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1.1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教案【教學目標】1.民事法律關系2.民事權利與義務3.民法基本原則4.理解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在生活中養成學民法用民法的良好習慣。5.理解民法基本原則,在生活中自覺遵循民法基本原則。【教學重難點】1.教學重點:1.民法的特點和民事法律關系2.民法的基本原則3.民法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2.教學難點:1.民事法律關系的三個要素2.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新課導入】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頒布標志著中國正式步入民法典時代,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義。思考:我們國家為什么要編纂《民法典》,民法與我們的生活有什么關系?【新課講解】(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探究與分享材料1:民法是萬法之母。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說:“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個人就是整個國家。”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民事立法不斷進步,但是民法體系仍有待完善。與單行法不同,民法典全面規范民事關系,具有系統性、層次性、科學性的特點,集中體現民法的價值、理念和原則,是民事司法的基本依據和行為準則。在這個意義上,制定、頒布和實施民法典,是中國法治健全、完善的重要標識,更是我國國家治理體系的制度布局。材料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思考:1.民法與我們有什么關系?2.民法調整的內容是什么?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基本編次結構是什么?學生討論交流回答提示:(1)民法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它的許多條文中包含“權利”二字。民事權利表現為各種各樣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并貫穿人的一生。民法為我們的一生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教師:民法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無論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還是就業創業,無一不需要民法的規范。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能夠更好的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總結:民法(1)作用: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2)特點:民事主體地位平等,民事權利與義務相一致,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誠信等原則。(3)意義:民法強調獨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權利明確、財產關系穩定與交易安全的社會秩序,凸顯了文明、和諧、平等、誠信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要內容。探究與分享2材料1:民法典第二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材料2:民事法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一般是自愿設立的;由于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按民法規范確立的法律關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同時,民事法律關系不僅符合國家的意志,更體現著當事人的意志,一般是由當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愿設立的。只要當事人依其意思實施的行為不違反法律規定,所設立的法律關系就受法律保護。思考:什么是民事法律關系?學生討論回答提示:民事法律關系(1)含義:是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2)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①民事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②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因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而有所不同。③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就是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探究與分享3小林在放學回家路上撿到一只皮包,包里裝有票據和現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準備第二天交給老師處理。當晚,電臺播出一則尋物啟事,是失主聲明,若有人歸還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謝。小林心想,自己撿到的皮包可能就是這位失主的。當小林準備把皮包歸還給失主時,他的父母認為應當向失主收取500元錢,可他覺得如果收錢就不是拾金不昧了。思考:請從法律和道德兩個層面,評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觀點。學生討論交流提示:“拾金不昧”不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規定的一項義務。根據法律規定,拾得人應當將遺失物歸還失主。失主的尋物啟事,明確以特定金額作為報酬,在法律上構成“懸賞廣告”,具有法律約束力,恰得人歸還遺失物時,可以要求失主履行其承諾,支付報酬。至于當事人是否接受報酬,則是其行使權利的問題,放棄報酬也是行使權利的一種方式。總結: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我國民法不僅體現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民事法律規范,大力弘揚傳統美德和社會公德,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民法強調獨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權利明確、財產關系穩定與交易安全的社會秩序,凸顯了文明、和諧、平等、誠信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要內容。(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則探究與分享小明的父親生前是一個集郵愛好者,去世時還留有幾本郵票。小明對郵票從不感興趣,在后來的幾次搬家中他都覺得這些郵票不好處理。一日,小明的朋友劉某來吃飯,無意間發現了這幾本郵票,劉某也是一個集郵愛好者,他隨即表示愿意全部購買,最后以5000元的價格將郵票全部拿走,小明對這一價格也比較滿意。事過不久,小明從父親生前的一位朋友處得知,他父親所留的郵票中,有5張相當珍貴,可能每張都值5000元;同時他的另一位同事告訴他,劉某正在尋找買主。小明立即找到劉某,要求退還劉某的5000元錢,取回郵票,但劉某堅決不同意。雙方協商不成,小明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合同,返還郵票。思考:1.民法為什么規定了一系列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2.民法規定了哪些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3.法院會支持李某撤銷合同的請求嗎?學生討論交流提示:1.社會是由不同成員組成的,各成員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會成員的私人利益之間以及私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可能形成各種利益沖突。民法規定一系列基本原則,旨在確保各成員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調整各方之間的利益關系。2.民法基本原則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司法機關審理民事案件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民法典確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綠色等基本原則。3.(參考)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等原則。在這一交易過程中,雖然當事人雙方是平等自愿的,但是因為小明缺乏對郵票相關知識以及市場行情的了解,導致他對買賣標的物的價值有嚴重的誤解,而劉某應該知道此郵票的價值,但仍以較低價格換取,顯然違背了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因此,劉某與小明之間的買賣行為屬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知識總結:民法基本原則1.必要性(1)社會成員的私人利益之間以及私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可能形成各種利益沖突。(2)民法規定一系列基本原則,旨在確保各成員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調整各方之間的利益關系。2.調整范圍:民法基本原則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司法機關審理民事案件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3.具體內容(1)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則: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3)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4)誠信原則:民事主體秉持誠實,恪守承諾。(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6)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板書】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1)民法的調整對象:(2)民事法律關系:1)概念:2)要素:①主體:②客體:③內容:(3)民法基本原則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