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26)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第17課 中國古代的戶籍制度與社會治理一、歷代戶籍制度演變戰國 國家編排民戶,制定戶籍的開始秦朝 實行分類登記制度漢朝 (1)丞相主管全國戶籍工作,各級地方政府也均有專門人員主管戶籍 (2)戶是政府征派賦役的單位。百姓編戶入籍后,便成了封建國家的“編戶齊民”隋朝 “大索貌閱”,將人口體貌與戶籍登記相比較,重新核定戶籍唐朝 戶籍三年一造宋朝 戶籍分主戶與客戶元朝 按職業劃分戶口類型,統稱為“諸色戶計”,一旦定籍世代相襲,不得變動明朝 (1)明朝以職業定戶籍,分民籍、軍籍、匠籍等 (2)明朝的戶籍冊稱“黃冊”,以里甲制為基礎清朝 清前期賦役實行固定丁銀、攤丁入畝,戶籍的作用大為削弱。乾隆年間,朝廷諭令戶籍永停編審二、歷代基層組織與社會治理1.基層組織:從秦漢到明清,縣是最基層的行政機構,下設直接管理民眾的基層組織——鄉里制度。2.社會治理:歷代政府注重建立基層民眾的自我管理與相互監督機制——保甲制度。3.兩制合一:清朝推行編制嚴密的保甲制,兼具區劃和戶籍管理性質的鄉里制與旨在維護社會治安的保甲制合一。三、歷代社會救濟與優撫政策1.災難救助(1)特點:歷代社會救濟的主體是掌握大量資源的政府,重在救災;民間組織處于輔助地位。(2)漢代:建立常平倉制度,積谷備倉,調節糧價。(3)隋唐:政府既重視官方儲備,也大力提倡民間積儲。2.尊老養老:秦漢時期,皇帝有時會賜給年高老人手杖——鴣杖,以示尊重,從唐朝開始,政府設有收容貧老、孤兒和乞討流浪人員的專門機構。3.貧困救助:宋朝以后,宗族內部的救助活動逐漸興起。明清時期,慈善組織開始興起。4.政府救助與民間救助:政府救濟的重點在救災,社會力量的救濟活動側重于日常生活中的賑濟。第18課 世界主要國家的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一、西方主要國家基層治理的歷史與特點1.古希臘時期:基層治理依靠村社進行。村社大會是村社最高權力機關,處理與村社有關的事務。2.西歐封建社會(1)莊園是主要的基層單位。(2)10-11世紀,城市里的手工業者和商人組成行會或商會,其上層分子把持城市政權,行使城市治理的職責。(3)基督教會在基層治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3.近代(1)英國在1835年頒布法律,確立了英國近代自治市制度。(2)美國建國后,基本保持了地方自治的傳統,鄉鎮是最基本的地方自治單位。(3)法國大革命后,形成了以自治市鎮為基層單位的制度,市長同時對中央政府和本地選民負責。4.現代(1)社區發展為基層自治的主要方式。(2)實行居民自我管理。社區不僅提供各項服務,還參與相關的城市規劃、土地政策等地方政府的決策。(3)20世紀80年代以后,更加強調政府、社區和非政府組織的共同作用。社區承擔了更多的政府功能。二、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與發展1.社會保障制度發展歷程(1)17世紀初,英國頒布了濟貧法。此后,歐洲各國紛紛建立了濟貧制度。(2)19世紀80年代,德國初步建立了社會保險制度。(3)1935年,美國頒布《社會保障法》,標志著美國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最終確立。(4)福利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英國率先構建了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實現了全民覆蓋,大大推動了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2.西方社會保障制度的評價(1)積極:資本主義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是資本主義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改善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緩和了社會矛盾,有利于經濟發展。(2)消極:過度的社會保障加重了國家財政負擔,容易助長懶惰行為。3.新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1)1951年2月政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是新中國制定的第一部社會保險法規。(2)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也日趨成熟保障水平穩步提高。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