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5張PPT)第六課 珍惜婚姻關系6.2夫妻地位平等1、夫妻關系的內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2、夫妻平等意味著什么?3、怎樣理解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4、哪些是夫妻個人財產?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是什么?5、夫妻處理財產的方式?閱讀教材P53~56,回答下列問題自主預習“全職太太”與“全職先生”你不是出差,就是應酬,還總和男客戶打交道,這工作不能干了,我收入高養得起你,趕緊回家作“全職太太”!還是你回家作“全職先生”吧!先生收入高,男女適當分工好,太太辭職回家是對的。男女平等,先生無權要求太太當“全職太太”,當然太太也無權要求先生當“全職先生”。√1. 夫妻關系 P54-1(1)確立:(2)內容:(3)核心:(4)平等的表現:P54相關連接:平等≠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關系中的權利義務一一對等。夫妻平等需要考慮男女在生理上的差異,合理分工,共同承擔家庭責任。登記結婚包括夫妻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二、平等的財產關系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A夫妻財產關系的平等B夫妻平等關系(1)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強調夫妻雙方的人格獨立。(2)夫妻人身關系平等的主要體現【注】: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在子女姓名的問題上享有平等的權利;任何一方變更子女的姓名時,都要征得對方同意。2. 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3)夫妻人身關系平等的意義:只有夫妻雙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賞、互諒互讓,才能成就美滿婚姻,構建和諧家庭。姓名權(人格獨立) ①人格獨立的一個重要體現就是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體環境,雙方的職業、收入和彼此的扶養關系而發生變化。②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人身自由權 ③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這些自由是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二、平等的財產關系夫妻人身關系夫妻的姓名權夫妻人身自由權夫妻住所選擇權夫妻的生育權夫妻雙方地位平等和獨立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選擇,應由夫妻雙方自愿約定。夫妻雙方協商決定生育夫妻雙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互不隸屬和支配。【知識拓展】:夫妻平等的人身關系夫妻雙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雙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協商確定。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特別提醒】(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遺棄。(2)禁止夫妻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對方的身體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暴力行為。(3)禁止構成虐待的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4)禁止有扶養義務的一方不盡扶養義務的違法行為。(5)夫妻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夫妻人身關系需要禁止的行為案例分析王剛是某建筑公司的經理,與中學教師張燕結婚,婚后生有一對雙胞胎。張燕想給男孩取名王龍,女孩取名張鳳,結果王剛不同意,堅持兩個孩子都姓王。王剛整天忙于公司業務,家務全落在張燕身上。產假結束后,張燕要上班了,想請個保姆幫忙做家務,王剛不同意,堅持要張燕辭掉工作,在家做專職太太。兩人意見不一致,導致矛盾激化。(1)你認為子女應該隨父姓還是隨母姓?為什么?(2)請運用有關法律與生活對王剛的行為進行分析。(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2)王剛的行為違反了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沒有處理好夫妻間的人身關系,沒有履行自己應該承擔的義務,侵犯了妻子的權利和自由。①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夫妻有了孩子,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王剛堅持兩個孩子都姓王,沒有尊重妻子給孩子取名的權利。②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王剛要求妻子辭掉工作,在家做專職太太,侵犯了妻子參加工作的權利。③夫妻雙方都要履行家庭義務。王剛忙于公司業務,不能履行家庭義務,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務都推給妻子。對于結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國有句古語:“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從民法典的規定看,這一古語( )①違背“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的規定 ②不符合結婚后夫妻間應遵循男主外女主內的原則 ③不符合夫妻雙方權利義務均等的原則 ④違背婦女有參加學習工作及社會活動自由的規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B小試牛刀100萬元資金的支配權歸誰?80萬元股票資金是我的婚前財產,這20萬元也是婚后我賺來的,這錢怎么花,我說了算!股市風險太大了,不能再買股票了!我們已經結婚,這100萬就是兩人的共同財產!丈夫婚前股票資金80萬元歸他個人所有的個人財產,婚后賺取的20萬元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各得10萬元。90萬元資金支配權歸丈夫,10萬元資金支配權歸其妻。(1)特點:(2)內容:(3)財產的確定:注意:夫妻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是兩個概念,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判斷】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1. 夫妻財產關系的平等二、平等的財產關系夫妻財產關系與夫妻人身關系密不可分。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約定財產制】,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處理【法定財產制】 。夫妻雙方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平等。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如:夫妻約定的共同財產)2.夫妻共同財產(1)范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前的個人財產不算二、平等的財產關系(2)夫妻雙方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平等。二、平等的財產關系個人財產包括:(法定的個人財產)① 一方的婚前財產;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③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④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⑤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3. 夫妻個人財產 (P55相關鏈接2)如:夫妻約定的個人財產關于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1.婚前創作發表,婚后取得稿費——共同財產2.婚后創作發表,但未取得,離婚后取得,屬于明確可取得——共同財產3.婚后創作,離婚后發表所得——個人財產婚前個人房產,婚后進行拆遷所得的補償款,屬于——個人財產。(這是對房屋價值的變現)婚前個人房產,婚后出租所得,屬于——共同財產。(這是一種對房屋的投資行為)婚前個人存款:婚后取得的利息——個人財產(法定孳息)婚后國債利息——個人財產(法定孳息)婚后買股票收益——共同財產(投資)【知識拓展】財產來源 財產歸屬婚后,張某用婚前個人積蓄20萬元購買股票,獲利6萬元張某用婚后其父贈與的30萬元購買企業債券,獲利2萬元。婚后,張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積蓄購得一套價值80萬的房子,僅以張某的名字登記。婚姻期間由于小張工作突出,公司獎給其的一輛價值8萬元的一輛小汽車。婚內小張為小李購買的價值2萬元的鉆戒。小李在送孩子上學途中由于車禍而獲得的當事人醫療賠償6萬元小李為小張購買的一套高檔西服2000元。小張向小李婚前承諾,婚后如果提出離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費”20萬元。20萬歸張某,6萬 夫妻共有小李所有小張所有夫妻共有夫妻共有夫妻共有小李所有實戰演練:日常家事代理權(P55相關鏈接1)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夫妻一方擅自出賣共同所有房屋的處理。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已辦理不動產登記,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務,諸如一家的食物、衣著等用品的購買,保健、娛樂、醫療,子女的教養,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購置,保姆、家庭教師的聘用,親友的饋贈,報紙雜志的訂閱皆包含在內。對于這類事物,夫妻間均有代理權,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責任。【提醒】:夫妻對財產的約定,可以在婚前進行,也可以在婚后進行,還可以變更,甚至附條件或附期限。約定的財產涉及需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應當辦理相應的手續。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約定財產制具有優先于法定財產制適用的效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1)原則和內容(2)形式(3)債務清償4. 夫妻約定財產二、平等的財產關系補充:約定財產效力優先于法定財產。《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共同債務】相關鏈接①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③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債務。5.如何處理夫妻間財產問題(1)相互坦蕩,遇事商量,是處理好夫妻間財產問題的關鍵。(2)學習與婚姻相關的法律能讓我們了解婚姻中的底線與禁區。二、平等的財產關系知識拓展:判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1)男女平等。(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并視女方的經濟狀況及子女的實際需要給予必需的照顧。(3)尊重當事人的意愿。(4)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分割時不應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價值,做到方便生活,物盡其用。(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李某與王某于2016年登記,兩人住進了李某2015年在市區單獨出資購買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經營一家小店。結婚后,王某經常和同學聚會,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準外出,尤其不能與同學交往。此后兩人輕則吵鬧,重則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與李某協商離婚,要求平分市區商品房和20萬元共同經營所得,李某同意離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經營為由,不同意分割財產。王某起訴至人民法院,主張與李某離婚,并要求對市區商品房和20萬元存款進行分割。(1)王某的主張是否會得到法院的支持?請說明其法律依據。提示:①對20萬元存款進行分割會得到法院支持。依據: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以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共同財產。20萬元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的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②對市區商品房進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據: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單獨出資購買的,是個人婚前財產。探究分享夫妻地位平等平等的人身關系平等的財產關系夫妻關系:確立、內容、核心平等的人身關系夫妻財產關系:約定財產制處理好夫妻財產問題的關鍵重要體現重要標志意義特點內容如何確定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課堂小結1.王某是某中學的音樂教師,與沒有音樂細胞的張某結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離婚。雙方就財產的分割發生糾紛。以下屬于王某個人財產的是( )①王某婚后購買的價值上萬元的音樂書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張某爺爺指定贈與她的小轎車 ③王某婚后創作的音樂作品所獲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個人財產炒股所獲得的收益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A2.張某與李某2017年7月結婚。2018年7月張某出版了一本小說,獲得3萬元的稿酬,同年8月張某婚前購買的一處房產升值了50萬元。2020年4月李某在一次車禍中受重傷,獲得60萬元賠償金。在李某受傷后,有許多親朋好友來探望,收到慰問金2萬元。這里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有( )①張某的小說出版后所得稿酬3萬元②李某收到的慰問金2萬元③張某婚前購買的房產增值額50萬元④李某獲得的賠償金60萬元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解析】解析:本案例中,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有張某出版小說獲得的稿酬3萬元和李某收到的慰問金2萬元,①②符合題意。張某婚前購買的房產升值的50萬元屬于張某個人所有,③排除。李某獲得的賠償金60萬元屬于李某個人所有,④排除。A3.丁某與劉某結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歲。丁某與劉某在結婚時書面約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識產權的所有收益歸丁某個人所有。其余財產歸屬雙方未作約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①丁某許可畫廊展覽其畫作而取得的報酬,歸丁某個人所有 ②劉某婚后用婚前購得的機動車經營網約車取得的收益,歸劉某個人所有 ③保護小丁是丁某與劉某的義務而非權利 ④小丁12歲生日時接受表姐贈與他的鋼琴,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D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