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10.1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學案【課標要求】1.解析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特點和程序,說明不同訴訟中的舉證規則,樹立證據意識。2.概述公民的訴訟權利,熟悉公民獲得法律援助的渠道。【問題導學】1.訴訟權利如何保障?2.公民享有哪些訴訟權利?3.法律援助的原因、內容、適應情形、程序要求?【核心提煉】1.公民的基本訴訟權利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 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該制度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 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2.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的范圍 ①在民事和行政糾紛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確認勞動關系或支付勞動報酬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 ②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對于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進行刑事辯護或代理 ③涉及維護英雄烈士人格權益或因見義勇為行為主張相關民事權益等情形的,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條件的限制法律援助的程序 ①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 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互動探究】探究一:高中生鐘毅家經濟比較困難,是村里的低保戶。一天,他向社會青年倪某借了500元,倪某以此為借口誘騙鐘毅參加他們的詐騙活動,鐘毅當場表示拒絕。次日,倪某又打電話以鐘毅家人的生命安全威逼鐘毅,鐘毅被迫答應參與詐騙活動,詐騙金額5萬多元。案發后他的父母因為沒錢請律師,找到了縣法律援助中心。陳律師受中心指定和鐘毅父母的委托擔任辯護人。他通過調查了解到,鐘毅為人老實,性格內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況。庭審時,陳律師在辯護詞中建議對鐘毅依法適用緩刑。最終法庭認定鐘毅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1)鐘毅能夠獲得法律援助的依據是什么?(2)結合材料鐘毅為什么能夠獲得法律援助?探究二: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人民檢察院發布“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稱,犯罪嫌疑人申某等人強迫交易案,已由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呼倫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分局于2020年12月8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2004年至2019年期間,犯罪嫌疑人申某、周某等人以威脅、恐嚇等方式,強迫多名攤主繳納攤位費。由于本案被害人眾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經本院聯系,現仍有部分被害人無法送達,現采取公告送達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審查起訴階段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問題:你認為該告知書將告知當事人享有哪些權利?探究三:小馬在幼兒園將小朋友咪咪打傷,咪咪的家長將小馬告上法庭。小馬的父母在農村,無法律知識,對打官司兩眼一抹黑,于是委托律師陳某幫助小馬進行訴訟。在開庭審理的過程中,小馬父母發現該案的書記員金某是咪咪的舅舅,于是提出申請,要求其回避。(1)小馬父母的做法合法嗎?小馬父母委托的陳某是訴訟代理人還是辯護人?其職責是什么?(2)如果法院判決賠償數額巨大,小馬父母感覺不公平,他們是否還有上訴的權利?請說明理由。試卷第1頁,共3頁試卷第1頁,共3頁【體系構建】【易混辨析】1.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對不符合條件的,要當面告知理由。( )2.法律援助要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 )3.在我國,合法公民都可以獲得國家法律援助。( )4.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 )5.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 )6.在民事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 )7.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由監察機關決定。( )8.律師在參與訴訟時稱謂是一樣的。( )【當堂達標】9.2023年3月初,李某因在工作中受傷,與用人單位在賠償問題上產生爭議。3月14日,李某通過大亞灣區調解宣傳服務短信向大亞灣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申請調解,由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委托澳頭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此案。最終經過網格員與社工的協商,雙方同意調解。由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調解往往成為當事人解決糾紛的最優選擇②調解有利于凝聚多元解紛力量,節約司法資源③調解為人民群眾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授助④當事人可以在調解協議生效30日內申請司法確認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大數據殺熟第一案”中,胡某作為享受八五折優惠價的鉆石貴賓客戶,在攜程APP預定了某酒店豪華湖景大床房,卻比別的旅客直接在酒店預訂貴了一倍,酒店掛牌價只有1377.63元,胡女士卻支付了2889元房費。胡某因不滿攜程的處理方式,最終以侵權為由將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該案例中( )①胡某可申請法律援助,維護自身權利②攜程公司應當承擔本案的舉證責任③攜程公司可以委托辯護人為自身的權利進行辯護④法院登記立案后,被告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答辯狀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1.2023年5月1日,大學生小張在某手機銷售店看中了一款新式手機,但商家只有樣機沒有現貨,告知小張7天后可來店取貨,小張購機心切,先預付200元作為訂金并開具了訂金收據,口頭約定5月7號來店取機。但一周后商家告知小張由于手機芯片緊缺,廠家無法交貨,交貨日期無法確定,小張對此非常惱火,要求商家雙倍返還預付的訂金。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商家違約,應該依法雙倍返還定金 B.商家違約,應該返還訂金并承擔一定責任C.由于不可抗力商家應當免除違約責任 D.小張可以委托辯護人向商家提起民事訴訟12.2009年5月2日,甲地的楊某因資金周轉向乙地的胡女士借款1.5萬元,約定同年6月2日還清,且當時借錢時寫了借條,可楊某并未按約定履行。胡女士多次催討,楊某卻以各種理由拒不還錢。2012年后,胡女士礙于朋友關系沒有催討,直到2023年的4月份才將楊某訴至法院。對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①該案件中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行為 ②胡女士應在乙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③該案件已超過訴訟時效,胡女士無法勝訴 ④借條是重要的證據,法院應判決胡某還錢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3.大學生小王利用假期時間與某教育培訓中心簽了聘用協議。按照協議的工資標準,他應該拿到3 700元,但打工結束時,工資卻“縮水”了,只拿到1 000元,之后再也聯系不到該培訓中心的負責人。面對這種情況,小王應( )①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②與用人單位協商和解 ③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④在不服仲裁裁決時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4.10年前,余某因涉嫌殺人被捕,當地法院一審判處余某死刑。后因證據不足,省高院二審改判死緩。經余某委托的李律師多次申訴,省高院啟動再審程序,以證據不足宣判余某無罪釋放。無罪釋放后,余某委托李律師申請國家損害賠償。據此,可判定本案中( )①二審裁判不是終審裁判 ②省高院啟動再審程序屬于審判監督 ③法庭辯論是訴訟過程最重要環節 ④李律師既是訴訟代理人又是辯護人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15.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張某因工作安全操作疏忽致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隨后收到市應急管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分別給予A公司及張某罰款19萬元、85 518元的行政處罰。張某對此處罰不服,將市應急管理局訴至法院。本案中( )①張某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②張某有委托辯護人的權利 ③張某沒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④在法院判決前,原處罰仍有效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6.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裁判就是終審裁判,當事人不能再上訴,但并不排除再審。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中可以進行再審的是( )①當事人對尚未生效的一審裁定、判決不服②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生效的離婚判決③人民法院發現已經生效的裁判在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④當事人認為二審裁判仍有錯誤,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再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7.小王因扶一摔倒老人而被老人的家人索要賠償費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小王聘請李律師參加法庭訴訟。可見,本案中小王享有的權利是( )A.委托辯護人的權利B.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C.申請回避的權利D.上訴的權利18.張某與何某是鄰居,兩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張某把自己的一套房屋賣給何某,房款分兩次付清。第一次房款交付后不久,張某提出房價過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某的拒絕,雙方最終走上了法庭。法庭審理并裁定張某要履行合同的約定,張某雖不服,但因故在外地,并未提出上訴,兩個月后回來打算上訴。在本案中,張某喪失了( )A.提出上訴的權利 B.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C.委托辯護人的權利 D.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19.某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開通法律援助“防疫綠色通道”,加大力度實施法律援助惠民誠信機制,最大限度服務于民。下列對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解,正確的是( )①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后,都要及時提供法律援助②對無辯護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提供法律援助③法律援助人員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財物④當事人未提出法律援助申請,均不得獲得法律援助服務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20.趙某與陳某一直存在利益糾紛,互相有過激言語。后趙某認為陳某在網絡中發布自己的不實消息,造成公眾對自己的誤解,侵犯了自身名譽權。本案中( )①趙某有依法行使上訴的權利 ②陳某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③趙某可提起訴訟 ④陳某有委托辯護人的權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參考答案【互動探究】探究一:(1)提示: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2)提示:我國實行法律援助制度。制度規定,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都要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的法律幫助。案例中,鐘毅因家庭經濟困難符合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的規定而獲得法律援助。探究二:①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②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③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探究三:(1)①小馬父母的做法合法。我國訴訟法規定訴訟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和申請回避的權利。②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陳某受小馬父母委托幫助其進行訴訟,陳某為訴訟代理人。其主要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2)有上訴的權利。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民事訴訟中,不服一審判決的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提起上訴。小馬父母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服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提起上訴。【易混辨析】1.錯誤【詳解】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對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故題中說法錯誤。2.錯誤【詳解】法律援助是國家為保護和促進人權而建立的一種無償法律服務制度,不收取任何財物。故該判斷錯誤。3.錯誤【詳解】在生活中,一些公民受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從而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寶貴機會。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故題中說法錯誤。4.正確【詳解】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故題中說法正確。5.正確【詳解】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故該判斷正確。6.錯誤【詳解】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故題中說法錯誤。7.錯誤【詳解】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故題中說法錯誤。8.錯誤【詳解】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 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故題目觀點錯誤。【當堂達標】9.D【詳解】①:發生糾紛時,調解有利于化解矛盾,是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優先選擇,但不一定是最優選擇,①排除。②:人民調解有利于凝聚多元解紛力量,化解矛盾、促進和諧、保障發展,節約司法資源,②正確。③:法律援助是指國家設立的,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組成部分。調解不能為人民群眾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授助,③排除。④: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的三十日內共同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④正確。故本題選D。10.B【詳解】①:胡某與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產生經濟糾紛,胡某可申請法律援助,維護自身權利,故①正確。②:民事訴訟中,一般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因此在本案中胡某需要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故②不選。③:辯護人是指接受被追訴一方委托或受人民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其適用于刑事訴訟,在民事訴訟中,被告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故③不選。④:在本案中胡某狀告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作為被告法院登記立案后,其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答辯狀,故④正確。故本題選B。11.B【詳解】A:小張購機心切,先預付200元作為訂金并開具了訂金收據,而不是定金,故不能依法應該雙倍返還定金,A說法錯誤。B:小張購機心切,先預付200元作為訂金并開具了訂金收據,口頭約定5月7號來店取機。但一周后商家告知小張由于手機芯片緊缺,廠家無法交貨,交貨日期無法確定,據此可以判定商家違約,應該返還訂金并承擔一定責任,B說法正確。C:手機芯片緊缺,廠家無法交貨,可以預見,并非不可抗力,商家違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C說法錯誤。D:小張如果與商家協商不成功,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委托訴訟代理人,而不是辯護人,D說法錯誤。故本題選B。12.B【詳解】①:該案件屬于債權關系,債權關系的客體是行為,①正確。②: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胡女士應在甲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②錯誤。③:權利人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為三年。該案件已超過訴訟時效,胡女士無法勝訴,③正確。④:借條雖然作為重要的證據,但是該案已過訴訟時效,法院不會判決胡某還錢,④錯誤。故本題選B。13.D【詳解】③④:該教育培訓中心未按雙方協議的工資標準發放工作,屬于違約行為,小王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③④正確。①:材料強調小王維護自己的權利,與承擔相應的義務無關,①排除。②:小王聯系不到該培訓中心的負責人,無法與用人單位協商和解,②排除。故本題選D。14.B【詳解】①: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裁判即終審裁判,①錯誤。②:再審程序即審判監督程序,省高院啟動再審程序屬于審判監督,②正確。③:開庭審理是訴訟過程最重要環節,而不是法庭辯論,③錯誤。④:余某案為刑事案件,幫助犯罪嫌疑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余某又委托李律師申請國家損害賠償,此時李律師為余某的訴訟代理人,④正確。故本題選B。15.B【詳解】①④:材料中案件是行政案件,張某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在法院判決前,原處罰仍有效,①④符合題意。②: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張某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②錯誤。③: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③錯誤。故本題選B。16.D【詳解】①:當事人對尚未生效的一審裁定、判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而不是申請再審,①不符合題意。②: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②不符合題意。③:人民法院發現已經生效的裁判在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可以啟動再審程序,③符合題意。④:當事人認為二審裁判仍有錯誤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再審,④符合題意。故本題選D。17.B【詳解】B:我國法律規定,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B符合題意。A: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A不符合題意。CD:題干并不體現申請回避和上訴的權利,CD與題意不符。故本題選B。18.A【詳解】A: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但上訴并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時提起,一審判決就會生效,當事人就會失去上訴權。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不服判決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5日和10日。因此,本題中張某兩個月以后請求法院重新審理此案時,判決已經生效,因此喪失了上訴權,A符合題意。BD: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本案中張某仍然享有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和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BD排除。C: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材料屬于民事訴訟,不涉及委托辯護人的權利,C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A。19.B【詳解】①: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①錯誤。②:刑事訴訟法規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這體現了刑事訴訟過程中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②正確。③: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③正確。④: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對于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進行刑事辯護或代理。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④錯誤。故本題選B。20.C【詳解】①: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本案屬于一審,①錯誤。②: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本案屬于民事訴訟,陳某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②正確。③:趙某認為陳某在網絡中發布自己的不實消息,造成公眾對自己的誤解,侵犯了自身名譽權。本案中趙某可提起訴訟,③正確。④: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本案為民事訴訟,④錯誤。故本題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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