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2張PPT)第四課 《侵權責任與權利界限》第一框:權利保障 于法有據第一目: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第二目: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第一單元——民事權利與義務思考:你認為材料中誰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應如何承擔法律責任?承擔侵權責任的依據是什么 (1)小壯的父母;(2)學校;(小壯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父母是其監護人,對孩子要承擔監護人的責任)(管理不善的責任)P32 探究與分享小壯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學,在觀看學校運動會比賽時,小壯跑過來從身后抱住小杰打鬧玩耍間,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傷,小壯趕緊和老師一起將小杰送到醫院。經診斷,小杰右腿骨折,小杰雖經手術治療痊愈,但其父母在醫保之外還支付了醫療費、護理費等一萬余元。第一目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1、承擔侵權責任的依據法律保護民事主體的各項人身權和財產權。行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權利,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一、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知識拓展:既構成侵權責任又構成違約責任時,可以主張違約責任或承擔侵權責任(二者只能選其一)注意:侵權責任(侵犯權利)≠違約責任(合同履行)例題: 李某到某餐廳就餐,在一盤菜肴中吃到一只蟑螂,其因受到驚嚇暈倒,經搶救才得以脫險。該餐廳( )A.構成違約行為,不構成侵權行為,只承擔違約責任B.構成侵權行為,不構成違約行為,只承擔侵權責任C.既構成違約行為,又構成侵權行為,既承擔違約責任,又承擔侵權責任D.既構成違約行為,又構成侵權行為,根據李某的請求,或承擔違約責任,或承擔侵權責任D2、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P32-1懲罰性賠償:是指當侵權人以惡意、故意欺詐等方式實施加害行為而致權利人受到損害的,權利人可以獲得實際損害賠償之外的增加賠償。(賠償數額超出實際損害數額的賠償。)(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財產權)、賠償損失、(人身權和財產權、最常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人身權)。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2)注意問題:這些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民事權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種多樣,侵權人所須承擔的法律責任也有所不同。【特別提醒】民事權利侵權形式不同,侵權責任承擔方式也不同侵權責任承擔方式 侵權行為 適用范圍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財產或者人身的行為處于繼續狀態(進行中或延續) 適用于各種侵權行為;財物受到侵害排除妨礙 權利人行使其權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礙或者妨害時,財物受到侵害 主要適用于物權,特別是相鄰權受到侵害的場合。消除危險 行為人的行為對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潛在威脅的 例如:存在安全隱患的廣告牌、陽臺上的花盆等返還財產 侵權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財產,財物受到侵害 一般適用于所有權。恢復原狀 侵權行為致使他人的財產遭到損害或者形狀改變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進行修復或者使之恢復到原來的狀態。賠償損失 侵權行為導致他人身體健康或財產受到損害的,賠償損失是最常見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賠償損失一般以實際損害為限。賠禮道歉 消除影響 恢復名譽 ①侵權人侵害他人人格尊嚴如隱私權、肖像權,向被侵權人承認錯誤、表達歉意、請求原諒。②恢復名譽專屬于侵害名譽權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物,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償損失侵權內容導致他人身體健康受到損害的侵害他人人格尊嚴的損害他人財物的【特別提醒】民事權利侵權形式不同,侵權責任承擔方式也不同知識拓展:區分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侵權責任 違約責任原因 行為人侵害他人民事權利,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合同當事人在合同期內沒有履行合同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特點 侵權行為致使他人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 在合同期內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責任 既包括財產責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又包括非財產責任,如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及法定懲罰性賠償 主要是財產責任,如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定金罰則、支付違約金等侵權行為所導致的法律責任,不限于侵權責任,還可能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侵權責任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違約責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損害賠償下列案例當事人應承擔什么民事責任?小李家花了130萬元購買一套房子,簽訂了購房協議。由于開發商的推脫,房產證遲遲沒有辦下來。后來小李父親發現開發商又將同一套房子以150萬元的價格賣給王某并協助王某辦理了房產證,遂找到開發商。開發商要求解除合同,但小偉李父親堅持讓開發繼續履行原購房合同。雙方僵持不下,遂訴諸法律。開發商應承擔何種民事法律責任 畫家葉某在家中宴請好友,席間揮毫作墨竹圖一幅,署名“醉石”。好友王某十分喜歡此畫,未經葉某同意,悄悄攜該畫離開。是夜,王某將“醉石”添筆為“醉后”,并送去裝裱。裱畫師陸某認為該畫作甚佳,全幅臨摹下來后,將臨摹作品售出。王某與陸某應當承擔何種民事法律責任?違約責任侵權責任王某于2019年3月9日向趙某借款1萬元,并于當日出具借條一份,借條上注明一年后還款。2023年5月,趙某討債無果,遂欲去當地法院起訴王某。思考:你認為法院會支持趙某的主張嗎?不會,因為法律規定訴訟時效是三年,趙某的權利受到侵害已經超過了三年,即使起訴,也不會勝訴。情境探究(1)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要求:當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人應當及時提出相關請求。3.訴訟時效超過訴訟時效,權利人仍有權利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受理),但法院不再支持其訴訟請求,其可能喪失勝訴權。【注意】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而不是從有侵權行為時開始起算。訴訟時效過了就可以不還錢嗎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老李趕著驢車進城賣自家種的西瓜。正當他忙著做生意時,旁邊商店老板的一條斗牛犬跑過來,把驢咬傷了。驢受驚猛揚后蹄,將路邊停著的一輛豪車踢了一個大坑。車主聯系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修車需花費10萬元。有人認為老李應負全責,老李認為這樣不公平。你認為老李是否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為什么?案例分析:究竟是驢主人賠償,還是和狗主人共同賠償?提示:①老李不應該承擔全部責任,應當由老李和斗牛犬的主人共同承擔。②法律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在本案中老李飼養的驢因受驚將小車踢了一個大坑,老李作為驢的飼養人應該承擔相應責任。③法律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犯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責。案件中老李的驢是因為被旁邊商店老板的斗牛犬咬傷后才踢壞小車所致,商店老板作為斗牛犬的飼養人,應當承擔第三人的賠償責任。第二目侵權行責任中的情理法1、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過錯侵權二、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過錯侵權責任(一般規定) 含義 構成要件 客觀主觀必備要件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損害事實(損害是發生侵權責任的前提);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主觀過錯(故意或者過失,不影響其承擔民事責任,但過錯程度對于衡量其責任大小具有法律意義)該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果關系(一個人只能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確定損害結果發生的真實原因,即誰主張誰舉證)故意 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民事權利的結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該結果發生的過失 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損害他人的民事權利但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然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結果導致他人的民事權利受到損害的注意:過錯侵權,受害人需要舉證。因小區內缺乏兒童游樂設施,業主張某與物業公司協商,將自費購置的滑梯放置在公共區域供小朋友免費玩耍,滑梯衛生及日常維護等工作由物業負責。后劉某途經該區域時不慎踩到滑梯腳墊,腳墊下有水漬導致劉某摔倒骨折。經鑒定,劉某構成十級傷殘。對于此案,說法正確的是( )①張某不存在主觀過錯,但應承擔侵權責任 ②張某不存在主觀過錯,無需承擔侵權責任③物業未盡到安全防范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 ④根據過錯推定原則,物業應承擔侵權責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詳解】①: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為人因過錯(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張某不存在主觀過錯,且劉某的受傷和張某無因果關系,張某不應承擔侵權責任,①說法錯誤,②正確。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物業公司未盡到安全防范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③說法正確。④:物業應承擔侵權責任,是根據過錯責任原則,不是過錯推定原則,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C。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責任理解:先推定有過錯,行為人需要自證;如果自證成功,則不需承擔責任例如,動物園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責任。(1)過錯推定侵權責任(舉證責任倒置原則)2、侵權責任的特殊規定(2)無過錯侵權責任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責任理解:無論有無過錯,均需承擔責任例如,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生產者產品責任、環境污染責任。不承擔或減輕責任的情形:①有法定的免責事由②行為人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的《民法典》規定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例如:甲不顧狗主人的勸阻,故意挑逗狗導致被咬,則狗主人可以免責或減輕責任。)第一千兩百四十八條: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二百五十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過錯推定適用情形 推定責任承擔方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 教育機構②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 動物園③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④堆放物倒塌、滾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損害 堆放人⑤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 行為人⑥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損害 所有人、管理人⑦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造成他人損害 施工人⑧患者因醫療機構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或者醫療機構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遭受損害的 醫療機構⑨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 所有人、管理人無過錯侵權責任適用情形 責任承擔方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 監護人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 用人單位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 接受勞務一方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 生產者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機動車一方因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 污染者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 經營者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 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建筑物倒塌致人損害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記憶口訣:1.過錯推定責任:教育、醫療、動物園、擱置、懸掛、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折斷,推定管理有過錯2.無過錯侵權:用人單位、監護人、飼養動物主人、機動車主,環境污染者、產品生產者、高空高壓經營者,建筑倒塌施工者例題.張某飼養了一只寵物狗,拴在自家院內。小周(15周歲)路過時拿棍子戲逗,寵物狗受到驚嚇掙脫繩子沖出院門,把路過的王爺爺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療一個多月,由此產生糾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王爺爺的生命權受到侵犯 ②王爺爺的身體權受到侵犯③王爺爺有權請求張某支付醫療費 (無過錯侵權?)④王爺爺有權請求小周父母支付醫療費 (過錯侵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溫馨提示:區分開兩種動物傷人的情況:動物園動物傷人的——動物園承擔過錯推定責任。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飼養人或動物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比較項 特點 舉例過錯責任 一般過錯責任 行為人確實有過錯, 受害人舉證其有錯 人格受辱、財產毀損等(我就來說說你錯哪兒了,你這兒錯了那兒錯了哪哪兒錯了…)過錯推定 責任 先推定有過錯,行為人需要自證 ; 如果自證成功,則不需承擔責任 醫療機構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使患者遭受損害的,推定醫療機構具有過錯(你說你沒錯?你哪兒沒錯?證據在哪兒說明你沒錯?)無過錯 責任 無過錯 責任 無論有無過錯,均需承擔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別說了你,千錯萬錯都是你的錯,這鍋你甩不掉了…)知識拓展:過錯侵權責任與無過錯侵權責任⑴個人角度:法律規定侵權責任,旨在保障民事主體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合理確定相關行為人與權利人之間的利益。⑵社會角度:法律規定在特定情形中適用過錯推定與無過錯責任原則,對社會某些群體的合法權利給予特別保護,體現了社會公正;⑶社會角度:侵權責任規則有助于平衡社會各方利益,合理預防損害,促進社會和諧。3.法律規定侵權責任的意義法律規定了過錯推定與無過錯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下列適用過錯推定侵權的有( )①動物園的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②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責任③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④生產者生產的產品致人損害的責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①②: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推定動物園具有過錯,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過錯,①②正確。③④: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生產者承擔無過錯責任,③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A。1.(2022·北京·高考真題)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問題日益凸顯,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制定是對這一問題的積極回應。下面是該法的部分條文:第69條第1款:“處理個人信息侵害個人信息權益造成損害,個人信息處理者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侵權責任。” 第70條:“個人信息處理者違反本法規定處理個人信息,侵害眾多個人的權益的,人民檢察院、法律規定的消費者組織和由國家網信部門確定的組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上述條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個人信息處理者侵權的,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B.個人信息處理者侵權的,在民事上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C.個人信息處理者侵權的,均可適用第70條的規定D.發生第70條規定情形的,該條規定的機構和組織有提起訴訟的職責D1.張三今年4周歲,已上幼兒園。一天在趁老師不在時和同班小朋友李四做游戲,不小心把李四推倒,導致李四右手骨折。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幼兒園應當承擔責任B.幼兒園老師應當承擔責任C.張三的父親應當承擔責任D.張三的父親和幼兒園應當共同承擔責任ABCD:“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本案中幼兒園沒有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應當承擔責任,A正確,排除BCD。 故本題選A。針對性練習2.張女士在小區樓下被高空拋下的磚頭砸傷頭部顱骨。雖然警方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實地勘察后,根據磚頭拋下的軌跡確定系該居民樓203-603住戶所為。據此,張女士訴至法院,要求203-603五家住戶賠償自己所受的經濟損失1萬元以及精神損害8000元。對此,下列觀點正確的有( )①203-603住戶如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應承擔侵權責任②本起傷害屬于無過錯侵權責任,住戶無論有無過錯均應賠償③本起傷害屬于過錯推定侵權責任,法院理應支持張女士訴求④本起傷害不能確定侵權責任人,故法院不應支持張女士的訴求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①④:法律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203一603住戶如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都有肇事的可能,均應承擔侵權責任,①正確,④排除。②③: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過錯,本起傷害屬于過錯推定侵權責任,法院理應支持張女士訴求,而不是屬于無過錯侵權責任,②排除,③正確。選B選B過錯推定侵權責任無過錯侵權責任權利保障于法有據侵權行為侵權責任承擔侵權責任的法律依據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訴訟時效1.一般侵權責任(一般過錯責任原則)2.特殊侵權責任3.法律規定侵權責任的意義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蔣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館住宿。夜晚在房間休息時,天花板上的吊燈突然脫落,正好砸到蔣某身上,致使蔣某身上多處受傷,為此,蔣某花去醫療費2 093元。于是,蔣某要求旅館賠償損失,但旅館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燈屬于某裝修隊安裝的,旅館本身沒有過錯。蔣某又只得去找某裝修隊,但該裝修隊認為,吊燈脫落是由于吊燈經多年使用螺絲磨損嚴重造成的,裝修隊不承擔責任。兩家相互推諉,蔣某于是訴諸法院。(1)本案屬于承擔侵權責任的哪一種情形?(2)本案中侵權的責任如何認定?課堂練習:【答案】(1)應是過錯推定責任。(2) ①本案中,旅館作為吊燈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對于吊燈脫落致人損害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②如果能夠證明這一損害結果是由裝修隊造成的,舉證責任在于旅館方。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應由旅館首先負責賠償,然后再向真正過錯方——某裝修隊追償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