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4)修辭手法——高考語文二輪復習基礎知識手冊一、常見的九種修辭手法整理1.比喻項目 內容定義 比喻是兩種不同性質的事物,彼此有相似點,便用一事物來比作另一事物的一種修辭手法。特征 比喻就是“打比方”,即抓住兩種不同性質的事物的相似點,用甲事物喻乙事物。比喻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即本體(被比喻的事物)、喻體(作比方的事物)和比喻詞(比喻關系的標志)。構成比喻的關鍵:甲和乙必須是本質不同的事物,甲乙之間必須有相似點。三個基本要素 (1)本體:被比喻物。 (2)喻體:比喻物。 (3)比喻詞:聯系本體和喻體的詞語。分類 (1)明喻:本體、喻體和比喻詞都出現的比喻。典型形式是“甲像乙”。 (2)暗喻:又叫隱喻,本體和喻體都出現,中間用“是”“成了”“變成”等聯結。典型的形式是“甲是乙”。 (3)借喻:只出現用來代替本體的喻體(直接敘述喻體),而本體和比喻詞都不出現。 (4)博喻:連用幾個比喻,從不同角度,運用不同的相似點對同一本體進行描述。作用 化平淡為生動,化深奧為淺顯,化抽象為具體等。注意問題 (1)要準確貼切。一方面是指本體與喻體之間確有共同點——或者某方面的外部特征、形態類似,或者某一內部特征相仿;另一方面是指本體與喻體之間的情味、色彩必須協調。違背了以上的原則,就是不恰當的比喻。 (2)要合理創新。那些招之即來的比喻,往往也是最缺乏光彩的。只有那些生動貼切、想象新奇、發人所未發、給人以聯想的比喻,才是成功的、有表現力的但是,如果故意標新立異,也常常使比喻不倫不類,弄巧成拙。 (3)要通俗、形象。一般來說,總是用熟悉的事物來比喻生疏的事物,用具體的事物來比喻抽象的事物,用淺顯的道理來比喻深奧的道理。2.比擬項目 內容定義 比擬指把物當作人來寫,把人當作物來寫,或把甲事物當作乙事物來寫的修辭方式。特征 有本體和擬體,擬體雖然是明確的,但一般不出現,而只是把適用于擬體的詞用在被擬體上。分類 (1)擬人:把物當作人來描寫,賦予物以人的情感、意志、動作等,讓無生命的事物好像有生命一樣能活動,讓有生命的事物好像人一樣有思維和情感。 (2)擬物:把人當作物來描寫,或把此物當作彼物來描寫。作用 增強語言的生動性和形象性,使讀者不僅對所表達的事物產生鮮明的印象,而且能感受到作者對事物的強烈感情,從而引起共鳴。注意問題 (1)必須符合人物的思想感情,符合所描繪的環境氛圍。 (2)本體與擬體(人和物)應有相似點或相近點,使比擬生動自然,收到良好的表達效果。 (3)比擬不當常常表現為用以比擬的人和物之間沒有相似點,或者不符合人物的思想感情和描繪的環境氛圍。比擬與比喻的區別 (1)比擬是仿照擬體(被模擬的事物)的特征摹寫本體,重點在“擬”;比喻是用喻體比作本體,重點在“喻”。 (2)比擬中,本體和擬體彼此交融,渾然一體,本體必須出現,擬體一般不出現;比喻的本體和喻體—主—從,本體或出現或不出現,而喻體必須出現。3.借代項目 內容定義 借代指在一定的語境中,借用與所指事物有密切關系的另一事物來代替所指事物的一種修辭方式。特征 結構上的“本體”(所指事物)和“借體”(借用事物),一般只出現借體,不出現本體。分類 (1)特征代本體。如:大胡子兇神惡煞地吼叫著。 (2)材料代本體。如: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 (3)標志代本體。如:誰料竟會落在“三道頭”之類的手里呢,這豈不冤枉! (4)人名代著作。如:我們要多讀點魯迅。 (5)綽號代本人。如:蘆柴棒,去燒火! (6)專名代泛稱。如: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萊特。 (7)具體代抽象。如:不拿群眾一針一線。 (8)部分代整體。如:吟罷低眉無寫處,月光如水照緇衣。作用 以簡代繁,以實代虛,以奇代凡,以事代情。可以引人聯想,使表達收到形象突出、特點鮮明、具體生動的效果。注意問題 (1)借體和本體關系密切,借體必須能突出地代表本體,有鮮明的代表性,讓人一聽就明白所指稱的事物。有時需要在上下文中對借體有所交代,使讀者明白本體是什么。如“我家兄妹很多,已有兩個五角星,兩枚大學校徽”,由于“五角星”既可指解放軍,也可指鐵路工人,“校徽”可代學生,也可代教師甚至校長。因此,不具有“鮮明的代表性”,會造成歧義。 (2)借體往往帶有褒貶色彩,反映人的思想感情,用人物特征作借體時,要注意褒貶色彩。代表正面人物時,宜用褒義的稱號,反之則用人皆厭惡的事物來代表反面人物,如“諸葛亮”等作借體,常用來代指正面人物,而“三只手”等作借體,常用來代指反面人物。借代與借喻的區別 (1)借代的作用是“稱代”,即直接把借體稱為本體,其只代不喻;借喻的作用是“比喻”,雖然也有代替的作用,但總是喻中有代。 (2)構成借代的基礎是事物的相關性,即要求借體和本體有某種關系;構成借喻的基礎是事物的相似性,即要求喻體和本體在某些方面相似。 (3)借喻可改為明喻或暗喻,而借代不能。4.夸張項目 內容定義 夸張是為了表達強烈的感情或給讀者留下鮮明深刻的印象,故意夸大或者縮小事物的形象、數量、特征、作用等的一種修辭方式。特征 夸張的基礎是真實性,被夸張的事物不是真如此,而是作者進行豐富想象的主觀感受。分類 (1)擴大夸張:故意把一般事物往大(多、快、高、長、強……)處說。 (2)縮小夸張:故意把一般事物往小(少、慢、矮、短、弱……)處說。 (3)超前夸張:在兩件事之間,故意把后出現的事說成是先出現的或與先出現的事同時出現的。作用 揭示本質,給人以啟示;烘托氣氛,增強感染力;增強聯想,以創造意境;表明態度,語言生動。注意問題 夸而有據,夸而有節。夸張要以客觀事實為基礎,要合乎情理,把握分寸,否則就很難給人以真實感。如“她講到她受到的痛苦時,眼淚就像自來水管似的噴射出來”,這句的夸張有失真實。 (2)夸張要明確、顯豁,突出夸張的特點,不能又像夸張又像事實,模棱兩可。如“屋里靜極了,就連掉下一枚小釘子也聽得見”,這句很難說是夸張還是事實。 (3)要注意夸張的具體表現。夸張往往借助于比喻、比擬等修辭格來表現。 (4)要注意夸張運用的場合。在科學性文章中不適合運用夸張。5.對偶項目 內容定義 對偶是用字數相等、結構相同、意義對稱的一對短語或句子來表達兩個相對應或相近或相同的意思的一種修辭方式。特征 從形式上看,組成對偶的兩個句子一般來說字數相等,語法結構相同或相似,詞性、平仄相對;從內容上看,對偶句表達的是相關或相對的內容。分類 (1)正對:從兩個角度、兩個側面說明同一事理,表示相似、相關的關系。 (2)反對:上下句表示相反關系或矛盾對立關系。 (3)串對:上下句意義上具有承接、遞進、因果、假設、條件等關系的對偶形式,也叫“流水對”。 (4)工對:字數、詞性、結構、平仄、用字等均按對仗要求。 (5)寬對:基本符合對仗要求,但某些方面稍有出入,形式要求相對寬松。 (6)成分對偶:句中的某些成分構成對偶關系。作用 形式整齊,結構對稱,可以收到一種均衡的美感效果。詞句凝練概括,富有表現力,能夠把相關事物間的關系表現得集中鮮明;使對立事物間的對比強烈,褒貶分明。節奏鮮明,音韻和諧,讀來朗朗上口,便于傳誦記憶。6.排比項目 內容定義 排比是把三個或三個以上結構相同或相似,語氣一致的短語、句子或段落成串地排列在一起的修辭方式。特征 形式上,構成排比的語句至少要有三個,而且結構相似,一般帶有相同的提挈語;內容上,構成排比的詞組或句子在語意上是相同或相關的。分類 (1)成分排比:一個句子中的一些成分組成排比。 (2)分句排比:一個復句的各個分句構成排比。 (3)單句排比:由幾個單句構成的排比。 (4)復句排比:由幾個復句構成的排比。作用 內容集中,增強氣勢;敘事透辟,條分縷析;節奏鮮明,長于抒情。對偶與排比的區別 (1)對稱性與平列式。對偶是兩個語言單位,而排比是三個或三個以上的語言單位。對偶必須對稱;排比要求結構大體相似,字數要求不太嚴格。 (2)詞語的重字與避重有別。排比經常以同一詞語作為彼此的提挈語,使排比內容互相銜接,給人緊湊密集之感;而典型的對偶句上下兩句不重字。 (3)對偶以要求平仄對仗為佳,排比則無此要求。7.反復項目 內容定義 反復就是為了強調某種意思、突出某種感情,特意重復使用某些詞語、句式或段落。特征 為了強調某種思想、突出某種情感,重復使用某些詞語或句子。分類 (1)連續反復。 (2)間隔反復。作用 (1)用于說理文章,起強調作用。 (2)抒情寫景,感染力強。 (3)承上啟下,劃段分層。 (4)加強節奏感,增強旋律美。注意問題 反復不是某些語句的簡單重復,必須根據內容和感情的需要,抓住關鍵性詞語,突出表達其中心或感情。層次要清晰,節奏感要強。8.設問項目 內容定義 設問是為了引起別人的注意,明知故問,自問自答的一種修辭手法。特征 設問是無疑而問,目的是強調問題,以引起人們注意,啟發人們思考。作用 設問不同于一般的疑問句,它是一種應用較廣泛的修辭手法。有的文章直接用設問作標題,這種標題能夠起到吸引讀者、啟發讀者思索,使讀者更好地體會文章中心思想的作用;有的設問用在一段或一節文章的開頭或結尾,這種修辭手法能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至于在長一點的說理文章中,為了使論證深入,波瀾起伏,在關鍵性的內容上,設問說理,更是行之有效的辦法。可見,引起注意,引導思考,突出某些內容,使文章有變化、起波瀾,是設問的突出作用。注意問題 設問要用在必要的地方、必要的時候,要有針對性和啟發性,要用得恰到好處。誤用或濫用設問,非但不能增加文采,相反,還會削弱語言的表達效果。9.反問項目 內容定義 反問也叫反詰,是為了加強語氣,用疑問句的形式來表達確定的意思的一種修辭手法。特征 問而不答。作用 加強語氣,增強表達效果,使語句具有無可辯駁的力量,能激發讀者感情,給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注意問題 不是任何句子都可以使用反問,一般在表達強烈感情時用,其表達的感情必須濃烈,觀點必須鮮明。二、常見的易混修辭手法整理1.比喻句與非比喻句項目 比喻句 非比喻句相同點 語句中常用“像”“好像”“好似”等比喻詞。不同點 性質不同的兩類事物;兩者有一定的相似性。 同類事物的比較、詞的比喻義、表示想象和猜測。例析 “他的臉紅得像蘋果”中的本體為“臉”,喻體為“蘋果”,“臉”和“蘋果”為兩類不同的事物,相似性為“紅”。 “他長得像父親”為同類事物的比較,“他好像來過”表示猜測,“不要帶著思想包袱學習”為詞的比喻義。2.借代與借喻項目 借代 借喻相同點 都用一事物代替另一事物,事物本體不出現(在一篇文章中,如果前面出現了“x像xx”的比喻句,后文直接使用喻體,這就變成了借代)。不同點 本質是“代”,是以事物的某種特征來代指本體,并沒有可比對象。 本質是“喻”,雖然它的本體和喻詞都不出現,但隱含著可比的對象(即本體)。作用是“稱代”,即直接把借體稱為本體,其代用的詞大多是名詞或名詞性短語,不能起描寫作用。 作用是“比喻”,一般可以對未出現的本體起描寫作用。“代而不喻”,沒有可比物,不能改為比喻。 “喻中有代”,一般可以補進本體和喻詞,改為明喻或暗喻。例析 “我們的時代需要千千萬萬個雷鋒”為借代,用“雷鋒”代指“具有雷鋒精神的人物”。 “不能讓這些充滿暴力的漫畫毒害我們的幼苗”中借“幼苗”比喻兒童,故為借喻。3.對偶與對比項目 對比 對偶基本特點 是“對立”。 是“對稱”。結構形式 從意義上來說,它要求意義相反或相近,而不管結構形式如何。 從結構形式上來說,它要求結構相稱,字數相等。例析 “有的人騎在人民頭上:呵,我多偉大!有的人俯下身子給人民當牛馬”中的“有的人(騎在人民頭上)”與“有的人(俯下身子給人民當牛馬)”進行了對比。 “華彩翰章乃思想映現,鴻篇巨制是情感鑄就”為對偶句,其中“華彩翰章”與“鴻篇巨制”相對,“乃”與“是”,“思想映現”與“情感鑄就”相對。4.比喻與比擬項目 比喻 比擬側重點 用喻體比喻本體,重點在“喻”。 仿照“擬體”(被模擬的事物)的特征“摹”寫本體,重點在“擬”。標志 本體和喻體一主一從,本體或出現或不出現,而喻體必須出現。 本體和擬體彼此交融,渾然一體,本體必須出現,擬體一般不出現。詞性 “以此喻彼”其修辭特點往往體現在名詞或名詞性短語上,且喻體必須出現。 “擬此為彼”其修辭特點往往體現在動詞上,而擬體始終不出現。例析 “兒童是祖國的花朵,是祖國未來的建設者”中將“兒童”比喻成“花朵”符合比喻的條件,故為比喻句。 “海嘯發出狂野的怒吼,掀起滔天巨浪,將這個太平洋島國淹沒在汪洋之中”中的“發出狂野的怒吼”“掀起滔天巨浪”模擬了人具有的動作——“發出怒吼”“掀起巨浪”,故為擬人句。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