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人民當家作主——高考政治一輪復習大單元知識清單第四課 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第一框 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人民當家作主1、我國的國體(國家性質)(1)★國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2)重要性:①★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的國體,在社會主義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義。②它明確規定了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莊嚴宣示了我國國家政權的人民性質。(3)特點:(領導階級一一工人階級;階級基礎一一工農聯盟;群眾基礎:愛國統一戰線)①我國的國家政權堅持以工人階級為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A.工人階級:工人階級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具有嚴格的組織性和紀律性,是領導階級,是中國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中堅力量。B.農民階級:廣大農民與工人階級有著共同的利益和天然的聯系,是工人階級可靠的同盟軍。C.工農聯盟的作用:工農聯盟不僅是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的重要保證,也是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重要保證。②我國的國家政權堅持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愛國統一戰線:在長期的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已經結成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愛國者的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2、民主的重要性①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始終不渝堅持的重要理念。②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應有之義。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3、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特點★全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改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污、最直實、最管用的民主。特點 表現 內容最廣泛 主體廣泛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是14億多人民共同持續參與,56個民族共同平等享有,不同地域、不同領域、不同層級、不同群體均實現全面覆蓋的民主體系。權利廣泛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最真實 完整的制度程序 我國已經形成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已經構建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能夠確保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完整的參與實踐 人民的意愿和呼聲,經過民主決策程序順利成為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進而通過政權體系順利轉化為實現人民意愿的具體實踐,能夠確保人民真正當家作主。最管用 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 全過程人民民主既發揚民主,又正確集中,能夠把黨的主張、國家意志、人民意愿緊密融合在一起,實現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標基礎上的團結一致,使黨、國家和人民成為目標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體。4、協商民主(1)★地位: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2)協商渠道: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等。(3)意義:保證了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民主權利。第二框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1、人民民主專政的堅強柱石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我國的重要武裝力量,接受中央軍委統一領導,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堅強柱石。2、人民民主專政的兩個方面(1)對廣大人民實行民主①根本原因: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②現實意義: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只有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權,才能調動億萬人民群眾投身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積極性,使社會主義各項事業保持蓬勃的生機。(2)對極少數敵人實行專政①原因: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確立之后,剝削階級作為一個階級已被消滅,階級矛盾已不是社會的主要矛盾。但是,由于國內的因素和國際的影響,階級斗爭還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在某種條件下還有可能激化。②歷史任務: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擔負著對極少數敵對分子實行專政,維護國內正常社會秩序,抵御國外敵對勢力侵略和顛覆活動的歷史任務。3、★國家職能的表現對內職能 維護國家穩定 依法打擊危害社會主義制度的各種破壞活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和統一的各種顛覆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宗教極端活動,打擊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各種犯罪活動,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促進社會發展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制定和執行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開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對外職能 防御外來侵略,保衛國家安全 堅定維護國家的獨立和主權,堅定維護國家的領土完整,堅定維護國家的各項安全和發展利益,堅定維護國家的尊嚴,構建和維護有利于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國際環境。【說明】履行國家職能的主體是國家機關。4、★國家職能的作用我國的國家職能與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相適應,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可靠保障。第五課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一框 人民代表大會:我國的國家權力機關1、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即:人民代表大會)2、人民如何行使國家權力?在我國,人民通過民主選舉選出自己的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代表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決定全國和各級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務。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據人民的利益行使權力。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性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2)職權:最高的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和監督權。立法權 修改憲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決定權 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任免權 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選舉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有權對上述國家機關領導人予以罷免。監督權 監督憲法的實施: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運行。(3)地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我國國家機關組織體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4)組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5)常設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①地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部分。②產生: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③職權:行使憲法規定的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監督權,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④委員長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組成委員長會議,處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6)專門委員會:為了更好地開展經常性工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各專門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各專門委員會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4、人大代表(1)產生:我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2)地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3)★職權:審議權、表決權、提案權、質詢權。審議權 對列入大會議程的各項議案和報告進行閱讀、討論、研究和審查,并經過審議后給予肯定或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見。表決權 經過審議后對列入大會議程的議案和報告以投票或按表決器等方式表示最后的態度:贊成、反對、棄權。提案權 人大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質詢權 人大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政府等機關的工作提出質問并要求答復。(4)★義務:①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各級人大代表應與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采取多種方式經常聽取意見和要求,回答詢問,幫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進工作。②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他們來自人民,肩負人民的重托,應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努力為人民服務,并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第二框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1、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一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含義: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由人民定期選出自己的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并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其他國家機關,以實現人民民主專政歷史任務的政權組織形式。(2)決定因素: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3)基本功能:把體現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并使之成為全體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規范。(4)地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①一方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國家政治生活中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突出強調權為民所賦,最充分地體現了社會主義國家的本質要求。②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我國政治制度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國家的其他制度,包括行政制度、監察制度、司法制度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立法創制出來的,都要受其統領和制約。【說明】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組織和活動原則,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現在:(1)從人大與人民的關系看:各級人大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2)從人大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看: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3)從中央和地方國家機構的關系看:中央和地方國家機構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2、★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勢①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力地保證了全國各族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廣泛的民主權利,促進了人民民主專政國家的鞏固和發展。)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動員了全體人民以國家主人翁的姿態投身于社會主義建設。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了國家機關協調高效運轉。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維護了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⑤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第六課 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第一框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1、我國的民主黨派(1)性質:現己成為各自所聯系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2)種類:目前,我國的民主黨派有八個: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2、★我國的政黨制度(1)地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2)基本內容:①基本方針: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實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基本方針。民主黨派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②前提保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首要前提與根本保證。在政黨之間的關系上,中國共產黨對民主黨派的領導是政治領導,主要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則和重大方針政策的領導。③政治地位: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各民主黨派具有法律賦予的參政權,包括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等等。④活動準則:各政黨包括執政黨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3)特色: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創立了一種新型的政黨關系與政黨制度形式,在當今世界獨具特色。①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既親密合作又互相監督,而不是互相反對。(新型政黨關系)②中國共產黨依法執政,各民主黨派依法參政,而不是輪流執政。(新型政黨制度)(4)優越性:這一制度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相適應,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有利于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有利于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展現出強大的生命力和顯著的優越性。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1)★性質: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2)組成: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臺灣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3)★主題:團結和民主。(4)★職能: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政治協商 對國家大政方針和地方的重要舉措以及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進行協商。民主監督 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重大改革舉措、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解決落實情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等,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協商式監督。參政議政 對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和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5)作用: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6)工作要求:①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人民政協工作要聚焦黨和國家中心任務,把協商民主貫穿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全過程,完善協商議政內容和形式,著力增進共識、促進團結。②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重點監督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第二框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1、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1)我國民族格局的特點: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多元一體是我國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點。表現:①一方面,各民族有自己的歷史和文化;②另一方面,各民族又都凝聚在一個統一的命運共同體中。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2)民族工作的主線:我們必須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全面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3)“四個共同”的中華民族歷史觀:我們遼闊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開拓的,我們悠久的歷史是各民族共同書寫的,我們燦爛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創造的,我們偉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2、我國行政區域的特色(1)民主:我國行政區域的類型包括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別行政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行使自治權。(2)集中:中國的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不可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有一部憲法、一個中央政府。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別行政區都必須接受中央政府統轄。3、地方性的自治權≠國家主權法律意義上的主權,是指一個國家在所轄領土范圍內獨立處置內政、外交事務而不受他國控制和干涉的最高權力。對外的獨立性和對內的最高性是國家主權的兩個基本特征。在國際交往中,我國的主權由中央政府統一行使。4、★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平等團結互助和諧(己經形成了)5、★處理民族關系的方針:堅持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繁榮的方針(1)民族平等①含義:各民族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權利,依法平等地履行義務。②原因: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發展程度上的區別,絕無高低優劣之分:我國各族人民都對祖國的文明作出了貢獻,都是國家的主人。(2)民族團結①含義:在民族平等基礎上,我國形成了各族人民和諧相處、友好往來、互相合作、共同奮斗、誰也離不開誰的大團結局面。②★意義:民族的大團結和凝聚力是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標志之一,是社會穩定的前提,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保證,是國家統一的基礎。(3)各民族共同繁榮①含義:在民族平等、民族團結的前提下,實現各民族共同發展、共同繁榮。②原因:這是由社會主義本質決定的,是國家實現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拓展補充】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各民族共同繁榮的關系①民族平等是實現民族團結的政治基礎。②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是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前提條件。③各民族共同繁榮是實現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的物質保證。6、民族區域自治制度(1)實行原因:根據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歷史傳統,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交錯居住”的分布格局以及在長期奮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關系,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2)含義: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3)★民族自治地方:我國的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三級。(4)★自治機關:自治機關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行政地方國家機關職權的同時,依法行使自治權。(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主要有以下權力:①依法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②依法管理地方財政的自治權。③依法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經濟建設事業。④依法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保護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遺產,發展和繁榮民族文化。(6)★前提和基礎: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國家統一為前提和基礎,是國家的集中統一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的有機結合。(7)地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的一個重要制度保障。(8)作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既保證了國家團結統一,又實現了各民族共同當家作主。實踐證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國國情,在維護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在加強民族平等團結、促進民族地區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9)要求:①要充分保證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權,切實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積極推動民族自治地方的經濟社會文化發展;②必須堅定不移地維護國家尊嚴,依法妥善處理影響民族關系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依法打擊民族分裂勢力及其活動,堅決反對和有力回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問題進行的滲透、破壞活動。③必須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斷增進各族群眾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補充:④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⑤堅持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⑥堅持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繁榮的方針:⑦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說明】自治權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內容。7、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1)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①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②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③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這個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個教派的自由:④有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也有過去信教而現在不信教的自由。(2)依法管理宗教事務。①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時,必須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②宗教活動必須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③任何宗教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都不能干預國家行政和司法。④我國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⑤我國的宗教事務管理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御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3)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①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②任何境外組織和個人不得干預我國的宗教事務。③我國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礎上開展對外交往,嚴格禁止境外宗教的滲透和發展,堅決打擊宗教極端思想的傳播,嚴密防范宗教極端行為的發生。(4)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①重要任務:支持我國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是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重要任務,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宗教,用中華優秀文化浸潤宗教,不斷推動我國宗教的中國化。②要求: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放棄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們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要求他們從事宗教活動要服從和服務于國家的最高利益與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支持他們努力對宗教教義作出符合社會進步要求的闡釋:支持他們與各族人民一道反對一切利用宗教進行危害社會主義祖國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動,為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和祖國統一多作貢獻。【說明】我國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而不是與社會主義相適應。第三框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1、基層群眾自治(1)含義:我國的基層群眾自治是指人民群眾在城鄉基層黨組織領導下,在居住地范圍內,依托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2)組織形式:村委會和居委會是我國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自治組織 村民委員會 居民委員會成立依據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性質 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城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職能(任務) 村民委員會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辦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等成員產生 村民委員會成員由村民選舉產生,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 居民委員會成員由居民選舉產生,向居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自治途徑 在農村基層治理實踐中,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規民約,是村民規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為,運用民主的辦法來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務,實現自己的事情自己辦、自己的難題自己解的有效途徑 居委會成員居民選,社區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務居民管。這大大調動了廣大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參與政治生活的素質和能力發展基層民主的意義①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群眾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②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擴大基層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廣泛而深刻的實踐,應該將其作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性工程加以推進。【說明】擴大基層民主≠擴大公民的民主權利3、基層民主實踐的形式與內容民主選舉 ①在農村,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的產生采取村民直接選舉的辦法,實行無記名投票、公開計票,選舉結果當場公布。②在城市,社區居委會正從過去的居民代表選舉,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選舉發展,選舉程序更加規范,給城市基層治理帶來顯著變化。民主協商 只有本著有序參與的原則,讓居民或村民合理表達意見和建議,求同存異,才能找出解決問題的好方案,促進基層社會的和諧。我國城鄉的基層民主協商,在街道或鄉鎮、社區或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等不同的層次展開,也貫穿基層治理的全過程。民主決策 ①在農村,凡關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項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間接參與的方式集體作出決定。②在城市,社區公共事務的民主決策通過召開居民會議進行。民主管理 ★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議事規則,推動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層民主管理工作的關鍵。民主監督 凡是與基層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和需要讓基層群眾知曉的事項都應公開,讓每個居民或村民了解,還應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實際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說明】P71綜合探究可了解跳出治亂興衰歷史周期率的兩個答案:毛澤東在延安的窯洞里給出了第一個答案,這就是“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經過百年奮斗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新的實踐,我們黨又給出了第二個答案,這就是自我革命。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