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9張PPT)第四單元 社會爭議解決第九課 糾紛的多元解決方式第一框 認識調節與仲裁知識邏輯認識調解與仲裁一、以和為貴選調解二、便捷經濟選仲裁1、仲裁的形式2、商事仲裁3、商事仲裁制度:1、解決糾紛的方式2、調解3、人民調解《維權之路》和解仲裁調解在長期實踐中,人類社會逐漸形成了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多種多樣的糾紛解決方式,為人們提供了多元的糾紛解決途徑。以和為貴選調解01一、以和為貴選調解1、多元解決糾紛的方式(1)多元方式發生糾紛時,人們往往先自行協商,通過和解達成合意,解決糾紛;無法和解時,人們還可以通過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2)優先選擇:相比之下,調解往往成為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優先選擇。(不等于最佳)原因:省時、省力、省錢(P82下-1)提示:用的是調解的方式。調解方式化解矛盾,避免了人力、精力、財力成本的過度消耗與司法資源的浪費。P82 探究與分享各退一步,以和為貴!小馮租住小賈房屋期間,雙方因破裂水管的維修、賠償問題發生爭執,互不相讓。小馮欲根據租房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賈修好水管、支付維修費用并賠償因水管破裂而造成的財產損失。鄰居王大媽覺得為這點小事就去訴訟耗時費力,便耐心開導說服二人,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口頭協議。協議約定由小賈在三天內請人修好水管并支付維修費用,小馮則不再主張賠償財產損失。該案例是用哪種方式解決糾紛的 有何優點?本課探究:多元糾紛解決方式(P83上)相關鏈接: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我國開始建設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充分發揮其在線咨詢、評估、調解、仲裁的功能,為糾紛主體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糾紛解決途徑。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我國開始建設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充分發揮其在線咨詢、評估、調解、仲裁的功能,為糾紛主體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糾紛解決途徑。相關鏈接一、以和為貴選調解2、調解的含義和類型通過第三方的排解疏導、說服教育,促使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就是調解。(2)調解的類型 P83相關鏈接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訴訟調解訴訟外調解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國家行政機關仲裁機構人民法院(1)調解的含義: P83第一段思考:這些調解由誰來主持?目的: 使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效力: 人民法院根據調解協議制作的調解書在當事人簽收后,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以和為貴選調解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織下進行的調解,被譽為偉大的“東方經驗”。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費用。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1)含義:(2)原則:(3)性質:(4)效力:3、人民調解P83末段【想一想】:人民調解就是當“和事佬”“和稀泥”,這種觀點對嗎?人民調解是我國民間一種非常重要的糾紛解決方式,在國內被稱作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與被稱為“最后一道防線”的訴訟相互對應。人民調解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織下進行的調解,尊重當事人的權利,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那種認為人民調解就是當“和事老”“和稀泥”的說法是不準確的。“楓橋經驗”是人民調解方式的典型代表,它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標。知識拓展——行政調解(政府調解)(1)含義:是由我國行政機關主持,通過說服教育的方式,民事糾紛或輕微刑事案件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一種調解制度。(2)依據: 主要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行政法律、法規加以規范。(3)舉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損害他人財物等情節較輕的。知識拓展——仲裁調解(1)含義:仲裁調解是指在仲裁庭(仲裁機構、仲裁委員會)的主持下,仲裁當事人在自愿協商、互諒互讓基礎上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制度。(2)適用范圍:主要適用于已經進入仲裁程序的民商事糾紛、勞動爭議糾紛等(民事糾紛如甲追尾乙車,乙要求賠償;商事糾紛如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糾紛如用人單位拖欠工資)(3)特別提示:《仲裁法》51條: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當時人自愿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行政調解(1)含義:行政調解又稱為“政府調解”,是指由我國行政機關主持,通過說服教育的方式。主要適用于民事糾紛或輕微刑事案件中的糾紛。行政調解:主要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行政法律、法規加以規范。例如: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損害他人財物等情節較輕的。議題一:調解——以和為貴知識擴展調解方式輕微交通事故5. 仲裁調解一、以和為貴選調解6. 訴訟調解仲裁調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當事人在自愿協商、互諒互讓基礎上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制度。訴訟調解也稱法院調解、司法調解,是由人民法院進行的調解,主要適合于訴訟過程中的民事糾紛和特定行政爭議。【知識整合】:全面理解調解種類 主持者 特點 效力訴訟 調解 人民法院 目的是使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人民法院根據調解協議制作的調解書在當事人簽收后,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訴訟外調解 人民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 ①尊重當事人的權利。 ②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費用。 ①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②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能力。行政調解 國家行政機關 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具有強制執行能力)仲裁調解 仲裁機構 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具有強制執行能力)【知識整合】:正確理解訴訟調解和訴訟外調解(P83中間相關鏈接)種類 主持者 效力訴訟 調解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根據調解協議制作的調解書在當事人簽收后,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強制執行能力)訴訟外調解 人民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 ①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②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能力。行政調解 國家行政機關 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具有強制執行能力)仲裁調解 仲裁機構 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具有強制執行能力)材料一 某化工廠排放廢水,污染了農民甲、乙、丙、丁的農田,使四戶農民所種莊稼分別減產40%、50%、60%和65%。經訴前協商未果,四位農民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審判員的主持下通過調解,化工廠同甲、乙、丙三戶達成賠償協議。當人民法院向農民丁送達調解書時,丁以未參加調解和賠償數額偏低為由不服,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⑴調解書對丁是否有效?⑵農民丁是否有必要再行起訴?提示:⑴該調解書對丁無效。因為調解必須在尊重當事人的權利的基礎上進行,達成調解協議,才對當事人產生法律效力。在本案中,丁既未參加調解,也不同意調解協議確定的賠償數額,化工廠同農民甲、乙、丙三戶所達成的協議,對農民丁不具有法律效力。(2)農民丁沒有必要再行起訴。因為農民丁已經就化工廠污染造成其莊稼損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所以農民丁不必再行起訴。例題2:某村女青年小梅家境貧寒,父母以威脅斷絕關系,強迫她嫁給開小賣部的小建。小梅只好同意結婚并辦理了登記。婚后,小建經常打罵小梅。本案中( )①小梅和小建的婚姻不符合結婚的具體條件 ②小建有撫養小梅的義務 ③小建經營小賣部所得屬小建個人財產 ④小梅可以提請村委會調解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習題演練B【解析】某村女青年小梅家境貧寒,父母以威脅斷絕關系,強迫她嫁給開小賣部的小建,可見,小梅和小建的婚姻不符合結婚的具體條件(結婚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愿),故①符合題意;婚后,小建經常打罵小梅,為此,小梅可以提請村委會調解,故④符合題意;撫養適用于長輩對晚輩,故②排除;小建經營小賣部所得屬夫妻共同財產,故③排除。便捷經濟選仲裁02二便捷經濟選仲裁2. 仲裁的類型:包括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農村承包合同糾紛仲裁等。常見類型:在現實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是商事仲裁(經濟仲裁)。1.仲裁的地位:仲裁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有效途徑。【知識拓展】仲裁的機構——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是自律性社會公益組織,是非營利性事業單位法人,經省司法廳登記,掛靠于政府法制局(辦)。經費主要靠國家財政撥款,又通過自己的辦案活動取得一定的收入。它獨立于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無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但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結果司法認可。(P84第一段)可以仲裁解決不可以仲裁不可以仲裁小何與開發商的糾紛是平等主體間的合同糾紛,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小郭與小慧關于孩子撫養權歸屬的糾紛屬于平等主體間的人身權糾紛,不能通過仲裁方式解決;某企業因發明專利申請被駁回與行政機關發生的行政爭議,屬于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不能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第三條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相關連接84(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與人身有關)(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非平等主體)行政裁決(不是仲裁)——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小何因所購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與開發商發生糾紛。小郭和小慧在離婚過程中因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發生爭執。某企業因發明專利申請被駁回與行政機關發生爭議。 下面哪些糾紛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復審請求。也可提起行政訴訟。知識拓展:對行政處罰不服,是否可以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于行政案件是不可以申請仲裁,僅可以向上一級行政復議機關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仲裁法》規定,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不能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一般是上一級)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行政訴訟:是法院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請求,通過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的方式,解決特定范圍內行政爭議的活動。行政裁決:指行政機關或法定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律授權,對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特定的民事糾紛(爭議)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2)基本原則①或裁或審②協議仲裁③不公開審理④一裁終局(3)特點:便捷經濟,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3、商事仲裁--在商事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當事人申請仲裁需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仲裁程序比較靈活,仲裁審理一般不公開進行。--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1)適用場合: 當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雙方可以將其提交仲裁機構進行商事仲裁。【名詞點擊】:“一裁終局”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在勞動爭議仲裁中,勞動者對一裁終局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用人單位不能。二便捷經濟選仲裁(P84第一、二段)議題二:仲裁——便捷經濟4. 仲裁的特點①自愿、靈活:必須在雙方自愿的前提下才可以選擇仲裁。仲裁程序比較靈活。②便捷、經濟:仲裁機構不是政府機構,實行一裁終局,與訴訟兩審終審制相比,有利于縮短糾紛解決時間、提高糾紛解決的效率、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③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具有法律約束力:如一方當事人不自覺履行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若當事人能夠提出證據證明該裁決是在沒有仲裁協議的情況下作出,裁決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仲裁庭的組成或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等重大瑕疵,當事人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也可裁定撤銷。知識拓展仲裁裁決作出后并非完全不可撼動◎ 若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撤銷,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這些并非是對一裁終局制度的突破,只是對商事仲裁過程中的重大瑕疵乃至違法行為予以補救。商事仲裁與勞動爭議仲裁的區別商事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適用范圍與訴訟的關系申請前提解決的是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的糾紛解決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爭議在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勞動爭議仲裁是勞動爭議訴訟的必經程序申請仲裁必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需要雙方都同意)勞動仲裁的申請不需要事先訂立仲裁協議(不需雙方都同意)【探究】提示:①當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雙方可以將其提交仲裁機構進行商事仲裁,所以小何與開發商的糾紛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仲裁法規定:下列糾紛不能仲裁: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所以小郭與小慧的糾紛、某企業與行政機關的爭議,不能通過仲裁方式解決。 以上哪些糾紛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為什么?小何因所購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與開發商發生糾紛。小郭和小慧在離婚過程中因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發生爭執。某企業因發明專利申請被駁回與行政機關發生爭議。協商、調解或訴訟解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復審請求。也可提起行政訴訟。課堂總結認識調解與仲裁一、以和為貴選調解二、便捷經濟選仲裁1、仲裁的形式2、商事仲裁3、商事仲裁制度:1、解決糾紛的方式2、調解3、人民調解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