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19張PPT)第二框 心中有數上職場第七課 做個明白的勞動者小王大學畢業后簽約了一家建筑公司,在行政部門上班,該公司在國慶期間,強令小王加班,節后不但沒有給他調休而且還不額外給小張加班費。2022年公司因人事變動等其他原因,小王被安排到建筑工地工作,小王發現工地灰塵多且安全防范設備不全,工人普遍沒有安全頭盔和口罩防護等,小王及時向公司反映存在的安全問題,公司沒有回應。后小王想要離職,在辦理手續時發現,公司聘用小王后,一直沒有為王某繳納社會保險費。。。。思考: 上述案例中這家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勞動者小王的哪些權利?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勞動者有獲得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勞動者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案例探究與分析:小王就職記(上):(1)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2)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3)我國制定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一、明明白白工作1.11、勞動者的主要權利基礎(1)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勞動報酬---工資②種類:計時、計件工資、獎金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特殊情況支付的工資③發放要求:a.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同工同酬b.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c.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①形式:以貨幣形式支付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一、明明白白工作1.11、勞動者的主要權利(2)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A、休息權:①地位:是憲法規定的勞動者的基本權利②要求a.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B、帶薪年休假制度:b.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1--10年間:年假5天;滿10年—20年: 休10天;滿20年的休15天。思考: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是否意味著一律不能加班加點?P65相關鏈接: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須向勞動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如下:1、 平時安排不得超過3小時/天,支≥150%的工資報酬;2、休息周六日,支付≥200%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支付≥300%的工資報酬。(1)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2)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3)我國制定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一、明明白白工作1.11、勞動者的主要權利基礎(3)勞動者有獲得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②要求:a.建立健全制度:勞動安全衛生制度①原因:勞動創造財富,勞動者理應得到全社會特別是用人單位的關心和保護。b.提供條件和用品: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c.定期體檢: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1)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2)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3)我國制定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一、明明白白工作1.11、勞動者的主要權利(4)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①原因:勞動者在職業生涯中會出現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可能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力,從而喪失基本的生活保障。②要求:為了確保勞動者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國家和社會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幫助,這就是社會保險。【相關鏈接】:(1)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具有強制性)(2)違法處罰:對少數單位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國家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繳納單位及其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鞏固練習拖欠59名工人工資30余萬還揚言寧死不付;皮鞋代替工資每天加班4小時;996工作制無安全防范措施致工人不幸墜亡,員工要求發放安全防護用品遭拒絕環衛工因工受傷,物管公司未買保險侵害了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侵害了勞動者勞動者休息休假的權利侵害了勞動者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侵害了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1)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2)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3)我國制定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一、明明白白工作1.12、勞動者的主要義務(5)勞動者還享有的其他權利①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②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③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④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⑤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等---權利與義務從來都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勞動者在維護自身勞動權益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1)完成勞動任務。(2)提高職業技能。(3)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如戴好安全帽(4)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P67(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小王準備離職,在辦理手續時發現,公司聘用小王后,一直沒有為王某繳納社會保險, 而且公司以小王工作不能吃苦耐勞,不盡責為由克扣了小王1個月工資。。。小王要求公司按規定發放工資,并補繳社保,遭到該公司拒絕。小王迫于無奈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義務,但被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起訴。思考:小王與公司之間發生的糾紛叫什么?人民法院為什么不支持小王直接起訴維權?小王可以通過哪些合法途徑維權?案例探究與分析:小王就職記(下):(1)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2)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3)我國制定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二、清清楚楚維權1.11、勞動爭議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糾紛,就會出現勞動爭議。2.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與用人單位發生爭執①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②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注:和解協議無法律約束力(1)協商(1)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2)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3)我國制定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二、清清楚楚維權1.12.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2)調解調解協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協商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相關鏈接】p68調解組織:A、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B、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C、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按照自愿、合法原則(1)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2)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3)我國制定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二、清清楚楚維權1.12.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或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后不履行前提條件(3)仲裁申請時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結果1:具有法律約束力(如不執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不是終局結果2:終局裁決(數額小,問題簡單明了的)---P69相關鏈接地位: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1)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2)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3)我國制定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二、清清楚楚維權1.12.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4)訴訟①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不予受理的前提條件注意: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P69②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5)其他途徑:勞動者還可以通過勞動行政部門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協商 調解 仲裁 訴訟條件地位解決 機構效力勞動糾紛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達成和解后不履行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決定,仲裁裁決不服不是必經程序不是必經程序必經程序最后一道防線當事人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單位協商調解組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司法性質)沒有約束力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但是沒有強制力有法律約束力也有強制力有法律約束力也有強制力區分: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小結: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示意圖: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自己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請工會或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或當事人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它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①②④⑤N0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訴訟如不想協商、也不想調解,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與用人單位發生爭執③必經程序當事人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勞動者維權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其他權利完成勞動任務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義務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權利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本課小結:投訴1、2022年初,楊某從上海回老家過年,新冠肺炎疫情突發,公司要求他立即返回上海,但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楊某返回上海后需要隔離14天。10天后,公司以楊某無法到崗為由將其辭退。楊某對此不服,遂請工會與公司協商,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但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協議。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①達成和解協議后,楊某不能就該爭議再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②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協議,楊某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③新冠肺炎疫情屬于不可抗力,公司不能因楊某受疫情影響無法到崗而辭退他④平等自愿訂立的和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楊某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C2、 劉某在樊某裝飾材料店鋪打工已有3年多,但從未簽訂過勞動合同。一日,劉某駕乘店鋪的三輪摩托車送貨。因車輛年久失修,剎車失靈,在一陡坡處側翻,劉某受傷住院。劉某康復后計劃就醫藥費、誤工費等問題與樊某進行協商。此案中①因未簽訂勞動合同,劉某的權利得不到保障②樊某侵犯了劉某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③二人協商解決勞動糾紛順應了法治社會的要求④若協商不成,劉某可以隨時提起勞動爭議仲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C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