償精神據害撫慰2000元。1.(理論)①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為了實現憲法賦予公民的勞動權利,我國制定了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為公民的合法勞動權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②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年齡、文化、宗教信仰等而受到歧視。2.(材料)案例中烹飪學校文案職位不屬于法定的女性禁忌勞動范圍,烹飪學校以“僅招男性”的招聘條件拒絕邱某面試是對女性的歧視,(表態)是違法的。3.特殊勞動保護(1)體現:對勞動者的權利進行傾斜保護。勞動法還注重對未成年工、殘疾勞動者、少數民族勞動者、退役軍人勞動者等特殊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意義:顯示了國家對勞動者的關懷,也是社會進步的標志。【相關鏈接】:國家對女職工和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⑴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等高強度勞動;⑵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高強度勞動;⑶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高強度勞動;⑷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等等…………一、法律守護勞動者(三)勞動法的基本原則☆☆【注意】勞動法對勞動關系雙方的保護存在偏重保護和優先保護。勞動者處于事實上的弱勢地位,對勞動者傾斜保護,達到實質上的平等。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該公司侵犯了勞動者休息和休假的權利,也侵犯了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某公司在國慶節假日期間,強令員工小張繼續工作,而且還不額外給小張加班費。勞動者平等競爭的原則文案職位不屬于法定的女性禁忌勞動范圍,該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平等就業權,責令該公司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應屆女大學生王某在應聘某公司文案職位時,該公司以“僅招男性”為由拒絕她面試,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特殊勞動保護的原則國家禁止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等高強度工作”,勒令該煤礦為母子二人重新安排合適的工作。因父親早逝,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小李和殘疾母親相依為命,他們被某民營煤礦錄取,從事井下勞動。分析以下三則案例,這些公司違反勞動法的哪些原則?1.含義: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2.作用:有了勞動合同,勞動者維權有據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明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所以有利于維護雙方的權益。(一)勞動合同思考:勞動合同只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嗎?【補充】①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和重要保證。②勞動者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是互為前提的。其中,履行義務是勞動者獲得權利和維護合法權益的前提和基礎。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的義務二、勞動也要簽合同3.法律依據☆☆①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②已建立勞動關系,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③已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易錯提醒】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雙方建立了勞動關系 ×二、勞動也要簽合同(一)勞動合同(二)勞動合同的條款必備條款是任何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等可備條款除必備條款外勞動合同中可以規定的條款包括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P63相關鏈接)二、勞動也要簽合同提示: (1)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公司大小無關。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反勞動法的。簽訂了勞動合同,勞動者維權有據,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合同期滿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離職,合同期經雙方協商依然可以離職。(2)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權益受到侵犯時,容易發生勞動糾紛。【探究活動二】勞動法施行后,我國普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但是一些企業仍然存在不簽勞動合同的現象。當被問及為什么不簽訂勞動合同時,這些企業的員工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觀點1:勞動合同是干什么用的?我們公司小,不用簽勞動合同。觀點2:現在工作這么難找,能找到一份工作就不錯了,公司不提簽合同的事,我哪兒敢提呀!觀點3:勞動合同沒什么用,簽了合同也不上保險,簽與不簽無所謂。觀點4:簽了合同,想走也走不了啦。思考:⑴請對上述觀點進行評析。 ⑵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有什么影響?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指勞動合同的主體、形式和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舉例:①年滿16周歲;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內容應當公平、合理。舉例:①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②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崗位的80%,崗位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標準。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勞動合同的訂立完全出于當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強制對方接受某種條件。舉例:①無條件服從崗位調動(不行);②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索要擔保金、財物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雙方意思表示達成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應誠實,恪守信用。【必備條款】舉例:不得隱瞞自己的年齡、學歷、偽造證件二、勞動也要簽合同(三)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的原則 ☆(四)勞動合同的約束力勞動合同一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即對雙方形成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當依法履行,不得隨意變更。①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對勞動者的各項義務,并且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②勞動者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二、勞動也要簽合同1.有效合同: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產生法律效力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適用);②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③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注意: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2.無效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二、勞動也要簽合同【相關鏈接】: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經付出的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探究活動三】責任自負你認為這些情況存在什么問題?用人單位沒有履行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合同必備條款。用人單位違背了《憲法》禁止破壞婚姻自由,也侵犯了民法典規定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人身權利。合同中的該條款無效。用人單位違背了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本原則。該勞動者違背了合法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勞動者主體不合法課堂小結典例1 春節過后,遠在山西的李剛來到上海打工。在與廠方簽訂勞動合同時,李剛發現在“休息、休假”權利方面規定“每周有一個休息日”不妥,與廠方協商改為“每兩周休息一天,其余休息日集中起來三個月回家探親一次”。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李剛與廠方主要堅持了________原則。A.合法 B.平等自愿 C.協商一致 D.誠實信用C典例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下情形屬于無效勞動合同的有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②企業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③雙方不存在任何依附關系,任何一方不得歧視、欺壓對方④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訂立的勞動合同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B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