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1張PPT)第十課10.1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學習導航1、法律賦予公民廣泛的訴訟權利2、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訴訟權利?3、法律援助制度設立的必要性4、法律援助制度的含義和內容5、法律援助的申請(適應情形)6、法律援助的審查與辦理一訴訟權利面面觀當身陷訴訟活動之中時,總會遇到委托代理人、辯護人,庭審中要不要申請回避,沒錢打官司怎么辦等問題。說一說:關于訴訟權利你了解多少?一、訴訟權利面面觀一訴訟權利面面觀1.法律賦予公民廣泛的訴訟權利為充分保障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訴訟法賦予當事人廣泛的訴訟權利,司法機關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這些訴訟權利。【相關鏈接】:訴訟法體現的訴訟原則表現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這項原則在訴訟過程中體現為:司法機關辦理任何案件均應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響,一訴訟權利面面觀2.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訴訟權利?(1)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2)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3)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一訴訟權利面面觀①原因: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②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實體性權利是指實體法所確認的權利,如經濟法中的經營權,商事法中的股權、消費者權益法中的知情權等。(1)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程序性權利是指程序法所確認的權利,如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權、上訴權和辯護權、代理權、申請回避權等。【知識拓展】:哪些人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注意: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委托訴訟代理人。只有被害人、自訴人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才能委托訴訟代理人【相關鏈接】: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刑事訴訟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刑事訴訟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1)律師在參與訴訟時稱謂是一樣的。(2)對于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律師不必為其辯護。(3)接受法人聘請,擔任法律顧問,是律師的訴訟業務。(4)在刑事訴訟中,控、審雙方是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在刑事訴訟中,控方是檢察院,審方是法院,法庭的審判是中立的。【判斷】以下觀點對嗎?在刑事案件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稱為辯護人,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附帶民事責任當事人進行訴訟稱訴訟代理人;在民事案件中幫當事人訴訟稱訴訟代理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憲法規定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律師只有參與訴訟過程擔任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是才是訴訟業務。一訴訟權利面面觀(2)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①回避制度含義: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②意義: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注意: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時,應決定延期審理。訴訟中哪些人員適用回避?【相關鏈接】:回避制度中的回避主體在民事訴訟中,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3、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上述人員在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在刑事訴訟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也應當依法回避。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請回避、指令回避一訴訟權利面面觀(3)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①含義: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②意義: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上訴并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時提起,一審裁判就會生效,當事人就會失去上訴權。【相關鏈接】:上訴期限上訴期限 判決 裁定民事訴訟 15日 10日行政訴訟 刑事訴訟 10日 5日注意: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即必須提交書面上訴狀,口頭上訴無效。知識拓展:訴訟、上訴、申訴、抗訴(1)訴訟是案件從受理到判決、執行的整個過程。(2)勝訴是指法院的判決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訴訟請求,獲利方也就是勝訴方。(3)上訴、申訴和抗訴的比較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以及他們的法定其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原審人民法院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對一審判決不服的(無須任何理由)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認為確實有錯誤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如提出可以調解,推翻判決的新證據等)判斷1:小張16周歲,涉嫌偷盜、搶劫,被提起公訴。小張父母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幫其訴訟。判斷2:小強在幼兒園將小朋友晨晨打傷,晨晨的家長將小強告上法院,進行上訴。辯護人是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訴訟代理人是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或者刑事訴訟中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本案屬刑事訴訟,故應委托辯護人而不是訴訟代理人。當事人和其他相關訴訟主體如果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才能提起上訴,不能直接上訴。××【觀點辨析】提示:⑴這句話說明了在訴訟中實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回避。這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⑵公民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如果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遇到一個可能會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人,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回避。孫某并不是王某的學生,二人并不認識,沒有可能影響到案件的公正審理,因此,趙某的回避申請被法院駁回。●“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請結合案例,談談你對這句法律諺語的理解。趙某的回避申請為什么被法院駁回?孫某與趙某發生借貸糾紛,趙某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孫某償還借款。在開庭準備階段,趙某申請人民陪審員王某回避,理由是孫某是王某的學生,老師可能偏袒學生作出對其有利的判決。經調查,王某曾是某中學的教師,孫某是該中學的畢業生。但孫某進校時,王某已經退休,二人并不認識。于是人民法院作出決定,駁回趙某的申請。趙某不服,申請復議。人民法院經復議,維持駁回回避申請的決定。二、尋求法律援助二尋求法律援助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從而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寶貴機會。1、法律援助制度設立的必要性:【相關鏈接】: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二尋求法律援助2、法律援助制度的含義和內容:(1)含義:法律援助是國家為保護和促進人權而建立的一種無償法律服務制度。(2)內容: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知識拓展】(1)法律援助的三個專業實施主體是: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2)法律援助的責任主體是政府和司法機關。【提示】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二尋求法律援助3、法律援助的申請(適應情形):(1)在民事和行政訴訟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2)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3)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知識整合】:全面了解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的對象(1)《刑事訴訟法》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①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②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③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均應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2)《律師法》規定:④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主體是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二尋求法律援助4、法律援助的審查與辦理(1)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2)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想一想:14周歲的小葉在劉某的教唆下,涉嫌搶劫,被提起公訴。小葉沒有委托辯護人。其父母恨自己兒子不成器,也未為其聘請。據此,小葉可以如何尋求法律援助 法院應當為小葉指定辯護人。刑事訴訟法規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边@體現了刑事訴訟過程中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相關鏈接】【觀點辨析】1、法律援助是法院的責任,是國家為保護和促進法治而建立的一種無償法律服務制度。( )2、國家設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3、在刑事訴訟中,當事人不熟悉法律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有權獲得法律援助機構的法律援助。( )4、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少收或者不收取當事人財物。( )5、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應當由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辯護。( )6、法律援助的主體是律師。( ) хххх√х【能力提升】16歲的小劉因涉嫌搶劫被拘留。他的父母沒錢請律師,找到了區法律援助中心。陳律師受中心指派和小劉父母的委托擔任辯護人。他通過調查了解到,小劉為人老實,性格內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況。庭審時,陳律師在辯護詞中建議對小劉依法適用緩刑。最終法院認定小劉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1)根據上述材料,回答小劉為什么能夠獲得法律援助。(2)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實施法律援助有何意義?(1)根據上述材料,回答小劉為什么能夠獲得法律援助。(2)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實施法律援助有何意義?①有利于及時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減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恐慌和對抗情緒。②有利于及時開導、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給失足青少年更多的關懷和幫助。③有利于及時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挽救,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案例中,小劉未成年且因家庭經濟困難,符合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的規定。1、某造紙廠未正常啟用污水處理系統,產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魚塘,致使大量魚蝦死亡,給李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在調解無果的情況下,李某可以( )①直接將造紙廠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②獨自選擇仲裁機構請求裁決造紙廠排除妨礙并賠償損失③委托代理人將造紙廠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 ④委托辯護人將造紙廠訴至法院請求判決排除妨礙并賠償損失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李某在調解無果的情況下,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人將造紙廠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①③符合法律規定。按照法律規定,仲裁應該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李某不能獨自選擇仲裁機構請求裁決造紙廠排除妨礙并賠償損失,②說法錯誤。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上述案例屬于民事訴訟,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④說法不符合題意。B下節課見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