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課 題:第一單元 政治制度 第3課 中國近代至當代政治制度的演變 課型 新授課學習目標:【唯物史觀】 理解民國時期初建共和制和新中國建立共和制的重大意義,培養學生用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分析歷史問題的能力。 【時空觀念】 認識中國建立共和制的曲折歷程所處的特定時空環境,抓住其特定時空背景和階段特征。 【歷史解釋】 引導學生運用本課教材中文獻資料所提供的有效信息,認識不同歷史時期(民國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中國的政治制度的性質與特點,培養有效解讀材料、自主分析歸納知識的能力。 【家國情懷】 通過教學讓學生認識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增強對國家制度建設的認同感,樹立制度自信。教學重點:中共在根據地的制度探索、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教學難點:民國時期政治制度探索歷程的艱難性與復雜性教學方法:講述法、材料分析法、探究法教學準備:課件、導學案、視頻資料教學過程環節 導入新 課 講授新 課 教學任務 師生活動 教學設計:幻燈片展示課程標準和學習目標,讓學生帶著目的進行學習。 一、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 民國時期:南京臨時政府時期(孫中山) 北洋政府時期(袁世凱)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蔣介石) 過渡設計: 通過時空坐標軸,了解中國民國時期相關政權性質。 南京臨時政府時期:建立民主共和制 (1)共和制度建立標志:1912.1.1南京臨時政府成立 (2)頒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目的:限制袁獨裁,維護共和 內容:①主權在民;②自由平等;③三權分立;④責任內閣制,內閣總理由議會的多數黨產生,總統頒布命令須由國務員副署才能生效。 【探究】結合材料及所學知識,對《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進行簡要評價。 材料一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于國民全體。 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項之自由權。 中華民國以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國務員、法院行使其統治權。中華民國之立法權,以參議院行之。國務員(指國務總理及各部總長)輔佐臨時大總統,負其責任。參議院對于臨時大總統,認為有諜叛行為時,得以總員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員三分之二以上可決彈劾之。 ——1912年3月《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材料二 在總統之外復設總理,是為總統制改為責任內閣制的標志。但規定的責任內閣制并不完備,其要害在于改制之后,未能確定總統府與國務院孰為最高行政中樞。由于總統府和國務院都被賦予了相當的行政權,而《臨時約法》又“并未說明內閣是對總統或是對議會承擔責任”,于是導致了一國之內同時具有兩個行政中樞的二元化政體格局。……從民初政治的實踐上看,斯時真可謂政爭不斷。 ——楊天宏《論<臨時約法>對民國政體的設計規劃》 積極:①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具有資產階級共和國憲法性質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對君主專制制度的進步意義。②從法律上宣告民主共和政體的確立,成為近代中國民主化進程的一座豐碑。 局限:存在“因人設法”的現象;未能真正限制袁世凱權力;職權不明,導致政爭不斷、政局動蕩。 2.北洋政府時期: 概念解析 北洋政府:是指中華民國前期以袁世凱為首的北洋軍閥在政治格局中占主導地位的中央政府,也稱北京政府。 政黨政治:通常指一個國家通過政黨行使國家政權的形式。 民國初期的政黨政治嘗試: 背景:①辛亥革命后,專制政權土崩瓦解; ②各類政黨、社團的建立。 國民黨:革命派以同盟會為基礎改組,孫中山為理事長,宋教仁為代理理事長主持黨務。1912年12月到1913年初國民黨在參眾兩院席位中具有壓倒性優勢。 共和黨:由舊官僚、立憲派組 成,由黎元洪主持。民國初期除國民黨外,最重要的黨派,擁護袁世凱。 袁世凱復辟帝制 形成:1915年,袁世凱接受“勸進”當上了皇帝。 結果:在革命黨人和各界人士的反對下,被迫取消帝制。 失敗原因:革命黨人和各界人士反對;復辟帝制違背民主共和歷史潮流;民主共和觀念深入人心。 軍閥割據混戰;政治格局混亂不堪 【合作探究】民國初年政黨政治失敗的原因是什么? 史料:民初的政黨政治實踐之所以會失敗……政黨自身的嚴重畸形化,各黨派間無休止的激烈競爭,資本主義商品經濟基礎的薄弱,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根深蒂固以及由于國民民主意識的淡薄與參政能力的低下而造成的民眾支持力的不足等。除此之外,資產階級政治精英對政黨理念的主觀認識與實踐,以及中國社會歷史的發展為代議制民主建立所準備的條件的不足,也是不可忽視的兩個因素。 ——摘編自《論民國初年的政黨政治》 原因:①受傳統政治文化影響較深,國民民主意識的淡??; ②資本主義發展不充分,資產階級力量弱小,缺乏相應的社會基礎; ③政黨成立的條件不成熟以及黨派間無休止的激烈競爭; ④資產階級政黨政治準備不充分; ⑤中國沒有形成適合代議制民主的政治環境,缺乏群眾基礎 ; ⑥封建勢力強大,軍閥操控政權。 【真題研做】 “革命程序”論 1924年孫中山發表了《國民政府建國大綱》,集中闡述了他三階段的政治主張。即國民政府用武力完全占領一個省,即該省進入訓政階段;在此階段,政府派員訓練、協助人民建立一個自治的縣,并直接選舉縣級官員;當一個省所有的縣完全自治后,即該省就進入憲政階段,可以選舉省長;當全國有一半的省進入憲政階段后,即全國進入憲政階段,頒布憲法,由人民選舉新的中央政府,而國民政府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就此解職。孫中山并沒有給出三階段的具體時間表,而是提出了一個比較明確的標準。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 (1)“訓政”時期(1928—1948) 背景: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形式上實現了國家的統一。 《訓政綱領》規定:①在訓政時期,由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國民大會領導國民行使政權,大會閉會期間,把政權托付給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 ②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項治權,托付給國民政府總攬執行。 ③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負責指導監督國民政府的重大國務。 實質:一黨專政 (2)“憲政”時期(1948—1949) 1948年,召開“國民大會”,選舉蔣介石、李宗仁為總統、副總統,建立總統府,取代國民政府。 1948年3月,“行憲國大”在南京召開,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規定在“戡亂時期”,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定,為緊急處分”,而“動員戡亂時期之終止,由總統宣告”?!芭R時條款”的通過,滿足了蔣介石繼續獨攬大權、個人獨裁的愿望。 ——《中國近代史》 實質:披著“憲政”外衣的獨裁統治,代表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利益。 特點:(1)政權更迭頻繁,具有不穩定性。 (2)政治體制復雜多變。 (3)形式上采取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制,實際上除個別短暫時期外,長期實行專制獨裁。 二、中共在根據地和解放區的制度探索 1. 土地革命時期(1927-1937):蘇維埃政權的建立 背景:中國共產黨領導建立十幾塊農村革命根據地 創建:1931年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江西瑞金召開。大會制定了《憲法大綱》,宣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正式成立。 意義:創建人民革命政權的嘗試。 政權性質:工農民主專政 2.抗日戰爭時期:設立邊區政府 (1)設立邊區政府,作為民國地方政府; (2)設置各級參議會,邊區政府委員由邊區參議會選舉產生; (3)實行“三三制”原則,與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 (目的:鞏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 意義:(1)鞏固和擴大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加強了抗日民主政權的建設; (2)為抗戰的勝利奠定了政治基礎; (3)為此后政協制度的形成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真題研做】 閱讀材料,談談你對“三三制”原則的認識。 本黨愿與各黨各派及一切群眾團體進行選舉聯盟,并在候選名單中確定共產黨員只占三分之一,以便各黨各派及無黨派人士均能參加邊區民意機關之活動與邊區行政之管理。在共產黨員被選為某一行政機關之主管人員時,應保證該機關之職員有三分之二為黨外人士充任,共產黨員應與這些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辦。 ——《陜甘寧邊區施政綱領》(1941年5月1日) 答:(1)“三三制”原則是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根據地為爭取和團結各階級抗戰而采取的政權組織原則。在抗日根據地各級政權機關從工作人員組成上,中國共產黨只占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由黨外人士充任。 (2)這一原則突出體現了邊區政權的統一戰線性質和中國共產黨與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的精神?!叭啤痹瓌t對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擴大了參政議政的群眾基礎,加強了抗日民主政權的建設。 【思考點】為什么抗日根據地與革命根據地采用了不同的政權模式? (1)面臨的社會主要矛盾不同: 土地革命時期的主要矛盾是階級矛盾,中國共產黨通過土地革命和國民黨獨裁統治作斗爭;抗戰時期,中日民族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為了鞏固和擴大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建設做出了調整。 (2)革命主要任務的變化:由推翻國民政府變為團結一切力量,實現全民族抗戰,打敗日本侵略者。 (3)中國共產黨理論認識的深化:隨著中日民族矛盾逐漸上升為主要矛盾,中國共產黨的斗爭理論和政權建設理論也不斷深化。 3.解放戰爭時期:設置行政區 在解放區設置行政區,行政區設軍政委員會或人民政府,各自管轄若干省級及以下行政單位。 (2)理論建設:毛澤東發表《論人民民主專政》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 1.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2)地位: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已成為中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載體;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特點: ①人民當家作主; ②民主集中制原則; ③一院制; ④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制度。 2.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2)基本內容: ①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是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的領導核心; ②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與中國共產黨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③人民政協是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社會各方面代表人土組成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其基本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 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是指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 民族原則: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繁榮。 意義:滿足了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愿望,實現了民族平等;也保證了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調動了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積極性。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指依照憲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選舉的成員組成居民(村民)委員會,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制度。 意義:激發了廣大農民的參政熱情,保障了農民的合法權益。 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完善與發展 (1)歷程: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 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突出強調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 (2)特點:①堅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法律體系、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各方面體制機制等具體制度有機結合起來 ②堅持把國家層面民主制度同基層民主制度有機結合起來 ③堅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 評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和諧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確保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 設計意圖 運用史料,分析《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影響,培養學生的史料實證素養和歷史解釋能力。 引導學生從城邦制度的特點、公民大會的權力、官員的數量和權力等方面梳理并分析雅典、斯巴達和羅馬共和國的政治制度的異同板書設計:課后作業: 1、整理課堂筆記 2、預習第4課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