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13)各具特色的國家——高考政治一輪復習大單元知識清單第一課國體與政體第一框國家是什么國家 產生 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是一種歷史現象,不是從來就有的:國家是在原始社會瓦解、私有制出現、階級形成以后產生的,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構成 國家的基本要素包括人口、領土、政權和主權,它們是國家的以存在和發展的基本條件,缺一不可。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權。國家性質 國家性質(國體),就是國家的階級本質。它表明國家政權掌握在什么階級手中,什么階級是統治階級,什么階級是被統治階級。統治階級的性質決定著國家的性質。民主與專政 ①民主的實質:在統治階級范圍內,按照多數人的意志,實現國家職能。 ②民主的本質屬性:民主具有鮮明的階級性,是服務于統治階級的。 ③民主與專政的關系:民主與專政相互依存,凡實行民主制度的國家,必然包括一定階級的民主,同時包括對其他階級的專政。類型 當今世界主要有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類性質根本不同的國家職能 國家的根本職能是政治統治職能。國家還具有社會管理職能我國國家性質 ①內容: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②新型民主與新型專政:絕大多數人對極少數敵對分子實行專政,表明社會主義國家不同于一切剝削階級國家: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表明社會主義民主優于資本主義民主。政體 ①含義:政體,即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也就是國家管理形式。②國體與政體關系:國體決定政體,政體體現國體,一定的政體服務于一定的國體。③影響因素:世界上沒有任何兩個國家的政體是完全一樣的。除了國體對政體的決定外地理環境、歷史淵源、文化傳統、社會習慣、發展程度等,都是影響政體的因素。④代議制:A含義:由選舉產生的、代表民意的機關來行使國家權力的制度。 B特點:代議制是公民和國家之間的政治紐帶,這是現代民主政體的共同特征國家制度 包括國體與政體,即內容與形式兩個方面。實行民主制的國家,從國體意義上講,都是專政與民主的統一體;從政體意義上講,則是實行同專制政體相對立的民主政體的國家。 古代奴隸制和封建制國家大都實行專制政體,而現代國家大都采用民主政體。第二框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1.我國政體地位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國政體)堅持完善的原因 ①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決定著國家的其他具體制度,是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是中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載體。 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2.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憲制(1)劃分依據:從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及其職權范圍看。區別 民主共和制 君主立憲制國家元首產生辦法 經過選舉產生 由世襲的君主擔任國家元首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在議會制共和制國家中,國家元首沒有實權;在總統制共和制國家中,國家元首同時又是政府首腦,有實權 在憲法框架內,君主的權力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其職責多是禮儀性的形成原因 遵循民主的基本原則建立起來,是資產階級革命比較徹底的產物 資產階級革命不徹底或對君主制進行改良的產物采用的國家 現代大多數國家所采用,如美國、法國、德國等 少數國家采用,但國家政權的實際運行與民主共和制大體相同,如英國、日本、西班牙等聯系 ①都是現代國家所采取的基本政權組織形式 ②相對于君主專制,是國家政權組織形式上的巨大進步議會制和總統制劃分依據: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關系議會制(內閣制) 總統制區別 權力中心 議會 總統政府產生方式 由議會產生,對議會負責,接受議會監督。 由總統任命產生,對總統負責政黨上臺關鍵 取得議會中多數席位。政府首腦一般由在議會中占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的領袖擔任。 取得總統競選勝利國家元首、議會和政府之間的關系 政府對議會負責,不對國家元首負責,當議會對政府表示不信任時,政府必須集體鋅職,由國家元首指定人員重新組織政府;或由政府首腦提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進行議會選舉,根據新的議會選舉結果,成立新的政府 總統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總統只對選民負責,不對議會負責,但在某些重大事務上可能會受到議會的制約。典型國家 英國、日本(議會君主制)、德國、意大利印度(議會制共和制) 美國、巴西、阿根廷相同點 都是現代資本主義國家采取的政權組織形式,都是為維護資產階級統治服務的民代表大會制度和西方議會制度的比較:關系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西方議會制度區別 民主共和制 君主立憲制經濟基礎 生產資料公有制 生產資料私有制階級實質 維護人民利益 維護資產階級利益反映國體 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資產階級專政的資本主義國家運行原則 民主集中制 三權分立工作效率 議行合一效率高 相互牽制效率低聯系 都是代議制,甲由選舉產生的、代表民意的機關來行使國家權力的制度。代議制是公民和國家之間的政治紐帶,是現代民主政體的共同特征第二框政黨和利益集團1.政黨產生 政黨是在階級的基礎上產生的,是階級斗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含義 政黨是有組織的政治團體。目標 通常以執政為主要目標:也有一些政黨不謀求執政,但積極致力于推廣某種政治思想,維護某種政治利益。手段 在代議制政體下,政黨爭取執政的主要手段是參加選舉。階級性質 政黨是階級的領導者,其根本屬性是階級性。政黨通常有特定的政治目標和意識形態對國家大政方針和社會議題有明確的態度和主張,這些往往體現在其政綱或黨章中。類型 資本主義國家政黨制度有一黨制、兩黨制和多黨制。資本主義國家的政黨政治,無論采取什么樣的形式,都無法政變其維護資產階級利益、欺騙人民大眾的根本性質。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偉大政治創造,是從中國土壤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利益集團含義 利益集團是指具有共同利益,向政府或社會提出訴求,或以合法手段施加壓力,借以影響公共政策,以爭取其團體利益及其成員利益的社會團體地位 利益集團又稱壓力團體或倡議團體,是現代政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目標 利益集團不同于政黨,它們不得以取得政權或改變政權為目標,而是在既有政治體制內進行完全合法的活動。途徑 通過游說、宣傳、助選、集會游行、司法訴訟等,影響政府決策。類型 根據訴求性質的不同,可分為自利型利益集團和公益型利益集團。作用 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會起到緩和社會矛盾的作用,但無法根本上解決不同階級之間的矛盾。第二課國家結構形式第一框主權統一與政權分層國家主權 含義 國家主權是現代國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據,它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地位 國家主權是一種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沒有任何其他權力主體可以對其加以否決或駁回。國家主權原則是當代國際法的基石。重要性 國家主權是國家最重要的構成要素,國家主權喪失意味著國家的解體或滅亡。國家安全利益是國家的最高利益。國家主權是國家安全的核心。表現 獨立自主的對外交往是國家主權的重要體現。國家主權通常以法律形式在憲法中加以規定,對外則表現為國家之間的相互承認。權利 主權國家依據國際法享有獨立權、管轄權、平等權、自衛權等基本權利。中央與地方 中央政府 一個統一的國家只能有一個中央政府。至于中央與地方、整體與局部的關系,各國的情況不盡一致。行政區劃的原因 ①當今世界,大部分國家不可能通過唯一的中央政府進行直接的、簡單化的、事無巨細的管理。 ②國家之內的行政區劃,通常是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而產生的。 ③行政區劃的界線和分層,往往需要考慮民族、宗教、歷史、地理、文化、經濟、軍事等諸多因。依據 中央政府與地方各級政府的權力劃分,往往通過國家憲法加以規定。權力范圍 ①中央政府與地方各級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定范圍內的權力。 ②一般而言,中央政府主要負責國家秩序與整體發展、軍事、外交等國家級事務,地方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各自區域內的經濟發展、社會治安等地方性事務。我國的中央與地方 ①劃分原則:中央與地方各級國家機構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劃分職權。 ②具體要求:一方面,地方利益是國家整體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須服從中央;另一 方面,在保證中央統一領導的同時,必須考慮地方特殊利益,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 積極性。 ③行政區域類型:包括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別行政區。民族自治地方的 自治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行使自治權。第二框單一制和復合制單一制 組成 按照地域劃分的普通行政區域或自治區域職權 中央享有最高權力:地方政權被置于中央政權的統一領導下,只能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范圍內行使職權。特征 全國只有一個中央政權、一部憲法、一種法律體系類型 根據其權力集中的程度,單一制國家可以劃分為中央集權型和地方分權型兩種類型復合制 聯邦制 ①組成單位:聯邦治國家的組成單位是享有相對主權的完整政治實體。②權限范圍:由聯邦憲法規定,國家整體與其組成部分都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享有最高權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間不得任意干涉。聯邦各組成單位的權力并非由聯邦整體所授予,而是它自身作為政治實體所固有的。邦聯制 邦聯是主權國家為某種共同利益而組成的國家聯盟。邦聯雖然也有類似國名的稱呼,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家,不具有完整的國際法主體資格。1、比較單一制和復合制:比較 單一制 復合制立法機關 全國只有一個 多個組成單位 按地域劃分的普通行政區域或自治區域 享有相對主權的完整政治實體憲法 全國只有一部憲法 聯邦及各組成部分都有憲法中央政府 機關 全國只有一個中央政府 除聯邦政府外,各組成部分也有自己的中央政權機關公民國籍 公民只有一種國籍 每個公民擁有兩種國籍,既是聯邦公民,也是聯邦成員國成員外交權利 中央統一行使外交權力 聯邦是國際交往的主體,其成員國也有某些外交權權利授予 地方政權被置于中央政權的統一領導下,地方權力由中夾授予,只能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范圍內行使職權 國家整體與組成部分的權限范圍由聯邦憲法規定,都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享有最高權力并直接行公人民,相互間不得任意干涉主要區別 單一制國家地方的權力是中央授予的 聯邦各組成單位的權力是它自身作為政治實體所固有的代表國家 中國、法國、意大利、日本 美國、德國、瑞士、俄羅斯相同點 ①都屬于國家結構形式。 ②都是指國家政權的縱向分配問題,即國家的整體與部分、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相互關系。 ③各國采用何種國家結構形式,是階級、民族、歷史和文化等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2.比較聯邦與邦聯類別 聯邦 邦聯區別 含義 由享有相對主權的完整政治實體(共和國、州、邦等)構成的統一主權國家 主權國家為某種共同利益而組成的國家聯盟機構 有自己的立法機關和中央政府 沒有統一的中央立法、司法和行政機關,主要機構是邦聯的議會或成員國首腦會議職權 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聯邦的地位高于其組成單位,聯邦法律為國家的最高法律,各地方法律不得與它相抵觸 邦聯的活動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腦會議的決議必須經過成員國認可才能生效,無法律效力: 各成員國仍是獨立主權國家,擁有立法、行政、外交、軍事、財政等方面的權力國際交往 聯邦本身是統一的國際法主體,外交權一般由聯邦政府統一行使,聯邦成員不具有國際法主體資格,但有的聯邦國家也允許成員有某些外交權 邦聯本身不是國際法主體,無權代表邦聯成員行使外交權,邦聯成員國具有國際法主體資格,能夠獨立進行國際交往典型例子 美國、德國、印度 英聯邦、獨立國家聯合體、非洲聯盟、東南亞國家聯盟聯系 聯邦是“聯合的國家”,邦聯是“國家的聯合”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