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2張PPT)幸福的家庭都一樣,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列夫·托爾斯泰思考:什么是家?幸福的家庭有哪些共同點?幼有所教、老有所養、夫妻和諧相處、家庭成員之間敬老愛幼,這是婚姻家庭法律立法宗旨的集中反映。溫馨幸福的婚姻家庭既需要親情和愛情的精心維護,也離不開法律的有力保護。第二單元家庭與婚姻第五課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長第一框 家和萬事興1育小責任大——在我們的生活中哪些是親屬關系?法律依據是什么?——父母對子女的義務是什么?父母的權利是什么?(1)內容: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2)體現:體現著濃濃的親情與愛情,但親情與愛情的背后,還存在著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生活中的親屬關系例如,對父母的要求:只生不養違法,只生養不教育違法,虐待子女更擔責。(3)如何處理親屬關系:民法典等法律為處理家庭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提供了準則。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既調整夫妻關系,也調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員關系。思考:家庭關系中家庭成員有哪些權利和義務?(3) 監護職責(義務):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監護職責時,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1) 撫養義務:(三不得)父母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殘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父母對子女的義務(2) 教育義務:父母應當讓適齡兒童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輟學。監護: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等方面的保護,使子女身心安全。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對子女的全面培養,使子女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成長。撫養:是指父母從物質上、生活上對子女的養育和照顧,如負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假如父母死亡,由誰來監護?假如父母離婚,還需要撫養子女嗎?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家庭成員中具有監護能力的其他近親屬應當承擔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這些近親屬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是否有權出賣未成年人名下房產(未經授權) 給孩子買房,可以!未經同意,替孩子賣房,不行!一般來說,子女成年獨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質和生活上不再有撫養義務。但是,對以下情況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負擔時,父母有教育撫養的義務:①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部分勞動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讀的;③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1)不成立。(2)原因:父母必須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未成年子女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小飛屬于未成年人,小飛的父母需要履行監護職責,負有侵權責任中的無過錯責任。小飛在學校與同學小王打架,把同學小王打傷,需要賠償1萬元的醫療費。小飛的父母以事情發生在學校為由拒絕賠償。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長的理由是否成立 為什么?案例分析(1)不成立。(2)原因:①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小芙的父親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其母親應給與協助。小芙母親拒絕探望的理由不成立。②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子女歸一方撫養,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本案中小芙父親拒絕支付撫養費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父母離婚后,小芙跟隨母親生活。父親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親以父親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為由予以拒絕。母親要求父親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父親則以母親長期阻止他探望孩子為由拒絕支付。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長的理由是否成立 為什么?案例分析【拓展】①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與婚生子女是一樣的。②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1)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義務,也是父母的權利。(2)父母有權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并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父母的權利2敬老是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包括哪些內容?——如何認識成年意定監護制度(目的、含義、優缺點)?——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有哪些?如何處理?(1)要求子女經濟上供養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顧父母的特殊需求。(2)要求子女尊重、體貼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曉陽今年10歲。2021年5月,其父母因長期吵架不合,經法院判決離婚,曉陽隨父親趙某生活。多年來,曉陽母親將曉陽的壓歲錢都存入了曉陽的賬戶中,累計有5萬余元。2024年3月份,由于趙某對曉陽疏于照顧且經常醉酒后毆打曉陽,曉陽搬至母親劉某處生活。劉某后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法院判決由劉某撫養曉陽。不久前,趙某未經曉陽同意,將曉陽的壓歲錢及利息取出供自己生活開銷。劉某認為趙某私自提取曉陽壓歲錢且拒不返還的行為侵犯了曉陽的合法權益,于是以曉陽的名義訴至法院,請求返還存款本金及利息。案例分析思考:家長能否處分孩子的壓歲錢?并說明理由。【提示】從法律角度來看,壓歲錢就是親朋長輩對孩子的一種財產性贈與。根據民法典中關于贈與的相關規定,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之后,贈與財產的所有權即歸受贈人所有?;诖?,在孩子或者父母接受壓歲錢之后,就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無論存于誰的名下,究其本質仍屬于孩子受贈的個人財產,應屬孩子所有,不能視為家長的財產。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鑒于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是監護人的職責之一,家長作為法定監護人,于情于理都可以替孩子保管壓歲錢。不過,其享有的權利僅僅是代為管理,并不能擅自使用、隨意處置孩子的壓歲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家長對孩子的壓歲錢進行處分,但前提必須是為維護孩子的利益,如為其購置生活、學習用品,支付課外輔導等費用。【民法典第27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民法典第第35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思考:圖表反映未來40年我國老齡化嚴重,意味著子女肩上的責任更艱巨。我國應怎么應對?(1)目的:防止老年人合法權益受損。(2)內涵: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3)缺陷: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決定權。(4)建議:建議選擇與老年人財產沒有利害關系人擔任監護人。成年意定監護制度(5)為什么要制定成年意定監護制度:①必要性:法律依據: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損,民法典專門規定了成年意定監護制度,有助解決此類問題。自身原因:隨著年齡增長,活動能力減弱,老年人容易與社會生活脫節,導致判斷力下降。制度缺陷: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決定權,故建議選擇與老年人的財產沒有利害關系的人擔任監護人。②意義: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成年意定監護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成年意定監護制度(1)表現: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現實生活中還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等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2)追責:依據法律,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知識拓展 正確區分虐待與家庭暴力虐待 家庭暴力區別 最基本特征:持續性和經常性 一次或短期的毆打、捆綁等行為可以構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構成虐待在表現方式上主要是進行肉體上的摧殘或精神上的折磨 在表現方式上主要是肉體上的摧殘聯系 兩者都是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都給家庭成員造成傷害,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撫養 贍養(扶助) 扶養(狹義)區別 定義 父母為子女的生活、學習等提供物質條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給予父母關心和照料 平輩人之間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適用范圍 適用于長輩對晚輩 適用于晚輩對長輩 適用于平輩之間聯系 ①都是法律規定的家庭成員間應履行的義務,不履行這些義務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構建和睦家庭的條件【知識整合】比較撫養、贍養與扶養的關系【注】:“廣義扶養”指一定范圍內親屬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和義務,沒有身份、輩分之分,是撫養、扶養、贍養的統稱。在民法典、刑法具體法律條文中使用“扶養”一詞,即采用廣義的解釋。課堂小結: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5.1.mp4 5.1家和萬事興課件.pptx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