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4張PPT)溫故知新法律保護下的婚姻珍惜婚姻離婚要慎重結婚的含義、要求與意義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結婚的法定條件結婚登記程序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完全自愿達到法定婚齡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申請審查登記離婚要慎重的原因離婚的條件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離婚的方式協議離婚裁判離婚同學們,你們認為夫妻關系和睦,婚姻幸福美滿的核心是什么?6.2 夫妻地位平等第六課 珍惜婚姻關系1、夫妻關系的內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2、夫妻平等意味著什么?夫妻平等的實質?3、怎樣理解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4、夫妻財產有什么特點?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哪些內容?5、哪些是夫妻個人財產?6、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是什么?7、夫妻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范圍如何確定?閱讀教材P53~56,回答下列問題自主預習問題:對于視頻中的夫妻關系,你怎么看?“全職太太”索要生活費 被丈夫要求打欠條01平等的人身關系1. 夫妻關系(1)確立:登記結婚(2)內容:包括夫妻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4)平等的表現: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一平等的人身關系相關鏈接:——平等的實質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關系中的權利義務一 一對等夫妻平等需要考慮男女在生理上的差異,合理分工,共同承擔家庭責任。有專家建議用“恢復妻隨夫姓傳統”的方法降低離婚率。專家認為,如果讓女性結婚以后,像舊社會那樣,在自己名字前面加上丈夫的姓,可能婚后就會對夫家家族的歸屬感更強,夫妻關系也會變得穩定,這樣女性就不容易提出離婚了。我國整體的離婚率也能得到遏制。說一說:1、你如何看待上述材料“妻隨夫姓”的觀點?2、你認為男方有權要求女方為了家庭放棄自己的工作和事業嗎?2. 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 ——人格獨立夫妻人身關系:夫妻間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無直接物質利益因素的權利義務關系。如姓名權、夫妻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的自由權。(1)含義:夫妻平等強調雙方的人格獨立。(2)平等表現:人格獨立的一個重要體現就是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夫妻姓名權),不因婚姻生活的具體環境,雙方的職業、收入和彼此的扶養關系而發生變化。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注】: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在子女姓名的問題上享有平等的權利;任何一方變更子女的姓名時,都要征得對方同意。2. 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3)重要標志: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夫妻人身自由權)生產工作:一切從事的社會職業和社會勞動。學習:既包括正規的在校學習,也包括掃盲學習、職業培訓、各種形式的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的學習。社會活動:包括參政議政活動、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活動,各種群眾組織、社會團體的活動,及各種形式的公益活動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7條規定,【夫妻參加各種活動的自由】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知識拓展】:夫妻平等的人身關系夫妻人身關系夫妻的姓名權夫妻人身自由權夫妻住所選擇權夫妻的生育權夫妻雙方地位平等和獨立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選擇,應由夫妻雙方自愿約定。夫妻雙方協商決定生育夫妻雙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互不隸屬和支配。夫妻雙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雙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協商確定。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嚴某是某企業的總經理,溫某是另一家企業的業務經理,兩人結婚后工作都很忙。溫某經常出差,平時應酬也多,嚴某為此頗為不悅。嚴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養活溫某為由,勸說溫某回家當“全職太太”,均遭到拒絕。一次,嚴某在家接到溫某的男客戶打來的電話后,便要求溫某馬上辭職回家,否則離婚。溫某一氣之下搬回娘家。對夫妻二人的行為,大家有不同的觀點。你對此有什么看法?說說你的理由觀點一:嚴某收入高,男女適當分工好,溫某辭職回家是對的。觀點二:男女平等,嚴某無權要求溫某當“全職太太”。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關系的核心;“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這破除了“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應當樹立男女平等觀念。只有夫妻雙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賞、互諒互讓,成就美滿婚姻,構建和諧家庭。嚴某無權要求溫某當“全職太太”。探究分享【特別提醒】(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遺棄。(2)禁止夫妻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對方的身體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暴力行為。(3)禁止構成虐待的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4)禁止有扶養義務的一方不盡扶養義務的違法行為。(5)夫妻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夫妻人身關系需要禁止的行為辨析:俗話說“男主外,女主內”,因此,家庭義務應該由女方履行。①這一觀點是片面的。②夫妻平等需要考慮男女在生理上的差異,合理分工,共同承擔家庭責任從這一方面看“男主外,女主內”有一定的合理性。③夫妻雙方都要履行家庭義務。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妥善安排家務的分配,不應該借口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而拒絕履行家庭義務。這是避免家庭矛盾、實現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因此,家庭義務應該由女方履行的觀點是錯誤的。2. 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4)夫妻人身關系平等的意義:只有夫妻雙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賞、互諒互讓,成就美滿婚姻,構建和諧家庭。能力提升 王剛是某建筑公司的經理,與中學教師張燕結婚,婚后生有一對雙胞胎。張燕想給男孩取名王龍,女孩取名張鳳,結果王剛不同意,堅持兩個孩子都姓王。王剛整天忙于公司業務,家務全落在張燕身上。產假結束后,張燕要上班了,想請個保姆幫忙做家務,王剛不同意,堅持要張燕辭掉工作,在家做專職太太。兩人意見不一致,導致矛盾激化。(1)你認為子女應該隨父姓還是隨母姓?為什么?(2)請運用有關法律與生活對王剛的行為進行分析。(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2)王剛的行為違反了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沒有處理好夫妻間的人身關系,沒有履行自己應該承擔的義務,侵犯了妻子的權利和自由。①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夫妻有了孩子,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王剛堅持兩個孩子都姓王,沒有尊重妻子給孩子取名的權利。②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王剛要求妻子辭掉工作,在家做專職太太,侵犯了妻子參加工作的權利。 ③夫妻雙方都要履行家庭義務。王剛忙于公司業務,不能履行家庭義務,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務都推給妻子。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01 婚前財產公證03 家務承擔問題02 孩子姓氏問題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強調雙方的人格獨立,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夫妻在婚姻關系中地位平等”是夫妻關系的核心。雙方應該平等地行使權利、平等地履行義務、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責任。02平等的財產關系1. 夫妻財產關系的平等(1)特點:夫妻財產關系與夫妻人身關系密不可分。(夫妻財產關系是基于夫妻人身關系而產生,從屬于夫妻人身關系)(2)內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3)財產的確定(約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處理。 (約定財產優先)夫妻雙方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平等。注意:夫妻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是兩個概念,夫妻財產包括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二平等的財產關系【辨析】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P55相關鏈接:日常家事代理權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互為代理;行使方式:自己名義、另一方名義、雙方名義)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善意:相對人(與某一主體相對應的另一方當事人)不知道或應當不知道。夫妻一方擅自出賣共同所有房屋的處理。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已辦理不動產登記,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務,諸如一家的食物、衣著等生活用品的購買,正常的娛樂、保健、醫療,子女的教育費用等。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費,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消費、日用品購買、子女撫養教育、老人贍養等各項費用。對于這類事物,夫妻間均有代理權,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責任。共同財產包括:(法定的共同財產)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2. 夫妻共同財產含義: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前的個人財產不算如:夫妻約定的共同財產【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婚姻發生法律效力的期間,從進行婚姻登記領取結婚證之日起至婚姻關系結束之日(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時)止。結婚前的戀愛期間或訂婚期間不能算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曾某在婚前有一輛車和10萬元存款,2019年3月曾某與毛某結婚。兩人在結婚時以書面的形式進行協議,曾某的10萬元存款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婚后曾某變賣了自己的車子,將所得8萬元去購買股票與基金并獲得分紅4萬元。后來因兩人感情不和協議離婚。以下關于財產分割的說法,正確的是( )①曾某變賣車子所得8萬元,歸夫妻共同所有②曾某的股票與基金所得分紅4萬元,歸夫妻共同所有③毛某離婚可分割得到7萬元④毛某離婚可分割得到5萬元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B小試牛刀個人財產包括:(法定的個人財產)① 一方的婚前財產;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③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④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⑤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3. 夫妻個人財產如:夫妻約定的個人財產金某與陳某是一對夫妻,由于兩人在婚姻生活中產生了很多矛盾,于是準備協議離婚,但兩人在進行財產分割時產生了不同意見。下列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是①金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股票獲得分紅 ②陳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奢侈品包包③金某父親在他婚禮上贈與的一輛轎車④陳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遭遇車禍收到的賠償款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D小試牛刀關于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人身權歸權利人)。如:發表作品取得的稿費、轉讓專利獲得的轉讓費歸夫妻共同所有。婚前個人房產:婚后進行拆遷所得的補償款,對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部分屬于——個人財產;拆遷補償款中對家庭成員的補償,如搬遷、臨時安置補償等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收益,屬于——共同財產(這是對房屋價值的變現)婚前個人房產,婚后出租所得,屬于——共同財產。(這是一種對房屋的投資行為)婚前個人存款:1.婚后取得的利息——個人財產(法定孳息)2.婚后獲得的國債利息——個人財產(法定孳息)3.婚后買股票收益——共同財產(投資)注: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即通過個人財產的投資或生產經營活動獲得的收益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國債視作孳息。【知識拓展】財產來源 財產歸屬婚后,張某用婚前個人積蓄20萬元購買股票,獲利6萬元他用婚后其父贈與的30萬元購買企業債券,獲利2萬元。婚后,張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積蓄購得一套價值80萬的房子,僅以張某的名字登記。婚姻期間由于小張工作突出,公司獎給其的一輛價值8萬元的一輛小汽車。婚內小張為小李購買的價值2萬元的鉆戒。小李在送孩子上學途中由于車禍而獲得的當事人醫療賠償6萬元小李為小張購買的一套高檔西服2000元。小張向小李婚前承諾,婚后如果提出離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費”20萬元。20萬歸張某,6萬為共有夫妻共有夫妻共有小李所有小張所有小李所有夫妻共有小李所有實際演練:4. 夫妻處理財產的方式:約定財產制(1)內涵: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約定的內容)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前+婚后財產的約定—契約形式)(2)形式: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可以公證;口頭形式約定,事后無爭議,該約定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對內效力)。補充:約定財產效力優先于法定財產(約定的效力-未約定、約定不明確或約定無效時適用法定財產制)。(3)債務處理: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對外效力) 。【提醒】約定的時間:夫妻對財產的約定,可以在婚前進行,也可以在婚后進行,還可以變更,甚至附條件或附期限。約定的財產涉及需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應當辦理相應的手續。范圍 處分原則 關鍵夫妻個人財產 ①婚前財產②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③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④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①工資、獎金、勞務報酬;②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③知識產權的收益;④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約定財產 (1)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⑶要件①要求(合法)夫妻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②平等自愿、協商一致。③內容明確合法。④約定的財產涉及需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應當辦理相應的手續。【知識整合】夫妻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夫妻個人財產處理權歸個人所有約定財產優先于法定財產“相互坦蕩,遇事商量”是處理好夫妻間財產問題的關鍵。羅某與章某是夫妻。羅某急需用錢于是背著妻子偷偷向朋友李某借用8萬元,羅某以個人的名義向李某承諾一年內一定還給李某,并交給李某留有自己簽名及按手印的借條。一年后羅某以自己生意失敗沒錢的理由遲遲沒有還款,李某屢次催促無果后將其告上法庭,要求其償還債務,同時要求章某對借款承擔共同清償責任。(1)請問人民法院是否會判處章某對丈夫羅某債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并說明理由。(2)為了夫妻間更好地處理財產問題,請你談談應該如何做。(1)①人民法院不會判處章某承擔共同清償責任。②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堅持“共債共簽”的原則,須保證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如有夫妻一方對于共同債務不知情,則不認定為共同債務。(2)①夫妻雙方要堅持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依照法律規定解決財產問題。②“相互坦蕩,遇事商量”是處理好夫妻間財產問題的關鍵。夫妻雙方要相互坦誠,不要有隱瞞欺騙等不誠信行為,遇見問題心平氣和地協商處理。P56【相關鏈接】: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第1164條 【夫妻共同債務:3種】:【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共債共簽、共簽共債)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日常家事代理權)所負的債務。【個人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債權人舉證證明責任)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如共同從事工商業、共同投資、購買生產資料等)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相互坦蕩,遇事商量”是處理好夫妻財產問題的關鍵。5. 處理好夫妻財產問題的關鍵知識拓展:判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1)男女平等。(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并視女方的經濟狀況及子女的實際需要給予必需的照顧。(3)尊重當事人的意愿。(4)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分割時不應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價值,做到方便生活,物盡其用。(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夫妻地位平等平等的人身關系平等的財產關系夫妻關系:確立、內容、核心平等的人身關系夫妻財產關系:約定財產制處理好夫妻財產問題的關鍵重要體現重要標志意義特點內容如何確定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課堂小結課堂檢測婚后,王某用婚前個人積蓄50萬元投資理財,獲利11萬元,另外王某展覽其畫作取得報酬30萬元。徐某將婚后從其父處繼承的價值210萬元的房產出租,收取租金10萬元。上述全部財產中,屬于夫妻共有的是A.261萬元 B.251萬元 C.51萬元 D.250萬元個人積蓄50萬元是王某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王某婚后理財獲利11萬元,徐某從其父處繼承的價值210萬元的房產,出租房子所得租金10萬元及王某展覽畫作取得的報酬30萬元,都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夫妻共同財產。上述全部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有261萬,BCD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A。A2019年8月,施某與羅某走進婚姻殿堂結為合法夫妻。結婚后不久,施某繼承了其父親一套商品房。施某平日里經營自己婚前購買的店鋪,做餐飲生意,店里生意興隆,施某強制羅某辭掉薪水不高的工作來店里幫忙。后來羅某誕下一對龍鳳胎,羅某向施某提議,女兒跟隨自己姓,兒子跟隨他姓,遭到施某的強烈反對,他認為兒女都是施家的骨肉,不能有外姓。(1)請你結合“法律與生活”所學知識對施某的行為進行評析。(2)結合“法律與生活”所學知識,請你對材料中涉及的所有財產進行分類。(1)①施某不允許子女隨妻子姓的行為侵犯了妻子的人格獨立。人格獨立的一個重要體現是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姓名權),不因婚姻生活的具體環境,雙方的職業、收入和彼此的扶養關系而發生變化。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②施某強制妻子辭職的行為限制了妻子的工作自由。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人身自由權)。這些自由是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③施某的行為破壞了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不利于構建和諧家庭。(2)①施某婚后繼承父親的商品房,因沒有特指只繼承給他一人,所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②施某店鋪的營業所得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經營所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③施某婚前所購買的店鋪是他的婚前財產,屬于施某個人財產。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