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0張PPT)1.(2023·全國·統考高考真題)某日,夏某到甲餐廳用餐,餐廳員工擅自將其品嘗新菜的畫面拍攝下來,并將照片作為宣傳文章的內容發布在餐廳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照片中夏某的臉部和身體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廳刪除該照片,遭到拒絕。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甲餐廳侵害了夏某的榮譽權 ②甲餐廳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權③甲餐廳發布的照片屬于物證 ④夏某與甲餐廳之間的訴訟屬于民事訴訟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①:榮譽權,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貢獻或特殊勞動成果而獲得的光榮稱號或其他榮譽的權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榮譽權,甲餐廳并未侵害夏某的榮譽權,①不符合題意。②: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廳擅自拍攝夏某照片,并在無授權的情況下將該照片發布于微信公眾號用作商業宣傳,且在夏某提出刪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絕,主觀上具有侵權的故意,故甲餐廳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權,②正確。③:物證是以物品或者文字為表現形式的實物證據,而本案中甲餐廳發布的照片是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且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數據,屬于電子數據證據,③說法錯誤。④:民事訴訟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糾紛。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權被侵害,并與甲餐廳產生人身權利方面的民事糾紛,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屬于民事訴訟,④正確。故本題選D。D2.(2022·北京·高考真題)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問題日益凸顯,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制定是對這一問題的積極回應。下面是該法的部分條文:第69條第1款:“處理個人信息侵害個人信息權益造成損害,個人信息處理者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侵權責任。”第70條:“個人信息處理者違反本法規定處理個人信息,侵害眾多個人的權益的,人民檢察院、法律規定的消費者組織和由國家網信部門確定的組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上述條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個人信息處理者侵權的,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B.個人信息處理者侵權的,在民事上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C.個人信息處理者侵權的,均可適用第70條的規定D.發生第70條規定情形的,該條規定的機構和組織有提起訴訟的職責【解析】A:根據第69條第1款,個人信息處理者侵權的,如果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應該承擔損害賠償侵權責任,這是過錯推定,而不是無過錯侵權,A不選。B:個人信息處理者侵權的,在民事不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而是要根據具體的侵權程度和造成的影響,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等,B不選。C:第70條僅僅是針對侵害眾多個人權益的行為,沒有對侵犯單個人信息行為的做出法律規定,C不選。D:發生第70條規定情形,侵犯眾多個人權益的,該條規定的機構和組織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職責,D入選。故本題選D。D3.(2021·浙江·高考真題)某日城管部門執法人員巡查時發現某酒店廚余垃圾分類不規范,責令整改。該酒店未按期整改,被城管部門處以5000元罰款。酒店若不服可以( )①提起行政訴訟②起訴,法院可以接收酒店的訴狀③申請仲裁④免費申請行政復議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C【解析】①④:酒店對城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或申請行政復議,①④正確。②: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②錯誤。③:城管和酒店在廚余垃圾處理問題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不是平等主體,不適用仲裁制度,③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4.(2023·浙江·高考真題)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語文教師萬河,出版《蓓蕾詩選》時采用了自己所教學生小童的兩首詩歌。小童認為萬老師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學校因此解除與萬河的勞動合同。萬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恢復勞動關系。下列說法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①因兩起案件相互牽連,法院應當將兩案合并審理②若小童與萬河達成庭外和解,則學校不能僅以師生發生訴訟關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③小童起訴萬河屬民事訴訟,若不能證明該兩首詩歌為自己的作品,則承擔敗訴后果④若萬河在《蓓蕾詩選》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處,則構成作品的合理使用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①:這是兩起不同的民事訴訟,適應的法律不同,法院不應當將兩案合并審理,①錯誤。②:若小童與萬河達成庭外和解,則學校不能僅以師生發生訴訟關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②正確。③:小童起訴萬河屬民事訴訟,若不能證明該兩首詩歌為自己的作品,則承擔敗訴后果,③正確。④:因萬河在《蓓蕾詩選》中采用小童的兩首詩歌屬于商業性質,即使指明作者和出處,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許可使用,④錯誤。故本題選C。C5.(2023·湖南·統考高考真題)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完善公益訴訟制度"。公益訴訟制度捍衛公共利益,從頂層設計到實踐落地,從局部試點到全面推開,受到廣泛關注。以下案例屬于公益訴訟范疇的是( )①某醫療科技公司訴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譽權糾紛案②陳某在某世界自然遺產地“金頂摩崖”刻字案③孫某與某通信公司隱私權、個人信息保護糾紛案④羅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連”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①③:民事訴訟是指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訴訟。某醫療科技公司訴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譽權糾紛案,孫某與某通信公司隱私權、個人信息保護糾紛案,屬于民事訴訟,①③不符合題意。②④:公益訴訟制度的法律依據是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陳某在某世界自然遺產地“金頂摩崖”刻字案,羅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連”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屬于公益訴訟范疇,②④正確。故本題選C。C第四單元 社會爭議解決第十課 訴訟實現公平正義第一框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一.訴訟權利面面觀二.尋求法律援助知識框架必要性:為充分保障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訴訟法賦予當事人廣泛的訴訟權利,司法機關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這些訴訟權利。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權利和義務)【相關鏈接】(P88下)在訴訟過程中,司法機關辦理任何案件均應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響,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重要憲法原則在訴訟領域的體現。一.公民的訴訟權利(P88下)1.保障訴訟權利的必要性及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憲法中的第三十三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義包括三個方面:(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也都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義務;(2)公民的合法權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護,對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決不允許任何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3)在法律面前,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權,任何人不得強迫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以外的義務,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懲罰。訴訟法賦予當事人廣泛的訴訟權利序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訴 訟 權 起訴 權 答辯權 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權 申請回避權 調解 權 反訴 權 辯論 權 提出證據和質證權 上訴 權 申請執行權 和解權 撤訴 權 變更訴訟請求權序號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訴 訟 權 申請 再審 權 查閱 權 復制 權 法庭 筆錄補正權 管轄 異議 權 申請不公開審理權 財產保全申請權 先予執行申請權 要求重新調查鑒定勘驗權 申請 執行 權 要求補充判決 權 使用本民族語言和文字進行訴訟權 (1)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一.公民的訴訟權利2.當事人的訴訟權利(2)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3)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1)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①適用情況:(原因)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②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一.公民的訴訟權利(P89上-1)2.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實體權利是指實體法所確認的權利,如民法中的人身權與財產權,消費者權益法中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等。程序權利是指程序法所確認的權利,如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權、上訴權和辯護權、代理權、申請回避權等。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幫助雙方當事人(原告、被告)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注意: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不存在辯護人,辯護人只存在刑事訴訟中。所以律師在參與訴訟時稱謂是不一樣的正確認識:訴訟代理人 和 辯護人《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辯護人 訴訟代理人不同點 對象不同 是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設立的 是針對自訴人、被害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進入訴訟的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進入訴訟, ②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 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地位不同 有獨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檢察院及其他個人團體的干涉 必須在委托人依法授權的范圍內活動。相同點 二者的主要職責:都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 知識拓展:刑事訴訟中的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2)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P89中間)①回避制度含義: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②意義: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③回避的情形:一.公民的訴訟權利2.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注意:1.回避的主體是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不包括訴訟代理人、證人等。2.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時,應決定延期審理。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請回避、指令回避●自行回避是前述人員發現存在法定事由后主動要求退出本案訴訟活動;●申請回避是當事人等認為前述人員存在法定事由并提出申請要求其退出本案訴訟活動;●指令回避是前述人員存在法定事由應當回避,但其本人未主動要求,當事人等也未提出申請,而由公安司法機關依照職權作出決定,命令其退出本案訴訟活動。【相關鏈接】:回避情形及回避主體(P89中間)在民事訴訟中,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上述人員在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在刑事訴訟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也應當依法回避。在民事訴訟中在刑事訴訟中探究與分享孫某與趙某發生借貸糾紛,趙某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孫某償還借款。在開庭準備階段,趙某申請人民陪審員王某回避,理由是孫某是王某的學生,老師可能偏袒學生作出對其有利的判決。經調查,王某曾是某中學的教師,孫某是該中學的畢業生。但孫某進校時,王某已經退休,二人并不認識。于是人民法院作出決定,駁回趙某的申請。趙某不服,申請復議。人民法院經復議,維持駁回回避申請的決定。(1)本案法院駁回趙某的回避申請是否正確?為什么?正確。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然而本案中因為王某與孫某之間不存在利害關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關系,因此趙某的回避申請并不符合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2)法庭上孫某的表哥是孫某的訴訟代理人,原告趙某能否申請孫某表哥回避?不能。回避制度指出,在民事訴訟中,回避對象是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訴訟活動的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而不包括訴訟代理人、證人、旁聽的近親屬等。①含義: 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②上訴自由: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③上訴期限:(3)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P89下-1)一.公民的訴訟權利2.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一審訴訟上訴二審→→→兩審終審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國的最高審判機關,它作出的判決或裁定是終審的判決或裁定,不得上訴或抗訴。死刑案件除了適用普通程序,還適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復核程序,只有經過死刑復核程序后,二審關于死刑的判決才能發生法律效力。一審判決(實體) 一審裁定(程序)民事訴訟 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行政訴訟 刑事訴訟 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 裁定書送達之日起5日內區別 判決 裁定解決問題 案件的實體問題 訴訟過程中的程序性問題目的 判決當事人雙方爭執的權利和義務問題,解決糾紛 有效指揮訴訟、推動訴訟進程形式 書面形式 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數量 發生法律效力并被執行的判決只有一個 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比如因為疫情或其他原因,而改變做出新的裁定)作出階段 只能在審理的最后階段作出 可在訴訟過程的任何階段作出知識拓展:【注意】①裁定是解決訴訟的程序性問題,判決是解決實體法律關系;②裁定可以采取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而判決必須采取書面形式。③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中止訴訟、駁回起訴的裁定1.小張16周歲,涉嫌偷盜、搶劫,被提起公訴。小張父母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幫其訴訟。2.小強在幼兒園將小朋友晨晨打傷,晨晨的家長將小強告上法院,進行上訴。錯誤。辯護人是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訴訟代理人是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或者刑事訴訟中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本案屬刑事訴訟,故應委托辯護人而不是訴訟代理人。錯誤。當事人和其他相關訴訟主體如果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才能提起上訴,不能直接上訴。【觀點辨析】結合課本90頁的相關知識,談談許律師的法律援助對劉某有何意義?【分享與探究二】(P90上)(1)含義:法律援助是國家為保護和促進人權而建立的一種無償法律服務制度。(P90相關鏈接)(2)內容: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1.必要性(P90下-1)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從而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寶貴機會。2.含義和內容未成年人犯罪、可能被判處無期以上刑期的、殘疾人等二.尋求法律援助①法律援助的實施主體是: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②法律援助的責任主體是政府。③法律援助的對象: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④法律援助的形式: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3.法律援助適用情形(P91上1)(1)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①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確認勞動關系或支付勞動報酬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窮人)②涉及維護英雄烈士人格權益或因見義勇為行為主張相關民事權益等情形的,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條件的限制。(好人)(2)刑事訴訟活動中:①對于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進行刑事辯護或代理。(窮人)②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未成年人)二.尋求法律援助相關鏈接(P91上1)“刑事訴訟法規定:”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這體現了刑事訴訟過程中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4、法律援助的申請程序與要求:(P91中1)(1)程序: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2)要求: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申請審查辦理→→二.尋求法律援助【知識整合】:全面了解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的對象(1)《刑事訴訟法》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①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②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③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均應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2)《律師法》規定:④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課堂小結:易混易錯1.當事人必須委托訴訟代理人。矯正:當事人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時,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2.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書記員、訴訟代理人、鑒定人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矯正:回避的主體是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不包括訴訟代理人、證人等。3.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隨時上訴。矯正:如果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上訴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時提起,一審裁判就會生效,當事人就會失去上訴權。4.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時,應當無條件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服務。矯正: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時,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服務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5.法律援助都是針對經濟困難的群體實施的。矯正:刑事訴訟中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均應指派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易混易錯實戰演練1.徐某駕駛車在某路段招攬乘客,議價車費60元但尚未收取,在駕駛涉案車輛準備離開時被公安執勤干警發現。該地交通運輸局經調查后認定徐某無證從事道路客運經營,對其作出罰款3萬元的決定。經該地人民政府復議維持后,徐某仍不服,訴至法院,請求撤銷處罰決定和復議決定。關于該訴訟,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徐某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②徐某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幫其進行訴訟③該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負責人應出庭應訴 ④該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可以申請法律援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①:該訴訟是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應由被告即該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負責人主張證據,①不合題意。②:徐某作為原告,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幫其進行訴訟,②說法正確。③:該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負責人作為行政訴訟中的被告,應出庭應訴,③說法正確。④:法律援助一般是對有困難的公民提供的,不是行政機關,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C。實戰演練2.法律職業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司法公正,下列可以成為申請回避的理由的有( )①法官甲是被告的舅舅 ②證人乙是被告人的姐姐③鑒定人丙與原告有經濟上的糾紛 ④被告懷疑法官的專業水平不夠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①:在民事訴訟中,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等如果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或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時,必須回避。“法官甲是被告的舅舅”表明審判人員是當事人近親屬,依法應回避,①入選。②:“證人乙是被告人的姐姐”并不違反回避的相關規定,無需回避,②排除。③:“鑒定人丙與原告有經濟上的糾紛”表明鑒定人與當事人存在利害關系,依法應回避,③入選。④:“被告懷疑法官的專業水平不夠”不屬于法定回避理由,④排除。故本題選A。實戰演練4.原告席某及同村505戶村民從鎮供種站購進“湘花一號”稻種,并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種植、管理,結果水稻生長情況與資料介紹的差距很大,造成505戶村民共計18萬余元的經濟損失,于是村民向法院提起訴訟。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原告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幫助自己訴訟②原告如對判決不服,必須在判決書下達后10日內提起上訴③被告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需承擔無過錯責任④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向原告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等服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①③:被告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需承擔無過錯責任,本案為民事訴訟,原告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幫助自己訴訟,故①③正確。②: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5日,本案為民事訴訟,原告如對判決不服,必須在判決書下達后15日內提起上訴,故②錯誤。④:法律援助機構是對經濟困難或者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機構是否需要向原告提供免費法律咨詢等服務需要根據原告本身的情況來看。故④錯誤。故本題選B。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張玉環案件張玉環,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人。1993年10月,因為一起刑事案件,時年26歲的張玉環被警方鎖定為嫌兇。1993年10月被羈押,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審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經過25年的申訴,2018年6月20日,江西高院已對張玉環案立案復查,并已通知律師閱卷。2020年7月9日上午,江西張玉環殺害2名幼童案在江西省高院開庭再審。原審裁判認定張玉環實施犯罪行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江西省高院建議法院依法改判張玉環無罪。 10月30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了國家賠償決定書,依法決定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支付賠償金4960521.5元。材料 16歲的小劉因涉嫌搶劫被拘留。他的父母沒錢請律師,找到了區法律援助中心。陳律師受中心指派和小劉父母的委托擔任辯護人。他通過調查了解到,小劉為人老實,性格內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況。庭審時,陳律師在辯護詞中建議對小劉依法適用緩刑。最終法院認定小劉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1)根據題述材料,回答小劉為什么能夠獲得法律援助。(2)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實施法律援助有何意義?議題:正確認識法律援助制度提示:(1)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案例中,小劉未成年且因家庭經濟困難,符合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的規定。(2)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實施法律援助是國家保護和促進人權的表現,①有利于及時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減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恐慌和對抗情緒。②有利于及時開導、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三觀,給失足青少年更多關懷和幫助。③有利于及時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挽救,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案例分析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