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5張PPT)11.1 民事活動要守法第11課 依法從事民事活動第四單元 遵守法律規范教學目標2教學重難點3重點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難點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民事活動要守法民法的基本原則及其內涵民事法律行為的含義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及其內涵民法的內涵及作用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思維導圖5目錄01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02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6《民法典》涵蓋了我們生活的哪些方面?地位和作用如何?7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01閱讀與思考我們生活中,還有哪些民事活動也會受到民法的調整?思考問題1、民法的內涵及作用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從事的與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有關的活動,一般都屬于民事活動。民法是規范民事活動,調整民事關系的基本法律規范。民法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可或缺,與我們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息息相關。一、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民法典規范各類民事主體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民法典簡介】2.民法的調整范圍(適用范圍)(P2下1)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平等主體法律地位平等,沒有領導和服從、管理與被管理等的關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民法調整的主體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民法調整的內容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又稱之為民事法律關系)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民法調整的主體自然人: 自即生物學意義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人,到死亡時止。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不是人,而是組織,法人代表是人)非法人組織: 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如: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律師事務所等)營利法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非營利法人特別法人公立學校、公立醫院等政府機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民法的調整范圍(適用范圍)疑難破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民法調整的內容人身 關系 是指民事主體之間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與人身不可分割的民事法律關系。①人格關系(人格權)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譽、隱私等人格利益②身份關系(身份權)配偶關系、父母子女關系等財產 關系 是指民事主體之間財產歸屬和財產流轉為主要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它直接以物質利益為內容。①財產所有:物權、債權、知識產權②財產轉移:買賣、借貸、繼承、轉讓、贈與等注意:其他關系如戀愛關系、行政關系、勞動關系、犯罪(刑事法律關系)等民法不調整。民法的調整范圍(適用范圍)疑難破2.民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哪些?①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②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③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④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P6下相關鏈接)⑥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思考:以下案例違背了民法的什么原則 1.商店以顧客摸過衣服為由強迫購買。2.父母為孩子取名“北雁南飛”,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3.小紅在租房期間發現房屋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房東以小紅是租客為由,要求小紅承擔全部維修費用。4.工廠距離居民區太近,引發噪聲污染和灰塵污染。5.某飯店門口豎著“農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絕農民工就餐。6.某男子隱瞞患有重大疾病,與女方進行結婚登記。自愿公平綠色平等誠信公序良俗16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02閱讀與思考家長撤銷交易的要求是否合理?說說理由思考問題15周歲的中職生小周未經家長允許,偷刷家長的信用卡數千元,給自己買了一部高端手機,但剛拿回家就被家長發現了。家長找到賣家,主張小周尚未成年,私自購買手機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要求賣家撤銷該筆交易,退回手機,退還貨款。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符合法定的有效條件,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達到預期的目的。二、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1、民事法律行為的含義民事法律行為有效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二、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2、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及其內涵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閱讀與思考什么是民事行為能力?思考問題民事行為能力內容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無民事行為能力年齡 成年人(18周歲以上),或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 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智力、精神健康狀況 正常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人行為的效力 有效 效力待定 無效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主體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從事民事活動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的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根據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的不同,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三類,其對應的后果分別是行為有效、行為效力待定和行為無效。人們所從事的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如果一方受到對方的欺詐,或基于自己的重大誤解,作出了錯誤的決定,或者受到脅迫而實施了不情愿的行為,受損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該民事法律行為。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是民事活動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違反強制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違法者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事活動要守法民法的基本原則及其內涵民事法律行為的含義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及其內涵民法的內涵及作用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課后小結民法就在我們身邊。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一個人“從搖籃到墳墓”都離不開民法。結合本課的學習以及自己對民法的理解,列出一個清單,看看自己的哪些行為或生活的哪些方面和民法有關、受民法調整。—————————————————————————————啟思導行謝謝25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11.1 民事活動要守法(課件+視頻)-【中職課堂】高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與法治》(高教版2023基礎模塊).pptx 高空.mp4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