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3.1訂立合同學問大 教學設計一、教學目標1. 知識目標:學生能夠準確理解合同的含義、類型、訂立原則及訂立合同的意義。2. 能力目標:通過案例分析和模擬情境,學生能夠掌握訂立合同的基本技巧,學會用法律思維分析合同糾紛。3.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增強學生的合同意識與契約精神,樹立誠信為本的交易理念。二、教學重難點重點:合同的含義、訂立合同的步驟及原則。難點:如何通過案例分析理解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如何在實際生活中運用法律知識保護自己的權益。三、教學方法與手段教學方法:情境導入法、案例教學法、小組討論法。教學手段:多媒體教學、實物展示、模擬合同訂立過程。四、教學過程(一)導入新課通過展示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合同實例(如購物合同、租賃合同等),引導學生思考合同的作用及重要性,導入新課內容。(二)新課講授1. 合同的含義及類型講解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介紹常見的合同類型,如買賣合同、贈與合同、租賃合同等。2. 訂立合同的原則強調自愿原則,即合同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共識。介紹平等協商原則,說明合同需要當事人各方的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3. 訂立合同的意義從交易者、市場資源、社會財富等角度講解訂立合同的重要性。強調法律對合同訂立的鼓勵態度,尊重市場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維護誠實守信的履約機制。第三課 訂約履約 誠信為本【知識整合】了解1個特殊情形:合同的變更、修改或解除。掌區分2種形式:要約與承諾,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明確2種情形:違約行為免責的形式有法定的免責情形不可抗力和約定的免責情形。堅持3個原則:合同的履行堅持誠信原則、全面履行原則、協作履行原則。掌握5種承擔方式: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適用定金罰則等。3.1訂立合同學問大一、生活離不開合同1.合同的含義: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2.合同的特點:必須由訂立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即就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終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實現各自的利益。3.合同的意義(1)大到國際貿易,小到生活點滴,合同滲透在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2)交易活動的順利進行,除了依靠誠實守信等道德約束,還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提醒:合同的作用(1)避免和減少糾紛的發生:社會生活中難免發生矛盾和糾紛,有些糾紛之所以產生,是因為當事人缺乏合同意識,沒有簽訂合同或者沒有正確地簽訂和履行合同。(2)處理已經發生的糾紛的依據:只要正確地簽訂合同,即使糾紛已經產生,依據合同辦事也是一個有效的解決之道。4.正確認識自愿原則(1)內涵:①是否訂立合同自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②與誰訂合同自愿。③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自愿約定合同內容。④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變更有關內容。⑤當事人可以協議解除合同。⑥可以約定違約責任,以及解決爭議的方式。(2)必要性①可以滿足市場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從而增加整體的社會財富。②促成市場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會的信用機制。(3)保護:法律鼓勵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尊重市場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維護誠實守信的履約機制。(4)限制:由于合同主體的談判能力與地位可能存在差異,法律對合同自由進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護處于弱勢地位的一方。自愿也不是絕對的。當事人訂立合同、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提醒:合同自愿是指當事人依法享有在締結合同、選擇合同相對人、決定合同內容以及在變更和解除合同、選擇合同補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合同自愿原則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則。確立合同法的自愿原則是鼓勵交易、發展市場經濟所必須采取的法律措施,它不僅為發展市場經濟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法律原則,而且也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奠定了充分尊重主體的自由和權利的新的法治原則。二、要約承諾訂合同1.要約與承諾要約 承諾含義 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要求 為了保護受要約人的合理期待,維護穩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 ①由受要約人及時向要約人作出,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該意思表示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②如果對原來的要約內容進行了實質性變更或者超過了要約確定的期限,此時,該項“承諾”轉化為新要約,需要原來的要約人作出承諾,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主體 在一項要約中,發出要約的一方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為受要約人2.訂立與生效(1)有效情形①承諾到達對方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訂立合同的過程隨之結束。②法律鼓勵交易,從嚴認定無效合同。③訂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想一想] 未成年人訂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還是無效合同?提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一般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追認才有效。但是,他們可以訂立純獲利益的合同,如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等;還可以訂立與其年齡、智力和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這會構成有效合同。(2)無效情形①如果合同內容出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導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無效。②如果合同的主體不適格或者因欺詐、脅迫導致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也會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處于不確定狀態,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約束力。比較有效合同與無效合同有效合同 無效合同從行為人看 訂立合同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認的從外在表示行為與內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意思表示真實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從是否合法、合理看 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三、立字有據更可靠1.合同形式的意義:會對當事人能否順利實現其合法權益產生影響。2.分類(1)口頭合同①含義:是當事人通過口頭語言達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②優點:充分適應了現代社會對訂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③缺點: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多不明確,發生糾紛時難以舉證。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長,當事人忘記約定內容或者條件發生變化的可能性就越大,當事人對合同的理解和執行就越容易產生爭議。④適用范圍:通常用在一些金額較小、即時清結、權利義務關系相對簡單的民事法律關系中。(2)書面合同①含義:是以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訂立的合同。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②優點:內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當事人根據確定的義務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約方根據約定追究違約責任。書面合同有據可查,能夠為處理合同糾紛提供明確的證據,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決。③適用場景:對于權利義務關系復雜、金額較大以及履行期限較長的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④成立條件: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比較:口頭合同與書面合同的異同口頭合同 書面合同含義 是以口頭形式訂立的合同,是當事人通過口頭語言達成意思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它是以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適用對象 可以用在一些金額較小、即時清結、權利義務關系相對簡單的民事法律關系中 適用于權利義務關系復雜、金額較大、履行期限較長的或重要的合同優點 充分適應了現代社會對訂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簽訂書面合同有助于督促當事人履行義務;書面合同還可以作為仲裁機構、司法機關仲裁、調解、處理合同糾紛的證據缺點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多不明確,發生糾紛時難以舉證 訂立書面合同比口頭合同稍復雜提醒:依據合同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口頭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也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在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之前,口頭約定的合同內容無效。若非上述兩種情況,當事人雙方的口頭約定具有法律效力。3.要求:我們在生活中應當樹立合同意識,尤其要用好白紙黑字這個工具。4. 案例分析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合同糾紛案例,引導學生用法律思維分析案例中的問題和解決方案。通過案例分析,加深學生對合同法律效力的理解,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三)課堂活動1. 模擬合同訂立過程分組讓學生模擬買賣雙方,進行合同訂立的模擬演練。通過模擬演練,讓學生親身體驗合同訂立的過程,加深對合同內容的理解。2. 小組討論小組內討論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合同問題,如租房合同中的押金問題、購物合同中的退換貨問題等。分享討論結果,教師給予點評和指導,幫助學生理解法律在解決合同糾紛中的作用。(四)課堂小結回顧本節課的主要內容,強調合同在日常生活和市場經濟中的重要性,以及增強合同意識與契約精神的必要性。(五)作業布置布置相關練習題和閱讀材料,要求學生鞏固所學知識,提高實際應用能力。五、教學反思本節課通過情境導入、案例分析、模擬演練等多種形式,使學生更好地理解了合同的相關知識,提高了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教學過程中,應注重學生的參與和互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積極性。同時,還應關注學生的學習反饋,及時調整教學策略和方法,提高教學效果。六、練習1.王某與某蘋果種植基地有多次合作經歷,根據市場需求,王某準備購買一批蘋果。10月2日,王某向基地發出函電:購買某品種蘋果1000斤,每斤10元,貨到付款,運輸方式及違約責任按以往約定。10月3日,基地回復王某:每斤12元,其他無異議。10月4日,王某回復基地:每斤11元。10月5日,基地回復王某:同意。就本次交易而言( )①10月2日的函電是要約邀請②10月3日的函電是新要約③10月4日的函電是承諾④10月5日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2.30歲的李某將自己的摩托車賣給了同村的15歲宋某,雙方約定價款為13800元,宋當天便付給了李1000元且把車開走,三天后宋將該車退還給李,并要求李退還先前給付的1000元,雙方產生糾紛。本案中( )A.合同成立,因為雙方已經完成要約與承諾B.合同不成立,因為宋某父母不追認C.合同無效,因為宋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D.合同有效,因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3.下圖是某景點的“游客須知”,根據材料,下列對“游客須知”的認識正確的是( )1、水上雅丹氣候條件,自然地貌最適應騎駱駝、坐駱駝車、體驗古人的交通工具照相,攝影。2、騎駱駝、坐駱駝車進入雅丹群往返3.5公里需用時間40分鐘。3、票價:騎駱駝100元/人,坐駱駝車50元/人。4、12歲以下兒童騎駱駝必須由監護人監護下乘騎。5、攜帶好隨身物品、系好絲巾等飄物。6、騎好駱駝后請抓緊扶手、不允許打傘。7、購票后不予退票。①部分內容違背了自愿原則,屬于霸王條款②因未與游客協商,只起著提醒和警示作用③屬于要約邀請,其法律約束力視情況而定④屬于格式條款合同,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13周歲的李某在一家商場購買了標價4000元的名牌背包。他的父母發現此事之后,找到商場,要求退貨。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背包的買賣合同訂立,因為該合同經過要約與承諾②背包的買賣合同未訂立,因為該合同違反法律規定③背包的買賣合同有效李某父母不能要求商場退貨④背包的買賣合同效力待定,李某父母可以要求商場退貨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5.王某與李某簽訂合同,購買李某的二手小汽車一輛。汽車使用期間毛病不斷,經檢測發現李某隱瞞事實,該車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故障車輛。王某要求退還該車遭李某拒絕,遂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此判斷正確的是( )①王某與李某的合同已經成立②王某與李某的合同有效③王某與李某的合同沒有成立④王某與李某的合同無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6. 閱讀材料,完成下列問題。2020年5月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函稱:“我公司因慶典需要200套西服,如果貴公司有能力在6月1日做出并送達,請回函。”5月10日,乙公司回函稱:“我公司有能力做,每套1000元,如貴公司愿意接受此價格,會在6月1日之前運抵貴公司,速回函。”5月11日,甲公司回函確認,5月12日乙公司收到回函,并于5月31日發貨。但直到6月3日西服才運抵甲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乙公司則稱逾期交貨是因為恰逢梅雨季,連綿陰雨耽擱了貨運行程,因而拒絕承擔違約責任。(1)指出本案中合同訂立的兩個階段及合同成立的時間。(2)乙公司是否應該承擔違約責任?請說明理由。參考答案:1.C【詳解】①:10月2日的函電內容具體,對象明確,屬于要約,①排除。②③:10月3日的函電和10月4日的函電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新要約,②正確,③排除。④:10月5日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承諾后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④正確。故本題選C。2.A【詳解】A:根據法律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因為李某與宋某已經完成要約與承諾,因此合同已經成立,A正確。B:題中合同的當事人是李某與宋某,與宋某的父母無關,宋某父母是否追認影響的是合同效力,而不會影響合同是否成立,B錯誤。C:15歲的宋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C錯誤。D:宋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簽訂的該合同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后才有效,D錯誤。故本題選A。3.B【詳解】①②④:游客須知屬于格式條款的一種,一般有法律約束力,但“購票后不予退票”屬于霸王條款,違背消費者意愿,①④符合題意,②不選。③:格式條款屬于要約,不是要約邀請,而且要約邀請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③不選。故本題選B。4.D【詳解】①:商場的名牌背包標價4000元,發出了要約,李某購買后,屬于承諾,因此合同成立,①正確。②:該案例中雙方的買賣合同沒有違反法律規定,②錯誤。③④:本案例中,李某13歲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從事的與其智力認知范圍不相符的民事法律行為屬效力待定的行為,如果其監護人追認該行為有效,則其民事法律行為才有效。本案例中李某父母已明確表示不予追認其行為的效力,所以李某與商場就背包所形成的買賣合同無效,李某父母可以要求商場退貨,③錯誤,④正確。故本題選D。5.B【詳解】①④:王某與李某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購買二手汽車符合平等主體雙方達成意思一致,合同成立;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故障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是有規定不能銷售買賣的,因此屬于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故合同無效,①④符合題意。②:由于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王某與李某的合同無效,②說法錯誤。③:王某與李某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購買二手汽車符合平等主體雙方達成意思一致,合同成立,③說法錯誤。故本題選B。6. (1)①兩個階段:乙公司5月10日的回函屬于要約;甲公司5月11日的回函屬于承諾。②合同成立時間:承諾到達,合同成立并生效。為此5月12日為合同成立時間。(2)①乙公司應該承擔違約責任。②理由:本案中,陰雨天氣雖然對貨運產生影響,但不屬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乙公司完全可以預見雨季來臨對貨運的影響,天氣狀況是計算交貨日期時事先必須考慮的因素,故不符合法定免責情形。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