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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選擇性必修三邏輯與思維知識點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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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選擇性必修三邏輯與思維知識點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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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選擇性必修三邏輯與思維知識點總結
第一課 走進思維世界
第一框 思維的含義與特征
[知識清單]
一、思維的含義。
1.思維分類。
(1)廣義的思維:
廣義的思維與意識同義。
(2)狹義的思維:
①狹義的思維與理性認識同義。
②感性認識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的現象和外部聯系的反映,是認識的初級階段。
③“邏輯與思維”中所說的“思維”主要是從狹義角度來講的,指認識的高級階段,是對事物的本質及其規律的反映。
2.思維的方式:
(1)類型:戰略思維、歷史思維、辯證思維、創新思維、法治思維、底線思維等。
(2)意義:認識事物本質、把握事物規律的重要的思維方式,是具有指導性和針對性的科學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思維的特征:
1.思維具有間接性(思維不同于感覺)。
人們不可能對所要認識的每一個事物都去直接感知,事物的本質和規律也不可能被直接感知到,但思維能夠憑借獲得的感性材料、已有的經驗和知識,透過事物的現象,揭示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實現對未知事物的認識。
2.思維具有概括性(去偽存真,去粗取精)。
思維能夠從多種事物及其各種各樣的屬性中,舍去表面的、非本質的屬性,抓住內在的、共同的、本質的屬性,把握一類事物的共同本質。
3.思維具有能動性(有計劃、有目的)。
(1)任何思維都是對認識對象的反映,但又不是對認識對象的機械反映。思維能夠提煉加工感性材料,形成有別于客觀實際的認識。正確的思維如實地反映認識對象,錯誤的思維歪曲地反映認識對象。
(2)思維在實踐中產生,在實踐中發展,又反作用于實踐。正確的思維能夠幫助人們在實踐中實現預期的目的。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關系:思維與實踐的關系。
2. 一個重要性:認識思維的重要性。
3. 兩個含義:廣義的思維、俠義的思維。
4. 三個特征:間接性、概括性、能動性。
5. 三個特征:間接性、概括性、能動性。
6. 六個表現:戰略思維、歷史思維、辯證思維、創新思維、法治思維、底線思維。
第一課 走進思維世界
第二框 思維形態及其特征
[知識清單]
一、思維的基本形態。
1.原因:目的不同,標準不同,人們對思維形態的認識就不同。
2.多種類型的思維形態的認識。
(1)從思維的方向看,有向不同方向擴散的發散思維和向同一方向收斂的聚合思維。
(2)從思維對認識對象的思考角度看,有整體地認識對象的綜合思維和分別地認識對象的分析思維。
(3)從思維反映認識對象的方式看,有用聯系、發展、全面的觀點看待事物和思考問題的辯證思維和用孤立、靜止、片面的觀點看待事物和思考問題的形而上學思維。
(4)根據思維運行的基本單元的不同,可以將思維分為抽象思維和形象思維。
①抽象思維:人的思維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屬性,通過語詞鞏固下來,形成了概念,并以概念作為思維的基本單元。
②形象思維:人的思維抽象和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為思維的基本單元。
③思維的基本形態:抽象思維和形象思維。
二、思維基本形態的特征。
1.抽象思維。
(1)基本思維形式:抽象思維以概念、判斷和推理等反映認識對象,揭示事物的本質和規律。
(2)主要特征:基本單元的概念性、運行方式的推導性和思維表達的嚴謹性。
2.形象思維。
(1)基本思維形式:形象思維在感覺、知覺和表象的基礎上,運用聯想、想象和幻想等反映認識對象,觸及事物的本質和規律。
(2)主要特征:基本單元的形象性、運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維表達的情感性。
3.抽象思維和形象思維的關系。
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的區分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在實際思維活動中,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雖然各有其功能和作用,但又具有相輔相成的關系。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關系: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的關系。
2. 兩個基本形態: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
3. 三個特征:基本單元的形象性、運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維表達的情感性。
4. 三種形態:發散思維和聚合思維、綜合思維和分析思維、辯證思維和形而上學思維。
第二課 把握邏輯要義
第一框 “邏輯”的多種含義
[知識清單]
一、“邏輯”的不同用法。
1.“邏輯”的多種含義。
“邏輯”是一個多義詞,現代漢語中的“邏輯”,或者與“規律”同義,或者指“邏輯規律與規則”,或者指認識問題的某種“思維方法”,或者指“邏輯學”這門學問。
2.邏輯學研究的對象。
(1)“規律”意義上的“邏輯”是所有科學的研究對象。
(2)“邏輯規律與規則”,以及“思維方法”意義上的“邏輯”才是邏輯學的研究對象。
3.邏輯學研究的目的。
(1)邏輯學研究試圖將邏輯規律與規則運用到實際思維中,以區分正確的思維方法和不正確的思維方法。
(2)作為工具性學科的邏輯學是為把握“規律”服務的。
二、狹義邏輯學與廣義邏輯學。
1.狹義的邏輯學。
人們把研究思維形式結構及其規律的形式邏輯視為狹義的邏輯學。
2.廣義的邏輯學。
把含有狹義的邏輯學和研究辯證思維中的規律、規則與方法的辯證邏輯等視為廣義的邏輯學。邏輯學和邏輯都經歷了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兩大階段。
3.推理。
(1)推理是由前提和結論構成的,由前提推導結論,前提作為結論的理由。
(2)從形式邏輯角度看,從真前提推出真結論,并不取決于思想的具體內容,而是取決于思想的形式結構 。
(3)形式邏輯的核心任務是要把握從真前提推導出真結論的規律和規則。
4.論證與論辯。
(1)論證:把推理的理由講出來作為“論點”的“論據”,就構成了通常所說的“論證”。
(2)論辯:用這樣的論證方式去說服人,讓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或者用這樣的論證方式去反駁別人的觀點,就構成了“論辯”。
(3)論證和論辯中使用的推理是否有效,直接影響說服的效果。
5.狹義邏輯學與廣義邏輯學的關系。
學習狹義邏輯學的基本知識與方法,是學習廣義邏輯學的基礎。遵循形式邏輯的規律與規則,是正確思維的必要條件。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規律:形式邏輯基本規律。
2. 兩個含義:廣義的邏輯和狹義的邏輯。
第二課 把握邏輯要義
第二框 邏輯思維的基本要求
[知識清單]
一、同一律:思維的確定性要求。
1.原因:
合乎邏輯的思維是具有確定性的思維。要正確地反映客觀事物的事實與規律,必須讓思維確定下來,該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游移不定。這就要遵循同一律的要求。
2.內容:
通常用公式“A是A”來表示同一律的內容。這個公式的意思是說:在同一時間、從同一方面、對同一對象所形成的論斷“A”,如果是真的,就是真的;如果是假的,就是假的。
3.要求: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每一思想必須保持自身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也不能轉移論題。
4.錯誤:
故意違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邏輯錯誤叫作“偷換概念”或“偷換論題”。
5.實質:
在不同的時間或不同的條件下,對同一對象所形成的概念或判斷,同一律并不要求它們一定是同一的。同一律并不否認認識對象的復雜多樣性及其變化和發展。它所反對的,只限于在時間、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任意變更概念或判斷。
二、矛盾律:思維的一致性要求。
1.原因:
合乎邏輯的思維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維。要避免思維出現不融貫一致的邏輯錯誤,就要遵循矛盾律的要求。
2.內容:
通常用公式“A不是非A”來表示矛盾律的內容。這個公式的意思是說:在同一時間、從同一方面、對同一對象所形成的論斷“A”和它的否定論斷“非A”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3.要求:
在同一時間、從同一方面、對同一對象所形成的論斷“A”和“非A”,不能斷定它們都成立。
4.條件:
思維中出現的自相矛盾不同于唯物辯證法所講的事物的客觀矛盾。矛盾律及其要求是就同一時間、同一方面對同一對象所作的論斷而言的,自相矛盾的論斷是對客觀實際的錯誤反映。
5.客觀事物是變化發展的,此事物可以變成彼事物。從不同時間、不同方面對同一事物所作的相反論斷,并不是自相矛盾的。
三、排中律:思維的明確性要求。
1.排中律。
(1)原因:合乎邏輯的思維是具有明確性的思維。邏輯思維既要排除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也要反對在“是”與“非”之間騎墻居中,在矛盾關系的論斷之間持“兩不可”的態度。這就要遵循排中律的要求。
(2)內容:通常用公式“A或者非A”來表示排中律的內容。這個公式的意思是說:在同一時間、從同一方面、對同一對象所形成的論斷“A”和“非A”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
(3)要求:排中律要求人們:在同一時間、從同一方面、對同一對象所形成的論斷“A”和“非A”,不能斷定它們都不成立。也就是說,不能同時否認“A”,又否認“非A”,對“是”與“非”各打五十大板。
(4)錯誤:違反排中律要求的邏輯錯誤叫作“兩不可”。
(5)意義:矛盾律表明,論斷“A”和“非A”必有一假;排中律進一步表明,“A”和“非A”必有一真。識別與把握“A”和“非A”這種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的矛盾關系,對于提升邏輯思維能力有重要意義。
2.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
(1)地位: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
(2)形成:這些基本規律是人們在長期的社會實踐中,對認識客觀事物的正確思維活動的總結。人們通過無數次的社會實踐,既認識到了客觀事物的規律,也認識到了思維自身的規律。
(3)作用:實踐證明,只有遵循形式邏輯基本規律的思維,才有可能成為科學的思維,而違背形式邏輯基本規律的思維,不可能是科學的思維。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關系:矛盾律與同一律。
2. 一個規律: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
三個公式: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的公式。
第三課 領會科學思維
第一框 科學思維的含義與特征
[知識清單]
一、科學思維的含義。
1.基本條件:
任何思維都是內容與形式的統一。內容真實和形式正確是科學思維的兩個基本條件。
2.科學思維:
(1)含義:泛指符合認識規律、遵循邏輯規則的思維,是能夠達到正確認識結果的思維。
(2)理解:
①科學思維與不科學思維相對立。不科學思維是主觀臆想的、不合邏輯的、片面僵化的思維。
②科學思維不是與邏輯思維、辯證思維和創新思維并列的思維形態,而是對實踐中遵循邏輯思維要求、運用辯證思維方法、創新性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的統稱。
二、科學思維的特征:
1.科學思維追求認識的客觀性。
(1)科學思維總是從實際出發,力圖如實地反映認識對象。
(2)科學思維不盲目崇拜權威,不盲目相信書本結論,它尊重實踐檢驗的結果,注重實事求是的推理和論證,堅持以理服人,努力把握和遵循客觀規律。
2.科學思維的結果具有預見性。
科學思維總是通過對事物歷史與現實材料的分析,找出事物發展的規律,并對事物的發展趨勢、發展前景作出合乎邏輯的推斷。
3.科學思維的結果具有可檢驗性。
(1)思維的結果必須接受實踐的檢驗。越是復雜的事物,對它的認識越要經過實踐的反復檢驗。
(2)科學思維能夠以實事求是的態度接受實踐的嚴格檢驗,修正錯誤,堅持真理。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含義:科學思維的含義。
2. 兩個基本條件:內容真實、形式正確。
3. 三個特征:科學思維追求認識的客觀性、科學思維的結果具有預見性、科學思維的結果具有可檢驗性。
第三課 領會科學思維
第二框 學習科學思維的意義
[知識清單]
一、學習科學思維的思維素養意義。
1.邏輯思維意義。
學習科學思維,有利于我們糾正邏輯錯誤,駁斥詭辯,捍衛真理。
(1)科學的抽象思維一定是符合邏輯要求的思維,違背邏輯要求的思維不是科學思維。
(2)通過學習邏輯知識,我們可以更好地擔當起維護真理的責任。
2.辯證思維意義。
學習科學思維,有利于我們把握事物的本質和發展規律。(1)世界是普遍聯系、變化發展的。
(2)認識世界,不僅要認識事物的部分、方面、階段,而且要認識事物變化發展著的整體。
(3)學會運用辯證思維方法,我們可以更為全面、動態地把握客觀事物。
3.創新思維意義。
學習科學思維,有利于我們把握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從而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提高我們的創新能力。
二、學習科學思維的思想政治意義。
1.從思想覺悟層面看。
學習科學思維,有助于我們認清社會發展規律和階段性特征,正確認識不同的社會實踐中的國情和世情,準確把握我們所在的歷史方位,提高我們的政治站位,提升我們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覺悟。
2.從實踐層面看。
學習科學思維,有助于我們發揚科學精神,積極投身于當代中國廣泛而深刻的社會變革、宏大而獨特的實踐創新,以銳意進取的態度和負責任的行動促進社會和諧,助力國家強盛和民族復興。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三個意義:思維素養意義、思想政治意義、實踐意義。
第四課 準確把握概念
第一框 概念的概述
[知識清單]
一、概念的含義。
1.概念的定義。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
2.概念與屬性。
(1)屬性:事物的性質和關系統稱為屬性。
(2)分類:事物的屬性可分為本質屬性和非本質屬性。
本質屬性是一事物成為自身并使該事物同其他事物區別開來的內部規定性。
(3)概念與屬性的關系:概念是通過揭示事物的本質屬性而反映事物的思維形式。
3.概念與語詞。
概念只有通過語詞才能表達出來,但并非一個語詞在任何場合都一定表達同一個概念。不同的語詞可以表達同一個概念。同一個語詞在不同的場合可以表達不同的概念。
二、概念的基本特征。
1.概念的內涵與外延。
(1)概念的內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質屬性,它反映事物“質”的規定性,說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種事物究竟“是什么”。
(2)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質屬性的事物的范圍。它說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種事物“有哪些”。
2.概念之間的外延關系。
(1)相容關系。
①含義:兩個概念在所指范圍上具有相同的部分,為相容關系。
②種類:全同關系——兩個概念的外延完全相同;屬種關系或種屬關系——一個概念的外延包含著另一個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大的概念為屬概念,外延小的概念為種概念;交叉關系——兩個概念之間有而且只有一部分外延是相同的。
(2)不相容關系。
①含義:兩個概念在所指范圍上不具有相同部分,為不相容關系。不相容關系又稱為全異關系。
②種類:矛盾關系——兩個具有全異關系的概念包含在一個屬概念中,并且它們的外延之和等于該屬概念的外延;反對關系——兩個具有全異關系的概念包含在一個屬概念中,并且它們的外延之和小于該屬概念的外延。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含義:概念的含義。
2. 兩個分類:本質屬性、非本質屬性。
3. 兩個特征:內涵、外延。
第四課 準確把握概念
第二框 明確概念的方法
[知識清單]
一、明確內涵的方法。
1.明確內涵的方法。
要明確概念的內涵,消除概念在內涵方面的歧義,就需要運用定義的方法。
2.定義。
(1)含義:定義是從內涵方面明確概念的邏輯方法。給一個概念下定義,就是用簡明的語句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客觀事物的本質屬性。
(2)邏輯結構:定義由被定義項、定義項和定義聯項三部分構成。
(3)定義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是:種差加屬概念。
①屬概念是指被定義項的屬概念。
②種差:指同一屬概念下的種概念之間的差別,即“被定義項”與其同屬的其他種概念之間的差別。
③“種差”和“屬概念”相加構成定義項,用定義聯項將被定義項和定義項聯結起來,就構成定義。
3.下一個正確的定義的要求。
(1)應該具備相應的科學知識,正確地認識對象,把握其本質屬性。
(2)應該遵循必要的邏輯規則。
①定義項與被定義項的外延必須全同。 否則,就會犯“定義過寬”或“定義過窄”的邏輯錯誤。
②定義項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包含被定義項。否則,就會犯“同語反復”或“循環定義”的邏輯錯誤。
③定義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否定形式只是說明被定義項不是什么,而沒有揭示它究竟是什么。違反這一邏輯規則,就會犯“否定定義”的邏輯錯誤。
④定義不能用比喻。否則,就會犯“比喻定義”的邏輯錯誤。
二、明確外延的方法。
1.劃分的含義。
劃分是從外延方面明確概念的邏輯方法。它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把一個概念的外延分為幾個小類。小類是大類的種,大類是小類的屬。劃分就是把一個屬分為幾個種的邏輯方法。劃分由母項和子項兩部分構成。
2.劃分的規則。
(1)必須充分了解概念所反映的對象之間的客觀關系。
(2)要遵循劃分的邏輯規則。
①子項的外延之和必須等于母項的外延。否則,就會犯“劃分不全”或“多出子項”的邏輯錯誤。
②在同一次劃分中,只能用同一個標準。否則,就會犯“劃分標準不一”的邏輯錯誤。
③劃分應該逐級進行,不能越級。否則,就會犯“越級劃分”的邏輯錯誤。
3.內涵與外延。
(1)任何概念都是內涵和外延的統一。準確地把握概念,既要弄清概念的內涵,又要分清概念的外延。
(2)認識對象是變化發展的,反映認識對象的概念也會發生變化,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不可能固定不變。
(3)隨著認識的不斷深化,人們對概念內涵和外延的理解也會越來越深刻和精確。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方法:種差加屬概念。
2. 兩種含義:下定義、劃分。
3. 三個規則:定義項與被定義項的外延必須全同、定義項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包含被定義項、定義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
第五課 正確運用判斷
第一框 判斷的概述
[知識清單]
一、判斷及其基本特征。
1.原因:
我們認識事物,必然會對事物作出判定,或者肯定它們是什么、相互之間有什么關系,或者否定它們是什么、相互之間有什么關系。在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認識活動中,就使用了判斷。
2.含義:
判斷就是對認識對象有所斷定的思維形式。
3.基本特征:
(1)對認識對象有所斷定,是判斷的一個基本特征。
斷定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肯定,二是否定。 如果既不肯定什么,又不否定什么,就不是判斷。
(2)判斷的另一個基本特征是有真假之分。既然判斷是對認識對象情況的斷定,判斷就有與認識對象實際情況是否符合的問題。如果一個判斷的斷定符合認識對象的實際情況,它就是真的;否則,它就是假的。
4.檢驗判斷正確與否的標準:
判斷來源于人們的社會實踐,其正確與否要經受社會實踐的檢驗。符合實際的判斷就是真判斷,不符合實際的判斷就是假判斷。
5.兩個特征之間的關系:
有斷定就會有真假,判斷的這兩個基本特征是相互聯系的。
二、判斷的表達與類型。
1.判斷的表達——語句。
(1)判斷是通過語句表達的。判斷是語句的思想內容,語句是判斷的語言形式。
(2)不作斷定、沒有真假的語句并不表達判斷。
(3)對于含義不明確的語句,我們需要依據語言的具體情況排除歧義,才能準確把握這些語句與其所表達的判斷之間的關系。
2.判斷的類型。
依據判斷本身是否包含其他判斷,判斷分為簡單判斷和復合判斷。
(1)簡單判斷。
①含義:指直接由概念構成而不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
②分類: 簡單判斷包括性質判斷和關系判斷。
(2)復合判斷。
①含義:本身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叫作復合判斷。
②分類: 復合判斷包括聯言判斷、選言判斷和假言判斷。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含義:判斷的含義。
2. 兩種類型:簡單判斷、符合判斷。
3. 兩個個基本特征:認識對象有所判斷、判斷有真假。
第五課 正確運用判斷
第二框 正確運用簡單判斷
[知識清單]
一、正確運用性質判斷。
1.性質判斷的含義。
性質判斷就是斷定認識對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種性質的簡單判斷。這種斷定是直接的、不附加任何條件的。
2.性質判斷的結構。
性質判斷一般由量項、主項、聯項和謂項組成。
3.性質判斷的類型。
劃分標準 種類
判斷的質 肯定判斷和否定判斷
判斷的量 全稱判斷 斷定的對象是某類事物的全部
特稱判斷 斷定的對象是某類事物的部分
單稱判斷 判斷主項反映的是單個對象
“質”與 “量” 的結合上 六種基本判斷形式:全稱肯定判斷、全稱否定判斷,特稱肯定判斷、特稱否定判斷,單稱肯定判斷、單稱否定判斷。
4.準確運用性質判斷應注意的問題。
(1)不能缺少主項和謂項,否則判斷就不完整。
(2)避免主項與謂項配合不當,否則不能如實地反映事物狀況,容易造成誤解。
(3)要準確地使用量項和聯項,以保證判斷的“質”與“量”都準確無誤。
二、正確運用關系判斷。
1.關系判斷的含義及組成。
(1)含義:斷定認識對象之間關系的判斷。
(2)組成:一般由關系者項、關系項和量項三部分組成。
2.關系判斷的種類。
(1)根據“關系的性質”可分為:對稱性關系和傳遞性關系。
(2)對象之間關系傳遞性的三種表現形式:傳遞關系、反傳遞關系、非傳遞關系。
3.弄清不同對象之間關系的意義。
(1)認識事物,只有既弄清對象的性質,又了解對象之間的關系,才能對對象有較為全面的把握。
(2)在社會生活中,弄清不同對象之間的關系,對我們認清自己的社會地位和角色,明確自己的職責,更好地履行應盡的義務、維護合法的權利,具有重要的意義。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兩種判斷方法:性質判斷、關系判斷。
2. 兩個意義:對稱性關系、傳遞性關系。
3. 三種劃分:量、質、量質結合。
4. 四個組成:量項、主項、聯項、謂項。
5. 四個構成:關系者項、關系項、量項、邏輯形式。
第五課 正確運用判斷
第三框 正確運用復合判斷
[知識清單]
一、復合判斷及其種類。
1.復合判斷及其種類。
(1)必要性:認識對象的情況是多種多樣的,僅僅依靠簡單判斷并不能全面地反映對象的情況。這就需要運用復合判斷。
(2)含義:復合判斷是其本身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它由聯結詞和支判斷兩部分組成。
(3)種類:根據斷定情況的不同,復合判斷分為聯言判斷、選言判斷和假言判斷等多個種類。
2.正確運用聯言判斷。
(1)含義及組成。
①含義:聯言判斷是斷定對象的幾種情況同時存在的判斷。
②組成:組成聯言判斷的支判斷叫作聯言支。“并且”“既……又……”“不但……而且……”“雖然……但是……”等,是常常用來聯結聯言支的詞項,叫作聯言判斷的聯結項。在日常語言表達中,聯言判斷的聯結項有時可以省略。
(2)判斷真假。
在聯言判斷中,當且僅當,組成它的各個聯言支都是真的,這個聯言判斷才是真的。也就是說,它要求各個聯言支的斷定都要與實際相符合。如果有一個聯言支是假的,這個聯言判斷就是假的。
(3)正確運用聯言判斷的意義。
有助于人們將認識對象的多種情況綜合起來進行考慮,多方面地分析和把握事物的情況,從而使思考更加周密,判斷更為恰當。
二、正確運用選言判斷。
1.含義:選言判斷是斷定對象的可能情況的判斷。
2.構成:
(1)組成選言判斷的支判斷叫作選言支。一個選言判斷至少包含兩個選言支。
(2)用來聯結選言支的詞項,叫作選言判斷的聯結項。
“或者……或者……”“要么……要么……”“不是……就是……”等,是選言判斷的聯結項。在日常語言表達中,選言判斷的聯結項一般不能省略。
3.種類:
依據選言判斷對選言支之間關系的斷定情況,選言判斷分為相容選言判斷和不相容選言判斷。在日常語言中,“或者……或者……”可以用來表達相容選言判斷。不相容選言判斷通常用“要么……要么……”來表達。
4.判斷真假:
(1)一個相容選言判斷是真的,要求它的選言支中至少有一個是真的,也可以都是真的。如果沒有選言支是真的,這個相容選言判斷就是假的。有一真即為真,全假則為假。
(2)一個不相容選言判斷是真的,要求它的選言支中有而且只能有一個是真的。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言支是真的,或者沒有選言支是真的,這個不相容選言判斷就是假的。有且只有一真方為真,全假全真皆為假。
5.正確運用選言判斷的意義:
不僅有助于我們準確地表達關于對象的各種可能的情況,而且能夠明確解決問題的范圍和途徑。
6.正確運用選言判斷應該注意的問題:
要根據認識對象的實際情況,確定應該使用相容還是不相容選言判斷,不能誤用;要根據實際問題的需要,盡量把對象的可能情況都揭示出來,不要遺漏有選擇價值的可能情況。
三、正確運用假言判斷。
1.含義及組成。
(1)假言判斷是斷定事物某情況的存在(或不存在)是另一情況存在(或不存在)的條件的判斷。假言判斷又叫條件判斷。
(2)組成:“如果……那么……”“只有……才……”“……當且僅當……”等,是常用來聯結前件與后件的詞項,叫作假言判斷的聯結項。
2.假言判斷的種類。
假言判斷分為充分條件假言判斷、必要條件假言判斷和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
(1)充分條件假言判斷。
如果有前一種事物情況就必有后一種事物情況,前一種情況就是后一種情況的充分條件。充分條件假言判斷是反映事物情況之間充分條件關系的判斷。它判斷的意義就是有前件必有后件。充分條件假言判斷的典型聯結項:“如果……那么(就)……、倘若……就……、一旦……就……、假如……就……”等等。
(2)必要條件假言判斷。
必要條件是產生某種事物情況所不可缺少的條件。如果沒有前一種事物情況就一定沒有后一種事物情況,前一種情況就是后一種情況的必要條件。必要條件假言判斷是反映事物情況之間必要條件關系的判斷。它判斷的意義就是沒有前件就一定沒有后件。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典型聯結項:“只有……才……、沒有……就沒有……、除非……(否則)不……、不……就不能……”等等。
(3)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
有了這種情況,必將產生某種情況;沒有這種情況,必不產生該種情況。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是反映事物情況之間充分必要條件關系的判斷,是同時斷定充分和必要兩種條件關系的假言判斷。即有之必然,無之必不然。也就是說前件真,后件必真,前件假,后件必假。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典型聯結項:“……當且僅當……”等等,意思是在這種條件下,并且只有在這種條件下。
3.假言判斷的性質。
假言判斷是反映事物情況之間條件關系的判斷,它的真假取決于判斷所揭示的事物之間的條件關系能否成立。有時,前件和后件都是假的,但事物情況之間確實存在著某種條件關系,這樣的判斷仍然可以是真的。
4.假言判斷的關鍵。
掌握假言判斷前件和后件所揭示的事物情況之間的條件關系,是我們正確運用假言判斷的前提。
5.判斷的作用。
判斷是由概念構成的,又是構成推理的基本要素。沒有判斷就不能明確概念,沒有判斷也不能進行推理。在邏輯思維中,正確運用判斷具有重要意義。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三個種類:聯言判斷、選言判斷和假言判斷。
第六課 掌握演繹推理方法
第一框 推理與演繹推理概述
[知識清單]
一、推理的含義與種類。
1.判斷形成的途徑。
(1)通過實踐,直接對對象進行觀察或調查,然后作出判斷。
(2)借助已有的判斷,合乎邏輯地推出一個新的判斷。
2.推理的含義及構成。
(1)含義:從一個或幾個已有的判斷推出一個新判斷的思維形式就是推理。
(2)構成:推理所依據的已有的判斷叫作推理的前提,推出的新判斷叫作推理的結論。
3.推理的分類。
(1)在哲學認識論中,人們依據對個別與一般的關系的認識來區分推理的種類。
①演繹推理是從一般性前提推出個別性結論的推理。
②歸納推理是從個別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結論的推理。
③類比推理是從一般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結論,或從個別性前提推出個別性結論的推理。
(2)形式邏輯從前提與結論之間是否有必然聯系的角度,將推理分為必然推理和或然推理。
必然推理的推理形式是前提真,結論一定真。
或然推理的推理形式是前提真,結論可能真。
演繹推理和完全歸納推理是必然推理,歸納推理(除完全歸納)和類比推理是或然推理。
4.推理結構。
(1)含義:前提和結論之間存在著的邏輯聯系方式,叫作推理結構。
(2)意義:形式邏輯把推理結構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告訴人們正確的思維應該運用怎樣的推理結構,以及運用推理結構時應該遵循哪些規則,進而幫助人們識別什么樣的推理結構是正確的,什么樣的推理結構是不正確的。
5.語言形式。
表因果的復句或者具有因果關系的句群。常用“因為……所以……、由于……因而……、之所以……是因為……、因此、由此可見”等作為推理的系詞。
二、演繹推理的邏輯要義。
1.一個正確的演繹推理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是作為推理根據的前提是真實的判斷。如果前提虛假,由前提推出的結論就不能保證真實可靠。
二是推理結構正確。如果推理結構不正確,也就是說,前提和結論的邏輯聯系方式是錯誤的,那么,盡管前提真實,也不能保證推出正確的結論。
2.形式邏輯研究的重點。
形式邏輯研究演繹推理,是從推理結構方面揭示其前提與結論之間的必然聯系,便于人們掌握正確的演繹推理的方法。
3.意義。
掌握演繹推理的方法,對人們保持思維的嚴密性具有重要的作用。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含義:推理的含義。
2. 兩種分類:哲學認識論中、形式邏輯中。
3. 兩個條件:作為推理根據的前提是真實的判斷、推理結構正確。
第六課 掌握演繹推理方法
第二框 簡單判斷的演繹推理方法
[知識清單]
一、性質判斷換質位推理。
1.性質判斷換質推理。
(1)含義:性質判斷換質推理,又叫換質法。它是通過改變已知性質判斷的“質”而得出一個新判斷的推理。
(2)規則:要使換質推理能夠從所給真實前提必然地推出真實的結論,必須遵循以下規則。
①推理時不改變前提判斷的主項和量項。
②改變前提判斷的質,即把肯定判斷變為否定判斷,把否定判斷變為肯定判斷。
③找出前提性質判斷中與謂項相矛盾的概念,用它作為結論性質判斷的謂項。
2.性質判斷換位推理。
(1)含義:性質判斷換位推理,又叫換位法。它是通過改變已知性質判斷的主項和謂項的位置而得出一個新判斷的推理。
(2)項的周延性。
①一個性質判斷如果斷定了其主項或謂項所反映的全部對象,這個主項或謂項就是周延的。
②沒有斷定其主項或謂項所反映的全部對象,這個主項或謂項就是不周延的。
③主項和謂項位置的變化會引起其外延斷定情況的變化。
(3)規則:要保證換位推理從所給真實前提得出真實結論,必須遵循以下規則:
①推理時不改變前提判斷的聯項。前提判斷是肯定的,換位后還是肯定的。前提判斷是否定的,換位后仍為否定的。
②將前提判斷的主項和謂項的位置互換。
③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項,換位后也不能周延。
二、三段論推理。
1.含義及構成。
(1)含義:三段論是演繹推理的一種重要形式。它是以兩個已知的性質判斷為前提,借助一個共同的項推出一個新的性質判斷的推理。
(2)構成:三段論的大項和小項在前提中并沒有直接發生聯系,只是分別和中項有一定的關系,通過中項這個媒介,大項和小項才有了一定的聯系,構成了三段論的結論。
2.一般性規則。
(1)一個形式結構正確的三段論只能有三個不同的項。如果出現四個不同的項,結論就不能必然得出。這種邏輯錯誤叫作“四概念”的錯誤。
(2)中項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違反這一規則,就會犯“中項不周延”的錯誤。
(3)前提中不周延的項在結論中不得周延。也就是說,結論不能擴大使用前提所給的概念的外延,否則,就會犯“大項不當擴大”或“小項不當擴大”的錯誤。
(4)兩個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結論。結論為否定,當且僅當,前提中有一否定。
3.意義。
三段論是生活和工作中常用的推理類型。我們只有熟知其推理的規則,才能自覺地避免這類推理中的邏輯錯誤,進而揭露詭辯,維護真理。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兩個作用:換質法和換位法的作用。
2. 三個規則:換質法的規則、換位法的規則、三段論的規則。
3. 四個含義:換質法的含義、換位法的含義、周延和不周延的含義、三段論的含義。
第六課 掌握演繹推理方法
第三框 復合判斷的演繹推理方法
[知識清單]
一、聯言推理及其方法。
1.必要性。
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我們有時需要將分別存在的對象情況綜合成比較全面的認識,有時又需要將對象的某種情況從眾多共存的情況中分割出來,實現認識由肯定總體到突出重點的轉化。這就需要運用聯言推理。
2.含義。
聯言推理是依據聯言判斷的邏輯性質進行的推理。
3.方法。
(1)合成式。
從聯言判斷與它的聯言支的真假關系來說,如果所有的聯言支都是真的,聯言判斷就是真的。如果聯言推理的前提分別斷定了各個聯言支是真的,它的結論就能夠斷定由這些聯言支所構成的聯言判斷是真的。
(2)分解式。
從聯言判斷與它的聯言支的真假關系來說,如果一個聯言判斷是真的,它的聯言支就都是真的。聯言推理的前提斷定聯言判斷是真的,它的結論就能夠斷定這個聯言判斷的聯言支是真的。
二、選言推理及其方法。
1.必要性。
事物存在的可能情況是多種多樣的,人們不可能對其中的每種情況都通過實踐來認識,這就需要運用選言推理,在事物諸多可能情況中作出某種選擇。
2.含義。
選言推理是依據選言判斷的邏輯性質進行的推理。
3.種類。
選言判斷分為相容的選言判斷和不相容的選言判斷,選言推理也相應地分為相容的選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選言推理。
4.選言推理的方法。
(1)相容選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和肯定否定式。
①有效式:否定肯定式。
一個相容的選言推理的正確的推理結構,只能是否定選言判斷前提中的一部分選言支,結論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選言支。
②無效式:肯定否定式。
由于相容的選言判斷只斷定其選言支至少有一個是真的,在進行相容的選言推理時,如果肯定了選言判斷前提中的一部分選言支,結論就不能必然地否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選言支。
(2)不相容的選言推理的肯定否定式和否定肯定式:如果肯定了選言判斷前提中的一部分選言支,結論就可以否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選言支;如果否定了選言判斷前提中的一部分選言支,結論就可以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選言支。
三、假言推理及其方法。
1.含義。
假言推理是依據假言判斷的邏輯性質進行的推理。
2.類型。
假言推理分為充分條件假言推理、必要條件假言推理和充要條件假言推理。
(1)充分條件假言推理。
①充分條件假言判斷所斷定的前件和后件的關系是: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反過來看,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依據這種邏輯性質進行充分條件假言推理時,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斷的前件,結論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斷的后件;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斷的后件,結論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斷的前件。
②由于充分條件假言判斷并沒有斷定前件假時后件會怎樣,也沒有斷定后件真時前件會怎樣,因此,在充分條件假言推理中,由否定假言判斷的前件而在結論中否定假言判斷的后件,或者由肯定假言判斷的后件而在結論中肯定假言判斷的前件,都是錯誤的推理結構。
(2)必要條件假言推理。
①必要條件假言判斷所斷定的前件和后件的關系是: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反過來看,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
②依據這種邏輯性質進行必要條件假言推理時,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斷的前件,結論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斷的后件;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斷的后件,結論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斷的前件。
③由于必要條件假言判斷并沒有斷定前件真時后件會怎樣,也沒有斷定后件假時前件會怎樣,因此,在必要條件假言推理中,由肯定假言判斷的前件而在結論中肯定假言判斷的后件,或者由否定假言判斷的后件而在結論中否定假言判斷的前件,都是錯誤的推理結構。
(3)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
①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所斷定的前件和后件的關系是: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反過來看,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
②依據這種邏輯性質進行充分必要條件假言推理時,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斷的前件,結論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斷的后件;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斷的后件,結論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斷的前件;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斷的前件,結論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斷的后件;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斷的后件,結論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斷的前件。相應地,在充分必要條件假言推理中,不符合上述推理結構的都是錯誤的。
3.作用。
依據正確反映事物情況之間條件聯系的假言判斷進行假言推理,人們可以推斷出新的情況,可以預見事物的發展方向,為進一步認識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創造必要的前提。
4.要求。
演繹推理是必然推理,是從真前提保證推出真結論的推理。這種“保證”是在遵循演繹推理的規則下得以實現的。演繹推理的規則是人們通過無數次的思維實踐而認識到的。違背演繹推理的規則,就不能保證從真前提必然推出真結論。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規則:進行充要條件假言推理必須遵循的規則。
2. 一個類型:選言推理的類型。
3. 兩個種類:選言推理的種類、假言推理分類。
4. 三個含義:聯言推理的含義、選言推理的含義、假言推理的含義。
第七課 學會歸納與類比推理
第一框 歸納推理及其方法
[知識清單]
一、歸納推理的含義。
1.含義。
以個別性或特殊性知識為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結論。這種推理形式叫作歸納推理。
2.類型。
(1)不完全歸納推理:歸納推理的前提不涉及認識的全部對象,而只涉及其部分對象。
(2)完全歸納推理:如果其前提遍及認識全部對象,那么,這樣的推理就稱為完全歸納推理。
3.特點。
(1)完全歸納推理。
①由于這種推理的前提與結論之間具有保真關系,它不屬于邏輯推理分類中的或然推理。
②在實際生活和工作中,由于有的認識對象太復雜,人們的精力、能力和認識的條件有限,無法對它們中的每個對象都進行考察,而且,在有些情況下,我們也沒有必要對認識對象的每種情況都進行考察。
(2)不完全歸納推理。
①不完全歸納推理是根據某類認識對象中的部分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推出該類全部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的歸納推理。
②在日常生活和科學研究中有著重要意義。
③這種推理的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是或然的,但我們可以通過考察更多的認識對象、分析認識對象與有關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等方法,提高這種推理的可靠程度。
二、歸納推理的方法。
1.保證完全歸納推理的結論真實可靠,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斷定個別對象情況的每個前提都是真實的。
(2)所涉及的認識對象,一個都不能遺漏。
2.提高不完全歸納推理結論的可靠程度。
(1)需要在認識對象與有關現象之間尋找因果聯系。
(2)因果聯系是事物或現象之間引起與被引起的關系。一種現象的產生或消失,必定有它的原因。
(3)人們常用的探求因果聯系的方法有求同法、求異法、共變法。
①求同法:如果被考察的現象a出現在多個場合中,而在這些場合中只有一個有關因素A是共同的,那么,這個共同因素A與被考察的現象a有因果聯系。
②求異法:如果被考察的現象a在第一場合出現,在第二場合中不出現,而在這兩個場合之間只有一點不同,即第一場合有某一因素A,第二場合沒有這個因素A,其他有關因素都是相同的,那么,這個因素A與被考察的現象a有因果聯系。
③共變法:如果被考察現象a有某些變化,另一現象A也隨之發生一定的變化,那么,這個相關因素A與被考察的現象a有因果聯系。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兩個特點:完全歸納推理和不完全歸納推理的含義及特點。
2. 兩個方法:客觀性和探究因果聯系的方法。
3. 三個含義:完全歸納推理、不完全歸納推理、因果聯系的含義。
4. 三種方法:歸納推理的方法。
第七課 學會歸納與類比推理
第二框 類比推理及其方法
[知識清單]
一、類比推理的含義。
1.含義。
類比推理就是根據兩個或兩類對象在一些屬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們在其他屬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2.依據。
客觀事物及其屬性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事物屬性之間的內在聯系,是類比推理的客觀依據。
3.類比推理與相關概念的關系。
(1)類比不同于比較。類比要在比較的基礎上得出新的結論,它是一種推理;比較的目的在于認識兩類事物之間的相同點和不同點,它是一種簡單的認識方法,但不是推理。
(2)類比不同于比喻。類比和比喻雖然都以比較為基礎,但是,類比是一種推理形式,目的在于推出新知識;比喻是一種修辭手法,目的在于生動形象地描寫或說明認識對象。
4.特點。
由于事物屬性之間既有相似性也有差異性,從兩個或兩類事物某些方面相同或相似就推出它們在另外的方面也相同或相似,其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是或然的。
5.要求。
運用類比推理時,我們應該注意提高其可靠程度。
二、類比推理的方法
1.類型
標準 類型
從思維方法的角度看 模擬方法是一種類比推理方法。
從思維的角度說 類比推理既可以在對象的要素和結構之間進行類比,也可以在對象的功能之間進行類比,還可以從導致事物某種功能的條件方面進行類比。
2.提高類比推理的可靠程度。
(1)類比的根據越多越好。前提中確認對象的相同或相似屬性越多,意味著它們所屬的類別可能越相近,結論的可靠性越高。
(2)作為類比推理根據的相同屬性越是接近本質屬性,相同屬性與推出屬性之間的相關程度越高,結論的可靠程度就越高。
(3)前提中確認的屬性不應該有與結論相互排斥的屬性。一旦前提中出現與結論相互排斥的屬性,就不能推出結論。
3.類比推理的作用。
(1)類比推理在科學技術創新中具有前鋒的作用。
(2)類比推理可以幫助我們創新性地解決他人思想上的困難,糾正他人認識中的錯誤。
(3)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是或然推理,是不能保證從真前提推出真結論的推理。但是,歸納推理在幫助人們發現認識對象之間的規律方面,類比推理在幫助人們獲取新知識方面,各自具有各自獨特的價值。
(4)在實踐中,人們總是將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結合在一起使用。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發揮不同推理類型的思維功能。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含義:類比推理的含義。
2. 一個方法:模擬方法。
3. 兩個區別:類比推理與比較、比喻的區別。
4. 三個措施:提高類比推理可靠性的措施。
第八課 把握辯證分合
第一框 辯證思維的含義與特征
[知識清單]
一、辯證思維的含義。
1.必要性。
(1)認識是人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世界是普遍聯系、變化發展著的。在認識過程中,人們需要將普遍聯系著的對象及其各個部分、各種性質、各種關系,相對地獨立起來、區別開來,分別地加以研究,這樣才能獲得具體、深刻的認識。
(2)認識應該反映客觀事物變化發展的規律。事物以絕對運動和相對靜止相結合的方式存在,由多要素構成,有多層次、多方面的屬性。我們認識事物,不僅要分別認識事物的各個局部、各種層次、各個階段以及個別屬性,而且要著眼于事物的整體及其發展趨勢。
2.形而上學思維。
如果完全切斷事物及其各個部分、各種性質之間的聯系,就不能正確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貌。如果認為事物是一成不變的,事物之間的界限都是絕對分明和固定不變的,并把這種看法變成一種世界觀、方法論,就是形而上學思維。
3.辯證思維。
(1)含義:所謂辯證思維,就是用聯系、發展、全面的觀點看待事物和思考問題,其實質與核心是運用矛盾分析方法,在對立統一中把握事物。
(2)發展歷程:從自發到自覺。
古代 以樸素的辯證思維方式把握世界的整體發展和矛盾運動。
近代 ①人們開始自覺地、系統地研究辯證思維,這時的研究大多帶有唯心主義性質。 ②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繼承前人的研究成果,創立了科學形態的辯證思維學說。
現代 隨著系統科學的興起與發展,辯證思維學說得以進一步豐富和深化。
二、辯證思維的特征。
1.整體性是辯證思維的重要特征。
(1)含義:辯證思維用全面的觀點看問題,將認識對象的各個要素、各種聯系的豐富性和多樣性在頭腦中再現出來,并從整體角度去思考如何解決問題。
(2)作用:
①整體性的辯證思維能夠科學地處理“此”與“彼”之間的關系。
②辯證思維能夠科學地處理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系。
2.動態性是辯證思維的又一重要特征。
(1)原因:客觀事物是變化發展的,人們的思維要正確地反映事物實際存在的過程,就必須以動態的方式去思考認識對象。
(2)含義:用動態性的辯證思維看問題,就是用變化發展的觀點看問題,用矛盾運動的觀點看問題。
(3)要求:我們不僅要考察事物的現狀和歷史,而且要想到事物的未來。
(4)作用:動態性的辯證思維能夠科學地把握事物的發生、發展過程。我們只有用動態性的辯證思維看問題,才能把握事物變化發展的規律。
3.辯證思維的方式。
在整體性與獨立性、動態性與靜態性的對立統一中把握事物。
4.辯證思維與唯心主義詭辯論。
辯證思維用實踐的觀點看問題。凡未經實踐檢驗的認識,決不能輕信和盲從。這是辯證思維同唯心主義詭辯論的根本區別。
5.作用。
學會辯證思維,我們就能對事物看得全、看得深、看得遠、看得活、看得真。辯證思維會使我們充滿智慧。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關系:分析與綜合的關系。
2. 兩個區別:辯證思維與詭辯論、相對主義的區別。
3. 兩個特征:整體性、動態性。
4. 三種思維:形而上學思維、整體性思維、動態性思維。
第八課 把握辯證分合
第二框 分析與綜合及其辯證關系
[知識清單]
一、分析與綜合的含義。
1.分析。
(1)含義:分析就是把認識對象分解為各個部分、各個要素、各個層次,或者把認識對象的復雜的發展過程分解為若干階段,分別加以認識的一種思維方法。
(2)必要性:復雜多樣的客觀事物是以有機整體的方式存在和發展的。為了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人們需要把認識對象的各個部分、要素暫時地分割開來,把被考察的部分、要素從對象整體中抽取出來。
(3)分析法種類。
①定性分析法:確定研究對象是否具有某種性質或某種成分的分析。
②定量分析法:確定研究對象在某個方面“有多少”的分析。
③功能分析法:確定研究對象是否具有某些功能或具有哪些功能的分析。
④因果分析法:確定引起某一現象發生或變化原因的分析。
(4)分析方法的優點和局限性。
①分析方法將注意力集中在問題的“點”上,力圖把具體的“點”認識透徹,其優點是精確。
②如果認識只局限在問題的“點”上,就難免產生“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片面認識。
2.綜合。
(1)含義:綜合是一種把認識對象的各個部分、各個要素、各個層次和不同發展階段,按照其固有的聯系聯結和統一起來進行考察的思維方法。
(2)必要性:要形成對事物整體的認識,必須把通過分析得到的對事物的各個部分、各個要素、各個層次,以及事物發展過程中的若干階段的認識,按照對象所固有的聯系重新組合起來,這就需要運用綜合方法。
(3)具體方法。
不同的認識領域,有著不同的認識目的和綜合范圍。
①哲學中的綜合,旨在把握物質世界的本質和事物發展的普遍規律。
②科學研究中的綜合,是為了從整體上把握具體研究對象的性質和規律。
(4)綜合法的優點和局限性。
①整體性是綜合方法的重要特征。綜合方法的注意力主要放在各部分之間的聯系上。
②但任何一次綜合的結果都只是對認識對象相對完整的認識,只是對現實原型的近似描述。只有將分析與綜合辯證地統一起來,才能全面而又深刻地把握認識對象。
二、分析與綜合的辯證關系。
1.分析與綜合的區別和聯系。
區別 分析與綜合是方向相反卻相輔相承的兩種思維方法。 分析是從事物整體走向部分的認識,綜合是從事物部分走向整體的認識。
聯系 分析是綜合的基礎,綜合是分析的先導。 分析為綜合做準備,而綜合的結果又指導人們繼續對事物進行新的分析。 在辯證思維中,分析與綜合是方向相反卻相輔相成的對立統一的關系。
2.正確地進行辯證的分析和綜合。
(1)辯證地理解和運用分析與綜合方法,要在分析的基礎上揭示事物整體,要在綜合得到的整體中指導分析。
(2)在分析與綜合的對立統一中,推動認識不斷地由低級向高級發展。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關系:分析與綜合的辯證關系。
2. 兩個含義:分析、綜合。
3. 兩個方法:哲學中的綜合、科學研究中的綜合。
4. 四個種類: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功能分析法、因果分析法。
第九課 理解質量互變
第一框 認識質量互變規律
[知識清單]
一、質量互變規律的含義。
1.質:
(1)含義:質是一事物成為自身并區別于他事物的內部固有的規定性。
(2)作用:此物之所以為此物,并區別于他物,就是由于它具有自身的質的規定性,一旦喪失了自己固有的質的規定性,它就不是原來的此物而變成了他物。
2.量:
(1)含義:量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規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數量表示的規定性,以及事物構成因素在空間上的排列組合方式。
(2)作用:量的規定性不同于質的規定性,在一定范圍內量的增減并不影響某物之為某物。
3.量變與質變:
(1)地位:是事物變化發展的兩種基本狀態。
(2)含義:量變即量的變化,質變即質的變化。
(3)關系:量變是質變的必要前提。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體現并保存量變的成果,并為新的量變開辟道路。
(4)作用:事物的矛盾運動表現為量變與質變及其相互轉化。
二、遵循質量互變規律。
1.要求:
以統一性的觀念正確把握事物發展過程中的量變與質變、漸進性與飛躍性、連續性與間斷性的關系。
(1)連續性:事物發展過程中的連續性是指事物只是在量上發生變化,表現在現實中就是這一事物還是它自身,是事物發展中的漸進性過程。
(2)間斷性:事物發展過程中的間斷性是指事物在質上發生了變化,是從舊質到新質的飛躍,是漸進性過程的中斷,或連續性的間斷。這個過程不是事物停止了發展,而是打破舊的質的規定性而代之以新的質的規定性,表現在現實中就是出現了新事物。
2.關系:
事物發展過程中的漸進性與飛躍性、連續性與間斷性也是相互區別又相互包含的。漸進性與連續性的每一步進展都是對自己的破壞,都在走向自己的反面,即飛躍性與間斷性。正是因為有漸進性與連續性的積累,才產生了飛躍性與間斷性,所以,飛躍性與間斷性包含著漸進性與連續性。
3.意義:
準確地把握事物發展過程中的量變與質變,正確地認識事物發展過程中的漸進性與飛躍性、連續性與間斷性,對我們認識事物的本質、遵循事物的發展規律具有重要意義。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規律:質量互變規律。
2. 兩種基本狀態:量、質。
3. 兩個含義:量變與質變。
第九課 理解質量互變
第二框 把握適度原則
[知識清單]
一、適度的含義。
1.事物質與量的統一體現在“度”中。
(1)度是一事物保持自身質的穩定性的量的限度。
(2)在度的范圍內,質與量相互結合、相互規定。
(3)當量的變化達到或超出定量限度時,事物就開始發生質的轉化。
(4)任何度的兩端都存在著關節點或臨界點,度是關節點范圍內的幅度。關節點是事物量變達到的極限,是引起質變的節點。
2.區分量變與質變的根本標志。
(1)事物的變化是發生在度的范圍之內還是超出度的范圍,這是區分量變與質變的根本標志。
(2)在度的范圍之內,事物的質保持不變,質規定著量的運動范圍和變化幅度;超出這個范圍,事物的質就發生變化,質與量的統一就會破裂。
(3)這就要求我們在實踐活動中遵循適度原則。
二、掌握適度原則。
1.適度原則。
(1)目的:為了保持我們所需要的事物特定的質,應當把事物的變化控制在度的范圍內,防止過猶不及。
(2)含義:從思維方式上說,適度原則就是要在“度”的范圍內尋求和把握事物發展的適當程度的原則。適當就是幅度“得當”,而不是“失當”。
(3)要求:適度原則要求我們在思考和處理問題時把握好“分寸”,不犯極端化的錯誤。遵循適度原則,并不只是被動地適應事物的存在狀態,而是包含著積極地認識和推動事物發展到最佳的狀態。適度思維是“得中”而處之的思維。
2.促成質變。
(1)目的:要改變我們不需要的事物的特定的質,就應當積極創造條件,促進事物量的變化,并使其向度的邊緣不斷發展,使該物轉化為他物。
(2)要求:量變已達到一定程度時,我們要積極促成事物的質變,使其達到我們所期望的存在狀態。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含義:適度的含義。
2. 一個標志:分量變與質變的根本標志。
3. 一個原則:適度原則。
第十課 推動認識發展
第一框 不作簡單肯定或否定
[知識清單]
一、簡單肯定或否定的危害。
1.肯定與否定的作用。
(1)任何事物內部都包含著肯定與否定兩個方面。
(2)肯定方面是事物保持自身存在的方面,即肯定這一事物為它自身的方面。
(3)否定方面是促使該事物滅亡的方面,即促使它轉化為他事物的面。
2.肯定與否定的對立。
(1)事物內部的肯定方面與否定方面是對立的。
(2)肯定方面維持著事物的質的規定性,當肯定方面處于優勢時,事物就會保持其原有的性質和自身的存在。
(3)當否定方面在事物發展中取得支配地位時,事物就會改變自己的根本性質,實現對自身的否定。
3.肯定與否定的統一。
(1)事物內部的肯定方面與否定方面又是統一的。
(2)肯定中包含否定。任何事物都包含著肯定性的因素和否定性的因素,二者的對立與斗爭必然使事物的發展進入自我否定階段,并因自我否定而自我更新。
(3)否定中包含肯定。否定并不是全盤否定,矛盾斗爭的結果并不是將矛盾雙方消解為虛無,而是產生新的規定性。這種包含肯定的否定是“辯證的否定”。
4.要求。
根據事物內部肯定方面與否定方面之間的辯證關系,我們看待事物、解決問題就不能簡單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否則,就會陷于主觀的、極端的思維方式,犯形而上學的錯誤。
二、堅持辯證的否定觀。
1.辯證否定。
(1)辯證的否定具有肯定與否定的雙重性。
(2)在事物的發展過程中,相對于肯定階段來說,否定階段是較后也是較高的環節。它包含著肯定,同時又具有比肯定更為豐富的內容,更能體現事物發展的辯證法。
2.辯證的否定觀。
(1)堅持辯證的否定觀,要深刻把握肯定與否定之間的辯證關系。
(2)作為事物發展過程中的否定,是對舊事物整體、舊矛盾統一體的否定。沒有對這一整體、統一體的否定,舊事物就不能滅亡,新事物就不能產生。
(3)否定中所包含的肯定絕不是對舊事物整體、舊矛盾統一體的肯定與保留,而是對舊事物整體、舊矛盾統一體中合理因素的肯定與保留;即使對合理因素的保留,也不是原封不動地將它照搬到新事物之中,而是經過改造,把它們包含在新事物之中。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危害:簡單肯定或否定的危害。
2. 一個辯證關系:肯定方面與否定方面。
3. 兩個內涵:肯定方面、否定方面。
第十課 推動認識發展
第二框 體會認識發展的歷程
[知識清單]
一、從感性具體到思維抽象。
1.感性具體的認識。
(1)含義:感性具體的認識,是一種直觀的整體表象,是事物多種多樣的現象和外部聯系在頭腦中的反映。
(2)局限:感性具體雖然是對事物整體的認識,但它只停留在事物的外部形象上,還沒有揭示事物的內在聯系和本質,沒有把握本質與現象相統一的事物整體,因而它對事物的認識還不完全。
2.思維抽象。
(1)含義:思維抽象是指從多樣性統一的事物整體中抽取某一方面的本質規定,或者從其個性中抽取共性的思維活動。
(2)內容:既可以從事物整體中抽取某一部分,抽取事物某一方面質的規定性,也可以從事物個性中抽取某種共性,等等。
(3)環節:
①分離:思維抽象的起始環節。
②提純:思維抽象的關鍵環節。
③簡略化:表述思維抽象結果的環節。
④理想化:思維抽象的一種特殊形式。
(4)局限:人們通過思維抽象形成的是對事物零散的、片面的認識,還不能把握事物整體的本質和規律。認識不能停留在思維抽象階段。要在思想中再現活生生的、內容豐富的具體事物,認識必須發展到思維具體。
二、從思維抽象到思維具體。
1.思維具體的含義。
思維具體是指在理性認識的層次上反映事物具體整體的認識,是人們在思維中把事物各個方面的本質規定按照其內在聯系綜合起來,形成關于事物整體的本質和規律的認識。
2.從思維抽象發展到思維具體,需要正確地選擇思維上升的環節。
(1)要選擇一個合適的上升起點。這樣的起點應是某一認識領域里最簡單、最基本的概念,是對研究對象的基本單位的反映。
(2)上升的起點,往往是某一認識對象的矛盾焦點。隨著認識的發展,起點中所包含的種種矛盾會逐一地展現出來。這些一一展現出來的矛盾是認識發展的環節,也是思維從抽象逐步走向具體的橋梁。
3.感性具體、思維抽象與思維具體之間的辯證關系。
(1)思維從最一般的抽象規定開始,通過各個上升環節,達到再現事物多樣性的統一。最終完成的思維具體是飛躍的終點,它是對認識對象整體本質和規律的認識。
(2)從感性具體到思維抽象,再從思維抽象到思維具體,思維過程的這兩個階段相互依賴、不可分割。
4.思維具體的作用。
理解肯定與否定、抽象和具體之間的對立統一關系,掌握這種辯證思維方法,對于我們獲得對事物全面而具體的認識具有重要的意義。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發展過程:從感性具體到思維抽象的發展過程。
2. 一個環節:上升環節。
3. 三個含義:感性具體、思維抽象、思維具體。
第十一課 創新思維要善于聯想
第一框 創新思維的含義與特征
[知識清單]
一、創新思維的含義。
1.含義:
科學思維所說的創新思維,不是泛指所有思維都具有的能動性,而是特指人們在實踐中破除迷信、超越陳規,有所發現、有所發明的思維活動。
2.條件:
(1)創新思維要以實踐為基礎,失去實踐基礎,思維會陷入不切實際的幻想。
(2)創新思維離不開對前人和他人已有成果的繼承。在繼承的基礎上破舊立新,才能更好地實現創新。
(3)就思維方式而言,創新思維中既有邏輯思維活動,也有非邏輯思維的活動;既要運用常規的思維方法,也要運用一些非常規的思維方法,如逆向思維方法等。
二、創新思維的特征。
1.特征:
(1)創新思維的思路具有多向性。從思維方向上看,創新思維常常從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問題。
(2)創新思維的步驟具有跨越性。創新思維不排斥一步一步的邏輯推導與分析,但它往往表現為對推理步驟的省略或跨越。
(3)創新思維的結果具有獨特性。人們在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往往沒有現成的答案,許多問題不是用常規方法就能解決的。這就要求人們用獨特而巧妙的方法使問題得到解決。
2.表現:
(1)一是思路新,突破陳規看問題,另辟蹊徑想問題。
(2)二是方法新,不局限于常規方法,敢用新手段,試用新工具,因為方法得當而事半功倍。
(3)三是結果新,凡是創新思維的成果,不論是生產活動和科學實驗中的新發明、新發現,還是理論上的新見解、新論證,總有其新穎獨到之處。
3.要求:
創新思維的智慧之“花”,只有經得起實踐的反復驗證,才能結出實實在在的創新之“果”。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含義:創新思維的含義。
2. 兩個條件:以實踐為基礎、在繼承的基礎上破舊立新。
3. 三個特征:多向性、跨越性、獨特性。
4. 三個新:結果新、方法新、思維新。
第十一課 創新思維要善于聯想
第二框 聯想思維的含義與方法
[知識清單]
一、聯想思維的含義。
1.含義:
聯想思維是對事物之間普遍聯系的反映。聯想思維就是將記憶中對不同事物的認識進行聯結與思考的思維活動。
2.特點:
(1)聯想思維具有跨越的聯結性。從形式上看,聯想思維既可以將相關對象的認識聯系在一起,也可以將看似不相關對象的認識聯系在一起,其聯結方式具有非連續的跨越性。
(2)聯想思維具有非邏輯制約的暢想性。聯想思維的“暢想”,包含著構想、想象甚至是幻想。
3.差異、標準和途徑:
(1)差異:人人都有聯想思維,但其水平和能力并不相同。
(2)標準:思維在聯想時的“聯結”速度和“暢想”得到的結果的數量,是衡量聯想思維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依據。
(3)途徑:自覺地進行聯想思維訓練,在學習和生活中積極地運用聯想思維,是提高聯想思維水平和能力的重要途徑。
二、聯想思維的方法。
1.遷移:
(1)含義:聯想思維中的遷移,是將不同認識對象的性質、作用等進行位置變遷與功能移植,以尋求解決問題的新思路。
(2)作用:
①遷移可以為創新思維開拓可能的思路。只有將過去的經驗和認知運用到新情況和新問題之中,才能開辟認識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可能道路。
②遷移能夠為創新思維搭建由此及彼的橋梁。遷移對提高人們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2.想象:
(1)含義:想象是在頭腦中對已有的事物表象進行加工、改造,通過重新組合而產生新的事物形象的思維過程。
(2)特點:想象以通過感知形成的表象為基本材料,但不是表象的簡單再現,而是對表象進行積極的再加工、再組合,所產生的主觀形象不一定直接反映現實對象。
(3)方式:
方式 作用
把抽象的思想、概念形象化,按照有意想象的要求去思考,是一種形象化的想象。 這種想象可以填補經驗知識的空白,幫助人們找出不同對象之間可能具有的關聯,還可以給抽象的認識對象建立起富有創造性的新形象。
通過提出“假如”式的問題,將與事實相反的情況作為事物發展的一種條件,仿照事物之間的條件關系,推測事物發展的可能前景。 這種想象有助于打破人們對事物原有聯系方式認識的局限性,幫助人們創造出多種多樣的“虛擬世界”,豐富人們的認識內容和精神世界。
(4)作用:想象可以幫助人們明確創新思維的目標。
3.作用:
聯想是創新思維的基礎,遷移和想象是思維展開聯想的重要方式。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依據:聯系的普遍性。
2. 兩個方法:遷移、想象。
3. 兩個分類:有意想象、無意想象。
第十二課 創新思維要多路探索
第一框 發散思維與聚合思維的方法
[知識清單]
一、發散思維的方法。
1.發散思維的含義。
發散思維是根據已知的事物信息,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向思考,以尋求解決問題的多樣性的思維方式。
2.思維發散的技法。
(1)檢核表法主要是通過對所設想問題的幾個方面進行詳細檢查,從看似“毫無問題”的事物中找到思維創新的突破口,以求產生創新的思路。
(2)信息交合法是利用已有的或引進的事物信息,通過列舉的方法,將不同信息有目的地進行組合,以產生新的思路。通過信息交合法,可以將事物可能具有的組合“一網打盡”,供人們篩選。
(3)頭腦風暴法是一種集思廣益的群體思維發散技法。它以會議的形式開展,要求有人主持會議,會議有討論的主題。在會議進入自由暢想階段,不宜過早地評判他人的設想,以利于其他設想能夠順利地產生。這種會議的原則是“延遲評判”“以量求質”。
3.發散思維的作用。
(1)發散思維不僅能夠幫助人們發現問題,而且能對所要解決的問題提供眾多新設想。
(2)思維發散技法有助于人們進行思維發散,但僅僅依靠幾種思維發散技法,難以產生理想的結果。在思維發散的過程中,還需要其他思維因素的積極參與。
(3)思維發散的效果,與人們的知識和經驗的多少、實踐能力的高低等密切相關。
二、聚合思維的方法與功能。
1.含義:
聚合思維是利用已有的知識和經驗,把眾多信息逐步引導到條理化的邏輯思路中,以便得出合乎邏輯的解決問題的方案。
2.聚合思維的特點:
(1)聚合思維在思維方向上的特點可以用下圖來表示:
(2)在思維方向上,聚合思維與發散思維正好相反。發散思維是從一個出發點向四面八方想,向新奇、獨特之處想,是擴散、輻射。聚合思維是從四面八方向一個目標點想,向聯系、共同之處想,是收斂、集中。
(3)聚合思維如同凸透鏡把太陽光聚合在一起,讓人們的注意力直接對準所思考的目標。它把有關信息集中起來,從中尋找聯系,以尋求解決問題的最優方案。
3.特征:
聚合思維有一個明確的目標,一切思維活動都圍繞這個軸心來進行。
4.方法:
(1)在思維聚合的過程中,需要多次運用比較、分析、抽象、歸納、演繹、綜合等邏輯思維方法。
(2)這些邏輯思維方法的一項重要功能是在眾多零散的知識之間建立起內在聯系,從而把看似互不相關的知識貫穿起來,聚焦所要解決的問題。
5.發散思維與聚合思維:
(1)基礎:事物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這是發散思維與聚合思維的客觀基礎。
(2)作用:
①發散思維與聚合思維,是認識對象個性與共性的關系在思維活動中的體現。解決復雜問題,往往需要人們的思維結合實際情況,反復地“發散—聚合—發散—聚合”。
②發散思維與聚合思維是創新思維的兩翼,只有在兩翼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下,事情才能辦好,科學才能進步,真理才能發展。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功能:聚合思維的功能。
2. 一個關系:聚合思維與發散思維的關系。
3. 兩個含義:發散思維、聚合思維。
第十二課 創新思維要多路探索
第二框 逆向思維的含義與作用
[知識清單]
一、逆向思維的含義。
1.運用逆向思維的原因。
(1)事物包含著矛盾,矛盾的雙方既對立又統一,因而事物具有復雜的相反相成的性質與功能,人們已經認識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2)為了認識事物可能具有的其他性質與功能,人們往往有意識地逆向性地思考既有的認識。
2.逆向思維的含義。
逆向思維就是反向求索,或者稱為反向法。作為創新思維的一種方法,逆向思維是人們從過去所把握的事物原理的反面、構成要素的反面、功能結構的反面,去思考、去求索,以實現創新的目的。
3.逆向思維的方法。
(1)對事物結構順序的已有認識進行反向思考。
(2)對已有的有關事物存在狀態的認識作轉換性思考。
(3)對已有的有關事物功能的認識作反向思考。
(4)對已有的有關事物之間因果關系的認識作交換性思考。
二、發揮思維正逆互補的作用。
1.逆向思維應當合“理”。
(1)正向思維和逆向思維是客觀對象的內在矛盾在人們思維中的反映。
(2)逆向思維的反向是有合理性的思維反向。
(3)如果不顧客觀規律,盲目地“反向”,不僅難以實現創新思維的目的,而且可能付出慘重的代價。
2.正逆互補,相得益彰。
(1)我們只有掌握了正向思維的“正”,即人們已有的對事物常規認識的成果,才能夠合理有效地進行逆向思維的“逆”,即對已有的常規認識作反向思考。
(2)創新思維中的逆向思維,往往是在運用正向思維未能獲得滿意結果的情況下才采用的。
3.正逆互補,攜手共進。
(1)逆向思維并非總比正向思維的效果好。究竟哪種思維的效果好,取決于具體情況,并不是時時處處都要逆向思考。
(2)有意識地將兩個或多個對立面聯系在一起思考,正反補充,可以打破單方面性質的限制,避免思維的僵化和極端化,更有可能發現事物的新功能和新作用,產生創新性的成果。
4.創新思維是有方向的,是以問題為導向的。
(1)目的:在創新思維過程中,人們運用發散思維和聚合思路、逆向思維與正向思維等多向的思維方式,目的在于從不同的方向和角度認識事物,以求獲得常規思路難以得到的新認識。
(2)聯系:不同方向的思維方法之間不是彼此孤立、相互排斥的,而是相輔相承、相得益彰的。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含義:逆向思維的含義。
2. 一個要求:逆向思維的要求。
3. 一個作用:思維正逆互補的作用。
第十三課 創新思維要力求超前
第一框 超前思維的含義與特征
[知識清單]
一、超前思維的含義。
1.依據:
事物的發生和發展有其規律性,人的思維對事物的反映具有能動性。
2.含義:
超前思維是在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事物的歷史和現狀的基礎上,從事物發展的現實情況出發,認識和把握事物的發展狀態,運用合理的推理和想象,判斷事物未來發展趨勢的思維形態。
3.表現:
“先知先覺”是超前思維的表現。人的思維既可能近似于等同地反映事物的存在狀態,也可能以超前或落后的方式反映事物的存在狀態。“先知先覺”能夠對事物發展情況作出正確預測。
4.特征:
超前思維是有超前意識的思維。超前意識是不滿足于現狀的意識,是居安思危的意識,是自覺地站得更高、想得更遠的意識,是追求事物發展更好、更優、更強的意識。
5.品質:
善于反思、勇于質疑是超前意識的基本品質。
二、超前思維的特征。
1.超前思維具有探索性。
超前思維是建立在對事物發展的歷史和現實把握之上的,卻又不局限于事物的過去和現在的存在狀況,而是對認識中落后的、過時的、喪失優勢的東西予以否定,肯定其中進步的、先進的、有價值的東西,并在此基礎上構想事物發展的可能的趨勢。
2.超前思維具有預測性。
思維具有能動性,能動的思維能夠在頭腦中創造觀念的對象。超前思維正是利用思維的創造性,超越了事物發展的具體時間和空間,以及事物發展的具體環節,在頭腦中推想事物發展的未來狀況。相對于事物的現狀而言,超前思維的結果具有“事先得知”的特性。
3.超前思維具有不確定性。
超前思維指向未來,但未來并不是現實的單向直線的延伸,而是存在多向變化的可能性。人們對事物發展規律的把握有正確與錯誤、深刻與膚淺之分,事物在其發展過程中會受到各種各樣的不可預料的因素的影響,事物發展的具體狀況不一定完全按照人們事先預測的方式展開。要提高超前思維預測推斷的科學性和準確性,需要人們立足實踐活動,充分認識和把握事物的規律,創造有利的條件,促使事物向有利于人們預測的方向發展。
不敢質疑,就不會有超前意識,更不會有超前思維。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含義:超前思維的含義。
2. 一個基礎:超前思維的基礎。
3. 兩個基本品質:善于反思、勇于質疑。
4. 三個特征:探索性、預測性、不確定性。
第十三課 創新思維要力求超前
第二框 超前思維的方法與意義
[知識清單]
一、超前思維的方法。
1.超前思維要運用矛盾分析方法。
(1)任何事物、任何時候都存在矛盾,事物的內在矛盾是推動事物發展的內在動力,并決定事物發展的方向。矛盾分析方法是分析矛盾、解決矛盾的方法。
(2)把握了事物發展的內在矛盾,才能對事物發展的狀況和趨勢作出正確的判斷和預見。
2.超前思維要運用推理和想象的方法。
(1)超前思維是依據事物發展的歷史和現實狀況,對事物未來的發展趨勢進行預測。
(2)要把握事物發展的因果關系,就需要運用推理的方法。
(3)由于事物的未來發展趨勢受諸多因素的影響,人們難以由其過去和現在的狀況必然地推知其未來,所以需要運用想象等思維方法彌補其前提條件的不足。
3.超前思維要注重調查研究。
(1)超前思維建立在對事物發展情況的把握之上,而把握事物的發展情況離不開調查研究。
(2)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調查是有計劃、有目的地了解事物的真實情況。
(3)研究是對調查得到的材料進行分析、綜合,以便認識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從而對事物作出正確的判斷和預測。
4.超前思維要運用科學的思維方法。
(1)超前思維要以事物發展的狀況為根據,是根據事物發展的可能性進行預測的。
(2)超前思維不能陷于不切實際的胡思亂想之中。要提高超前思維的正確性,需要運用科學的思維方法。
二、超前思維的意義。
1.超前思維有助于人們能動地認識世界,也有助于人們趨利避害、防患于未然,成功地改造世界。
2.超前思維能使人們通過前瞻性思考,把握事物發展狀態,幫助人們規劃和調整思路,從而進行正確的決策,抓住有利的發展機遇。
3.培養超前意識,提高超前思維水平,利用超前思維的前瞻性功能,有利于我們規劃成長成才的方案,有利于企業開發供給側的產品和市場,有利于社會繪制更為全面合理的服務藍圖,有利于國家和民族進行科學的頂層設計和整體謀劃,推動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
[體系構建]
[要點提煉]
1. 一個意義:超前思維的意義。
2. 三個方法:矛盾分析法、推理和想象方法、調查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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