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階段復習提升(四) 全面依法治國提升一 知識整合提升二 規范答題“意義影響類”主觀題增分突破題型特點該題型緊扣國家大政方針或現實生活問題,以具體措施、重要決策、典型事件為載體分析其可能產生的后果。設問內容:既有全面影響類(積極意義和消極影響),又有單一影響類(積極意義或消極影響);既有針對某一問題的具體影響,又有無明確指向的系統影響。設問呈現形式:“A對B的作用”“A對B的意義”“A對B的影響”等。通性通法(1)根據A的知識邏輯、設問邏輯、材料邏輯可分解為A1、A2、A3等多個層次。(2)鏈接教材知識,將A1、A2、A3演繹成B1、B2、B3等多個意義(影響)。(3)A1、A2、A3到B1、B2、B3按照從直接到間接、主要到次要、現象到本質、近到遠、內到外的思維邏輯答題。(4)明確影響或意義分析的起點和落點。①起點,弄清“誰”的影響或意義;②落點,弄清分析對“誰”的影響或意義。用圖可以表示為:A對B的意義(影響)典題示例[2023·新課標卷]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①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近年來,深圳、保定、南京等城市興建憲法主題公園,②以多種景觀形式和憲法實踐活動精彩呈“憲”。2022年12月9日對外開放的南京憲法公園,憲法主題雕塑、宣誓廣場、憲法宣傳教育展,亮點紛呈。其中,作為“憲之核”的憲法宣誓廣場,于組合浮雕中凸顯了“以人民為中心”的主旨。在江蘇省暨南京市第五個“憲法宣傳周”主題活動期間,③律師向市民提供法律咨詢服務;40名新入職的檢察官、法官、行政執法人員,④在市民的注視下進行憲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結合材料并運用《政治與法治》相關知識,闡述憲法主題公園的精彩呈“憲”對于堅持依憲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作用。[解題流程4步走]第1步:設問邏輯可視化(明確設問要求)第2步:知識邏輯可視化(明確知識范圍)第3步:材料邏輯可視化(分層、整合、遷移)第4步:答案邏輯生成(知識與材料信息相結合)[答案] 跟蹤演練[2022·北京高考]材料一 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日益完善。不過也要看到,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不當行政干預等現象還部分存在。近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發布。材料二 根據立法法的規定,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規章。法律層級見下圖。材料三 市場交易者參與交易活動最常見的形式是訂立合同。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民法典第153條第1款第1句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結合材料,綜合運用法治知識,分析民法典第153條第1款第1句的規定對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促進作用。階段復習提升(四) 全面依法治國提升二 規范答題典題示例答案:①興建憲法主題公園,精彩呈“憲”,彰顯了憲法的國家根本大法的地位,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②憲法主題公園以多種景觀形式和實踐活動精彩呈“憲”,成為開展全民普法教育的宣傳載體,有利于提高民眾的憲法意識,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③憲法主題公園精彩呈“憲”,在“憲法宣傳周”期間,向市民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有助于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保證人民群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獲得有效的法律幫助。④憲法主題公園精彩呈“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開展憲法宣誓活動,有利于增強公職人員的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堅持依憲治國,有助于提高社會法治化水平。跟蹤演練解析:第一步:審設問,明確主體、作答范圍、問題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題要求結合材料,綜合運用科學立法、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合同的訂立的有關知識,分析民法典第153條第1款第1句的規定對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促進作用。解答意義類主觀題,側重于“積極影響”。第二步:審材料,提取關鍵詞,鏈接教材知識。關鍵詞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強調的是民事法律行為的無效→可聯系科學立法、合同的訂立,可從判定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的角度分析。關鍵詞②: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不當行政干預等,強調的是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可聯系法治政府、合同的訂立,可從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等不得作為判斷合同無效的依據的意義角度分析。關鍵詞③:“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強調的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可聯系法治社會、合同的訂立,可從依法訂立合同及其意義的角度分析。第三步:整合信息,組織答案。注意設問限定以及教材知識與材料信息等相結合。答案:法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以二者作為判斷合同無效的依據,可保障市場基礎制度的全國統一。地方性法規、國務院以外的其他行政機關制定的規章等不得作為判斷合同無效的依據,有利于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有利于防止行政機關不當干預市場。只要不與強制性規定相悖,市場主體原則上可以有效訂立合同,有利于充分釋放市場活力。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