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0張PPT)復習舊知:民事權利包括哪些權利?民法中的兩大類基本民事權利是財產權和人身權。財產權人身權民事權利債 權知識產權股 權人格權身份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物 權所有權他物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生命、身體、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榮譽、隱私權親權、親屬權、配偶權可轉讓、繼承、放棄不能轉讓、繼承、放棄2.1保障各類物權第二課 依法有效保護財產權BY YUSHEN目錄定分止爭——所有權0102物盡其用——他物權BY YUSHEN探究與分享P12野地里的兔子市場上的兔子戰國時期的《商君書》里面有一個非常生動的例子,表明古人對財產權的看法。書中記載,“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為可分以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賣兔者滿市,而盜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思考:為什么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來上百人追逐,市場上有那么多兔子,卻沒有人擅自去拿?“野地”與“市場”兩個情境的區別在于兔子是否有“主”。野地里的兔子是無主的野兔,所有權不確定,給了眾人爭搶所有權的動力。市場上售賣的兔子,因其所有權的歸屬已經確定,他人不能再爭奪,否則就違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見,物品的所有權歸屬非常重要。01.定分止爭,認識所有權1、財產制度的含義及地位財產制度規范各類民事主體的財產關系,是一個社會得以穩定與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制度。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P13頁相關鏈接)2、財產權(1)法律保護財產權的意義a.有利于確定財產歸屬,并以此促進財產的流通使用。b.保護財產權就是保護勞動、保護發明創造、保護和發展生產力。c.國家通過不斷完善財產制度,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自然人的財產權,激勵人們創業創新。01.定分止爭,認識所有權我國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保護國有財產、集體財產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所有a.憲法規定,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b.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c.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公民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征用要給予補償。(補償≠賠償)(2)如何保護財產權2、財產權01.定分止爭,認識所有權(3)財產權含義:財產權包括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能夠給民事主體帶來經濟收益的權利。2、財產權注意:知識產權也屬于物權,但習慣單獨列出。≠所有01.定分止爭,認識所有權3、物權(物權是最基本的財產權——課本12頁)(1)含義: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又稱自物權)、他物權。物 不動產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雖可移動,但移動就會損害其價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如:房子、樹木、土地)是指不動產以外的物。如:汽車、手機、存折、牲畜等(2)物權基本原則:a.物權法定原則:物權的種類和內容必須由法律規定,不得任意創設。b.物權平等保護原則:民法典規定了物權平等保護原則。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c.公示公信原則:物權變動必須以一定的方式向外界公示。(補充)01.定分止爭,認識所有權動產 不動產教材手機自行車學校的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校園的樹木倉庫里的木材練一練:下列物品哪些是動產?哪些是不動產?P15探究與分享√√√√√√√01.定分止爭,認識所有權4、所有權(1)含義:是權利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權能 含義 舉例占有 實際管領或控制 老王購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給他控制使用 運用 老王將此套房裝修后自住或出租收益 取得經濟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處分 處置 老王將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贈與等01.定分止爭,認識所有權(2)所有權分類依據主體的不同,我國將所有權劃分為三類:a.國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河流、礦藏、城市土地、國有鐵路公路、電力設施、電信設施等)b.集體所有(如農村土地、水利設施、教科文衛體設施、宅基地等)c.私人所有(私人合法所有的房子、車子、收入、生活用具、生產工具等)除法律特別規定某些財產只能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外,其余財產可以由各類主體享有所有權。4、所有權【14頁相關鏈接】數據、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01.定分止爭,認識所有權(3) 所有權的取得方式a.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方式: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對于房屋等不動產,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外(P14下面相關鏈接),必須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才能取得所有權。b.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方式: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一般來說,所有人按照轉讓財產所有權的意圖,直接把財產交給對方占有,對方就取得了該財產的所有權。4、所有權【提醒】:價值較大的動產,如機動車、航空器、船舶等,其產權的取得、變更,通常也需要依法辦理產權登記。如果未經登記,不得(即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知識拓展:善意取得動產善意取得制度:買方在不知情情況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應價格,同樣取得動產的所有權。(但是遺失物、贓物、埋藏物、失散的動物等脫離物不適合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①轉讓人(出讓人)無權處分,但目前又占有該動產;②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出于善意(不知情);③以合理的價格轉讓;④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已經登記或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善意第三人:是指該第三人不知道法律關系雙方的真實情況的人,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的權利人。【案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電動車,在甲出差期間,乙把電動車賣給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沒有處置權,而且以合理的價格構成交易。該案例中丙就是善意第三方,買的車就屬于善意取得。甲回來后,電動車歸丙,甲沒有權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額,而且還可以要求乙賠償事宜。王某將一套商品房賣給丁某,丁某按合同的約定支付房價的80%,余款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支付;王某將房屋鑰匙交給丁某,使其先行入住。幾個月后,王某又將同一房屋賣給了劉某,并且到房管部門將產權過戶到劉某名下。劉某與丁某就房屋的產權歸屬發生了爭執。思考:誰能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為什么買方付了錢不一定能夠取得所有權?提示《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案中王某又將同一房屋賣給了劉某,并且到房管部門將產權過戶到劉某的名下,所以劉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相反,雖然丁某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了房價的80%,但因未辦理產權登記,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王某丁某劉某先出售(已付錢)先行入住過戶登記后出售探究與分享劉某01.定分止爭,認識所有權5、 共有財產:(1)含義: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對同一財產享有所有權,從而形成共有關系。(2)形式:a.每個家庭成員可能有專屬于自己的個人財產,整個家庭則有共有財產b.夫妻之間也存在夫妻共有財產。(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c.幾個人合伙從事經營活動,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財產。(按份共有)家庭共有財產比如桌子,沙發等家具夫妻共有財產比如夫妻共同買的房子合伙人共有財產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資開的飯館1.《民法典》物權編規定了各類財產關系的物權制度。物權制度作為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是產權保護的基石。下列關于物權的說法正確的是( )①國家集體的物權優先于個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②物權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是最基本的財產權③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④一般來說不動產以依法登記、動產以依法交付為準取得所有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2.甲將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畫賣給乙,乙當場付款,約定5天后取畫。后丙表示想購買此畫,甲因丙出的價款更高當即決定賣給丙,兩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完成了交易。此時該名畫的所有權屬于( )A.甲 B.乙 C.丙 D.乙、丙共同所有CBY YUSHEN目錄定分止爭——所有權0102物盡其用——他物權02.物盡其用,了解他物權a.含義: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無處分權)a.含義:是為了確保債權的實現,而在他人財產上設立的物權。用益物權b.類型①土地承包經營權②宅基地使用權③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擔保物權b.類型:抵押權、質權等(3)類型(2)目的:是為了充分發揮動產和不動產的價值,做到物盡其用。物的使用價值物的交換價值(1)含義:他物權是所有權之外的物權1、他物權【溫馨提示】:用益物權不是所有權,而是一種他物權。其基本特征是:沒有所有權,不能處分,以利用物的使用價值為目的;以占有為條件。02.物盡其用,了解他物權2、用益物權——使用價值(1)土地承包經營權a.地位:是農民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b.重要性農村土地是農民的基本生產資料,也是農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c.如何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d.經營權的流轉:土地經營權人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注意】三權分置是指所有權歸集體所有;承包權歸農民所有;經營權可以流轉。例如:張三承包了村集體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經營權轉給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承包權歸張三,經營權歸李四。注意:不是流轉土地承包權02.物盡其用,了解他物權a.地位:也是農民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關系到農民切身利益。b.權利內容: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c.保護期限:農村村民有權長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注意:①宅基地屬于農村的土地。在城鎮買的地不是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權歸集體。②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建造在該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轉讓的,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P16相關鏈接)《土地管理法》規定:①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②農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③農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農民有權獲得合理補償。(2)宅基地使用權:2、用益物權02.物盡其用,了解他物權2、用益物權注意:在城鎮買的地屬建設用地。a.含義:是權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b.商品房與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關系:房地產開發商應當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們從開發商那里購買商品房,并且辦理轉移登記和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之后,既擁有商品房的所有權,又合法享有該商品房的所在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3)建設用地使用權:供人們生活與各種活動的空間和實體不具有、不包含或提供人類居住功能的結構,如水塔、游泳池和沼氣池電梯、空調、照明設備、消防設備、監控設備等設施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財產權利 小汪家是否有權要求獲得相應補償,為什么 小汪的家在農村,后因父母進城開飯館,他跟著到城里上學。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買了一套商品房,在農村老家還有三間房和兩畝承包地。當地縣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農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①商品房和農村老家的三間房的所有權②商品房的建設用地使用權③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權④土地承包經營權經營飯店的相關財產權利——所有權用益物權(他物權)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農民有權獲得合理補償。小汪家可以獲得相應的占用土地補償。【P15探究與分享】3、擔保物權——交換價值(1)含義:擔保物權是為了確保債權的實現而在他人財產上設立的物權。(2)內容:包括抵押權、質押權。財產的權利人可以將其財產(例如房屋、汽車、電腦、股票等)抵押或者質押。債權人通過抵押、質押而在他人財產上享有的權利,就是抵押權、質權。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如房子按揭貸款)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另外,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也可以進行質押擔保。(如股票抵押給別人)動產或者不動產不轉移 占有僅限動產轉移 占有注意:債權人——抵押權、質權債務人——抵押、質押02.物盡其用,了解他物權BY YUSHEN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區別和聯系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占有、使用、收益、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區別所有人的權利分類三者都屬于法律規定的物權范疇,都是民事主體依法對物進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權利。聯系保障各類物權定分止爭:所有權(自物權)財產權財產制度的意義財產權的類型物權債權知識產權股權含義、地位類型物權保護的原則所有權含義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分類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私人所有取得方式依照法律規定登記或者交付共有關系多人對同一財產享有所有權物盡其用:他物權含義分類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含義主要類型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含義分類抵押質押實質和意義課堂小結易錯易混1.物權平等保護原則就是指私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解析】物權平等保護原則要求,國家、集體、私人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2.在現實買賣中交易,買方付了錢就一定能夠取得物的所有權。【解析】在現實買賣中交易,買方付了錢就不一定能夠取得物的所有權。例如房屋等不動產,除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必須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才能取得所有權。3.法律規定眾多類型的物權,是為了保護物權不受侵犯。【解析】法律規定眾多類型的物權,是為了充分發揮不動產與動產的價值,做到物盡其用。4.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轉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打包是指抵押。【解析】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轉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打包是指質押。5.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對合法的私有財產無能為力。【解析】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課堂練習1.曹某在電子商場門口以1200元的價格從張某處購買一臺市價為7440元的筆記本電腦。一個月后,警察上門將筆記本電腦作為贓物扣押,原來張某是一名盜竊分子。該案例中( )①張某賣筆記本電腦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②曹某買到的筆記本電腦屬于善意取得③曹某對筆記本電腦進行動產登記就不會被扣押④警察追回筆記本電腦保護了失盜所有人的財產所有權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B課堂練習2.《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二條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 )①彰顯了物權平等保護的原則②體現了物權法定的原則③有利于確定財產歸屬,保護社會生產力④說明私有財產和公有財產具有平等的經濟地位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B課堂練習3.戰國時期的《商君書》里有一個非常生動的例子: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賣兔者滿市,而盜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對此認識正確的( )①市場上的兔子所有權已確定,若擅自去拿必引來紛爭②野地里的兔子所有權被多人擁有③啟示我們要規范各類民事主體的財產關系,維護社會秩序穩定④說明債權是最基本的財產權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B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