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標題 5.3《善用法律》2024-2025學年統編版道德與法治八年級上冊核心 素養 目標 政治認同:學會運用法律與人打交道;能夠在面對違法犯罪時,勇于斗爭,而且善于斗爭。 道德修養:增強依法律己、依法維權、依法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意識。 法治觀念:能夠明辨是非,自我約束,遠離不良行為,防微杜漸。 責任意識:從小事做起,依法自律,加強自我防范。 教學 重點 遇到侵害,如何依法求助;如何應對違法犯罪。 教學 難點 如何應對違法犯罪。 教學過程導入 “執行款到賬了﹐10個多月的維權也終于結束了!威覺終于解脫了……” 陳先生的摩托車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損失16000余元·事后﹐老人態度強硬拒不道歉和賠償﹐監護人也始終避而不見,甚至連句道歉都沒有О無奈之下,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陳先生選擇了報警、起訴。 陳先生將自己的遭遇公開至社交平臺﹐引發大量關注。300多個日子﹐遭受網暴無奈辭職,不懈地堅持追責到底﹐奔走于各個部門之間進行維權……就這樣﹐陳先生堅持了十個月。 授新課 探究一:遇到侵害時,怎樣依法維權 情境一:去年6月25日,是陳先生搬到事發小區的第一天。發現摩托車倒地后他心里很著急,急忙下樓查看,摩托車車身多處擦傷,剎車手柄、腳剎、排氣管、風擋等多處部件受損。這款車空車重量就有147kg,落地價6萬元人民幣左右。 陳先生和物業人員查看監控:有個老人顫顫魏靠近摩托車,用胳膊和身體抵住車把,推倒摩托車,隨后揚長而去。 對此有不同的呼吁: "是她啊!” 多位居民提供的證明顯示——這位64歲的老人陸某某,多次推倒樓下停放的自行車、電動車。還用磚頭砸壞停車位上的汽車,最終由車主自費4000元報修。她甚至拿剪刀威脅他人,私自破壞鄰居的外賣、快遞等。 “肯定要推!” 老人當面承認了推車,但情緒激動,說“肯定要推!這是我家!”最后民警沒辦法,只能勸她回去睡覺。民警讓陳先生別抱太大希望,老人以前也推電動車,還劃過別人汽車,大家都知道她是精沖病患者。 精神疾病是違法犯罪的“免死金牌”嗎 你認為陳先生該怎樣維權 提示:我國《刑法》第18條 如果精神病人不能辨認控制自己行為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應責令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必要時由政府強制醫療 如果是間歌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責; 如果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也應當負刑事責任。 即:民事責任不能免除,也就是該賠的錢一分都不能少,自己難以支付則需要家人來支付。只有完全喪失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才能免于刑事責任。 筆記:在遇到法律問題或者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及時尋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情境二:龔路派出所受理了此案。經司法鑒定,摩托車維修費用需要9000多元。與此同時,浦東分局對老人進行精神鑒定,結果顯示老人患器質性精神障礙,對本案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隨后,以尋釁滋事為由立案調查。 案件由公安機關移交到檢察院,檢察院對老人進行詢問向法院提起了公訴,涉事老人已被逮捕。 思考:陳先生先后通過了哪些方式進行維權 如果是不懂法律的“小白”,該怎么辦呢 提示:我們可以通過法律服務機構來維護合法權益。(法律服務機構: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等) 拓展:法律服務所 :為當地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及時處理群眾的法律問題。 律師事務所 :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作為專業法律服務提供者,在法律援助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為受援人提供全方位、專業的法律服務。 公證處 :依據《公證法》設立,主要職能是證明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預防糾紛發生。 法律援助中心 :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幫助他們維護合法權益。 情境三:2月6日,因老人去世,刑事案件由此終止。那會兒是陳先生被“網暴”的最高峰。“他們說我是殺人兇手,說她做鬼都不會放過我。”從那時起,曾經還愿意出來幫他作證、偶爾接受采訪的鄰居們,也全都不再說話了 2月20日,陳先生正式對老人之子提起民事訴訟。陳先生的訴訟的請求為:老人的兒子支付自己修車款16704元。 2023年3月24日,該案在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院判決,因陸老太太死亡,作為繼承人,其唯一子女朱先生如果不放棄繼承財產,則應當承擔她生前的侵權責任,賠償陳先生1.6萬元的損失。 思考:從一開始的刑事訴訟到后來的民事訴訟,陳先生最終拿回了屬于自己的公道。由此可見,訴訟在人們生活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 提示:訴訟是人民法院在訴訟當事人參與下,依照法定程序解決糾紛和沖突的活動。 地位:訴訟是處理糾紛和應對侵害最正規、最權威的手段,是維護合法權益的最后屏障 適用情況:如果受到非法侵害后采取其他方式不能解決問題,或者認定只有通過訴訟途徑才能維護合法權益。 課件研究 類型: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 探究二:如何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情境四:1月30日﹐陳先生發布視頻表示﹐對于此事件他會堅持追責﹐并稱他的活動軌跡范圍已全部安裝了監控。 4月18日報案,4月25日補交證據和筆錄,6月8日拿到回執,6月13日,聯系律師準備起訴。 思考:陳先生的以上做法﹖對我們普通人維權有何啟發 提示:①同違法犯罪作斗爭,是包括我們青少年在內的全體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我們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維護正當權益。 ②在面對違法犯罪時,我們要善于斗爭,在保全自己、減少傷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會的力量,采取機智靈活的方式,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③見義勇為作為高尚的品質,歷來受到全社會的褒揚和敬佩。但是,我們身為未成年人,體力不具優勢,心智尚未成熟,如果魯莽行事,自己極易受到傷害,也不利于制止違法犯罪。 ④我們要積極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觀念。做到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努力成為一名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和堅定捍衛者。板書 設計課堂 檢測 1.當我們需要通過打官司討回公道,而又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時,我們( ) A.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B.可以借助自己親朋好友的力量對侵害者進行報復 C.只能自認倒霉,忍氣吞聲 D.只能放棄自己的權利 2. 社會是復雜的,未成年人難免受到傷害。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可以采用非訴訟手段和訴訟手段來依法維權。關于這兩種手段,下列認識正確的有( ) ①非訴訟手段是維護我們合法權益的最后屏障 ②訴訟指的是打官司 ③訴訟通常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 ④刑事訴訟俗稱“民告官” A.①② B. ③④C. ②③ D. ①③ 3.“一言既出,駟馬難追”,這則古訓告誡我們對待承諾要( ) A.量力而行,盡力而為B.無論何事,有求必應 C.滿口答應,到時再說D.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