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7.2 心中有數上職場 學案【課標要求】解釋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熟悉勞動者依法維權的途徑和方式。【問題導學】一、明明白白工作(一)勞動者的權利1.勞動者有 的權利。勞動報酬就是人們常說的工資,它是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以 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2.勞動者有 的權利休息權是憲法規定的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依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職工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 ,我國還實行 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有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3.勞動者有獲得 的權利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 。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 。4.勞動者有 的權利(1)原因:勞動者在職業生涯中會出現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可能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2)為了確保勞動者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國家和社會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幫助,這就是 。5.勞動者還享有 和 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 的權利等。(二)勞動者的義務權利和義務從來都是 、 ,勞動者在維護自身勞動權益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 ,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 和 。二、清清楚楚維權維權的途徑: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 ,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 ;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1.和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不妨先試試“有話好好說”,在 、平等的基礎上就爭議的解決進行友好協商。如果 ,可以達成和解協議。2。調解當事人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互諒互讓的前提下,按照 、 的原則達成調解協議,簽訂調解協議書。3.仲裁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協調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后 ,都可以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 提出書面仲裁申請,由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具有 的裁決。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殊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4.訴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 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互動探究】探究一: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實習生劉某與某公司簽訂了一年期的勞動合同,劉某工作了整整五個月,卻一直未被該公司正式錄用,每月只能拿到2000元的實習工資,低于同等崗位的平均工資水平。同時,除了正常工作8小時外,公司經常要求她下班后加班到晚上10點,每周工作時長達75小時以上,且只有少量加班工資。2024年3月10日晚,劉某被公司再次要求加班到10點后,她憤怒地回復道“我簽的是勞動合同,又不是賣身契,現在已經九點了,我走了”說完,她摘下了工牌走出公司。事發后,好友許某勸劉某“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忍一忍算了。”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中“做個明白的勞動者”的知識,對好友許某的觀點加以評析。探究二:16周歲的孤兒李偉因生活困難外出務工謀生。李偉應聘到某建筑公司并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內容包括:李偉的工作內容和地點、上班時間和休息休假安排、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合同期限,并約定“李偉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公司概不負責”。李偉上班后發現勞動條件非常差,不僅有刺耳的噪音,而且有刺眼的電焊強光。工人們向公司要求發放勞動安全衛生防護品,改善勞動條件,遭到拒絕。后來李偉還發現公司未給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并拖欠2個月的工資,于是找到公司理論,公司以“李偉未成年,所訂勞動合同無效”為由不予理睬。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相關知識,分析該建筑公司行為的不當之處。并說明李偉可通過哪些途徑維護其合法權益?【體系構建】【易混辨析】1.勞動者要承擔的義務: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2.勞動報酬是對勞動者付出勞動的回報,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按照要求支付報酬。( )3.和解協議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自愿、平等基礎上達成的,具有法律效力。( )4.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月至少休息一日。( )5.獲取勞動報酬是勞動者最關鍵的權利。( )6.職工可以休年假,但要以放棄工資為代價。( )7.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裁決依法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8.出現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9.協商、調解、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途徑。( )10.如果勞動者當事人對和解協議感到不滿意,可以通過調解、仲裁、訴訟解決問題。( )【當堂達標】11.吳某在一公司求職成功,合同約定試用期為三個月。在工作近兩個月時,吳某收到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理由是試用期內多次遲到(次數占實際上班日近半數),嚴重違反考勤制度。吳某認為公司故意找碴,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獲得支持。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雙方的勞動關系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建立②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當依法履行不得變更③勞動者應遵守勞動紀律,履行勞動義務④公司若不服可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2.吳某于2023年6月18日正式入職某洗滌品公司,雙方簽訂《協議書》約定吳某自愿放棄購買社會保險,并要求公司每月補貼其社保費600元同工資一起發放。8月3日,吳某以孩子小需要她照顧為由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答復,需要做滿3個月才能辭職,否則要扣掉部分月薪。9月4日吳某按照公司要求,被迫在一份自愿扣款的辭職書上簽名按手印。據材料,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雙方達成的以發放社保補貼代替購買社保的協議,真實、有效②若吳某就追索勞動報酬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這是解決糾紛的必經環節③吳某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責令公司返還所扣罰月薪④公司與吳某簽訂的自愿扣款辭職書,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是無效的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3.2023年5月,張某入職某外賣公司,公司為其投保團體意外險,但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未提供任何勞動防護用品。同年12月,張某在配送過程中意外發生交通事故,雖然保險公司向張某支付了相關醫療費用,但該外賣公司否認與張某存在勞動關系,導致張某無法向相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從本案中,我們可以得到的正確結論是( )①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張某的權益將得不到保障②該公司侵犯了張某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③勞動合同是勞動者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④為有效維權,張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4.張某于2020年7月入職某建筑公司從事施工管理工作,并于2023年2月離職。工作期間,張某有加班的情況,但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費。2023年12月,張某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裁決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費,建筑公司以張某的請求超過仲裁時效為由抗辯。后張某不服仲裁裁決,訴至法院。一審法院判決建筑公司支付張某加班費18120元,雙方均未提起上訴。對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①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自合同簽訂時起一年內②張某在該建筑公司的加班費屬于工資,仲裁時效不受限制③張某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后十五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的④勞動者向法院提起維權訴訟,一般要先經過勞動仲裁程序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小王進入某食品包裝公司工作,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為三年,其中試用期為六個月。三個月后,小王經醫院檢查生病需住院治療一段時間。食品包裝公司知道后,經過粗略考核,便向小王發送《試用期不合格通知書》,要求小王立即辦理離職手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小王可以保留合同、醫院體檢單等作為物證②該公司的行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③雙方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④小王可通過直接向法院起訴來維護其合法權益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6.某公司客服李某在處理一起客戶電話投訴時遭該客戶多次辱罵,李某進行了回懟。事后公司以李某在工作中服務態度惡劣為由扣除了當月全部工資并解雇了她。李某不服,經協商無果后李某準備訴諸法律。關于本案,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①該公司侵犯了李某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②李某如果選擇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一個月內可以提起訴訟③若李某經濟困難,法院可直接為李某提供法律援助④該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7.鄭某是某口腔診所員工,因為與診所發生勞動爭議,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作出了終局性仲裁裁決,某口腔診所不服,向中院提出申請,請求撤銷仲裁裁決。接到案件后,承辦法官與人民調解員決定通過法院調解平臺進行線上調解。經過多輪溝通和協商,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了調解協議書。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與診所發生勞動爭議后,鄭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②與診所發生勞動爭議后,鄭某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③本案中通過法院調解被譽為偉大的“東方經驗”④本案中簽訂的調解協議書在當事人簽收后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8.甲畢業后進入朋友公司工作,礙于情面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某日甲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而骨折,相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甲的受傷為工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甲無法主張權利②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甲可享受相應賠償③甲可在工傷認定后一年內就工傷賠償申請勞動爭議仲裁④若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但公司不履行甲可向法院直接起訴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9.大學畢業生小王在某市找到了一份心儀的工作。在與A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她看到這樣的條款:甲方業務繁忙,乙方自愿同意遵守早上9:00上班、晚上9:00下班的工作制度。如果你是小王,想就此與公司進行協商并提出自己的主張,下列合理的是( )①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該合同條款違背法律要求,應按小王意愿加以修改②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A公司需勞動者加班,應支付高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③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等原則,小王可與A公司協商修改該條款④勞動者有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若協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0.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4年1月,陳某等23名農民工來到吉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尋求法律幫助。2016年至2023年期間,陳某等23人先后入職江西某家居用品公司從事銷售、送貨、安裝等工作,但從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21年起,公司陸續拖欠或少付受援人的工資和績效獎勵。針對此事,工作人員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13人立即開辟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通過“法援+仲裁+監察”機制,協調吉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快立快裁。最終,吉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該公司應支付被拖欠工資71.7萬元。根據本案,有人認為,只要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能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對此觀點予以評析。參考答案【互動探究】探究一:好友許某的觀點不可取,是缺乏權利意識的表現。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休息權是憲法規定的勞動者的基本權利。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作為對勞動者犧牲休息時間的回報。該公司違反勞動法中有關轉正的要求,長期要求劉某加班,工作時長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工作時長,且沒有支付其高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侵犯了劉某的休息權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應當敢于維權,而不是漠視自己的權益。劉某可以通過合法手段理性維權,“忍一忍”的觀點不可取。探究二:公司錯誤:①建筑公司拒絕發放勞動安全衛生防護品,拒絕改善勞動條件是錯誤的,侵犯了勞動者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②公司未與李偉約定社會保險、未繳納養老保險以及拖欠工資的行為是錯誤的。因為社會保險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侵犯李偉的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③公司簽訂“李偉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公司概不負責”的條款,因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④公司未與李偉約定社會保險的內容(或簽訂“李偉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公司概不負責”的條款),違背了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法、公平原則。維權途徑: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易混辨析】1.錯誤【詳解】勞動者要承擔的義務: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是勞動者享有的權利。故判斷錯誤。2.錯誤【詳解】勞動報酬是對勞動者付出勞動的回報,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故判斷錯誤。3.錯誤【詳解】和解協議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自愿、平等基礎上就爭議的解決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一致,可以達成和解協議,但和解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故觀點錯誤。4.錯誤【詳解】本題屬于判斷題,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故本題觀點錯誤。5.錯誤【詳解】獲取勞動報酬是勞動者的主要權利之一,但不能說是最關鍵的權利。故觀點錯誤。6.錯誤【詳解】我國還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故題中觀點錯誤。7.錯誤【詳解】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后不履行,都可以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由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決。故題中觀點錯誤。8.錯誤【詳解】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故該觀點錯誤。9.錯誤【詳解】申請協商、調解并非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途徑,勞動仲裁是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必經程序,故該觀點錯誤。10.正確【詳解】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故題中說法正確。【當堂達標】11.D【詳解】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①表述錯誤。②:勞動合同簽訂后對雙方形成約束力,當事人應當依法履行,不得隨意變更,但不是不得變更,②表述錯誤。③:勞動者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③符合題意。④:一般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撤銷仲裁裁決,④符合題意。故本題選D。12.D【詳解】①: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雙方達成的以每月補貼其社保費600元代替購買社保的協議違反法律,是無效的,故①錯誤。②:若雙方因工資問題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調解方式解決糾紛,提起勞動仲裁是勞動者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環節,而不是解決糾紛的必經環節,故②錯誤。③:根據法律規定,若勞動者完成了工作期間的義務,離職時公司應全額發放當月工資,吳某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責令公司返還所扣罰月薪,故③正確。④:周某按照公司要求,被迫在一份自愿扣款的辭職書上簽名按手印。“自愿扣款辭職書”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是無效的,故④正確。故本題選D。13.C【詳解】①:張某配送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外賣公司雖未與張某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權益將得到保障,①排除。②: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外賣公司未提供任何勞動防護用品,②正確。③: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 務的協議。有了勞動合同,勞動者維權有據,③正確。④: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④排除。故本題C。14.D【詳解】①: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而非合同簽訂時起一年內,①說法錯誤。②: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勞動仲裁。張某已經從該建筑公司離職,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勞動仲裁,②說法錯誤。③: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故張某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后十五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的,③正確。④: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勞動爭議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故勞動者向法院提起維權訴訟,一般要先經過勞動仲裁程序,④正確。故本題選D。15.C【詳解】②:食品包裝公司知道小王生病住院后,經過粗略考核,便向小王發送《試用期不合格通知書》,要求小王立即辦理離職手續。由此可知,食品包裝公司除主觀意愿外,未能提供足以認定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證據,故該公司的行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②正確。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小王進入某食品包裝公司工作,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為三年,與公司勞動關系成立,③正確。①:證據,就是證明的根據。小王可以保留合同、通知書等作為書證證據,①錯誤。④:本案屬于勞動爭議,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因此小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④錯誤。故本題選C。16.B【詳解】①④:材料中指出該公司以李某在工作中服務態度惡劣為由扣除了當月全部工資并解雇了她,這侵犯了李某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故①④正確。②:李某如果選擇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其應在十五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而不是一個月內,故②錯誤。③:若李某經濟困難,李某可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而不是法院直接為李某提供法律援助,故③不選。故本題選B。17.C【詳解】①: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勞動爭議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故①錯誤。②: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故②符合題意。③:本案中通過法院調解平臺進行的線上調解屬于訴訟調解,被譽為偉大的“東方經驗”的是人民調解,故③錯誤。④:人民法院根據調解協議制作的調解書在當事人簽收后,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④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18.C【詳解】①②:甲雖然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公司應該賠償,①錯誤,②正確。③:本案為勞動爭議糾紛,根據相關規定,甲可在工傷認定后一年內就工傷賠償申請勞動爭議仲裁,③正確。④:如果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但公司不履行,甲應先仲裁,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提起訴訟。勞動爭議糾紛如果沒有經過仲裁環節,是不可以直接訴訟的,④錯誤。故本題選C。19.C【詳解】①: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等原則,小王可與A公司協商修改該條款。該合同條款違背法律要求,但按小王意愿加以修改不一定符合原則,①錯誤。②: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A公司需勞動者加班,如果小王同意該條款,A公司應支付高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②正確。③:依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職工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材料中“乙方自愿同意遵守早上9:00上班,晚上9:00下班的工作制度”這一規定違背法律要求,違背了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則。為此,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等原則,小王可與A公司協商修改該條款,③正確。④:勞動者有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但本題中小王與公司還未簽訂勞動合同,不存在勞動爭議問題,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20.①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有了勞動合同,勞動者維權有據,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②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共同努力。勞動者要增強權利意識,與用人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同時要樹立義務意識,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用人單位應增強法治意識,自覺遵守勞動法,與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共同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試卷第1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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