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字幕精品无码一区二区,成全视频在线播放观看方法,大伊人青草狠狠久久,亚洲一区影音先锋色资源

2025版高考歷史一輪總復習教師用書選擇性必修1第19單元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第50講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第2課時世界主要國家的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9份打包)

資源下載
  1. 二一教育資源

2025版高考歷史一輪總復習教師用書選擇性必修1第19單元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第50講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第2課時世界主要國家的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9份打包)

資源簡介

第2課時 世界主要國家的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
課程標準 素養考向
1.知道西方主要國家基層治理的特點及其由來2.了解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產生及其實行情況 1.從“時空觀念”角度了解西方主要國家基層治理的歷史,通過歷史解釋認識其主要特點2.從“史料實證”角度了解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產生和發展,認識其對社會穩定和發展的作用
一、西方主要國家基層治理的歷史與特點
1.古希臘時期:基層治理依靠村社進行。
2.西歐封建社會
(1)莊園是主要的基層單位,莊園主或管家管理莊園事務。
(2)10—11世紀,城市里的行會或商會上層分子,行使城市治理的職責。
(3)基督教會在基層治理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拓展]西歐行會的職能
西歐行會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支配著城市的經濟生活,有權討論并決定重大問題。有些城市行會組織發展為城市聯盟,以團體的名義向國王請求給予壟斷貿易的特權。
3.近代
(1)背景:近代西歐民族國家產生和社會經濟的發展。
(2)表現
①英國在1835年頒布法律,確立了英國近代自治市制度。
②美國建國后,鄉鎮承擔著除司法之外的所有公共服務功能。
③法國大革命后,形成了以自治市鎮為基層單位的制度。
[拓展]西歐城市自治運動的特點
以新興市民階層為主體;斗爭形式多樣化;目標是爭取自由和法治。
4.二戰后
(1)表現
①社區成為基層自治的主要方式。
②社區在政府不同程度的管理和組織下,實行居民自我管理。
③社區不僅提供各項服務,還參與相關的城市規劃、土地政策等地方政府的決策。
(2)作用:緩和了社會矛盾,維護了社會秩序和政治穩定。
〔概念闡釋〕
社區組織一般被認為是關注社區需求和解決社區問題,滿足社區成員需求,為實現社會公正和社區公共目標而開展活動的各類非營利組織。
5.20世紀80年代以后
(1)更加強調政府、社區和非政府組織的共同作用。
(2)社區承擔了更多的政府功能。
(3)公眾、志愿者和私人部門提供了越來越多的公共服務,使基層治理的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拓展]西方基層治理的發展趨勢
(1)基層治理以自治為主,自主權逐漸擴大。
(2)基層自治的建立、發展和完善是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
(3)地方分權和地方自治的發展圍繞地方自治的民主性和獨立性進行,即對內的民主治理和對外的獨立自主。
(4)基層治理向規范化、法治化方向發展。
二、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1.西方國家
(1)建立與發展
①17世紀初,英國頒布了濟貧法。
②19世紀80年代,德國初步建立了社會保障制度,涉及疾病、工傷和養老等方面。
③1935年,美國頒布《社會保障法》,標志著美國現代社會保障制度最終確立。
④二戰后,英國率先基本實現了全民覆蓋,大大推動了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
[特別提示]發達國家“福利國家”制度的本質
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推行的所謂“福利國家”制度,并沒有改變資本主義性質,只是壟斷資產階級通過國家對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來保證資本積累和維護其統治的一種方式。
(2)評價
①積極
a.它是資本主義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b.改善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緩和了社會矛盾,有利于經濟發展。
②消極
a.過度的社會保障,加重了國家財政負擔。
b.容易助長懶惰行為。
[拓展]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西方國家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原因
(1)為了緩和勞資矛盾,鞏固資本主義制度的穩定。
(2)受國內左翼政黨的影響和社會主義優越性的影響。
(3)20世紀50—70年代資本主義經濟的迅速發展。
(4)資本主義社會民主進程的推動。
(5)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6)工人階級斗爭的結果。
2.現代中國
(1)1951年2月政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是新中國制定的第一部社會保險法規。
(2)改革開放后,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也日趨成熟。
[拓展]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原因
(1)經濟改革動搖了原有社會保障制度的經濟基礎和社會基礎。
(2)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社會保障制度自身存在缺陷,并在實踐中造成日益嚴重的負面影響。
(3)國際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影響。
主題 從“史料實證”角度認識社區治理
[史料]一般認為,“社區”這個概念出自德國學者滕尼斯1887年的著作《社區與社會》一書。西方發達國家的社區建設和社區治理,也早于中國的實踐。歐洲早期的救濟工作就發揮了社區的重要作用。18世紀末至19世紀中葉德國部分城市實施的濟貧改革,其要點就是“將城市劃分為若干社區,結合社區中教育、衛生、福利及宗教組織”的力量;19世紀末,英國和美國發起社區睦鄰組織運動,旨在通過社會組織的參與,整合社區內外資源,激發居民自主自立精神,協助社區內的弱勢群體。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聯合國借由“社區發展計劃”來推動社區發展,借以推動基層社會改造。
——摘編自吳曉林等《“社區復興運動”以來
國外社區治理研究的理論考察》
[問題] 根據史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近代西方社會“社區治理”的特點。
[提示]從社會救濟入手;將社會福利與社區治理相結合;自上而下推行;帶動居民參與基層治理;建設政府與社區的合作伙伴關系。
[拓展]
一、近代西方基層治理制度的發展原因、影響及評價
1.發展原因
(1)近代西歐民族國家的產生。
(2)各國地方自治傳統的影響。
(3)資本主義民主政治運動的推動或資產階級革命的推動。
(4)工業革命的開展,社會經濟發展,人口增加。
(5)民主自由思想的不斷傳播。
(6)制度保障,政策法規的引領等。
2.影響
(1)促進了城市自治的進程。
(2)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權利。
(3)鞏固了國家的民主政治。
(4)維護了社會穩定。
(5)有助于緩和階級矛盾。
3.評價
(1)為近代歐美資本主義國家的政權建設及國家治理提供了基礎。
(2)反映了資產階級的統治意志,不可能實現真正的民主與平等,也不可能真正解決資本主義社會的頑疾。
二、西方社區管理的模式、特點和作用
1.西方社區管理模式
(1)自治型管理模式。自治型管理模式下政府與社區行為相對分離,政府主要職能為協調以及提供保障。
(2)行政型管理模式。政府行為與社區行為結合較為緊密。
(3)混合型管理模式。這種模式是自治型與行政型的綜合。
2.近代西方社區的特點
(1)社區的事情由社區居民自己決定,構建政府與社區的合作伙伴關系。
(2)從社會救濟入手;自上而下推行。
(3)將社會福利與社區治理相結合;帶動居民參與基層治理。
(4)社區委員會是社區管理的核心機構。
(5)社區委員為本社區有一定的號召力,享有一定的威望或具有某方面的特長的人士。
(6)社區委員是義務擔任的。
3.西方社區管理作用
(1)有利于給居民生活帶來便利,在提供就業、緩解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2)調動了居民參與社區管理和社區建設的積極性,有助于培養社區成員民主自治的主體意識和能力,提高社區管理水平。
(3)既節省了政府開支,降低了行政管理費用,又提高了效率。第十九單元 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
時空坐標
主干線索
線索1:中國古代的戶籍制度與社會治理:明確中國古代基層社會治理的四個重要時期:(1)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崛起爭霸,普遍采用了什伍制;(2)秦漢時期建立起統一的中央集權王朝,進一步完善了鄉里制度;(3)宋代王安石變法實施的保甲制給鄉村社會管理帶來重大變化;(4)明清時期,各種形式的基層組織不斷發展,在基層社會中相互發揮作用。
線索2:世界主要國家的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由于西方各國的歷史傳統、文化背景、經濟和政治發展水平不同,各國的基層治理模式具有各自的特點。
第50講 基層治理與社會保障
第1課時 中國古代的戶籍制度與社會治理
課程標準 素養考向
1.了解中國古代以賦役征發為首要目的的戶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層管理組織2.知道中國古代王朝在社會救濟和優撫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1.從“唯物史觀”的角度,學會評價戶籍制度的歷史作用;評價歷代社會保障措施2.從“時空觀念”的角度,學會從不同時空、多種角度分析歷代政府管理戶籍的背景;了解基層組織形態與基層社會治理的發展歷程,形成正確的時空觀念;了解歷代社會救濟發展演變歷程3.從“史料實證”的角度,通過對基層社會治理的措施和特點的學習,理解基層組織的任務主要是征發賦役和維護穩定;學會對中國古代社會保障出現的背景進行史料分析4.從“歷史解釋”的角度,分析歸納古代戶籍制度發展演變的特點;學習“大索貌閱”、主戶與客戶、“黃冊”、攤丁入畝等歷史概念;學習鄉里制度、里甲制、什伍組織、鄰保制度、十家牌法、保甲制等歷史概念;學倉制度、義倉、鳩杖、義田、義學等歷史概念等
一、歷代戶籍制度演變
1.戰國:國家編排民戶,制定戶籍的開始。
2.秦朝:實行分類登記制度,有一般百姓的戶籍,還有宗親貴族的宗室籍、官吏的宦籍、商賈的市籍等。
〔概念闡釋〕
“為戶籍相伍”制度
公元前375年,秦獻公對戶籍管理制度進行了改革,采取“為戶籍相伍”的辦法,把民戶編成五家為一伍的組織。這樣就把戶籍管理同軍隊上“伍”的編制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強了對國人的統治。
3.漢朝
(1)丞相主管全國戶籍工作,各級地方政府也均有專門人員主管戶籍。
(2)百姓編戶入籍后,便成了封建國家的“編戶齊民”。
[特別提示]西漢編戶制度既是行政管理制度,又是賦稅制度。它的實行,標志著我國古代完整的賦稅徭役制度正式形成,強化了對人民的控制;“編戶齊民”賦役沉重,嚴重影響了正常的農業生產和人民的生活。
4.隋唐
(1)隋建立后,命州縣官“大索貌閱”,重新核定戶籍。
(2)唐承隋制,管理更嚴,戶籍三年一造。
5.宋朝:戶籍分主戶(指擁有土地、繳納賦稅的稅戶)和客戶(指沒有土地的佃戶)。
6.元朝:按職業劃分戶口類型,統稱為“諸色戶計”,一旦定籍,世代相襲,不得變動。
7.明朝
(1)明朝以職業定戶籍,分為民籍、軍籍、匠籍等。
(2)明朝的戶籍冊稱“黃冊”,以里甲制為基礎。
8.清朝
(1)清朝普通戶籍基本沿襲明制,但管理相對松弛。
(2)到清前期賦役實行固定丁銀、攤丁入畝后,戶籍的作用大為削弱。
(3)乾隆年間,朝廷諭令戶籍永停編審。
[拓展]清朝時期戶籍寬松的原因
(1)清代康熙時期實施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進一步降低了戶籍制度的財政功能。
(2)雍正年間實施的“攤丁入畝”,割斷了戶籍制度與賦役制度的聯系。
二、歷代基層組織與社會治理
1.基層組織
(1)從秦漢到明清,縣是最基層的行政機構。
(2)秦漢時期,縣下設鄉和里。
(3)唐朝以百戶為里,五里為鄉。
(4)明朝實行里甲制,設甲首、里長。
[拓展]鄉、里的主要管理功能
(1)教化民眾,勸民行善。
(2)規范鄉民日常行為,維系婚喪、祭祀等方面的交往禮俗。
(3)患難相恤,互幫互助。
(4)解決日常糾紛,維持社會治安。
2.社會治理
(1)秦漢:建立什伍組織,互相監督。
(2)唐朝:實行鄰保制度,相互監督。
(3)北宋:王安石實施保甲制。
(4)明朝:王守仁推行十家牌法。
(5)清朝:清初實行里甲制,后來推行保甲制。
[拓展]里甲制與保甲制
(1)建立時間:里甲制是明朝建立;保甲制是北宋開始實行。
(2)制度內容:里甲制以一百一十戶為一里,擇其中丁糧多者十人為里長,余下的百戶為十甲,一甲十戶,設甲首一人,稱甲長,由十戶輪流出人擔任。保甲編組以戶為單位,設戶長;十戶為甲,設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
(3)作用:里甲制不但用于維護基層統治,而且用于催征錢糧,進行社會教化等;保甲制主要負責地方治安和戶口登記等。
三、歷代社會救濟與優撫政策
1.宋之前
(1)社會救濟:主體是掌握大量資源的政府,民間組織處于輔助地位。
①漢朝建立常平倉制度,積谷備倉,調節糧價。
②隋唐時期,政府既重視官方儲備,也大力提倡民間積儲。
③官倉救大災,義倉防小災。
(2)優撫政策
①秦漢時期,賜給高齡老人手杖——鳩杖,以示尊重。
②從唐朝開始,政府設有收容貧老、孤兒和乞討流浪人員的專門機構。
[拓展]中國古代政府重視社會救濟的原因
(1)古代社會生產力水平低,自然災害頻發,人民生活缺少保障,這就需要國家和社會提供必要的、及時的救助。
(2)傳統思想文化的影響(孟子、墨子等思想家提倡)。
(3)統治者爭取民心(促進政權認同),緩和矛盾、維護社會穩定、鞏固政權和統治的需要。
2.宋之后
(1)宗族內部的救助活動逐漸興起。
①代表:北宋范仲淹在族內創設義田,賑濟族人。
②作用:宗族通過設立族產,在衣食、住行、婚娶、蒙養、喪葬等方面資助族中貧困者。
(2)明清時期,慈善組織開始興起,出現了善堂、善會等慈善機構。
[拓展]政府和社會救濟的不同
(1)政府救濟的重點在救災,核心在于保證糧食供應,或直接實施賑濟,或鼓勵各地余糧向災區流通,疏導和安置流民,鼓勵民間富戶救濟災民。
(2)社會力量救濟活動側重于日常生活的賑濟,如收養棄嬰和孤兒、接濟貧民等。
主題 從“史料實證”角度認識中國古代的戶籍制度
[史料]據甲骨文記載,商王朝已開始實行人口登記制度,有“登人”或“登眾”,即臨時征集兵員的記載。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為擴大兵源,增加賦役,穩定社會秩序,紛紛建立嚴格的戶口登記制度以了解地方的戶口和財政狀況。秦朝戶口登記更加嚴密,內容更加詳盡,對不報、虛報和假報戶口等行為嚴加懲罰,還作出了不許擅自遷徙,遷徙時必須審核并辦理更籍手續等規定,戶籍制度至此正式形成。漢承秦制,戶籍管理又有發展。漢丞相蕭何編制《九章律》,其中的“戶律”規定了詳細的戶籍管理辦法,實行編戶齊民,歷史上首次將戶籍管理上升到法律規范。此后,秦漢戶籍制度一直為歷代王朝所沿用。
——摘編自江立華《我國古代的戶
籍制度及其特點》
[問題] 根據史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中國古代戶籍制度的發展趨勢及特點,并分析中國古代戶籍制度的影響。
[提示]趨勢:制度日益周密,對百姓的控制日益嚴密。特點:出現時間早,歷史悠久;與刑法、征發徭役、賦稅緊密聯系;對后世影響深遠。影響:加強了對人民的控制,不利于人口自由流動和遷徙;便于征發兵役、徭役及征取賦稅,保證國家有充足的賦稅收入;成為古代國家穩定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
[拓展]中國古代戶籍制度
1.功能:統計人丁,征收賦稅及征派徭役;限制人口流動;維護社會治安;控制職業,固定身份;維護等級特權。
2.特點
(1)戶籍具有地域性。由于人口與賦役是聯系在一起的,政府千方百計將人口控制在特定的地域范圍中,限制其流動。
(2)戶籍具有等級性。中國傳統社會曾出現過特權戶種、民籍戶種和賤籍戶種等類別,其戶籍地位逐級降低,界線分明。其中,特權戶籍以宋代的官戶最為典型,但在宋代以后消失。民籍戶種是平民百姓擁有的戶籍,是主體戶種,這些人是國家賦役的重要承擔者。
(3)戶籍具有世襲性。嚴格的戶籍管理不僅體現在對人口生存地域的控制上,而且人口的等級、職業也被戶籍標識得清清楚楚;不同等級、職業間的流動受到制約,戶籍是世襲的。
(4)戶籍具有社會治安職能。在我國歷史上,戶口的管理也對人口活動形成制約,它對封建秩序,特別是治安秩序的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宋代以后出現保甲制,賦予了戶籍管理一項重要的社會治安功能,從而成為政府加強其統治基礎的重要措施。
3.演變原因:中央集權制度的不斷強化;統治者的改革;農民的反抗斗爭;商品經濟的發展;土地兼并和租佃關系的演變;財政危機;“重農抑商”思想的影響。
4.歷史作用:(1)政治上:限制人口流動,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治安,有助于鞏固統治;強化特權等級制度,維護了貴族地主在政治經濟上的特殊地位。(2)經濟上:強化了小農經濟;保證了國家財政收入和兵源的穩定。第49講 中國賦稅制度的演變
課程標準 素養考向
了解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的演變;了解關稅、個人所得稅制度在中國的產生及其實行 1.從“唯物史觀”的角度,通過對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的演變歷程的學習,認識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辯證關系2.從“時空觀念”的角度,通過對賦稅制度的背景學習,使學生認識賦稅制度的變化與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的變化息息相關,從而培養學生時空觀念3.從“史料實證”的角度,通過對賦稅制度史料的解讀,使學生歸納出賦稅制度的演變趨勢,提高學生從史料中提取有效信息的能力和總結歸納能力4.從“歷史解釋”的角度,通過對每個朝代賦稅制度、內容、影響的學習,提高學生從不同角度對歷史事件闡釋的能力5.從“家國情懷”的角度,通過近代關稅的發展歷程,使學生認識到落后就要挨打,近代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失去了關稅自主權。奮發圖強,振興中華,是每個青年學生的歷史重任
一、中國古代的賦役制度
(一)秦漢時期的賦役制度
1.田賦
(1)秦朝的田賦:史稱“收泰半之賦”。
(2)漢朝的田賦:漢初統治者采取“與民休息”的政策,田賦稅率大大降低。
2.人頭稅
(1)秦朝的人頭稅:秦朝向人民征收極重的口賦。
(2)漢朝的人頭稅:分口賦、算賦。漢朝還征收財產稅。
3.徭役:秦漢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三種。
(二)隋唐時期的賦役制度
1.隋朝的賦役制度:隋朝主要向民眾征收租調役。
2.唐朝的賦役制度
(1)租庸調制:唐朝在隋朝租調役的基礎之上,發展成租庸調制。
(2)兩稅法: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導致均田制遭到破壞。
780年,唐朝政府廢除租庸調,改行兩稅法,以國家財政支出確定賦稅總額,然后將總額分解到各地,按田畝征收地稅,按人丁、資產征收戶稅,分夏、秋兩次征收。
[拓展]
1.租庸調制實行的意義
納庸代役,農業生產時間得到保證。同時,勞動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時間,勞動積極性也相應提高。由租調制到租庸調制的轉變,標志著對勞役地租這種落后的賦稅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經濟的發展。
2.兩稅法的意義
兩稅法是中國古代賦稅制度史上的轉折點,它標志著征稅標準由以人丁為主逐漸過渡到以土地財產為主,是我國賦稅制度的一大變革和進步。
〔圖解歷史〕
自秦漢至唐賦役制度變化
(三)宋元時期的賦役制度
1.宋朝的賦役制度
(1)附加稅繁多。
(2)徭役繁重。
(3)募役法: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
〔概念闡釋〕
募役法是指廢除原來按戶等輪流充當州縣差役的辦法,改由州縣官府自行出錢雇人應役。雇人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等分攤。原來不用負擔差役的女戶、寺觀,也要繳納半數的役錢,稱為“助役錢”;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錢。這保證了勞動時間,促進了生產發展,也增加了政府財政收入。
2.元朝的賦役制度:在北方征丁稅、地稅,在南方征夏稅、秋糧。
(四)明清時期的賦役制度
1.明朝的賦役制度
(1)明初兩稅:明初賦稅分夏稅、秋糧兩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麥實物。
(2)金花銀:正統年間,江南部分稅糧折銀征收送赴北京,稱“金花銀”。
(3)一條鞭法
①背景:明朝后期,商品經濟的發展與白銀流通量的增加。
②內容:實行賦役合并、一概折銀,即不但賦稅折銀征收,而且役也折成銀兩,統一征收。
③意義:一條鞭法是中國賦役制度上的重大變革。
[拓展]明朝實行一條鞭法的背景和影響
1.背景:專制統治強化,官場腐敗,社會矛盾尖銳。土地兼并嚴重,出現財政危機。商品經濟發展,白銀流通量增加。
2.影響
(1)積極:①簡化征收手續,有效防止官員腐敗。②減輕了農民的負擔,有利于緩和階級矛盾,有利于農業生產的發展。③徭役征銀的辦法使農民對封建國家的人身依附關系有所松弛,為手工業提供了更多的勞動力,有利于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由于賦稅征銀,對貨幣地租的發展和部分農產品的商品化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④增加了明政府的財政收入。⑤由實物稅轉向貨幣稅,是我國古代賦役制度的重大變革。
(2)消極:沒有解決明朝存在的根本問題,出現傷民現象。
2.清朝的賦役制度
(1)“滋生人丁,永不加賦”:1712年。
(2)攤丁入畝:雍正帝即位后,將這筆丁銀分攤到田賦中,稱“攤丁入畝”。
從此在中國歷史上存在了約2000年的人頭稅徹底廢除,國家對百姓的人身束縛進一步減弱。
[特別提示]中國古代賦役制度的主要內容
(1)以人丁為依據的人頭稅,即丁稅。
(2)以戶為依據的財產稅,即調。
(3)以田畝為依據的土地稅,即田賦。
(4)以成年男子為依據的力役和兵役。
(5)其他雜稅。
〔圖解歷史〕
封建社會人身依附關系的松弛
二、關稅與個人所得稅制度的起源與演變
1.關稅制度的起源與演變
(1)出現及早期形態
出現 西周時期,貨物通過邊境的“關卡”就要被征稅
類型 很長一段歷史時期里,存在著國內關稅與國境關稅并立的現象
演變 中國直到1937年才正式宣布廢除國內關稅,實行統一的國境關稅
地位 隨著國內關稅的逐漸衰亡,國境關稅在近代中國的重要性日趨凸顯
(2)關稅自主權的喪失
①起始:鴉片戰爭后,中國開始喪失關稅自主權。
②協定關稅:《南京條約》規定協定關稅。
③海關管理:掌管中國國境關稅的海關大權長期把持在外國人手中。
(3)收回關稅自主權的斗爭
提出 國民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提出要求關稅自主的主張
過程 ①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宣告關稅自主。②1928年,國民政府發表“改訂新約”的對外宣言。③1930年,日本也終于同意了《中日關稅協定》。④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才真正收回關稅自主權
[特別提示]南京國民政府在中國長期喪失關稅自主權和關稅稅率低的背景下進行的關稅自主運動,
增加了財政收入,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民族工業,抵制了外國經濟侵略,是近代中國外交領域的重大突破。
(4)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稅制度
①全國關稅制度的統一。
②關稅制度的法制化建設
1985年 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強化了關稅制度的法制化建設
1987年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國務院據此重新修訂發布了關稅條例,進一步完善了關稅的基本制度,對國民經濟發展和對外貿易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
2.個人所得稅的起源與演變
(1)演變
①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了所得稅條例,但并沒有實施。
②1936年,國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稅暫行條例,隨之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
③新中國成立以后,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沒有征收個人所得稅。
④1980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正式確立。
[拓展]新時期個人所得稅實施的原因和歷史意義
1.原因
(1)改革開放逐步深化。
(2)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經濟快速發展,人民收入不斷增長。
(3)政府不斷調整和完善個人所得稅的征稅政策。
2.意義
(1)有利于調節收入,緩解社會分配的不平衡。
(2)減輕了廣大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
(3)有利于緩和社會矛盾,維護國家穩定,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
(4)推動稅收事業朝規范化、法制化方向發展。
(5)有利于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的發展。
主題 從“歷史解釋”角度認識中國古代稅制改革的特點和影響
[史料]中國古代的稅制歷經了多次變革。漢代征收的賦稅主要有兩項,即按土地征收的“租”和按人口征收的“賦”。漢魏之際,賦稅制度發生了較大改變,由租、賦變為租、調,并沿襲了很長時間。隋及唐前期實行租庸調制,以丁為單位征納,其中“庸”是指不應役者,可按照每日繳納三尺絹以代替。唐后期實行“兩稅法”,地方官府將過去的稅收項目合并為一總額,按照戶稅、地稅兩種征收辦法分攤到每戶百姓頭上,每年分夏、秋兩次征收。明代實行“一條鞭法”,把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一條,合并征收銀兩。清代,把丁稅平均攤入田賦中,征收統一的“地丁銀”。
——摘編自《中國稅收制度的演變》
[問題1]根據史料,概括中國古代稅制改革的特點。
[提示]特點:稅收項目逐漸簡化;征收標準逐漸由人丁向土地、財產轉變;由實物地租向貨幣地租轉變;由不定時到定時征收。
[問題2]根據史料,分析中國古代稅制改革的影響。
[提示]影響:擴大了政府的財政來源;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人民的負擔;客觀上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有助于人口的增長;減輕了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推動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
[拓展]中國古代賦稅制度演變的趨勢
(1)征稅標準:由以人丁為主逐漸向以田畝為主過渡,人頭稅在賦稅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少,直到廢除。
(2)賦稅品種:由繁到簡,稅種減少。從田租、人頭稅、雜稅簡化為土地稅等;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明清時期對商業征收重稅。
(3)征稅方式:由實物地租逐漸向貨幣地租發展。
(4)征稅時間:由不定時逐漸發展為基本定時。
(5)人身控制:封建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逐漸松弛。第十八單元 貨幣與賦稅制度
時空坐標
主干線索
本單元主要講述兩大主題:貨幣的使用與世界貨幣體系的形成和賦稅制度的演變。
主題1:貨幣的使用與世界貨幣體系的形成
線索1:中國的貨幣是商品交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經歷了從海貝、金屬貨幣到紙幣的演進過程,明朝中期以后白銀成為普遍流通的貨幣。近代中國機器鑄幣銀元與紙幣“法幣”先后流通使用。新中國成立前后,人民幣在解放區開始發行,成為新中國的法定貨幣。
線索2:近代西方伴隨著工業革命的拓展,以英鎊為中心的世界貨幣體系在19世紀初建立起來,實行黃金自由兌換、自由鑄幣的金本位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以美元為中心的世界貨幣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
主題2:賦稅制度的演變
線索1:古代中國賦稅制度經歷了以人丁為主的征稅標準向以土地、財產為主征收的轉變,由以實物、勞役為主的征收內容向征收貨幣的演變。1937年,中國結束國內關稅與國境關稅長期并存的局面,但海關管理權控制在西方列強手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收回國家關稅自主權,征稅內容與國際接軌,開征個人所得稅。
線索2:1799年英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國家,后傳播到全世界,個人所得稅成為世界各國普遍征收的稅種,為調節社會收入差距、緩和社會矛盾發揮了重要作用。
第48講 貨幣的使用與世界貨幣體系的形成
課程標準 素養考向
了解中國歷史上貨幣發行和使用情況,以及現代世界貨幣體系的形成 1.從“唯物史觀”的角度,運用唯物史觀及有關理論,了解貨幣制度產生的時代背景,對貨幣制度的利弊得失進行辯證分析2.從“時空觀念”的角度,認識貨幣的使用與世界貨幣體系的形成所處的特定時空環境,抓住其特定時空背景和階段特征3.從“史料實證”的角度,運用文獻資料,論證我國貨幣及制度、措施以及世界貨幣體系產生的歷史條件、發展演變和產生的影響4.從“歷史解釋”的角度,通過史料分析,理解我國貨幣制度和世界貨幣體系是一個逐步發展、不斷進步的過程5.從“家國情懷”的角度,增強學生對當今中國貨幣制度建設與發展的自信心與責任感,加深對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自信
一、中國貨幣的演進歷程
1.夏朝:二里頭遺址出土了海貝,還有用骨頭、石頭做成的仿制貝。
2.商朝后期:開始出現銅鑄幣。
3.春秋戰國時期:各國分別使用布幣、刀幣、圜錢、蟻鼻錢等多種樣式的銅鑄幣。
4.秦朝:將貨幣統一為圓形方孔錢(以圜錢為基礎),這種樣式在此后被長期沿用。
5.北宋:誕生了世界上最早的紙幣,稱為“交子”。
6.元朝:將紙幣作為單一流通貨幣來發行,稱為“鈔”。
7.明朝:恢復銅錢、紙幣并行的貨幣體制。自明朝中期起,白銀逐漸成為國家財政和民間交易的基本支付手段,物價也多以銀兩計算。
[拓展]明朝法定貨幣從銅錢到寶鈔,再到銅、鈔、銀兼行,最后白銀升為主幣的原因
明朝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強化,政局較為穩定;農耕經濟繁榮,商品經濟發展;寶鈔信用日益喪失;政府賦稅制度改革推動;明朝中期以來逐漸成為世界經濟的中心(或明朝長期保持巨額對外貿易順差);新航路開辟,大量白銀涌入中國。
8.清朝:完全承認白銀的法定貨幣地位,與銅錢兼用。
9.晚清:政府開始鑄造銀元。
10.民國建立后:貨幣政策延續了清朝的傳統,以銀元為法定貨幣。
11.國民政府前期:1935年,禁止銀元的流通,將白銀收為國有。
12.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
(1)國統區:法幣急劇貶值,國民政府發行金圓券和銀圓券。
(2)解放區
a.背景
①隨著解放戰爭的順利進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各解放區迅速連成一片。
②形勢的發展急需一種統一的貨幣來替代原來各根據地和解放區種類龐雜、折算不便的貨幣。
b.發行:1948年12月1日開始統一發行人民幣。
13.新中國成立后:人民幣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1)概況:形成紙幣與金屬幣、普通紀念幣與貴金屬紀念幣等多品種、多系列的貨幣體系。
(2)意義:人民幣地位始終穩定,對國民經濟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隨著對外開放的擴大,人民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圖解歷史〕
近代以來中國貨幣的演變
二、世界貨幣體系的形成
〔概念闡釋〕
世界貨幣體系
世界貨幣體系是各國政府為適應國際貿易與國際結算的需要,對貨幣的兌換、國際收支的調節等所作的安排或確定的原則,以及為此而建立的組織形式等的總稱。其目的在于建立匯率機制,為國際收支不平衡的調節提供有力手段和解決途徑;促進各國經濟政策的協調。
1.國際金本位貨幣制度
(1)背景
①19世紀初,隨著資本主義世界市場不斷擴大,國際間貨幣結算日益頻繁和復雜。
②1816年,當時最強大的資本主義國家英國制定法案,實行金本位制。
(2)特征
①以英鎊為中心、以金幣或黃金在國際間流通為主。
②各國的金幣具有法定的含金量,金幣可以自由流通,而且不易貶值。
(3)作用:促進了資本主義生產和世界經濟的發展。
[拓展]金本位制評價
積極作用:推動了國際貿易的發展;促進了國際資本的流動;促進了各國經濟協調;有利于國際間的經濟與貿易合作;加強了國際間的經濟聯系,對世界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消極作用:黃金生產量的增長速度遠遠落后于各國經濟貿易增長的速度,由此造成的清償手段不足,嚴重制約了各國經濟的發展,黃金供求的矛盾和分配的不平衡是金本位制崩潰的根本原因;金本位制的自動調節機制有限。
(4)崩潰
①原因:1929年美國爆發經濟大危機,美國政府宣布停止兌換黃金,導致金本位制崩潰。
②影響:資本主義世界貨幣失去了統一的標準和基礎,英國、法國和美國分別構建了以英鎊、法郎和美元為中心的貨幣集團,各自為政。
2.布雷頓森林體系
(1)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戰嚴重削弱了英國等歐洲國家,美國成為資本主義世界的霸主。
(2)形成
①標志:1944年7月,美國、英國等44個國家在美國布雷頓森林召開會議。
②目的:為了協調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
③特征:以美元為中心;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35美元兌換1盎司黃金的固定比值)。
(3)影響
①美元實際上等同于黃金,取得了在資本主義世界貨幣體系中的霸權地位。
②世界貨幣體系的建立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國際貿易,穩定了國際金融,同時也為美國推行世界霸權提供了有利條件。
(4)崩潰:20世紀70年代初,布雷頓森林體系走向瓦解。
3.當代世界貨幣格局:進入21世紀,美元仍然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貨幣籃子中占據最大權重,是國際貿易結算和各國外匯儲備的主要貨幣,但歐元、日元和人民幣等的影響也在上升。
主題 從“史料實證”角度認識中國古代貨幣的演變
[史料]
時間 特征
商晚期到春秋初期 形態上比較原始;開啟后世銅鑄幣先河;沒有出現文字
春秋初期到戰國晚期 錢幣上出現文字,以記地為主;種類進一步增多;錢幣的標準化為各國統治者所重視;出現圓形化趨勢
秦統一到唐中期 由記地變為記重;錢幣的形制初步統一;出現具有高級鑄幣形態性質的年號錢幣;大小錢幣的兌換進一步明確
唐中期到清朝覆滅 錢幣的質地多樣,宋朝出現紙幣,明清時期以銀為主;少數民族鑄幣深受漢族鑄幣的影響;對世界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產生重要影響
——摘編自張宏明《錢幣》
[問題]根據史料,概括中國古代錢幣演變的趨勢,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古代錢幣演變的影響。
[提示]趨勢:錢幣形制走向統一;錢幣質地逐漸多樣化;錢幣形制和兌換規范化。影響:穩定金融和市場秩序,推動商品經濟發展;有利于中央集權的鞏固和國家統一;促進民族交融和對外經濟文化交流。
[拓展]中國古代貨幣的演變規律
演變規律 表現
由自然貨幣向人工貨幣的演變 海貝可能是我國最早的貨幣。隨著商品交換的迅速發展,人們開始用銅鑄幣,海貝這種自然貨幣便慢慢退出了貨幣舞臺
由雜亂形狀向規范形狀的演變 春秋戰國時期,各國使用布幣、刀幣、圜錢、蟻鼻錢等多種樣式的銅鑄幣;秦統一后,將貨幣統一為圓形方孔錢
由地方鑄幣向中央鑄幣的演變 漢武帝收回了郡國鑄幣權,由中央統一鑄造五銖錢,確定了中央政府對錢幣鑄造、發行的統一管理。此后歷代鑄幣皆由中央直接經管
由文書重量向通寶、元寶的演變 秦漢以來所鑄的錢幣,通常在錢文中都明確標明錢的重量;唐初統一鑄造“開元通寶”錢,廢除輕重不一的歷代古錢,錢文不書重量,此后銅錢大都以通寶、元寶命名
由金屬貨幣向紙幣的演變 北宋時交子的出現,是我國古代貨幣由金屬貨幣向紙幣的一次重要演變。交子不但是我國最早的紙幣,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紙幣
由手工鑄幣向機制鑄幣的演變 清朝后期,隨著國外先進科學技術的逐漸傳入,光緒年間開始在國外購買造幣機器,用于制造銀元、銅元,因制造者獲利豐厚,各省紛紛仿效第47講 近代西方民族國家與國際法的發展
課程標準 素養考向
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形成情況,以及國際法的發展 1.從“時空觀念”的角度了解16—19世紀西方國家從專制王權國家發展為民族國家的這一過程2.從“史料實證”的角度了解17世紀近代國際法形成、外交制度的建立等史實3.從“唯物史觀”的角度了解20世紀國際法的范圍和作用
一、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產生
1.民族認同觀念興起:15世紀前后,西歐國家中央集權加強。宗教改革沉重打擊了教會勢力,強化了各國世俗權力,國家和民族認同觀念日益顯現。
2.民族語言地位上升:13世紀,英語出現在英國官方文件中,英語開始成為英國人廣泛使用的語言。16世紀,法國法律文件必須使用法語撰寫,法語成為法國的官方語言。
〔概念闡釋〕
民族主義、民族國家
民族主義:民族共同體成員對本民族的一種熱愛和忠誠,對民族統一、獨立和強大的追求和理想。
民族國家:近代民族國家指由單一民族或多民族組成的,主權獨立,有確定的領土疆域,統一的國內市場和國民經濟,全民族通用的語言和國民的文化認同等的國家形態。
3.民族意識的覺醒
(1)背景:法國大革命及拿破侖戰爭,傳播了自由平等思想。
(2)表現:個人忠誠于國家;各國鼓勵和組織對愛國人士的崇拜;出現了國旗、國歌和各種國家節日等。
(3)形成:歐洲各專制王權國家逐漸變為具有獨立主權的民族國家,這些民族國家有的由單一民族組成,更多的則是包括了多個民族。
〔圖解歷史〕
專制王權與民族國家的關系
二、國際法的形成與外交制度的建立
1.國際法的形成與發展
(1)奠基:1625年,荷蘭人格勞秀斯出版《戰爭與和平法》,提出君主應該制定條約并接受約束,確定國際法的主體是主權國家。
(2)威斯特伐利亞體系
①確立: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簽訂。
②內容:確立了國際關系中的國家領土、主權與獨立等原則;開創了用國際會議和通過談判達成協議的形式解決國際爭端、結束國際戰爭的先例,確認了締約國必須遵守條約、各締約國可以對違約國集體制裁的國際法基本原則。
〔概念闡釋〕
國際法
指國際社會之法,或者是指國家在它們相互間交往的關系中所接受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習慣規則和條約規則的總和,或者是指現代文明國家認為在與其他國家彼此交往的過程中對它們具有約束力的特定行為規則的總和。
[特別提示]《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簽訂是近代國際法產生的標志。它第一次確定了國家享有主權,用國際會議的形式解決國際爭端,并對國際行為加以約束。《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明確提出主權原則,條約必須遵守,對違反者施以集體處罰,具有重要意義。它使這些規則真正以“法”的形式出現,并以此影響、規范著國際社會。
(3)維也納體系
[拓展]近代國際法形成于歐洲的原因
(1)古羅馬自然法精神的歷史淵源。
(2)歐洲三十年戰爭后眾多民族與主權國家的建立。
(3)地理大發現帶來的各國的聯系與交往加強。
(4)文藝復興等思想運動打破了神學觀念。
(5)格勞秀斯提出國家主權學說,奠定國際法的理論基礎。
2.外交制度的建立
(1)原因:17世紀,歐洲國家的君主們不滿足派遣臨時使者與他國保持聯系。
(2)建立:在派遣常駐外交使節和外交使團的基礎上,近代外交制度逐漸建立起來。
3.影響:外交制度的建立和國際法的形成為國際關系確立了一些規則,為用和平方式解決國與國之間的爭端、減少戰爭行為開辟了新的途徑。
三、20世紀國際法的發展
1.第一次世界大戰后
(1)背景:第一次世界大戰使國際法遭到破壞;蘇俄提出不兼并不賠償原則,宣布侵略戰爭為反人類罪,為國際法開辟了新的發展階段;國際聯盟的成立;簽訂《非戰公約》等。
[拓展]國際聯盟作用和局限
(1)作用
①為維護世界和平起過一定的作用。
②開創了國際合作新形式,為聯合國的建立提供了經驗。
(2)局限
①國際聯盟建立在凡爾賽體系之上,為英法所操縱。
②蘇、美等大國長期沒有加入,缺乏權威性和普遍性。
(2)概況:因國聯缺乏普遍性和權威性及“全體一致”原則,國際法難以實施;《非戰公約》也并未真正得到實行。
2.第二次世界大戰后
(1)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國際法再次遭到極大破壞;1945年6月,簽署《聯合國憲章》;國際法院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新的民族國家紛紛獨立,各類國際組織數量激增。
(2)概況:國際法領域大大擴展,涉及裁軍、防止核武器及生化武器擴散、人權、環境、海洋、外層空間等方面。
(3)評價:對世界和平與發展作出積極貢獻,但仍有很多局限性,如一些大國為一己私利,退出國際條約,甚至不經聯合國授權就進行制裁或發動戰爭,威脅世界和平。
主題 從“歷史解釋”角度認識國際法的發展
[史料一]締約各國,為增進國際間合作并保持其和平與安全起見,特允承受不從事戰爭之義務,維持各國間公開公正、榮譽之邦交,嚴格遵守國際公法之規定。
——《國際聯盟盟約》
[問題1]根據史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國際聯盟盟約》對戰爭的主張,分析這些主張產生的意義。
[提示]主張:對國家的戰爭權加以限制,通過建立普遍性的國際組織維持和平。意義:由此建立的國際聯盟,在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國際合作方面作出有益探索,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史料二]第二次世界大戰尤其是冷戰結束以后,帶有殖民主義意識的“文明國家和野蠻國家”敘事逐漸淡出,但是“自由”國家與“專制”國家或者法律國家與不守法或法外國家的敘事突現出來。……新近西方國際法學說的趨勢試圖將國際法的調整范圍從國與國關系滲透到所謂不合西方自由民主標準的國家內部,從而為干涉打開口子。……國際法在“西方與世界”關系的框架下,就是一部自身與外部世界對立的歷史,也是用自己的“國際法”規訓外部世界的歷史。……內部與外部的二元對立,其用以規范西方世界內部的國際法和西方國家與外部世界打交道的國際法并不是一致的,這正是人們經常批評的西方國際法理論和外交實踐中的雙重標準問題,其不啻為西方與世界共處的一個文化障礙。……觀察國際法在西方國家內部的演變,可以發現國際法為現實政治和實用主義所干擾……一切問題的根本在于誰有足夠的實力來解釋國際法。
——摘編自蘇長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與中國
國際法理論體系的思索》
[問題2]根據史料二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二戰以來國際法的特點。
[提示]特點:具有西方中心主義特征;對待西方和非西方國家采取雙重標準(或西方內部與外部的二元對立);干涉他國內政;受到現實政治和實用主義的干擾(存在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
[拓展]
一、近現代國際法的發展
發展歷程 表現 原因
奠基人——格勞秀斯 確定了國際法的主體是主權國家,奠定了國際法的基礎 各國強調國家利益至上,各國紛爭加劇
奠基之作——《威斯特伐利亞和約》 開創了用國際會議和通過談判達成協議的形式解決國際爭端、結束國際戰爭的先例,確認了締約國必須遵守條約、各締約國可以對違約國集體制裁的國際法基本原則 1618—1648年,歐洲發生了長達三十年的混戰
大國協調原則——維也納體系 建立了大國協調,并以軍事手段維持的原則 19世紀初拿破侖帝國崩潰
否定戰爭 蘇俄提出不兼并不賠償原則,宣布侵略戰爭為反人類罪,國際法發展進入新階段 第一次世界大戰和十月革命勝利
國際組織——國際聯盟 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由主權國家參加的政治性國際組織——國際聯盟,還簽訂了《非戰公約》 一戰后,戰勝國建立了凡爾賽—華盛頓體系
二戰后國際組織——聯合國 《聯合國憲章》確定了“大國一致”原則,集體安全體制進一步完善。國際法院在荷蘭海牙成立,發展了國際司法制度 二戰使國際法遭到破壞
新時代新發展 國際法的領域擴大,在裁軍、防止核武器及生化武器擴散、人權、環境、海洋、外層空間等方面,頒布一系列國際法性質的公約或宣言 戰后,新的民族國家紛紛獨立,各類國際組織數量激增
國際法的發展歷程的特點 (1)國際法的適用主體不斷擴大,由主權國家發展為爭取獨立的民族和其他國際組織,從歐洲擴展到世界。(2)國際法的對象和范圍不斷擴大,從單一的政治內容發展為涉及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多門類、涉及細化分支的龐大的體系。(3)國際法實施以國際組織為保障,以“大國一致”為原則,確立處理國際關系的諸多原則和方法。(4)在演進過程中廢棄不合理部分,豐富部分內容,增加新分支。
二、影響近代國際法的因素
1.近代資產階級運動對近代國際法的發展有重大影響。
2.近代局部戰爭不斷使國際法承認國家有戰爭權。
3.學者研究對國際法有巨大推動作用。
4.國家間關系的矛盾影響國際法內容。
三、現代國際法發展的表現
1.禁止侵略戰爭和非法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脅成為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2.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成為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3.國際法的適用范圍顯著擴大。
4.國際組織的國際法主體地位已經確立。
5.國際法新的分支和部門一個接一個出現。
6.各國合作的領域日益擴展。第2課時 當代中國的民族政策與外交
課程標準 素養考向
了解當代中國解決民族問題的道路,以及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成就,認識中國作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發展歷程 1.通過學習當代中國民族政策的概況,讓學生從“時空觀念”“史料實證”的角度了解其形成過程2.從“家國情懷”的角度認識當代中國實施民族政策的意義3.從“時空觀念”的角度了解新中國不同時期外交政策的變化4.從“史料實證”的角度了解我國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成就
一、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1.背景: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各民族逐漸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多元一體格局。
[拓展]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依據
①民族地域分布因素:大雜居、小聚居、相互交錯居住的民族地域分布格局。
②歷史因素: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
③歷史經驗:歷史上歷代政府對民族地區的治理理念和政策,提供了有益的經驗。
④現實原因:舊中國少數民族地區發展落后。
2.過程
1941年 陜甘寧邊區政府頒布《陜甘寧邊區施政綱領》規定,依據民族平等原則,“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區”
1945年 中共中央提出“對內蒙的基本方針,在目前是實行區域自治”
1947年 成立內蒙古自治區。它成為我國第一個省一級的自治區
1949年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實行團結互助”
195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
3.概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和西藏自治區先后成立。此外,還成立了一批自治州、自治縣(旗)。
[特別提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確立: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初步形成。1954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正式確立。
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發展
1.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正式頒布實施。
2.1990年,中共中央提出“三個離不開”,闡述了中國各民族休戚相關、命運與共的血肉關系。
3.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確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確立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4.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勢在于維護國家的集中統一,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
三、中共十八大以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完善
1.中共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堅持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增進各族群眾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
2.中共十九大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寫入《中國共產黨章程》,賦予民族工作新的內涵和重大歷史使命,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民族工作領域的具體體現。
[拓展]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
(1)把國家統一和少數民族自治結合起來,既維護了國家統一,又保障了少數民族管理本民族地區事務的權利。
(2)把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少數民族地區的具體特點結合起來,做到因民族制宜,因地區制宜。
(3)把國家富強和民族共同繁榮結合起來,促進各民族共同富裕和國家強盛。
(4)把各民族人民熱愛祖國的感情和熱愛本民族的感情結合起來,既維護國家的最高利益,又維護各民族自身的利益。
四、當代中國的外交
(一)開創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后
(1)確立“另起爐灶”“打掃干凈屋子再請客”“一邊倒”三大外交方針,為新中國建立后開創新型外交指明了方向。
〔圖解歷史〕
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外交方針及成就
(2)1954年6月,中國倡導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國際關系準則,得到國際社會廣泛認同。
(3)1955年的萬隆會議上,中國提出“求同存異”方針,為進一步開展同亞非各國間的友好合作關系創造了條件。
〔概念闡釋〕
正確認識“求同存異”
①“求同存異”中的“同”是指亞非各國面臨著共同的任務,即反對殖民主義和維護民族獨立,反對侵略戰爭,發展經濟;“異”是指各國間不同的社會制度、宗教信仰、文化傳統等。
②“求同存異”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具體應用,打破了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的界限,促進了萬隆會議的圓滿成功,密切了中國與亞非國家之間的關系,有利于維護世界和平。
(4)1956年,中國又與挪威、南斯拉夫等國建交,同英國、荷蘭建立了代辦級外交關系。
2.20世紀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
(1)隨著亞非拉民族解放運動蓬勃發展,中國對外關系史上出現了以與亞非民族獨立國家建交為基本特點的建交高潮。
(2)1964年,中法建交,實現了中國同西方大國關系的突破。
[特別提示]中法建交是冷戰時期兩國關系的重大突破和帶有時代特征的轉折,中法建交率先打開了西方大國同新中國相互了解與交流的大門。
3.20世紀70年代
(1)自1970年起,中國先后同意大利、奧地利、比利時、希臘、聯邦德國等西方國家建立外交關系。中英、中荷關系也升格為大使級。
(2)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
(3)1972年,中美關系開始走向正常化,中日正式建交。之后,中國迎來建交高潮。到1976年,與中國建交的國家達到111個。
(二)改革開放后的外交成就
1.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初期
(1)根據國際形勢的變化,中國提出和平與發展是當代世界的主題。
(2)1979年,中美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系。1989年,中蘇兩國實現國家關系正常化。
2.世紀之交
(1)鞏固與發展周邊關系,解決了中國與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三國的邊界問題。
(2)1997年12月,中國與東盟首腦非正式會晤,即“10+1”領導人會議機制正式建立。
(3)中國同印度、巴基斯坦、朝鮮、韓國、越南、蒙古等國的關系也取得新進展。
3.進入21世紀
(1)積極致力于與世界各大國建立不同形式的伙伴關系。
(2)把與發展中國家合作作為全方位對外開放戰略的一部分,于2000年正式成立中非合作論壇,2003年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
(3)中國積極推動區域和國際合作,發起成立上海合作組織、博鰲亞洲論壇,推動二十國集團成為國際經濟治理主要平臺,與俄羅斯、印度、巴西一起創立“金磚國家”合作機制,為新興市場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對話與合作提供重要平臺。
(4)中國積極參與以聯合國為中心的多邊外交活動,為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發揮重要作用。
[特別提示]中非合作論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非洲國家之間在南南合作范疇內的集體對話機制,成立于2000年。論壇的宗旨是平等磋商、增進了解、擴大共識、加強友誼、促進合作。
上海合作組織為國際社會摒棄“冷戰”思維,探索新型國家關系、新型安全觀和新型區域合作模式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啟示,在國際上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金磚國家”合作機制指“金磚五國”有意識加強多邊協商合作,促進自由貿易的國際機制。
(三)中共十八大以來的中國特色大國外交
1.背景:中共十八大以來,面對深刻變化的國際形勢,黨中央深刻把握新時代中國和世界發展大勢,形成了習近平外交思想。
2.表現
(1)拓寬與發達國家的合作領域,妥善處理分歧,與俄、法、德、英等國關系穩步發展;按照“親、誠、惠、容”理念和“與鄰為善、以鄰為伴”的外交方針,深化同日本、韓國、東盟等周邊國家的關系;提出“真、實、親、誠”理念,加強與非洲國家之間的團結合作。中國特色大國外交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外交布局。
(2)中共十九大以后,提出要堅持和平發展道路,推動建設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系,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方向發展。
(3)中國積極推進構建對話而不對抗、結伴而不結盟的國與國交往新路。不斷擴大同各國利益的交匯點,謀求共同發展。
(4)中國就世界和平發展的諸多議題提出中國方案。
[拓展]新時期中國外交政策調整的特點
(1)中國始終堅持獨立自主的外交原則,不屈從于任何外來壓力,不同任何大國或國家集團結盟。
(2)中國反對霸權主義,維護世界和平,主張不訴諸武力,不干涉他國內政,反對把自己的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強加于人。
(3)中國積極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關系準則,建立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4)中國愿意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同所有國家建立和發展友好合作關系。
(5)中國實行全方位的對外開放政策,愿在平等互利原則的基礎上,同世界各國和地區廣泛開展貿易往來、經濟技術合作和科學文化交流,促進共同繁榮。
(6)中國積極參與多邊外交活動,是維護世界和平與地區穩定的堅定力量。
主題1 從“歷史解釋”角度認識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實行的意義
[史料一]毛澤東同志指出:“國家的統一,人民的團結,國內各民族的團結,這是我們的事業必定要勝利的基本保證。”1952年,中央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并在全國范圍內大力推行民族區域自治。之后,建立了省級自治區5個,地區級自治州30個,縣級自治縣122個。
——《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問題1]根據史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說明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意義。
[提示]意義:保障了少數民族地區人民平等的民主權利和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促進了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進一步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鞏固了祖國統一。
[史料二]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修正案。……對于一貫積極主張通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數民族利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來說,能夠在基本法中鮮明地提出民族自治區域要對內實行各族居民在政治權利上的平等、對外加入全國統一的經濟體系和市場,并且提出促使少數民族吸收國家主流文化的主張,不啻為一個革命性的變化。
——摘編自王柯《國民國家與民族問題——關于
中國近代以來民族問題的歷史思考》
[問題2]根據史料二,分析我國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意義。
[提示]意義:經濟上,有利于加速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政治上,有利于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文化上,有利于加強對多元一體文化的認同。
主題2 從“歷史解釋”角度認識新時期的中國外交
[史料三]從某種角度看,毛澤東和尼克松都有所獲,中美雙方結束了敵對狀態,都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蘇聯再也不可能竊喜于北京和華盛頓互相沒有接觸了。……日本趕忙擁抱北京。
[問題3]根據史料三,分析中美關系的緩和產生的影響。
[提示]影響:有利于改善中美兩國關系;中美相互支持對抗蘇聯,有利于解除外來威脅;推動了中日關系的改善,同時有利于解決臺灣問題。
[史料四]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就是各國要同心協力建設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這一思想為人類社會實現共同發展、持續繁榮、長治久安繪制了藍圖,反映了中外優秀文化和全人類共同價值追求,指明了國際社會的前進方向,對中國和平發展,世界繁榮進步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這一思想繼承和發展了新中國不同時期重大外交思想和主張,是當代中國外交重大創新成果,是中國對世界的重要思想和理論貢獻,已多次被聯合國文件引用,產生日益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摘編自楊潔篪《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問題4]依據史料四并結合所學知識,簡析我國提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現實意義。
[提示]意義:反映了全人類共同價值追求;指明了國際社會的前進方向;有利于中國和平發展;促進了世界繁榮進步。
[拓展]新中國外交政策的階段性演變
階段 背景 內容 影響
“一邊倒”時期 美蘇兩大陣營對峙,美國敵視新中國;國內經濟形勢嚴峻;蘇聯對中國革命的幫助;中國與蘇聯社會制度相同 倒向社會主義陣營一邊,反對帝國主義的戰爭政策 打破了美國等西方國家對新中國的孤立;中蘇結盟有利于新中國政權的鞏固和發展;有利于新中國實力增強和國際地位提高
“兩只拳頭出擊”“兩條線”時期 蘇聯在中蘇交往中的大國沙文主義損害了中國主權;美國繼續敵視新中國 新中國同時反對蘇聯和美國兩個國家 一定程度上維護了新中國的主權和尊嚴,提高了新中國的國際地位;但使新中國的國際環境惡化
“一條線”“一大片”時期 中蘇關系惡化;美蘇爭霸“蘇攻美守”;美國霸權地位受到挑戰 聯美反蘇,聯合美國、日本、巴基斯坦、伊朗、土耳其、歐洲這“一條線”國家反對蘇聯 牽制了蘇聯,維護了新中國的國家安全;中國的實力得到一定提升;“以蘇劃線”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國的外交活動余地
“不結盟”時期 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轉移;不結盟更符合中國的國家利益 堅持不結盟的外交政策 大大增加了中國的外交活動余地,提高了中國的國際地位
“全方位”時期 和平與發展成為當代世界的主題;冷戰結束后, 中國外交政策需要調整;改革開放后,中國實力得到一定的增強 大國是關鍵,周邊是首要,發展中國家是基礎,多邊是重要舞臺 中國外交進入蓬勃發展的新時期,中國的國際地位得到提高,有力地促進了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和諧世界”時期 新世紀新階段,中國的實力不斷增強;外交政策的新發展;中國承擔一定國際責任的需要 構建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 向國際社會宣示了中國走和平發展道路的決心;中國承擔了一定的國際責任,提升了中國的國際地位
“中國夢”時期 中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的經濟實力日益增強;經濟全球化進程加快 構建新型國際關系,積極參與改革完善全球治理體系,提出維護世界和平發展的中國方案 宣示了中國新一代領導集體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決心和信心;大大提高了中國的國際地位;是中國廣大人民艱苦奮斗的精神動力第十七單元 民族關系與國家關系
時空坐標
主干線索
線索1:先秦時期,以華夏族為中心的民族認同觀念逐漸增強,到秦朝形成我國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歷代統治者通過和親、冊封、會盟、設置機構等措施,加強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管理,統一多民族國家得到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新中國成立后,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關系進入新的時代。秦漢以后,隨著陸海絲綢之路的開通,對外關系逐步發展,至隋唐形成了以中國為中心的中華文化圈。但明清以后,中國對外關系逐步由開放走向了閉關自守。新中國成立后,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針,廣泛發展同世界各國的友好關系。
線索2:近代以來,隨著資本主義萌芽發展、宗教改革以及民族意識的覺醒,近代歐洲民族國家逐步形成。在國家利益沖突、戰爭之中,國際法和外交制度建立。20世紀兩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使國際法遭到嚴重破壞,但戰后國際法也得到進一步發展,先后建立了世界上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政治組織——國際聯盟與聯合國。
第46講 中國的民族關系與對外交往
第1課時 中國古代的民族關系與對外交往
課程標準 素養考向
了解中國古代的民族政策和邊疆管理制度,認識中國作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發展歷程,以及中國古代處理對外關系的體制 1.從“唯物史觀”的角度,了解歷代的民族政策和邊疆管理制度,認識中國作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發展歷程以及中國古代處理對外關系的體制2.從“時空觀念”的角度,認識中國古代的民族關系與對外交往所處的特定時空環境,抓住其特定時空背景和階段特征3.從“史料實證”的角度,了解朝貢制度是中國歷代王朝處理民族關系和對外關系的主要模式,也是中國古代的外交關系體制4.從“歷史解釋”的角度,認識到朝貢制度是中國傳統的儒家思想和封建宗法觀念在對外關系上的表現5.從“家國情懷”的角度,了解中國歷代王朝為我國統一以及多民族國家發展作出的貢獻,認識古代中國的外交促進了人類文明的交流與傳播
一、秦漢時期的民族關系與對外交往
(一)秦朝時期的民族關系
1.設典客、典屬國等官職來管理民族事務。
2.北逐匈奴,修長城;南撫夷、越,設立南海郡、桂林郡、象郡等。
(二)漢朝時期的民族關系與對外交往
1.民族關系
(1)設大鴻臚管理民族事務。
(2)漢初對匈奴采取和親政策。漢武帝時期大敗匈奴。東漢竇憲勝北匈奴。
(3)西漢在河西走廊設“河西四郡”;在西域設置西域都護府。
〔概念闡釋〕
西域都護府:是漢朝時期在西域設置的管轄機構。西域都護作為管理西域的最高長官,其主要職責在于守境安土,協調西域各國間的矛盾和糾紛,制止外來勢力的騷擾,維護西域地區的社會秩序,確保絲綢之路的暢通。
(4)在東北,西漢設護烏桓校尉。
(5)邊疆推行屯戍政策,向北方移民屯田;在西域設置田官督率戍卒屯田。
2.對外關系
(1)陸路經河西走廊、西域向中亞、西亞延伸。
(2)海路從合浦郡徐聞縣(今廣東徐聞)出發,最遠可以航行到印度南部。
(3)東漢時期,光武帝劉秀賜給倭國國王“漢委(倭)奴國王”金印一枚。
二、隋唐至兩宋時期的民族關系與對外交往
(一)隋唐至兩宋時期的民族關系
1.隋朝時期的民族關系
(1)隋唐時期負責民族事務的機構是尚書省的禮部及鴻臚寺。
(2)隋朝時,突厥、吐谷渾、黨項等周邊民族先后歸附。
(3)加強對嶺南地區各族統治。
(4)加強了與流求的接觸,三次派人抵達流求。
2.唐朝時期的民族關系
(1)西北邊疆各族稱唐太宗為“天可汗”。
(2)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先后入藏;唐蕃之間還數次會盟。
(3)南詔王曾多次被唐朝加封并遣子弟入唐學習。
(4)西北設安西、北庭都護府,北方設安北、單于都護府,東北設安東都護府,南方設安南都護府。
(5)唐朝的邊疆管理機構主要是大都護府、都督府、羈縻州。
〔圖解歷史〕
唐朝邊疆主要民族
[特別提示]羈縻政策
所謂羈縻,“羈”就是用軍事和政治的壓力加以控制,“縻”就是以經濟和物質利益給以撫慰,即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立特殊的行政單位,保持或基本保持少數民族原有的社會組織形式和管理機構,承認其首長、首領在本民族和本地區中的政治統治地位,任用少數民族首領為地方官吏,除在政治上隸屬于中央王朝、經濟上有朝貢的義務外,其余一切事務均由少數民族首領自己管理。所謂羈縻政策,實際上就是以懷柔安撫為主、武力震懾為輔,恩威并施的政策。
3.兩宋時期的民族關系
宋朝先后與契丹族建立的遼、黨項族建立的西夏、女真族建立的金長期并立。
(二)隋唐至兩宋時期的對外交往
1.背景:隋唐時期,政治統一,對外關系空前發展,經濟、文化交流活躍。
2.陸路交流
(1)隋煬帝命裴矩駐張掖,掌管通商事務,管理與西域商人的往來。
(2)唐朝與大食國的接觸,使中國技術傳入阿拉伯地區。
3.海路交流
(1)隋朝常駿到達赤土國(馬來半島南部)。
(2)日本向唐朝派遣唐使。
(3)宋朝海路交通發達,開辟了由明州(今浙江寧波)到日本和朝鮮半島的航路,泉州成為重要的對外貿易港。
[特別提示]隋唐至兩宋時期的對外交往發展繁榮與中國國內政治、經濟等社會狀況變動息息相關,伴隨著國內經濟重心逐漸南移,南方的港口城市逐漸發展起來,政治環境的變化改變了中國傳統的賦稅結構,商稅所占比重不斷提高,一時之間,對外交往繁盛。
三、元明清時期的民族關系與對外交往
(一)元明清時期的民族關系
1.元朝時期的民族關系
(1)背景:①元朝結束遼、宋、西夏、吐蕃、大理等政權長期并存和對峙的局面,完成了全國的統一。
②元朝統治者一方面“行漢法”,另一方面對不同民族實行了明顯的差別對待政策。
(2)表現
①元世祖封八思巴為帝師領宣政院事,代表中央政府管理佛教和藏族事務。
②元朝還在東北、云南等地設行省,征發賦役。
[特別提示]中央政權對邊疆地區進行管轄和開發的實質是封建生產方式、政治制度向邊疆地區擴展的過程,通過對邊疆地區的管理和開放,加強了中央政權和邊疆政權間的政治、經濟聯系和交往,在客觀上促進了中原先進的政治制度和生產方式傳播到邊疆,對于加速邊疆地區的發展有積極意義。
2.明朝時期的民族關系
(1)明朝有禮部、鴻臚寺管理民族事務,還有提督四夷館。
(2)修筑長城,并沿長城布置“九邊”。
(3)在遼東、宣府、大同等地開放馬市。
(4)在東北設都司、衛、所,對女真等族進行管理;在西南設土司。
(5)明朝敕封西藏僧俗領袖為“法王”“王”,建立羈縻性質的都司等機構。
〔概念闡釋〕
土司制度:明朝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沿襲元朝的統治辦法,設立宣慰司、土知府等各級行政機關,任用當地少數民族首領擔任土司長官,允許其世襲。他們對轄區內的行政有自主權,但必須效忠朝廷,按時向朝廷繳納貢賦,調兵從征,職位的繼承必須經過朝廷的批準。
3.清朝時期的民族關系
(1)清朝設立理藩院,管理邊疆民族事務。
(2)清朝通過滿蒙聯姻,加強對漠南蒙古的控制。
(3)通過軍事斗爭平定準噶爾部叛亂,土爾扈特部回歸祖國,鞏固西北邊疆。
(4)清政府在青海、西藏地區設西寧辦事大臣、駐藏辦事大臣。
(5)在西南,清政府沿襲土司制度,后來逐漸進行“改土歸流”。
[拓展]
1.明清對蒙古、東北、西南民族管理的不同點
(1)蒙古:明朝是由對立走向和平,清朝則是聯蒙制漢。
(2)東北:明朝中后期對東北都是實行壓迫政策,而清朝注重團結地區間主要勢力。
(3)西南:明朝對西南民族實行土司制度,清朝前期沿襲土司制度,但雍正之后實行“改土歸流”。
2.清朝前期統一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的特點
(1)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與反抗外來侵略聯系在一起。
(2)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邊疆地區的管轄。
(3)民族政策恩威并重。在堅決鎮壓分裂叛亂活動的同時,對少數民族地區一般都實行安撫政策,還通過聯姻、冊封等方式加強聯系。
(4)民族政策具有繼承性,沿用前代民族政策并有所發展。
(二)元明清時期的對外交往
1.元朝:13世紀,馬可·波羅經西亞、中亞抵達中國,后來留下了著名的《馬可·波羅行紀》。
2.明朝:致力于維護朝貢體制和朝貢貿易體系,但民間貿易和走私貿易也屢禁不絕。
3.清朝
(1)1689年,中俄就雙方邊界訂立《尼布楚條約》。
(2)18世紀,英國馬戛爾尼使團來到中國,清朝政府拒絕了英國使團的請求,關上了對英交往的大門。
[拓展]對朝貢體系的認識
(1)特點:以儒家價值為基礎的區域性國際體系;不平等性,與中華帝國具有君、臣等級色彩;結構穩定,持續時間長;形成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多重制度性聯系;和平主義性質,崇尚睦鄰友好。
(2)評價
①朝貢制度確立了區域內相對固定的經濟文化交流機制和模式,在維護地區和平的基礎上,促進了文化交流和共同繁榮,形成了儒家文化圈。
②朝貢貿易是通過朝貢與賞賜完成交易的,往往“厚往薄來,倍償其價”。
③朝貢貿易通常體現出炫耀國力的意味,是國人“一國獨尊”心態的反映。這一制度是以封建自然經濟為基礎的,它隨著封建制度的瓦解而走向消亡。
(3)解體原因:西方殖民擴張的沖擊;體系內在的缺陷,如厚往薄來的封建體制;清朝國力的衰落;周邊國家和地區的發展等。
主題 從“史料實證”角度認識中國古代民族政策
[史料一]貞觀三年,太宗派兵十萬征討東突厥,擒拿頡利可汗,東突厥十萬余口盡數投降唐室,唐室將降部安置在東起幽州(今北京)、西至靈州(今寧夏靈武)的邊塞地區。設置州縣并任命原東突厥貴族突利、阿史那思摩兩人為都督以統理之。此外,東突厥諸酋長“皆拜將軍、中郎將,步列朝廷,五品以上百余人”。太宗說:“諸部落悉歸化,我略其舊過,嘉其從善,并授官爵,同我百僚,所有部落,愛之如子,與我百姓不異。”
——摘編自王義康《唐代冊封與
授受四夷官爵試探》
[問題1]根據史料一,概括唐代民族政策的特點。
[提示]以軍事征服為基礎;給少數民族首領授予官職、納入官僚系統;給予少數民族地區較高的自治權;設置州縣加強對民族地區治理;重視民族的平等與融合。
[史料二]宋朝的民族關系主要是與北方的契丹、女真、黨項、蒙古等族及其所建立的政權之間的關系。北宋面臨來自北方的契丹族建立的遼、西北黨項族建立的西夏的威脅,戰爭不斷。景德元年(1005年),北宋與遼簽訂澶淵之盟,約為兄弟之國,之后雙方保持了較長時間的和平。北宋末年,女真族建立的金滅遼,隨后發動了對北宋的戰爭,并攻占開封。北宋滅亡后,宋室南渡,建立南宋。此后,南宋與金長期對峙,或戰或和。蒙古滅金后,南宋面臨的主要威脅是蒙古國及之后的元。景炎元年(1276年),元軍攻下臨安(今浙江杭州),南宋滅亡。
[問題2]依據史料二,概括宋朝民族關系的特點。
[提示](1)宋朝與契丹、女真、黨項、蒙古等少數民族政權形成并立局面。
(2)宋朝與少數民族政權的關系有戰有和。
(3)在與少數民族政權的戰爭中,宋朝始終處于劣勢。
(4)兩宋都是被少數民族政權滅亡的。
[史料三]滿族入主中原建立起統一的大帝國后,面對眾多的民族和廣袤的國土,在邊疆治理上擯棄傳統的“華夷觀”。在調整滿漢關系的同時站在“中外一體”的角度上精心地籠絡少數民族上層,以積極的態度治理邊疆各民族,使其起到“屏藩”“拱衛”作用。清政府一方面堅持“恩威并重”,另一方面積極奉行“因俗而治”的傳統政策,并在此基礎上大膽創新,從長遠角度看,有利于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穩定和發展。
[問題3]根據史料三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指出清朝前期邊疆治理的基本思想。
[提示]基本思想:對傳統“華夷觀”進行創新和發展;從“中外一體”的認識出發,積極治邊;堅持“恩威并施”與“因俗而治”相結合的治理原則。
[拓展]
1.中國古代各民族之間交往的形式
(1)民族遷徙:如魏晉時期少數民族的內遷、三次大規模的北民南遷。
(2)民族戰爭:如秦漢與匈奴之間的戰爭;宋朝與遼、西夏、金之間的戰爭;清朝平定準噶爾部叛亂的戰爭。
(3)友好交往:如唐朝與回紇間互派使節,北宋時期榷場的設置,明朝后期與蒙古的互市。
(4)政治改革:如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北魏孝文帝改革,忽必烈改制等。
(5)和親與聯姻:如西漢后期的昭君出塞,清朝前期的滿蒙聯姻。
(6)會盟與和議:如唐朝與吐蕃的“長慶會盟”、北宋與遼的“澶淵之盟”、南宋與金的“紹興和議”。
2.古代中國各民族之間交往的特點
(1)以漢族為主體的多民族共同構成中華民族的大家庭。
(2)儒家大一統思想是民族的精神支柱。
(3)民族交融促進國家統一,國家統一又促進了民族交融。因此,民族交融是中國古代歷史發展的動力之一。
(4)落后民族在征服先進民族后,被先進民族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政治制度、文化知識所同化。
(5)民族間和戰交錯,友好交往是主流,擴大了先進中原文化和漢族文化的影響。在特定的歷史時期民族政權并存,民族矛盾突出。
3.古代中國各民族之間交往的歷史意義
(1)有利于少數民族地區的政治穩定、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2)加強了中央政府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控制,加強了中央集權。
(3)有利于民族交融,有利于統一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
(4)有利于民族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
(5)明清時期較好的民族政策,奠定了現代中國的版圖。
(6)生活習俗上:各民族的衣、食、住、行也都不同程度地相互吸收、相互促進。第45講 近代西方的法律與教化
課程標準 素養考向
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倫理在西方社會發展進程中的作用 1.從“時空觀念”的角度了,解英國和法國分別對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發展2.從“史料實證”的角度,認識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立法和司法獨立,強調保證個人的權利3.從“唯物史觀”的角度,理解基督教宗教倫理的兩面性,即強化迷信和對大眾的教化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及發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淵源
1.羅馬法地位及其影響
(1)羅馬共和國——《十二銅表法》:為了緩和平民和貴族的矛盾,公元前450年左右頒布,是一部成文法。
(2)東羅馬帝國——《羅馬民法大全》
①背景:羅馬帝國時期,統治區域擴大和人口激增,6世紀,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編纂。
②地位:是古羅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
2.中古時期的三大法律支柱
(1)“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國在記載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習慣法的基礎上編纂了一批成文法,作為莊園法庭審判的依據。
(2)教會法:教會根據基督教神學,制定和頒布了教會法。
(3)羅馬法:11世紀以后,歐洲出現了研究和宣傳羅馬法的運動,促進了羅馬法的傳播。
〔概念闡釋〕
(1)習慣法:沒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輩傳承下來的習慣規定來調整社會關系,貴族壟斷并隨意曲解法律以欺壓民眾。
(2)成文法:是國家機關根據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成文形式出現的法律文件。
(3)教會法:也稱寺院法、宗規法,是基督教關于教會本身的組織、制度和教徒生活準則的法規,它對于教會與世俗政權的關系、土地、婚姻家庭與繼承、刑法、訴訟制度等方面也都有規定。教會法的闡釋是基督教發展的結果,到中世紀中期教會法形成了獨立的法律體系。
(二)兩大法系的形成與發展
1.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1)起點:11世紀,英國諾曼王朝建立,王室設立法院并巡回審判,這成為英國法律真正起點。
(2)發展:12世紀前后,普通法形成:建立在習慣法基礎上、全國普遍適用的法律在英國逐漸形成;13世紀,英國通過《大憲章》,確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權有限的原則;1688年“光榮革命”后,英國確立了君主立憲制,法律體系更加完善。
(3)形成:美國等很多國家在學習英國法律的基礎上制定了本國法律,它們構成“英美法系”。
2.大陸法系(民法系)
(1)背景
①13世紀以后,隨著王權的加強,建立在羅馬法基礎上的法律體系日益成熟。
②近代,法國在啟蒙思想和1789年爆發的大革命的影響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2)形成過程
①1804年,拿破侖簽署法令,頒布了《法國民法典》,它與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一起被統稱為《拿破侖法典》;《拿破侖法典》與此前頒布的法律,構成了法國的成文法體系,最終確立了法國的資產階級法律制度。
②后來,逐漸形成了以羅馬法為基礎,以《法國民法典》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體系,稱為“大陸法系”或“民法系”。
[拓展]比較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不同
英美法系 大陸法系
法律淵源 判例法 成文法
基本原則 遵循先例 憲法為根本法
法官地位 司法地位高,可以開創先例 地位低,(立法地位高),立法司法分工明確
法官作用 制定、解釋、執行法律 執行法律
國家代表 英美加澳印 法德意日
相同點 性質:都是資本主義法律體系;指導思想:都受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影響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背景:近代以來,西方各國在繼承傳統法律思想的基礎上,融合了啟蒙思想家們提出的思想主張,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
2.基本特征
在國家權力結構層面上 堅持權力制衡、三權分立。國家權力分為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法律由議會制定,行政機構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行使行政權,法院根據法律獨立掌握司法權
在法律內容上 注重保護個人權利,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等
在司法實踐過程中 堅持程序公正和無罪推定。為了保證從立案到審理再到判決的每個程序的公開公正,建立了律師制度和陪審團制度。
局限性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為資產階級利益服務。它確認了私有財產制度,每個人財產的多少往往決定著法律地位的高低;對個人權利的認定也有逐漸改進的過程;直到20世紀,黑人、原住民和婦女還在為享有完全的公民權積極斗爭。
〔概念闡釋〕
無罪推定原則
無罪推定原則的核心意義在于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其主要內容有:對任何人有罪的宣告,只能由法院決定,其他任何機關和組織都無權決定。強調證據裁判主義精神,法院應當用證據證明被告人有罪,不能推定或假設。在判決生效之前,被告人是無罪的,不能因為其被逮捕、被起訴、被審判而認為其有罪。
三、宗教倫理與教化
1.中世紀基督教的宗教倫理和教化
(1)背景:在帝國的廢墟上建立的日耳曼人國家為了取得羅馬人和教會的支持,逐漸接受了基督教。
(2)影響:基督教影響了中古時期歐洲人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基督教的宗教倫理和教化作用強化了教會對人們的控制,影響了人們的思想意識和日常行為。
2.新教的宗教倫理與教化
(1)主張:反對教皇權威,主張信徒通過自己閱讀《圣經》理解教義;提倡節儉和積極入世的態度,鼓勵人們發財致富。
(2)影響
①適應了原始積累時期新興資產階級的政治、經濟訴求。
②新教仍堅持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束縛人們的行為,麻醉人們的思想。
③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宗教沖突。
④一些對教義持有不同意見的人被斥為“異端”,遭到迫害。
主題 從“史料實證”角度認識近代西方法律
[史料一]在西方社會,“法”這個東西是個很莊嚴神圣的東西,甚至經常會與上帝制定的某些神圣的法則密切相關。這種法則對人的約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西方法律制度下,不論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傳統上都是注重審判輕視調解,這和他們“追求精確、不怕對抗”的思維習慣是一致的。凡是有糾紛就一定要弄出個準準確確的“對”和“錯”來!只是到了最近30年,訴前調解也開始逐漸增多。
西方文明作為微觀文明,首先把人從自然界分離出來,建立了一套獨立于自然界,完全約束人類的規則,這就是法律。另一方面,西方文明注重精確,因此設計了大量的精細的法律條文,并且作為自己行為的依據,這就形成所謂的“契約精神”,可以說,西方人是按照法律條文的規定,非常精確地生活在世界上的。
[問題1]根據史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指出西方法律的特點。
[提示]特點:西方的法律在社會地位上神圣不可侵犯;在內容上強調法律條文的精細、準確和“契約精神”;在運用過程中注重審判輕視調解,不怕對抗。
[史料二]13世紀,英國通過《大憲章》,確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權有限的原則。光榮革命后,英國確立了君主立憲制,法律體系更加完善。美國等很多國家在學習英國法律基礎上制定了本國法律,構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侖簽署法令,頒布了《法國民法典》。《法國民法典》繼承了羅馬法傳統,很快推廣到歐洲各地,形成了“大陸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議會制定,行政機構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行使行政權,法院根據法律獨立掌握司法權,司法實踐中堅持程序公正和無罪推定。
——摘編自齊世榮主編《世界史·近代卷》
[問題2]根據史料二并結合所學知識,指出歐洲近代法律體系的特點,并分析形成這一特點的原因。
[提示]特點:歐洲法律體系特別強調法律至上,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不同的法律體系,司法實踐中堅持程序公正等。原因:歐洲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發展較快、程度較高;歐洲君主專制統治相對薄弱;歐洲法制傳統追求理性和公平。
[拓展]西方法律制度發展演變趨勢
(1)經歷了從習慣法到成文法、再到形成法典、法系(法典和系統化)的過程。
(2)在羅馬法的基礎上,英國和法國分別發展了英美法系,繁榮了大陸法系。
(3)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在法律淵源和法官地位上存在明顯不同。
(4)近代法律制度在繼承羅馬法傳統的基礎上,融入了啟蒙思想和資產階級革命的成果。
(5)其他:西方中世紀法律分為世俗法和教會法,羅馬法和教會法是西歐中世紀法律的基礎,法律適用范圍從少數男性公民擴大到全體公民,以及法律性質的變化;等等。第十六單元 法律與教化
時空坐標
主干線索
線索1:中國古代最早成文法出現于春秋時期,確立于秦朝,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以禮法結合為特征的中華法系。新中國成立后,逐步形成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重視法治建設與精神文明建設,形成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線索2:近代西方法律制度起源于羅馬法。中古時期在羅馬法基礎上,形成日耳曼法和英國普通法。近代以來,隨著資本主義制度的日益完善,形成以英美為中心的“英美法系”和以法國為中心的“大陸法系”。同時,基督教宗教倫理與教化在歐美社會占有重要地位,也深刻影響了人們的思想意識和日常行為。
第44講 中國古代的法治與教化、當代
中國的法治與精神文明建設
課程標準 素養考向
1.知道中國先秦時期成文法的產生過程,以及這一時期思想家對于德治、法治關系的討論2.知道自西漢起歷代王朝法律、禮教并用的統治手段3.了解當代中國的法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成就 1.從“歷史解釋”的角度,了解先秦時期德治思想和法治思想的內容和意義2.通過了解秦漢至隋唐時期的法律與教化,從“史料實證”角度認識儒家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禮法結合的史實3.從“歷史解釋”的角度,理解宋以后理學以鄉約的形式直接面向底層百姓宣講的意義4.從“時空觀念”角度,了解新中國的法治進程,理解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變革5.從“史料實證”角度,了解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成就,理解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是社會主義的重要特征,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和重要保證
一、先秦時期的德治與法治
1.背景
(1)西周統治者建立了禮制,提出“敬天保民”思想。
(2)東周時期,王室衰微,禮崩樂壞。
(3)諸侯國君紛紛尋找治國新思想。
〔概念闡釋〕
周初“敬天保民”思想
“敬天保民”的思想是周初期統治的基本政治和治國方針,認為“上天”只把統治人間的“天命”交給那些有“德”者,作為君臨天下的統治者應該“以德配天”。“敬天保民”實質是人文主義思想,對儒家民本思想產生重要影響。
[特別提示]子產“鑄刑書”
子產“鑄刑書”限制貴族特權,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平民的利益。刑書的內容具有鮮明的改革色彩,為法家的“以法治國”提供了經驗,也為歷代王朝法制建設的發展奠基,成為秦漢以后封建法制的濫觴。這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2.內容
(1)儒家的德治思想
①儒家認為人性善,主張德治。
②孔子提出,統治者要“為政以德”,不要過度消耗民力。
③孟子建議統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罰,薄稅斂”。
(2)法家的法治思想
①法家認為人性惡,主張法治。
②商鞅在秦國頒行了一系列法令,保護新興地主階級的權益。
③韓非提倡君主要以法、術、勢駕馭臣下;要賞罰分明;“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3.評價
(1)儒家主張通過道德禮義教化民眾,重視民生與民意,但儒家思想并不適用于戰國時期。
(2)法家思想既能帶來富國強兵的現實利益,又滿足了各國君主專制的愿望,它最終促成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的建立。
二、秦漢至隋唐時期的法律與教化
1.秦漢
(1)律:歷朝法典多以“律”命名。
①秦以法家思想治國,推動了律的編纂。
②漢沿襲秦律,制成《九章律》。
(2)令:秦漢朝廷還發布法律文告,稱“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魏晉時期
(1)特點:律令儒家化。
(2)概況:法律以親屬之間的尊卑親疏為量刑原則,目的在于維護儒家提倡的三綱五常。
〔概念闡釋〕
法律儒家化
自漢代春秋決獄開始,中國法律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所謂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將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倫理法的性質,即以儒家思想為立法、法律以及司法實踐中定罪、量刑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中國法律的儒家化,形成了禮法合一的特色,影響深遠。
3.唐朝
(1)編纂《唐律疏議》
①時間:唐高宗命人修訂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議》。
②特點:這是我國現存最早、最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華法系確立的標志。
(2)提倡禮治:732年,頒行《大唐開元禮》,是封建禮儀制度的集大成。
(3)重視家訓的經驗,強化基層教化。
[拓展]中華法系的特點
法律以君主的意志為轉移;法律以禮教為指導原則和理論基礎;法律以刑為主;重刑輕民;司法從屬于行政。
三、宋元至明清時期的法律與教化
1.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體系,編纂了《宋刑統》,著有《天圣令》。
(2)元朝對唐宋法律整體上棄而不用,但在司法實踐中仍廣泛援引唐律。
(3)明朝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實踐中又特別重視“例”,開創律例合編的體例。
(4)清朝制定了《大清律例》。
[特別提示]“律”與“例”的關系
例是律的補充,同律一樣,也是審理案件、定罪量刑的依據。不同在于,律的纂修比較慎重,具有相當的穩定性;而例可因時制宜,隨時增刪和修改,是一種更為靈活的法律形式,而且例的數量大大多于律條。在司法實踐中,例的法律效用往往大于律,例成為統治者實行司法專橫、魚肉百姓的工具。
2.教化
(1)背景
①宋朝儒學開始向基層滲透,并發展出理學。
②南宋后期,程朱理學逐步確立統治地位。
③朱熹的《家禮》和《小學》成為家庭和幼童的行為規范。
(2)內容
①宋朝以后,儒學士人以鄉約教化鄉里。
②明朝后期,鄉約改為宣講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諭”,使鄉約逐漸帶有強制力。
③清朝鄉約宣講內容變成康熙帝的“圣諭十六條”和雍正帝《圣諭廣訓》。
(3)特點:鄉約具有約束力,并與法律合流。
[拓展]1.全面認識鄉約制度
(1)概念
鄉約是宋代地主階級士大夫階層在社會變遷面前提出的挽救社會危機的基本建制,它是通過士大夫自覺地義務地在鄉村建立起來的開展思想教化的制度。
(2)鄉約的特點
①由人民公約,而不是官府命令。
②成文法則。中國農村的成訓習俗以往大都是世代相續,口頭相傳。
③以鄉為單位而不是以縣為單位,從小處著手,易收功效。
④自愿加入,民主選舉。
⑤以聚會的形式,使鄉人相親,淳厚風俗。
(3)作用
①有利于維護社會秩序,加強基層社會治理。
②有利于發展生產。
③促進了儒家文化和傳統道德的傳播。
2.中國古代社會教化的途徑、方法
(1)強調示范,樹立榜樣。
(2)設官教民。
(3)依靠族規鄉約以化民成俗。
(4)依靠各類道德教育讀本推行社會教化。
(5)注重學風與世風的密切關系。
四、新中國的法治建設進程
1.社會主義法制的初創時期(20世紀50年代)
(1)成就
①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等法律、法令。
②1954年,一屆人大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等。
(2)作用:確立了社會主義中國的政治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初步建立了中國法治建設的基礎。
2.中國法治建設的發展時期
(1)改革開放后,中共中央強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保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1982年,我國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的法治建設進入新的發展時期。
3.中國法治建設的完善時期
(1)中共十五大報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2)1999年和2004年,先后將“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
(3)到2010年底,我國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4)中共十八大以來
①黨領導人民全面依法治國,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維護憲法權威。
②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③做到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④深化司法改革,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⑤2018年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
⑥2020年5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拓展]編纂民法典的重大意義
(1)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
(2)編纂民法典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3)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
(4)編纂民法典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五、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1.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
(1)背景:新中國百廢待興,物質匱乏。
(2)表現
①道德風尚:健康向上。
②政治氛圍: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
③行動準則:關心集體、無私奉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④人際關系: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
2.改革開放后
(1)背景:我國在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的同時,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表現
①20世紀80年代:“五講四美三熱愛”。
②20世紀90年代:開展以創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行業為主要內容的三大系列創建活動。
③1994年,把愛國主義教育作為基礎工程加以推進。
④2001年,中共中央頒布了《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
3.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1)提出
①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第一次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戰略任務。
②中共十七大提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本質體現”。
③中共十八大進一步提煉、概括,形成簡明扼要、便于傳播和弘揚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意義
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當代中國精神的集中體現,凝結著全體人民共同的價值追求。
②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凝聚強大的精神力量。
主題 從“史料實證”角度認識中國古代法律
[史料一]中國歷代有卷帙浩繁、分支眾多的法律,法有“六典”,刑有“八議”,都是對特權與等級的保護。……中國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遺訓更具威力。因為法自君出,皇帝“欽定”法律,皇權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對皇權的約束作用微乎其微。
——摘編自史仲文《中國人走出死胡同》
[問題1]結合史料一及所學知識,概括指出中國封建社會歷朝法律的基本特點。
[提示]特點:法律繁多,但僅僅是維護封建皇權及各種特權的工具;法律的界限模糊;法自君出,皇權凌駕于法律之上。
[史料二]早在周初,周公旦鑒于商朝失德亡國,提出了“皇天無親,唯德是輔”、明德慎罰等主張,強調“明德”“敬德”“成德”作為施政的理論基礎和以德化民的具體措施。經過兩漢儒家對于刑德的論證,為德主刑輔法制原則奠定了深厚的理論基礎,至唐代,《唐律疏議》開篇即說“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并將這種本用關系提升到與自然現象“昏曉陽秋”一樣永恒而不變。明太祖在《大明律》成時,特別宣誓臣民“明禮以導民,定律以繩頑”。
——摘編自張晉藩《中華民族的法律傳統與史鑒價值》
[問題2]根據史料二,概括中國古代的法律傳統,結合所學知識簡析中國古代法律傳統的積極作用。
[提示]法律傳統:重視以德化民,強調德主刑輔。
積極作用:德主刑輔給法律涂上了德的色彩,減少了推行法律的阻力;德禮入律,道德條文化、法律化增加了法律的權威性和可行性,也促進了法律的穩定;古代中國以德化民、德主刑輔的法律傳統有利于調控封建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的發展與穩定。
[拓展]
1.以儒家思想構建的“禮”“法”結合的法律體系形成的原因及評價
(1)原因
①政治:官僚制度的等級結構是禮法融合的基礎。
②經濟:小農經濟是封建社會的根基,構建了以家庭為單位的體系,親親尊尊為核心的禮適合社會的需要。
③思想:中國封建社會宗法觀念根深蒂固,重視血緣親情;儒家思想自漢代以后成為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德主刑輔,禮刑互濟,對鞏固封建統治,維護社會秩序等具有重要意義。
(2)影響
①由漢代創設的禮法結合綜治模式逐漸成為封建社會治國的主流模式,維護了皇權和封建等級,鞏固了封建秩序,促進了封建社會的繁榮發展。
②重刑主義色彩逐步消退,立法上寬嚴適中,公允平緩,體現了強烈的人文關懷和人道主義氣息。
③以禮入法使審理案件、定罪量刑不可避免地走向了主觀化。儒家經義內容與精神作為定罪量刑的標準,使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模糊化,結果具有相當的主觀性及隨意性,不利于人們法治意識的形成。
④儒法結合重在禮法合一,納禮入律,深刻地禁錮了人們的思想。
2.中國古代法律的特點
(1)刑法為主,諸法合一:中國封建時代頒行的法典,基本上都是刑法典,但它包含了有關民法、訴訟法以及行政法等各個方面的法律內容,形成了民刑不分、諸法合體的結構,且始終以刑法為主,并以統一的刑法手段調整各種法律關系。
(2)德主刑輔,以禮入刑:多種思想的發展對我國古代法律的影響非常深刻,而其中最重要的沉淀物便是“德主刑輔、以禮入刑”的理論和實踐。
(3)法有等級,法外特權:封建帝王首先享受法外特權,其次是統治集團的成員,在不危害皇權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享受法外特權。
(4)以法治吏,維護統治:封建專制制度下,中國古代社會所說的人治其實就是官治。為了發揮官治的作用,那就需要治官,控制官吏的權力,防止權力濫用。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pre id="tfb94"><li id="tfb94"></li></pre>

<bdo id="tfb94"><rt id="tfb94"></rt></bdo>
  • <menu id="tfb94"><dl id="tfb94"></dl></menu><i id="tfb94"><acronym id="tfb94"><sub id="tfb94"></sub></acronym></i>

    1. 主站蜘蛛池模板: 禹州市| 南澳县| 永济市| 松滋市| 厦门市| 盐城市| 太保市| 克拉玛依市| 讷河市| 闽清县| 马关县| 额尔古纳市| 呼玛县| 林周县| 孝义市| 来凤县| 梓潼县| 延庆县| 义乌市| 民丰县| 阿拉善右旗| 日土县| 长春市| 沈阳市| 顺平县| 孟村| 砚山县| 甘孜县| 石阡县| 漾濞| 丰都县| 炉霍县| 扎赉特旗| 沁水县| 兴安县| 舒城县| 安远县| 霸州市| 五家渠市| 山丹县| 云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