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三課 訂約履約 誠信為本【課標要求】1.簡述合同的含義和價值,了解合同訂立的程序。2.理解合同的主要內容和違約責任【核心素養】科學精神:明確合同的相關知識,明確合同的訂立、效力與變更。理解合同的履行、變更,明確違約責任和免責情形。法治意識:依法訂立合同,履行合同責任。公共參與:生活中重視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樹立合同意識,自覺履行合同。【命題預測】1.高頻考點:合同的實質、合同成立的決定因素、合同訂立的兩個階段、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原則、違約責任、法定免責。2.題型預判:選擇題和非選擇題均會考查。案例分析類是考查的重點。試題往往以現實生活中各種合同的履行為背景,考查學生對合同履行原則以及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的認識,引導學生自覺樹立契約精神,維系誠信、健康的市場秩序,促進社會生活的正常運行。【思維導圖】【必備知識】必備知識一:合同的訂立一、合同含義 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種類 常見的有買賣合同、贈與合同、租賃合同、運輸合同等訂立 合同 條件 必須由訂立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即就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終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目的 實現各自的利益市場 交易 需要 合同 原因 利用合同參與交易活動能夠充分體現市場交易者的自由意志;自愿訂立的合同可以滿足市場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從而增加整體的社會財富;自愿訂立的合同促成市場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會的信用機制措施 法律鼓勵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尊重市場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維護誠實守信的履約機制二、合同訂立過程(兩個階段)1.要約含義 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當事人 發出要約的一方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為受要約人要求 生效的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2.承諾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受要約人的承諾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及時向要約人作出,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該意思表示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如果受要約人的“承諾”對原來的要約內容進行了實質性變更或者超過了要約確定的期限,該項“承諾”轉化為新要約,需要原來的要約人作出承諾,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承諾到達對方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訂立合同的過程隨之結束3.有效合同與無效合同有效合同 無效合同(或部分無效、存在瑕疵、效力不確定)主體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不適格意思表示 真實 因欺詐、脅迫導致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內容 合法 出現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等情形法律鼓勵交易,從嚴認定無效合同三、立字有據更可靠1.原因:采用何種形式訂立合同,有時會對當事人能否順利實現其合法權益產生影響。2.類型:口頭合同與書面合同。必備知識二:合同的履行與違約一、合同的履行含義 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實現各自權利義務的行為原則 ①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②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③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時,對方當事人應積極配合關鍵 履行合同的關鍵是明確合同內容。合同內容就是合同的條款,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通過合同的條款來體現。合同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二、合同的違約違約 情形 除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免責事由外,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實質 違約責任既是違約方應該付出的代價,也是法律給予守約方的救濟承擔 方式 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規定了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適用定金罰則等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免責 情形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當事人約定的免責事由或不可抗力時,根據這些情形對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響,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典型例題】(2024·江蘇徐州·模擬預測)劉大媽通過某中介公司,找到一套合適的二手房,并與房東陳先生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按約向陳先生全額支付了購房款200萬元,雙方在同日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并約定第二天交付房屋。就在第二天,流傳已久的小區拆遷消息終于落地,該房屋所在區人民政府發布征收公告,陳先生剛剛賣掉的房屋正好屬于征收范圍之內。按拆遷政策,陳先生預計將虧損100萬元以上。陳先生得知消息后立即聯系了劉大媽,想要取消這筆交易,溝通無果后,陳先生不僅拒絕交付房屋,還將劉大媽起訴至區法院,請求依情勢變更原則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判令劉大媽將涉案房屋不動產權變更登記于陳先生名下,陳先生退還購房款200萬元。法院經審理,最終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相關鏈接: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當事人不可預見的事情的發生),致使合同的基礎動搖或喪失,若繼續履行合同將顯失公平,導致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嚴重失衡,應允許變更合同內容或者解除合同。結合所學《法律與生活》知識,解析法院作出上述判決的合理性。【對點訓練】必備知識一:合同的訂立(2024·江蘇·高考真題)小王路過家新開的手機店,被派發手機廣告宣傳單的店員攔下,勸說其購買手機。經詢問得知,新店開張優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機型號、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內容與店方協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機?;丶液螅⊥鯙樵撌謾C正常充電時,手機爆炸導致受傷,上述案例中( )A.店員派發的手機廣告宣傳單屬于要約B.手機生產商對小王無需承擔違約責任C.買賣手機產生的民事法律關系客體是手機D.手機店對小王承擔的是過錯推定侵權責任【變式練1-1】(2024·北京·高考真題)“寶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價(無額外消費)……”,F公司發布了一則探洞游廣告。王某報名參加,簽訂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購買了安全繩。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合同載明“游客需自擔風險和責任”,F公司可據此免責B.F公司發布的廣告欺騙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權和個人信息權益C.王某因所購安全繩斷裂受傷,可向法院起訴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害D.F公司與王某發生侵權糾紛,該公司應對其沒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變式練1-2】(2024·黑龍江大慶·一模)13歲的王某找到同校同學孫某,想要購買孫某的某品牌電動摩托車一輛。雙方協商后,王某轉給孫某2700元,兩天后,王某的媽媽劉某又轉給孫某6250元,雙方完成了交易。一周后,王某要求退還車輛,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后,王某及其監護人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確認買賣合同無效并返還支付的8960元。對本案分析正確的有( )①王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購買行為無效②劉某支付剩余款項說明同意王某的購買行為③王某與孫某均為未成年人,二人的買賣合同無效④王某與孫某的買賣合同得到監護人確認,合同有效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必備知識二:合同的履行與違約(2023·山東·高考真題)甲公司從乙公司購入一批配件,約定“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均由A仲裁委員會仲裁”。后該批配件遲延兩個月才交貨,且用該批配件生產的甲公司產品造成了數起傷人事故。甲公司召回產品檢驗后,意外發現配件內部設計使用了自己的發明專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擔侵權責任。乙公司則申請行政主管部門宣告甲公司的專利權無效。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針對配件遲延交貨之事,甲公司無權請求法院判決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②針對甲公司產品造成的傷人事故,甲公司即使無過錯也應向受害人承擔責任③若主管部門作出了專利權無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訴且需承擔舉證責任④即使乙公司申請失敗,仍可通過證明自己系獨立作出相同發明來實現免責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變式練1-1】(2022·海南·高考真題)符某與房主邢某簽訂了1年的書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機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約定的租金及內容續租3年,邢某當天以短信回復表示同意。一個月后,周邊租金大漲,邢某欲解除續租合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符某要求續租的短信屬于要約邀請②續租合同已經訂立③邢某表示同意續租的短信屬于承諾④續租合同應當解除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變式練1-2】(2022·遼寧·高考真題)“雙減”政策實施后,小玲媽媽為高一的小玲報名寒假興趣班,微信記錄如圖所示。小玲去上課時被要求在報名表上簽字,其上記載:課費不退。后受疫情影響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課程,小玲媽媽向興趣班主張退費被拒,遂訴諸法院。本案中( )①銷售人員發送價目表的行為是要約邀請,具有法律約束力②合同在回復“好的”時成立,“課費不退”不作為合同內容③合同自小玲簽字時生效,可以主張不可抗力請求退費④合同系以書面形式訂立,微信記錄構成電子數據證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當堂達標】1.(2024·遼寧鞍山·一模)小王與妻子對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張“精英式培養”,小王則認為不能過度教育。暑假期間,妻子瞞著小王給孩子報了近2萬元的課外培訓班。小王得知后很生氣,認為培訓合同未經他同意,應認定為無效,要求培訓機構退費,遭到拒絕,一氣之下訴至法院。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如果小王能提供培訓機構違法收費的證據,證明合同無效,則法院會支持其訴求②因為這筆花銷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妻子一方無權單獨做決定,法院會支持其訴求③因為該筆花銷數額較大,不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故該合同屬于無效合同④如果審判人員與培訓機構人員存在近親屬關系的,小王可以申請審判人員回避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2025·福建泉州·一模)朱先生在F超市購物后,得到一張獎券且中了一等獎。根據規則可以在商場內免費挑選一件高檔珠寶首飾。朱先生挑了標價19800元的翡翠飾品準備離開時,店員又提出需繳納標價總額8%的稅款,才能拿走獎品,于是朱先生補交了的稅款,之后F超市的工作人員向朱先生開具了發票。朱先生回來后找合法機構鑒定該翡翠飾品,最終確認其實際價值僅有300元。在本案件中( )①商場在抽獎后單方面變更內容,朱先生有權拒絕②朱先生可以依據發票這一物證要求商場退還稅款③朱先生可以單方面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④商場的行為違反誠信原則,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2024·廣東·模擬預測)2024年5月2日,某地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某高速某路段塌方災害救援救治情況:已發現23輛車陷落、多人傷亡。據了解、多名經過事發地的司機在救援到場前下車救人、劉某前后救起6人;許多愛心市民連夜排隊獻血,為生命蓄力。據此,以下說滿正確的是( )①死亡人員的個人隱私信息不再受法律保護②市民連夜排隊獻血是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③塌方災害可作為不可抗力的法定免責事由④轉載救治信息的推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4.(2024·全國·模擬預測)李先生10歲的女兒小李使用李先生的手機給一款網絡游戲充值了7061元。李先生發現后隨即聯系該網游公司客服,要求返還女兒充值的款項。網游公司以其無法證明款項由未成年人充值為理由拒絕退款,雙方因此發生糾紛。下列關于本案的說法正確的是( )①小李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其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②小李使用父母信息登錄,網游公司拒絕退款具有合理性③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該案件可以在任一法院進行訴訟④李先生若能證明小李充值未經監護人同意,則可能退款成功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2024·全國·模擬預測)2021年3月,周某、陸某經中介公司居間簽訂《房屋轉讓合同》一份,約定周某購買陸某房屋,合同簽訂當天支付購房定金,同年4月15日前支付房屋首付款,并載明違約金70000元。4月15日前陸某以房價過低為由,拒絕出售房屋。周某訴至人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陸某承擔違約責任。陸某辯稱,由于周某未能按約于2021年4月15日前支付房屋首付款,系周某違約,其不應承擔違約責任。對此,下列理解正確的是( )①本案系陸某違約,陸某對合同解除存在較大過錯②違約金的性質兼具一定的懲罰性,陸某應當承擔違約責任③陸某違背了合同的平等自愿原則,擾亂了房屋交易市場秩序④周某可以要求陸某雙倍返還購房定金,并主張其給付違約金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6.(2024·湖南岳陽·模擬預測)位于A市B區的甲公司與位于C市D區的乙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訂立一份借款合同,約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借款50萬元,約定乙公司應在2年內還清借款。為擔保該筆債務,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了其名下的一棟樓房作為抵押,雙方簽訂抵押合同,雙方在抵押合同中特別約定:“若雙方借款合同到期,乙公司未能還清欠款,則乙公司抵押的一棟樓房所有權自動轉為甲公司所有”。抵押合同訂立后,乙公司并未給甲公司辦理房屋抵押登記,至2023年12月31日債務到期,乙公司仍未還款,甲公司對乙公司提起了訴訟。本案中( )①甲公司起訴乙公司要求還款,可在A市B區或C市D區法院起訴②甲公司與乙公司在抵押合同中的特別約定基于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故該約定有效③甲公司與乙公司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自2023年12月31日開始起算④因乙公司并未給甲公司辦理抵押登記,故抵押合同的效力應為無效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7.(2025·湖北武漢·模擬預測)吳先生經過招聘,被北京某公司錄用。入職時,他按照公司要求填寫了入職登記表,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入職登記表中,吳先生填寫的工作經歷為“2013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間在L公司工作”。公司在對員工進行背景調查時發現,吳先生填寫的工作經歷為其虛構。隨后公司向吳先生送達《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由此可斷定( )①該公司行為屬于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②由于未經本人同意,該公司對吳先生進行背景調查侵犯了其隱私權③由于吳先生虛構工作經歷,其與該公司簽訂的合同可能部分無效④若吳先生起訴,該公司應為解除勞動合同行為的合法性承擔舉證責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8.(2025·四川內江·模擬預測)張某在網上看見某商場“凡購買皆可抽獎”后,參與商場抽獎活動時中了特等獎,獎品為某品牌汽車1年的使用權。兌獎時,商場稱該獎項由提供汽車的第三方兌現,幾天后第三方因為地震實施交通管制,商場告知張某無法交貨,張某表示反對,遂訴至法院。據此下列判決結果正確的是( )①張某參與商場抽獎中獎是承諾行為,雙方之間的合同成立②商場以交通管制為緣由拒絕兌獎,是合情合理,也是合法的③法院應判定商場繼續履行合同,兌付獎項,并且做出賠償④在交通管制期間延遲交貨,不可抗力,無需承擔違約責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9.(2024·北京·三模)下列表述與下圖寓意相符的是( )必要的約束也是一種保護A.約束和保護的關系問題就是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B.承認約束是一種保護體現了唯物辯證的自然觀和歷史觀的統一C.交易活動的順利進行,除了依靠道德約束,還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D.民事主體享有法律賦予的為實現某種特定利益而為或不為的自由10.(2023高三·全國·專題練習)2024年6月,小陳在某網購平臺購買了某品牌摩托車頭盔一件,收貨后發現該頭盔為仿品,且沒有CCC認證,屬于“三無”產品。因為該店鋪在服務保障處注明假一賠十,小陳遂與商家溝通,商家也承認此頭盔為仿制品。后小陳以“假冒品牌”為由向商家申請退款,該申請未通過。小陳多次與該商家進行溝通,均未得到回應,出于對自身權益的維護,小陳將商家訴至法院,請求退還頭盔購買費,并十倍賠償。以下理解正確的是( )①該假一賠十的承諾系商家自愿作出的,該承諾合法有效②商家承認其出售的頭盔系仿制品,不存在欺詐行為③商家銷售的是高仿真產品,不存在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④涉案雙方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商家應當承擔十倍賠償違約金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11.(2023·江蘇·高考真題)閱讀材料,回答問題。丁某(出租方)與15歲的趙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簽訂《車輛租賃合同》,合同約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時起將車輛交付給趙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時收回。租金共計人民幣550元。趙某在租賃車輛期間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丁某認為,趙某損壞車輛造成損失,必須進行賠償。趙某的父母認為,趙某所簽合同沒有經過父母同意或追認,丁某不應該出租車輛給趙某,責任應該由丁某承擔。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雙方決定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如果你是調解員,請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就該案中各方的法律責任進行簡要分析。參考解析【典型例題】①原告與兩被告之間關于涉案房屋價格、過戶及交付時間等重要條款的約定都是出自雙方的真實意愿,買賣合同已經成立生效。②依據情勢變更原則,房屋拆遷并不屬于不可預見的事情,陳先生依約履行交付房屋義務不會對其產生顯失公平的不利影響。③劉大媽已經依約全額支付了合同約定的購房款,房屋過戶手續也已辦理完畢,劉大媽已獲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分析】背景素材:房屋買賣糾紛案例考點考查:保障各類物權、訂立合同等知識能力考查:調動和運用知識、描述和闡述事物、論證和探究問題核心素養:科學精神、法治意識、公共參與【詳解】第一步:審設問。明確主體、知識范圍、問題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題的設問要求結合所學《法律與生活》知識,解析法院作出上述判決的合理性。需要調用保障各類物權、訂立合同學問大有關知識,從法理依據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審材料。提取關鍵詞,鏈接教材知識。關鍵詞①:劉大媽與房東陳先生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按約向陳先生全額支付了購房款200萬元,雙方在同日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并約定第二天交付房屋→可聯系原告與兩被告之間關于涉案房屋價格、過戶及交付時間等重要條款的約定都是出自雙方的真實意愿,買賣合同已經成立生效。關鍵詞②:流傳已久的小區拆遷消息終于落地,該房屋所在區人民政府發布征收公告,陳先生剛剛賣掉的房屋正好屬于征收范圍之內→可聯系依據情勢變更原則,房屋拆遷并不屬于不可預見的事情,陳先生依約履行交付房屋義務不會對其產生顯失公平的不利影響。關鍵詞③:劉大媽按約向陳先生全額支付了購房款200萬元,雙方在同日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可聯系劉大媽已經依約全額支付了合同約定的購房款,房屋過戶手續也已辦理完畢,劉大媽已獲得該房屋的所有權。第三步:整合信息,組織答案。注意設問限定以及教材知識與材料、時政信息等相結合。【對點訓練】必備知識一:合同的訂立B【詳解】A :手機廣告宣傳單不一定屬于要約 ,其性質取決于宣傳單的內容是否具體明確,以及是否體現了商家與廣大公眾訂立買賣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機廣告宣傳單的內容具體明確,體現了商家與公眾訂立合同的意愿,則該宣傳單可能會被視為要約。反之,如果宣傳單沒有體現出與消費者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費者進行宣傳商品,則視為要約邀請,故A排除。B:小王是在手機店購買的手機,因此,小王與手機店二者構成了買賣合同關系,可見,手機生產商對小王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故B正確。C:買賣手機產生的民事法律關系客體是小王購買手機的行為,C錯誤。D: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明確規范,生產商與銷售商對其所制造或售出的產品因存在瑕疵而引發的他人損害承擔無過失責任,即不論生產商及銷售商是否在主觀方面存在過錯,只需其所制造或售出的產品造成了實質性的傷害,便須對此負起相應的法律責任。可見,手機店對小王承擔的是無過錯侵權責任,而不是過錯推定侵權責任,故D排除。故本題選B。【變式練1-1】C【詳解】A:合同載明“游客需自擔風險和責任”屬于免除己方責任的無效條款,F公司不可據此免責,A錯誤。B:F公司發布的廣告欺騙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與個人信息權益無關,B錯誤。C: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C正確。D:F公司與王某若產生侵權糾紛,也屬于一般侵權行為,不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D錯誤。故本題選C。【變式練1-2】C【詳解】①:王某的媽媽劉某轉給孫某6250元,說明王某實施的購買電動摩托車民事法律行為受到追認,因此其購買行為有效,①排除。②:劉某支付剩余款項的行為表明其追認了王某購買電動摩托車民事法律行為,即同意王某的購買行為,②正確。③: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王某的監護人追認了王某的民事法律行為,該行為有效,且材料中未見孫某及其監護人反對這一交易行為,故合同有效,③排除。④:劉某支付剩余款項的行為表明其追認了王某的購買電動摩托車民事法律行為,該民事法律行為有效,雙方的買賣合同有效,④正確。故本題選C。必備知識二:合同的履行與違約A【詳解】①:雙方約定“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均由A仲裁委員會仲裁”,表明雙方訂立了有效的仲裁協議。法律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法院管轄權,甲公司無權向法院提起訴訟,故①正確。②:甲公司生產的產品造成他人傷害,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無過錯侵權責任中的生產者產品責任處理,即行為人只要損害了他人的民事權益,不論其有無過錯,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故甲公司即使無過錯也應向受害人承擔責任,②正確。③:甲公司起訴行政主管部門,屬于行政訴訟,應當由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擔主要舉證責任,③錯誤。④:發明人取得專利,是以公開其發明內容為條件,換取國家在限定時間內給予強有力的法律保護,其他人即使獨立作出了相同的發明,也不得實施該發明,故④錯誤。故本題選A。【變式練1-1】C【詳解】①:符某要求續租的短信內容具體明確,且是發給特定的人,指向明確,屬于要約,不是要約邀請,①排除。②③:符某以手機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約定的租金及內容續租3年,這是要約。邢某當天以短信回復表示同意,這是承諾。因此,續租合同已經訂立,②③正確。④:續租合同已經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周邊房租大漲,邢某也不能單方面變更合同。在沒有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續租合同不應當解除,否則構成違約,④錯誤。故本題選C。【變式練1-2】C【詳解】①:要約邀請是希望別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①排除。②④:材料中的合同系以書面形式訂立,微信記錄構成電子數據證據,合同在回復“好的”時成立,“課費不退”是報名表上記載的內容,不屬于合同內容,②④符合題意。③:合同在回復“好的”時成立,后受疫情影響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課程,可以主張不可抗力請求退費,③排除。故本題選C。【當堂達標】1.B【詳解】①:如果小王能提供培訓機構違法收費的證據,證明合同無效,則法院會支持其訴求,①正確。②:這筆花銷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用于子女教育屬于日常生活所需,妻子有權決定,法院不會支持其訴求,②錯誤。③:“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該筆花銷是用于日常生活需要,妻子具有代理權,因此當時簽訂合同屬于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故該合同屬于有效合同,③錯誤。④:如果審判人員與培訓機構人員存在近親屬關系的,小王可以申請審判人員回避,④正確。故本題選B。2.B【詳解】①:未經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擅自修改合同,這是違約行為,材料中“得到一張獎券且中了一等獎。根據規則可以在商場內免費挑選一件高檔珠寶首飾”,這種商場和朱先生訂立的合同的內容,因此,商場在抽獎后單方面變更內容,朱先生有權拒絕,①正確。②:單據、書信、賬本等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屬于書證,②錯誤。③:商事仲裁需要有當事人自愿簽訂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材料中并未提到朱先生與商場是否簽有有效的仲裁協議,因此,朱先生不可以單方面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③錯誤。④:簽訂合同應遵循誠信原則,自覺履行合同義務,商場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這違反誠信原則,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④正確。故本題選B。3.D【詳解】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隱私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隱私權?!备鶕覈梢幎?,人死后,隱私權仍然存在。但是,由于公民死亡后,其民事權利能力終止,其隱私權受到限制。但不是不再受法律保護,①說法錯誤。②:排隊獻血不是公民的法定義務,②說法錯誤。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案中塌方災害可作為不可抗力的法定免責事由,③符合題意。④:《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著作權。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享有廣泛的權利。他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就可能構成侵權。轉載救治信息的推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④說法正確。故本題選D。4.C【詳解】①:10歲的小李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訂立的合同效力待定,不一定無效,①錯誤。②:小李使用李先生的手機充值,因此網游公司無法確認充值者是否是未成年人,其觀點具有合理性,②正確。③:案件應當在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③錯誤。④:若李先生能證明小李的充值行為是在自己未知曉的情況下發生的,即可證明給游戲充值的人是未成年人。李先生要求網游公司返還款項,即視為拒絕小李和網游公司之間的合同,因此,合同不成立,網游公司應當退還充值款,④正確。故本題選C。5.A【詳解】①②:合同簽訂后,各方當事人均應按約履行各自義務。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構成預期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性質兼具一定的懲罰性,本案系陸某違約,陸某對合同解除存在較大過錯,因此陸某應當承擔違約責任,①②正確。③:陸某違背了合同的誠實信用原則,③錯誤。④:在訂立合同時,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但不能同時適用違約金和定金條款,④錯誤。故本題選A。6.B【詳解】①:本案沒有約定合同履行地。本案應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根據《民訴解釋》的相關規定,若未約定履行地的,以接收貨幣的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甲公司起訴乙公司要求還款,故甲公司所在的A市B區為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故①正確。②:甲公司與乙公司在抵押合同中的特別約定構成“流押條款”,該類條款因嚴重違反“物權法定”原則,故應當被宣布為無效,②錯誤。③:訴訟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開始計算,③正確當選。④:抵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未辦理抵押登記,不影響抵押合同本身的效力,這與物債兩分的原則是十分契合的。故④錯誤。故本題選擇B。7.D【詳解】①:簽訂勞動合同應堅持誠信信用的原則,吳先生在簽訂勞動合同中填寫的內容違背的誠實信用的原則,吳先生已經構成違約,故該公司的行為并不是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①錯誤。②:法律規定,公司進行背調的內容應與其招聘或管理需求相關,并且應確保背調的內容合理且必要。背調不應涉及員工的個人隱私或敏感信息,除非這些信息與工作崗位直接相關且員工已明確授權。該公司對吳先生的背調是與其招聘或管理需求有關,所以并未侵犯吳先生的隱私權,②錯誤。③:部分無效的合同就是指有些合同條款雖然違反法律規定,但并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合同,吳先生只是虛構了工作經歷這一個部分,因而他與公司簽訂的合同可能部分無效,③正確。④:誰主張誰舉證是指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要自己提出證據證明,無論是原被告都有舉證的責任,在本案中,該公司解除吳先生的勞動合同,應舉證說明其合法性,④正確。故本題選D。8.B【詳解】①:商場“凡購買皆可抽獎”的活動屬于要約,張某參與商場抽獎中獎是承諾行為,雙方之間的合同成立,①正確。②:張某參與商場抽獎合同成立,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商家拒絕兌獎屬于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②不選。③:法院應判定商場繼續履行合同,兌付獎項,但商場沒有給張某造成損失,不用做出賠償,③不選。④: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當事人約定的免責事由或不可抗力時,根據這些情形對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響,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因為地震實施交通管制延遲交貨,屬于不可抗力,無需承擔違約責任,④正確。故本題選B。9.C【詳解】A:約束和保護體現了矛盾雙方既對立又統一,二者之間不是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A不選。B:必要的約束也是一種保護,約束和保護相互依賴、相互影響,不體現體現了唯物辯證的自然觀和歷史觀的統一,B錯誤。C:交易活動的順利進行,除了依靠道德約束,還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C符合題意。D:民事權利是指民法的民事主體為實現某種特定利益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自由,D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10.B【詳解】①④:小陳在某網購平臺購買了某品牌摩托車頭盔一件,該店鋪在服務保障處注明假一賠十,故該假一賠十的承諾系商家自愿作出的,該承諾合法有效,涉案雙方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商家應當承擔十倍賠償違約金,①④符合題意。②:小陳購買的是某品牌摩托車頭盔,商家出售的頭盔系仿制品,出售“假冒品牌”的行為屬于欺詐,不是因為商家承認其出售的頭盔系仿制品,其“售假”行為就變得合法,②不選。③:小陳購買的是某品牌摩托車頭盔,而商家銷售的是“假冒品牌”的高仿真產品,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③不選。故本題選B。11.①承租人趙某在簽訂合同時未滿18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簽訂合同的行為未經過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認,原告丁某與被告趙某簽訂的《車輛租賃合同》應為無效合同,丁某不應該出租車輛給趙某。②被告趙某在租賃車輛期間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存在過錯,但被告趙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駕駛證,丁某簽訂《車輛租賃合同》時未對其駕駛資格進行審查便將車輛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過錯,但是,綜合考慮本案情況,被告趙某的過錯程度較大。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睂τ谠娑∧持鲝埖膿p失賠償,應由被告趙某的父母承擔大部分責任。【分析】背景素材:車輛租賃合同糾紛考點考查:無效合同、侵權責任、調解能力考查:獲取和解讀信息、調動和運用知識、描述和闡釋事物核心素養:政治認同、科學精神、法治意識、公共參與【詳解】第一步:審設問。明確主體、知識范圍、問題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題的知識范圍是《法律與生活》知識,屬于宏觀知識切口設問,要求以調解員的身份對案中各方的法律責任進行分析,也就是就案件中租賃合同是否有效、趙某造成租賃的車輛損壞如何定責進行分析??梢詮内w某作為未成年人簽訂合同、侵權責任如何承擔等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審材料。提取關鍵詞,鏈接教材知識。關鍵詞①:丁某(出租方)與15歲的趙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簽訂《車輛租賃合同》→可聯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原告丁某與被告趙某簽訂的《車輛租賃合同》應為無效合同。關鍵詞②:趙某在租賃車輛期間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可聯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痹孚w某的父母承擔大部分責任;被告趙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駕駛證,丁某在與被告趙某簽訂《車輛租賃合同》時未對其駕駛資格進行審查便將車輛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過錯,承擔一部分責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組織答案。注意設問限定以及教材知識與材料相結合。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