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17)社會爭議解決易混易錯:1.證據就是證明的依據,證據是訴訟過程中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依據。2.國家依法建立行政裁決制度,公民遇到與行政管理有關的民事糾紛無法協調時,政府可以依法作出行政裁決。3.上訴并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時提起,一審裁判就會生效,當事人就會失去上訴權。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不服判決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5日和10日;在刑事訴訟中,不服判決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0日和5日。4.調解分為訴訟調解和訴訟外調解。訴訟調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進行的調解,訴訟外調解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仲裁調解,它們分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國家行政機關、仲裁機構主持進行。5.在多元的糾紛解決方式中,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6.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由自訴人提起自訴外,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7.起訴并不必然導致訴訟的成立。我國實行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登記立案。立案登記后,訴訟即告開始。因此,并不是向人民法院起訴,必然導致訴訟成立。8.發生糾紛時,人們往往先自行協商,通過和解達成合意,解決糾紛。無法和解時,人們還可以通過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訴訟可能導致雙方當事人傷和氣。相比之下,調解往往成為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優先選擇,調解不收取任何費用。仲裁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有效途徑,程序比較靈活,一般不公開審理,便捷經濟,但不是免費的。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10.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在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決定了“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11.上下級關系、隸屬關系、領導和被領導、監督和被監督關系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平等主體關系是民事法律調整的對象。1.陳某購買了一臺漁網編織機,將其安置于自家院子編織漁網出售。隔壁民宿房主高某找到陳某,表示近日接連有房客反映陳某家的漁網編織機作業時噪聲較大,干擾正常休息。高某要求陳某將漁網編織機搬走,陳某予以拒絕,高某便在自家門口設置路障,對陳某家車輛出行造成影響。二人協商不成,陳某遂向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陳某解決噪聲問題,高某拆除路障。對此認識正確的是( )①調解雖由陳某提出,但調解費用應由二人共同承擔②若高某仍未拆除路障,人民調解委員會也無權強制其拆除③要達成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調解協議,雙方需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④若高某拒不執行調解協議,陳某可選擇上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近年來,某省不斷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暢通殘疾人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組建殘疾人法律援助志愿隊伍,對殘疾人法律援助事項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做到應援盡援。2023年,全省共辦理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825件,用法的力量為殘疾人朋友撐起一片晴空。這表明該省( )①完善法律服務體系,切實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②推動法律援助制度實施讓殘疾人感受公平正義③通過司法程序公正,最大化實現殘疾人利益訴求④擴大援助范圍,保證殘疾人能及時得到法律幫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某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海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并組織庭審觀摩。檢察機關派員觀摩庭審,部分高校在校學生旁聽庭審。主審法官精準總結案件爭議焦點,各方圍繞重點焦點問題舉證質證,充分發表辯論意見。旁聽人員通過“沉浸式”庭審觀摩,“零距離”旁聽鮮活案例,對事實調查、程序及法律適用審查進行了深入了解。開展旁聽庭審活動有助于( )①完善社會普法機制,引導公民自覺守法②發揮普法效能,增強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③進一步推進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④更好回應群眾需求,全面提升司法服務水平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小麗被某個體餐館招聘為廚房勤雜工,雙方口頭約定除工資和午餐外,如發生其他費用,餐館概不負責。小麗在工作中不小心把手指切傷,花費醫療費、營養費共計2000元。小麗向老板提出賠償請求,老板拒絕并解雇了小麗。于是小麗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下列可能符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是( )①因雙方已有口頭約定,故餐館老板可以不賠償②不經雙方協商,餐館老板不得單方面解雇小麗③因小麗受傷不能工作,餐館老板可以解雇小麗④小麗因工受傷,應得到醫療費和營養費的賠償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2023年除夕夜晚上,王某攜帶煙花來到未被禁放的某廣場準備燃放。其間,在附近玩耍的10周歲的小明擅自點燃王某的煙花,煙花碎片擊中了正在廣場散步的方某的眼睛,花費醫療費等共計7萬元。方某與王某、小明父母就賠償事項協商不成,一紙訴狀告上法庭。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小明燃放煙花的行為②在法庭調查階段,當事人就案件爭議的有關問題闡明自己的意見③小明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應賠付的金額應由其監護人承擔④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幫助其進行訴訟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2022年1月11日,甲與乙簽訂了一份采購合同,合同約定乙向甲采購各類某產品,采購產品總金額為107.1萬元。該合同簽訂后,乙根據自身的銷售情況,通過電子郵件將產品的數量和型號、收貨方、收貨地點通知甲,甲則按通知生產、發貨。2023年4月,甲在未接到乙通知的情況下,自行生產了總金額為34萬元的貨物,并通知乙提貨付款。對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①雙方如協商未果,應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甲自行生產貨物的行為對乙沒有約束力③雙方簽訂了書面合同,已構成了違約④甲可以向乙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7.王某為蜂農,在某村民小組租賃土地進行蜜蜂養殖。2024年2月16日中午,村民劉某從養蜂場旁邊的道路經過時,被王某飼養的蜜蜂群追逐叮咬后,突發呼吸困難、昏迷不醒、口吐白沫,經搶救無效死亡。劉某的兒子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王某賠償損失100余萬元。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王某飼養的蜜蜂致人死亡,屬于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的情形②若王某能證明劉某自身有重大過錯,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③本案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涉及的所有舉證責任由王某承擔④若王某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可委托訴訟代理人幫其進行訴訟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H省第一公立小學舊址位于J縣內,為該省文物保護單位。但J縣文化和旅游局對該舊址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管理,致使其建筑面臨損毀滅失的風險。J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請求判令J縣文化和旅游局履行文物監管職責。J縣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后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責令被告J縣文化和旅游局繼續履行對H省第一公立小學舊址的監管職責。在這起案件中說法正確的是( )①J縣文化和旅游局可以在一審判決書下達后10日內提起上訴②法庭辯論和宣告判決是整個訴訟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③人民法院應當嚴格按照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審理④J縣文化和旅游局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行為的合法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9.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陳某在村里一直承包魚塘從事水產養殖,后該村引進一家化工廠,該化工廠位于魚塘的東側,其排水口與通向魚塘的排水口相聯通。2023年4月20日晚,該地區降水量達到中到大雨。21日上午!陳某巡查魚塘時發現魚在跳動,后全部死亡,其發現化工廠有排水口通向魚塘并排污。23日上午,該市環保局環境監測中心站、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到魚塘進行水質取樣化驗,隨后出具檢測報告表明:魚塘水中氰化物濃度達到0.038mg/L排水口廢水中氰化物濃度達到1.28mg/L,分別超過國家《漁業水質標準》中的7.6倍和256倍。氰化物屬于國家嚴格管控的劇毒物品,且周圍企業只有該化工廠萑生產過程中使用氰化物。于是,陳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化工廠賠償損失。而該化工廠辯稱:化工廠排放廢水中的氰化物是符合國家二類水標準的,是完全合法的,在本案中不應適用漁業水質標準來衡量水質,請求駁回陳某的訴訟請求。假如你是法官,你支持誰的訴訟請求?請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闡述理由。10.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4年1月,李某前往當地某超市購物,并將隨身攜帶的包和手機存進超市的自助存儲柜。購物結賬后,李某發現存儲柜中的包和手機不翼而飛。李某指出,自己的手機系一年前所購,花費3000元,還提供了購機發票;李某還主張自己包內有5000元現金,但無法證明。超市監控錄像顯示,李某的手機和包系被一名陌生男子取走,但無法識別李某包內的財物情況和陌生男子的面部特征。李某報案后,公安機關未能抓獲該陌生男子。李某遂要求超市承擔全部責任,賠償自己現金及手機損失共計8000元。協商未果,李某將超市起訴至法院。開庭審理時,被告超市不同意賠償,超市認為取走李某財物的男子并非超市工作人員,而且自助存儲柜系商場為顧客免費提供的寄存場所,因而超市沒有安排專人值守,超市還在顯眼位置提醒顧客“個人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丟失概不負責”,因此超市認為其沒有賠償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說明法院是否會支持李某和超市各自的主張并闡明理由。答案以及解析1.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認識調解與仲裁。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組織,無權強制其拆除,②正確;要達成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需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③正確;人民調解不得收取任何費用,①錯誤;若高某拒不執行調解協議,陳某可選擇向法院起訴,不是上訴,④錯誤。2.答案:A解析:①:由材料“某省不斷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暢通殘疾人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可知,這是完善法律服務體系,切實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的做法,①符合題意。②:由材料“組建殘疾人法律援助志愿隊伍,對殘疾人法律援助事項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做到應援盡援”可知,這一系列做法可以推動法律援助制度實施,讓殘疾人感受公平正義,②符合題意。③:材料不涉及司法程序公正問題,③不符合題意。④:材料中“保證殘疾人能及時得到法律幫助”說法太絕對,④排除。故本題選A。3.答案:C解析:第一步,排異。材料強調該法院通過開展旁聽庭審活動進行普法,但不涉及完善社會普法機制,①排除。公開審理一起海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并組織庭審觀摩,這體現了該法院優化司法服務,但“全面提升司法服務水平”夸大了開展旁聽庭審活動的作用,①排除。第二步,正解分析。檢察機關派員觀摩庭審,部分高校在校學生旁聽庭審,主審法官精準總結案件爭議焦點,各方圍繞重點焦點問題舉證質證,充分發表辯論意見,這說明開展旁聽庭審活動有利于進一步推進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③正確。旁聽人員通過“沉浸式”庭審觀摩,“零距離”旁聽鮮活案例,對事實調查、程序及法律適用審查進行了深入了解,說明開展旁聽庭審活動可以發揮普法效能,強化“以案釋法”的效果,增強普法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②正確。4.答案:C解析:雙方雖是口頭約定,但已經形成實質的勞動關系,故餐館老板需要賠償,①錯誤。小麗在工作期間受傷,餐館老板不可以單方解雇小麗,③錯誤。故選②④。故本題選C。5.答案:D解析:①:本案中民事法律關系是人身關系,人身關系的客體是人身利益,而不是小明燃放煙花的行為,①錯誤。②:在法庭調查階段,全面調查案件事實。在法庭辯論階段,當事人就案件爭議的有關問題闡明自己的意見,②錯誤。③: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小明燃放煙花對方某的眼睛造成傷害,但10周歲的小明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故其應賠付的金額應由其監護人承擔,③正確。④: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本案件訴訟類型屬于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幫助其進行訴訟,④正確。故本題選D。6.答案:C解析:①:當事人申請仲裁,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而材料不涉及雙方有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①排除。②:該合同簽訂后,乙根據自身的銷售情況,通過電子郵件將產品的數量和型號、收貨方、收貨地點通知甲,甲則按通知生產、發貨。2023年4月,甲在未接到乙通知的情況下自行生產了總金額為34萬元的貨物,并通知乙提貨付款。說明甲自行生產貨物的行為屬于單方面變更合同內容,違反了合同約定,對乙沒有約束力,②符合題意。③:《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雙方簽訂了書面合同,但是甲在未接到乙通知的情況下自行生產了總金額為34萬元的貨物,并通知乙提貨付款。因此甲自行生產貨物的行為構成了實際違約,乙沒有構成實際違約,排除。④: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一般地域管轄規則是“原告就被告”。針對甲與乙的合同糾紛,甲可以向乙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④正確。故本題選C。7.答案:C解析:①:王某飼養的蜜蜂致人死亡,屬于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情形,①錯誤。②: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本案中若王某能證明劉某自身有重大過錯,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②正確。③:本案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當事人提出訴訟主張時,由對方負責舉證。當事人劉某的兒子也應提供劉某因受蜜蜂群叮咬而帶來的醫療費等證據,③錯誤。④:訴訟法賦予當事人廣泛的訴訟權利。若王某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可委托訴訟代理人幫其進行訴訟,④正確。故本題選C。8.答案:D解析: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不服判決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5日和10日。J縣文化和旅游局可以在一審判決書下達后15日內提起上訴,故①錯誤。開庭審理是整個訴訟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包括開庭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休庭評議與宣告判決等階段,②錯誤。行政訴訟解決國家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此案人民法院應當嚴格按照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審理,故③正確。在行政訴訟中,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J縣文化和旅游局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行為的合法性,故④正確。故本題選D。9.答案:支持陳某的訴訟請求。①一般來說,環境污染責任屬于無過錯侵權責任。行為人只要損害了他人的民事權益,不論其有無過錯,均應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化工廠為魚塘周邊氰化物的唯一使用者,且有排水口通向魚塘并排污,環境監測中心檢測報告顯示排污口氰化物濃度高于魚塘,可以推定本案中污染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此化工廠應當承擔賠償責任。②依據《民法典》,本案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本案中魚塘水中的氰化物含量是否符合二類水質的標準以及是否應當用漁業用水的標準衡量,與排污單位所造成的損害結果并無必然關系,因此化工廠的抗辯不足以否定本案因果關系的存在。③依法判決化工廠應承擔侵權責任有助于貫徹民法的公平、綠色原則,有助于維護公共利益,保衛人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引導企業生產踐行社會責任。解析:本題要求分析針對材料中的案例法官應該支持哪方的訴訟請求,要調動教材中相關知識,結合案例信息分析說明。“化工廠為魚塘周邊氰化物的唯一使用者,且有排水口通向魚塘并排污,環境監測中心檢測報告顯示排污口氰化物濃度高于魚塘”,可聯系環境污染責任屬于無過錯侵權責任,因此化工廠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魚塘水中氰化物濃度達到0.038mg/L,排水口廢水中氰化物濃度達到1.28mg/L,分別超過國家《漁業水質標準》中的7.6倍和256倍。氰化物屬于國家嚴格管控的劇毒物品,且周圍企業只有該化工廠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氰化物”,可聯系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的情形,適用舉證責任倒置。“陳某在村里一直承包魚塘從事水產養殖,后該村引進一家化工廠,該化工廠位于魚塘的東側,其排水口與通向魚塘的排水口相聯通。4月20日晚,該地區降水量達到中到大雨。21日上午,陳某巡查魚塘時發現魚在跳動,后全部死亡”,可聯系有助于貫徹民法的公平、綠色原則,有助于維護公共利益。10.答案:法院不會全部支持李某的主張。①依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李某未舉證證明自己包里確實有5000元現金,因此法院對于其要求超市賠償現金損失的訴求不予支持。②關于李某的手機損失,根據李某提供的購買發票,手機已經購買一年多,考慮到手機折舊因素,同時李某未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亦存在過錯,法院會酌情判決超市在3000元以內給予李某適當補償。法院也不會全部支持超市的主張。①李某作為消費者到超市購物,超市就有義務對其向消費者所提供的儲物柜等寄放物品的場所采取諸如安排專人巡邏、值班等必要、合理措施,保護消費者的財產安全。②盡管監控錄像顯示李某的財產系被第三人取走,依據民法典規定,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損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李某報案公安機關無法抓獲第三人的前提下,李某可以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要求超市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解析:第一步:審設問。明確主體、知識范圍、問題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題的設問為判斷并說明理由類,用法律依據作出判斷并分析即可。第二步:審材料。提取關鍵詞,鏈接教材知識。關鍵詞①:李某前往當地某超市購物,并將隨身攜帶的包和手機存進超市的自助存儲柜。購物結賬后,李某發現存儲柜中的包和手機不翼而飛。李某指出,自己的手機系一年前所購,花費3000元,還提供了購機發票;李某還主張自己包內有5000元現金,但無法證明。李某遂要求超市承擔全部責任,賠償自己現金及手機損失共計8000元→可聯系主張權利靠舉證,法院不會全部支持;關鍵詞②:超市還在顯眼位置提醒顧客“個人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丟失概不負責”→可聯系原告李某未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亦存在過錯;關鍵詞③:超市認為取走李某財物的男子并非超市工作人員,而且自助存儲柜系商場為顧客免費提供的寄存場所,因而超市沒有安排專人值守,超市還在顯眼位置提醒顧客“個人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丟失概不負責”,因此超市認為其沒有賠償義務→可聯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組織答案。注意設問限定以及教材知識與材料、時政信息等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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