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9張PPT)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長第五課選擇性必修二《法律與生活》(統編版)思想政治12345核心素養命題預測思維導圖考點梳理真題再現1核心素養課程標準 核心素養 考情預測熟知監護、撫養、扶養、贍養、繼承等民事關系,培育家庭責任意識。 政治認同:家庭關系既需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現家庭美德的引領,又要落實全面依法治國。 科學精神:全面認識家長對孩子進行教育既是權利又是義務,明確孩子健康成長離不開正常的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 法治意識:用法律規范家庭關系與家庭成員的行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礎上實現社會和諧。 公共參與:學會運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內容維護家庭成員合法權益。 從命題內容上看,本課內容是高考的高頻考點。考查的重點有:父母和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應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遺囑與遺贈的區別等。從考査形式上看,選擇題和非選擇題都有可能考查,案例分析類是考查的重點 。2命題預測考點要求 考題統計 備考建議家和萬事興 2024 主觀題:浙江卷 本講選擇題和主觀題都有考查,復習時關注以下命題:以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撫養、監護為背景,考查父母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家庭成員的權利義務關系。以遺產繼承為背景,考查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明確繼承與遺產,理解法定繼承順序,明確遺囑繼承重意愿。2023 選擇題:湖南卷 薪火相傳有繼承 2024 選擇題:安徽卷、甘肅卷、湖北卷 主觀題:浙江卷 2023 選擇題:福建卷、江蘇卷 2022 選擇題:浙江卷 思維導圖34考點梳理1、育小責任大【注意】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義務 撫養教育監護職責權利 父母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殘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三不得)父母應當讓適齡兒童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輟學。①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利益;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無過錯~)【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由近親屬承擔:(外)祖父母以及兄、姐】①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義務,也是父母的權利;②有權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并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注意:義務里的“教育”是指保障子女享有教育的權利;權利里的“教育”是指對未成年子女的必要約束、管教和引導。①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②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與婚生子女是一樣的。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養子女③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④父母對子女不履行義務的處理:A.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注:撫養費用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B.因迫索撫養費而發生的糾紛,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處理。對拒絕撫養、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對父母子女關系的特別規定知識拓展(不能仲裁!不適用訴訟時效)4考點梳理2、敬老是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成年意定 監護制度家庭 侵權行為①要求子女經濟上供養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②要求子女尊重、體貼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①目的:防止老年人合法權益受損②含義: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③要求: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④意義(優點):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成年意定監護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⑤缺點: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決定權。⑥建議:選擇與老年人的財產沒有利害關系的人擔任監護人。①表現: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②法律責任: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區分撫養、贍養和扶養撫養 贍養(扶助) 扶養(狹義)區別 定義 父母為子女的生活、學習等提供物質條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給予父母關心和照料 平輩人之間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適用范圍 適用于長輩對晚輩 適用于晚輩對長輩 一般適用于平輩之間聯系 ①都是法律規定的家庭成員間應履行的義務,不履行這些義務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構建和睦家庭的條件 【注】:“廣義扶養”指一定范圍內親屬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和義務,沒有身份、輩分之分,是撫養、扶養、贍養的統稱。在民法典、刑法具體法律條文中使用“扶養”一詞,即采用廣義的解釋。比較: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行為 家庭暴力 虐待 遺棄含義及 表現 毆打、捆綁、殘害、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對其家庭成員身體或精神,造成具有一定損害后果的行為 經常性、持續性的 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負有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一方,對需要贍養、扶養和撫養的另一方,不履行其應盡的義務的違法行為偶發性、間斷性(一次毆打) 主要是肉體上的摧殘 持續性和經常性 肉體上的摧殘或精神上的折磨 處理 法律責任 依據法律,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如遺棄未成年人,屬于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公安機關有權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注意:家庭暴力是破壞家庭成員關系的罪魁禍首易混易錯4考點梳理3、繼承和繼承權繼承的含義繼承關系繼承的要求 (先析產 后繼承)繼承遺產與債務清償的關系繼承權的 取得方式①在繼承關系中,死者是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是遺產。②依法承受遺產的人是繼承人,繼承人享有的財產性權利稱為繼承權。①遺產認定:繼承遺產需要先將個人合法財產從家庭共有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中析出,析產以后確定的被繼承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才是遺產。②繼承權認定——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平等。①繼承人不僅會獲得被繼承人的遺產,還需要承擔被繼承人未償還的債務。②本應由被繼承人償還的債務,應由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超過部分不負清償責任,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除外。(不繼承遺產可不承擔債務)是指將自然人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稱為法定繼承,即基于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扶養關系獲得繼承權。②基于合法有效遺囑的指定,稱為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只能在法定繼承人范圍內指定繼承人。其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注意:被繼承人死亡賠償金或死亡撫恤金是其親屬獲得的經濟賠償金,不是可繼承的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權的喪失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權的喪失和恢復】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相關鏈接4考點梳理4、法定繼承含義前提特點范圍和順序遺產分配原則要求 與意義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即基于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扶養關系獲得繼承權。在被繼承人未立遺囑或者所立遺囑無效時。是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的親疏確定。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例外 法律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①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協商同意可以不均等);②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③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④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①要求: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②意義:利于繼承人的和睦團結和整個家庭的安寧幸福、弘揚中華傳統美德、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注意: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名詞點擊:代位繼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第一順序)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第二順序)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只能代法定繼承的部分,不能代遺囑繼承的部分。4考點梳理5、遺囑繼承含義種類法律效力意義遺囑人生前依法律規定處分其個人合法財產及與此相關的事務,并于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意思表示。遺囑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六種。(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為民法典新增種類)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過遺囑處分個人合法財產的意愿。遺囑繼承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②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除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外)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能生效。③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④遺囑中所確定的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該遺囑失效,遺產按法定繼承方式辦理。通過遺囑處分財產,既是對遺囑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減少繼承人之間的分歧,有利于整個家庭的和睦。1、遺囑處分的必須是個人合法財產。2、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3、遺囑表達的是遺囑人單方真實意思表示(無需他人同意)。4、遺囑繼承只能在法定繼承人范圍內在指定繼承。5、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法律規定)。有效遺囑的構成要件知識拓展4考點梳理6、遺囑繼承與遺贈、遺贈撫養協議不同點 相同點遺囑繼承 是在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內確定具體繼承人及份額,其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 無論是遺囑繼承還是遺贈,都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贈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法律上稱之為遺贈。遺贈不屬于繼承。 遺贈扶養協議 ①內涵: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特別提醒】1、遺囑包含了遺囑繼承和遺贈;2、遺囑不一定是遺囑繼承;遺贈不屬于繼承。【法律效力】遺贈撫養協議>遺囑(遺囑繼承、遺贈)>法定繼承比較: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和法定繼承內涵 主體 適用條件 效力遺囑繼承 是在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內確定具體繼承人及份額 法定繼承人 被繼承人立有有效遺囑 低于遺贈扶養協議高于法定繼承法定繼承 依照法律規定的 繼承人范圍和順序繼承 法定繼承人 被繼承人未立遺囑或所立遺囑無效 效力最低遺贈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通過遺囑贈與 低于遺贈扶養協議高于法定繼承遺贈撫養協議 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法定繼承人外的組織或個人 訂立書面遺贈扶養協議 最優先效力歸納提升關于“遺產處理”試題的解題方法1、進行遺產認定(析產):先將被繼承人個人合法財產從家庭共有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中析出。2、區分處理遺產的方式(1)根據被繼承人是否立了遺囑,判斷是遺囑方式還是法定繼承方式。(2)根據有效遺囑的構成要件判斷所立遺囑是否有效,如無效則按法定繼承方式處理。3、法定繼承方式:重點把握法定繼承的范圍和順序。4、遺囑方式:區分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三種遺囑方式(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效力]遺贈撫養協議>遺囑(遺囑繼承、遺贈)>法定繼承(1)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多份遺囑時以最后的遺囑為準。(2)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除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外)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能生效。方法點撥5真題再現1、(2023·湖南)民法典規范各類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畫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規范的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B根據《民法典》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無效的。公序良俗原則是指民事主體的行為應當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風俗。斷絕父子關系有違公序良俗原則,這個行為是無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義務照顧贍養老李,③說法錯誤。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規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②說法錯誤。5真題再現2、(2023·福建)某日,韋某不慎墜河,陳某跳河施救。韋某獲救,但陳某不幸溺亡。陳某家屬因陳某死亡的賠償等問題將韋某訴至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韋某給予陳某家屬適當補償。以下說法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①韋某沒有過錯,應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②該判決貫徹民法典倡導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則③陳某的行為屬于見義勇為,而韋某是該行為的受益人④陳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應依法獲得補償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C陳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順序繼承人,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主體應當首先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陳某跳河施救是見義勇為的行為,韋某沒有實施侵權行為,因此不適用侵權中的無過錯責任原則。5真題再現3、(2023·江蘇)趙某與荀某育有一子趙甲,一女趙乙。荀某去世后,因趙甲長期在外地工作,趙乙照順趙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趙某自己寫了一份遺囑,內容為房子留給趙甲,存款留給趙乙。 2018年5月,趙某又讓人代寫了一份遺囑,并請鄰居張某、李某擔任見證人,遺囑載明房子、存款均由趙乙繼承。2022年11月,趙某去世。按法律規定,趙某遺產的分配應該是( )A.按照法定繼承平均分配B.趙甲、趙乙通過協商分配C.房子給趙甲,存款給趙乙D.房子、存款均由趙乙繼承D趙某的代書遺囑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應該按照遺囑繼承,而不是趙甲、趙乙協商分配。代書遺囑,需要有兩個以上的無利害關系人在場見證, 2018年5月,趙某又讓人代寫了一份遺囑,并請鄰居張某、李某擔任見證人,該遺囑有效,所以應該按照遺囑繼承。趙某的代書遺囑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所以按照趙某的遺囑,房子、存款均由趙乙繼承。5真題再現4、(2024·湖北)李四離世后留有價值210萬元的房產(登記在夫妻名下),還有以個人名義借的購房款10萬元未還。此時,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媽媽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遺囑,要給其寵物犬旺財1萬元。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遺囑是真實的,旺財就可以繼承1萬元③李四借的10萬元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④李小四可以繼承價值50萬元的財產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B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李四借的10萬元購房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遺囑繼承的繼承人,只能是個人、國家、集體、組織,動物植物都沒有繼承權。5真題再現5、(2024·安徽)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無法自理,在居委會的關心和協調下,與鄰居明某簽訂協議,約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護、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負責,文某死后的全部遺產歸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顧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為其操辦了喪葬事宜,并獲得文某遺產。該案例中,明某獲得文某遺產的依據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遺囑繼承人②明某對文某履行了贍養義務③雙方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④明某對文某履行了扶養義務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詳解】①:明某為文某的鄰居,其不屬于法定繼承人的范疇,明某不是文某的遺囑繼承人,①不選。②:明某與文某并非贍養關系,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選。③:遺贈扶養協議是公民與扶養人之間簽訂的關于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權利的協議,所以明某獲得文某遺產的依據是雙方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③正確。④:明某對文某履行了扶養義務。明某悉心照顧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為其操辦了喪葬事宜,履行了協議中的扶養義務,因此可以獲取其遺產,④正確。D5真題再現6、(2024·甘肅)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沒有改嫁,一直盡心盡力地照料體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與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遺產時發生爭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繼承權,且王某可以多分②王某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為第一順序繼承人③王某作為兒媳可以成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④李某作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有權繼承遺產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詳解】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兒子,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繼承權。王某作為兒媳,丈夫去世后沒有改嫁,一直盡心盡力地照料體弱多病的公公,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有繼承權,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確,③④錯誤。A5真題再現7、(2024·浙江)父親去世后,30歲的小趙不愿贍養有扶養關系的繼母江某。經鄉政府協調,小趙、小趙堂弟趙小華與江某達成書面供養協議。協議約定:小趙放棄繼承權;由趙小華負擔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間舊房由趙小華繼承;在江某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趙小華履行監護職責。達成協議后,江某與趙小華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學擴建,縣政府欲對江某原居住的舊房實施征收補償。小趙得知后,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將原屬江某房產2/5份額歸其所有。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中的相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1)指出江某將趙小華確認為自己的監護人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2)指出縣人民法院是否應當支持小趙的訴訟請求,并說明理由。5真題再現【答案】(1)合法。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損,民法典規定了成年意定監護制度。本案中,江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過協商與其親屬趙小華簽訂了書面協議,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符合成年意定監護制度的規定。(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過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方式處分個人合法財產的意愿,本案中,小趙堂弟趙小華與江某達成供養協議符合法律規定。其二,小趙出爾反爾提出的訴訟主張,違背了合同履行的誠信原則。https://www.21cnjy.com/recruitment/home/fine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