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保障各類物權教學目標1.了解物權和財產權的關系,熟悉物權的內容,能夠在實際案例中明確所有權歸屬。2.借助案例分析,理解法律關于所有權的規定,明確關于所有權取得方式的法律規定。3.明確他物權的內容,結合實際案例,辨析他物權的分類。4.闡述財產權保護對于社會經濟生活的作用與影響,明確為了完善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全財產權保護的各項制度的必要性。教學重點:1.所有權的取得方式2.擔保物權和用益物權的區別與分類教學難點:1.辨別各項財產權2.區分動產與不動產,辨別動產與不動產取得方式的差異教學過程【議題導入】通過第一單元第一課的學習,我們了解到在我國以憲法為核心構建的法律體系中,民法與我們每個人生活的關系尤為密切。民事權利表現為各種各樣的人身權和財產權。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學習第一單元第二課第一框《保障各類物權》。在本框題的學習中,我們將圍繞著“如何理解健全財產權保護的各項制度”這個議題而展開。【問題一】為什么要保護財產權?(學生活動):探究與分享-情境探討提到財產權,請同學先設想一下這樣兩個場景:當你在野地里遇到一只兔子,你會怎么辦?在菜市場里遇到一籠兔子,你又會怎么做呢?都是兔子,為什么你的態度會不一樣呢?在戰國時期《商君書》里的就記載了這樣一則生動的例子。請同學們將教材翻到第12頁的探究與分享,野地里的一只兔子可能會引來上百人的追逐,而市場里的那么多兔子卻沒人可以擅自去拿,這又是為什么呢?“野地”與“市場”兩個情境的區別在于兔子的歸屬權是否確定。無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權不確定,于是給了眾人爭搶所有權的動力。而市場上售賣的兔子,因其所有權的歸屬已經確定,他人不能再爭奪,否則就違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則故事不僅闡述了古人對財產權的看法,也告訴了我們確定財產歸屬才有可能防止糾紛的發生,維護社會秩序。這也正是我們本節課需要了解的第一個問題“為什么要保護財產權”。針對這個問題,我們需要了解關于財產制度、財產權、物權的相關內容財產制度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具有重要意義。財產制度規范各類民事主體的財產關系,是一個社會得以穩定與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制度。法律規定財產權,有利于確定財產歸屬,并以此促進財產的流通使用;保護財產權就是保護勞動、保護發明創造、保護和發展生產力;國家通過不斷完善財產制度,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自然人的財產權,激勵人們創業創新,促進社會創新與發展。我國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保護國有財產、集體財產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憲法規定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同時憲法也規定保護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我國法律規定的財產權包括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能夠給民事主體帶來經濟收益的權利。物權是最基本的財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他物權。在這里需要同學們注意兩點:第一,物權法定原則。這是物權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之一。指物權的種類和內容必須由法律規定,不得任意創設。第二,物權的客體是特定的物。這就引出了物權法律制度的一個基本概念:物。民法通過界定“物”的類型,即動產和不動產來確定“物”的范圍。請同學們自行閱讀教材第13頁的“名詞點擊”,了解“不動產”與“動產”的涵義。(學生活動):區分動產與不動產接著請大家一起看到教材第14頁的探究與分享,請思考第一個案例中所涉及的“房屋”是屬于“動產”還是“不動產”呢?從物權的分類入手,對于房屋的歸屬權是屬于“所有權”還是“他物權”呢?【問題二:所有權是如何做到定分止爭?】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學習本節課的第二個問題“所有權如何做到定分止爭?”所有權是權利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是物權最基本的形態。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也被稱為所有權的四項基本權能。占有,是指對財產的實際管領或控制。使用,是指權利主體對財產的運用,以便發揮財產的使用價值。所有權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權他人使用。收益,是指通過財產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經濟效益。處分,是指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在事實上和法律上的最終處置。一般由所有權人行使處分權,但在某些情況下,非所有權人也可以有處分權。依據主體的不同,我國將所有權劃分為三類: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集體所有、私人所有。(單擊鼠標)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保障所有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堅持平等保護,遵循物權平等保護原則,讓市場主體在物權法律制度中具有平等的地位,在物權的取得和變動時適用共同的規則,在物權受到侵害時受到平等的法律保護。(學生活動):探究與分享-案例分析了解了什么是所有權,以及所有權的劃分后,讓我們將視線再次回到教材第14頁的探究與分享。案例中圍繞著房屋的所有權買賣雙方發生了爭議。為什么買方付了錢卻不一定能夠取得所有權呢?要遵循什么樣的程序才能合法取得所有權呢?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又該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權益呢?請同學們帶著這幾個問題,自行閱讀教材第14頁,歸納整理合法取得所有權的程序。所有權的取得方式,因不動產與動產而有所不同。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剛才案例中的房屋屬于不動產,產權登記是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必要條件。該房屋產權已經過戶到劉某名下,所以劉某能夠取得該房屋所有權。丁某盡管訂立合同在先,并且拿到鑰匙入住該房屋,但并不能對抗劉某的權利。案例中作為賣方的王某“一房二賣”,主觀惡意非常明顯,他應當向丁某退還購房款,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第二個案例中提及的電腦,則是屬于動產,根據法律規定,動產的取得以交付(即轉移占有)作為所有權轉移的條件。這兩個案例給我們提出了警示:作為公民,我們要學習法律關于保護合法財產的規定,在日常生活中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和途徑保護我們的財產權益。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對同一財產享有所有權,從而形成共有關系。財產共有是生活中很常見的現象。比如,家庭成員之間形成的家庭共有財產,或者夫妻之間形成的夫妻共同財產等。(學生活動):探究與分享-案例分析了解了所有權后,讓我們接著走進他物權。請同學們一起看到教材第15頁的探究與分享,請思考,小汪家享有哪些財產權利?小汪家是否有權要求獲得相應補償?請說出你的理由。這是一則農村土地因政府修建公路被征收的案例。案例中小汪家享有的財產權利包括:小汪家對在城里購置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權,對在農村老家的三間房屋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對在農村老家的兩畝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縣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農村土地,涉及承包地的,按照法律的規定,要給予承包人相應的補償。案例中提及的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屬于他物權中的用益物權。【問題三:他物權是如何做到物盡其用?】這也是我們本節課的第三個問題“他物權如何做到物盡其用”他物權是指所有權之外的物權。所有權是他物權產生的基礎,和他物權存在密切關聯,但二者是屬于不同的物權類型。依據對物的利用內容的不同,可以將他物權分為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兩類。用益物權是指非所有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對應的是物的使用價值。擔保物權是為了確保債權的實現,而在他人財產上設立的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等。擔保物權對應的是物的交換價值。法律不僅規定所有權,而且規定了不同類型的他物權,為的是物盡其用,充分發揮不動產和動產的價值。回顧剛才的案例,小汪家對老家的兩畝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這是農民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農村土地對農民具有重要意義,是農民的基本生產資料,也是農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法律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黨的十九大報告也明確指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宅基地使用權也是農民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民法典明確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的主要內容。農村村民有權長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農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農民有權獲得合理補償。之前案例中,小汪家被縣政府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的承包地,有權獲得相應補償。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在生活中,這項權利往往與房屋所有權相聯系。房地產開發商應當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們從開發商那里購買商品房,并且辦理轉移登記和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之后,既擁有商品房的所有權,又合法享有該商品房所在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在日常生活中,商品住宅與許多人的利益密切相關,關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也成了社會公眾關心的問題。民法典及此前的物權法對此均有回應。擔保物權的主要類型指抵押權、質權。債權人通過抵押、質押而在他人財產上享有的權利,就是抵押權、質權。請同學自行閱讀教材第17頁的名詞點擊,知曉抵押、質押的含義。【本課小結】本節課圍繞著“如何理解健全財產權保護的各項制度”這個議題,我們就“為什么要保護財產權”、“所有權如何做到定分止爭”、“他物權如何做到物盡其用”三個問題展開探討,了解了關于財產保護制度的必要性,知曉了什么是財產權,它的分類,也明白了物權是最基本的財產權,它包括了所有權和他物權。明確了作為公民我們要學習法律,在生活中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必須健全財產權保護的各項制度。【課后練習】請同學們完成學習任務單的相關實踐內容,同時完成配套練習。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