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二課 依法有效保護財產權課標要求: 列舉物權法的基本原則和物權的主要類型,懂得維護物權的途徑。【學習目標】1.結合生活中的事例,闡述財產權保護對于社會經濟生活的作用與影響,深入理解完善財產制度的重要意義。2.財產權、物權、所有權的內涵及主要內容。2.結合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理解物權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核心素養】政治認同:認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國家完善財產制度,增強制度自信。科學精神:尊重他物權,保護知識產權,創造社會財富。法治意識:遵守法律法規,保護財產權,激發經濟活力。公共參與:積極為網絡虛擬財產保護立法建言獻策。教學重難點:民法典規定的財產權種類;民法典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居住權的新規定。教學方法:合作探究法與講授分析法相結合【教學過程】導入新課:為什么要確定財產歸屬問題,有什么作用 探究活動一:戰國時期的《商君書》里面有一個非常生動的例子,表明古人對財產權的看法。書中記載,“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賣兔者滿市,而盜不敢取,由名分已定。”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來上百人追逐,市場上有那么多兔子,卻沒有一個人可以擅自去拿,這是為什么?學生討論回答:結合教材進行梳理回答。教師活動:點評學生的回答,引導學生糾正、補充,形成較完整的答案。教師總結:提示:“野地”與“市場”兩個情境的區別在于兔子的歸屬權是否確定。①無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權不確定,于是給了眾人爭搶所有權的動力。②市場上售賣的兔子,因其所有權的歸屬已經確定,他人不能再爭奪,否則就違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因此,物品的所有權歸屬非常重要。確定財產歸屬在防止糾紛發生、維護社會秩序方面的有著積極的作用。出示課題:保障各類物權第一目 定分止爭——所有權議題一:民法為什么要保護公民的合法的財產權一、定分止爭——所有權1、財產權制度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意義①財產制度規范各類民事主體的財產關系,是一個社會得以穩定與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制度。②有利于確定財產歸屬,并以此促進財產的流通使用。③保護財產權就是保護勞動、保護發明創造、保護和發展生產力。④國家通過不斷完善財產制度,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自然人的財產權,激勵人們創業創新。2、我國法律對財產權的保護①我國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保護國有財產、集體財產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②憲法規定,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相關鏈接:2016年11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指出:“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產者有恒心,經濟主體財產權的有效保障和實現是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3、財產權的含義及分類(1)財產權的含義:財產權包括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能夠給民事主體帶來經濟收益的權利。(2)財產權的分類:財產權包括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能夠給民事主體帶來經濟收益的權利。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他物權。物包括動產與不動產。相關鏈接:社交媒體賬號、數字貨幣、網絡游戲裝備等雖然只存在于網絡世界,并不是物,但它們越來越廣泛地進入我們的生活,也能讓人真真切切感受到它們的價值。民法典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4、物權的含義及分類(1)含義: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2)分類: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他物權。所有權劃分為三類:國家所有(全民所有)、集體所有、私人所有。他物權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物包括動產與不動產。物權法定原則要求,物權的種類和內容必須由法律規定,不得任意創設。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雖可移動但移動就會損害其價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物。5、物權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1)物權平等保護原則物權平等保護原則是指市場主體在物權法律制度中具有平等的地位,在物權的取得和變動時適用共同的規則,在物權受到侵害時受到平等的法律保護。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2)物權法定原則物權法定原則是指物權的種類及內容等由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任意創設法律沒有規定的物權或者變更物權的法定內容。一是物權由法律規定,當事人不能自由創設物權;二是違背物權法定原則,所設“物權”沒有法律效力。(3)物權公示公信原則物權公示原則要求物權的變動(即物權的產生、變更或者消滅)必須以特定的、可以從外部查知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從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權變動的情況。物權公示公信原則包含物權公示原則與物權公信原則兩個方面。思考:什么是所有權?法律如何界定?6、所有權(1)所有權的含義和內容所有權是權利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①占有。占有是指對財產的實際管領或控制。擁有一個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這是財產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表現。所有權人的占有受法律保護,不得非法侵犯。②使用。使用是指權利主體對財產的運用,以便發揮財產的使用價值。如使用機器生產產品,在土地上種植農作物。擁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使用。所有權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授權他人使用,這些都是所有權人行使使用權的行為。③收益。收益是指通過財產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經濟效益。使用物并獲益是擁有物的目的之一。收益通常與使用相聯系,但是處分財產也可以帶來收益。④處分。處分是指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在事實上和法律上的最終處置。處分權一般由所有權人行使。所有權的分類:所有權劃分為三類:國家所有(全民所有)、集體所有、私人所有。除法律特別規定某些財產只能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外,其余財產可以由各類主體享有所有權。思考:是否買方付了錢就一定能取得所有權探究活動二:案例一 王某將一套商品房賣給丁某,丁某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價的80%,余款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支付,王某將房屋鑰匙交給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幾個月后,王某又將同一房屋賣給劉某,并且到房管部門將產權過戶到劉某的名下,劉某與丁某就該房屋的產權歸屬發生了爭議。案例二 陳某在電子市場碰到一男子,該男子稱有一臺全新的筆記本電腦可以目前市場價格的三折出售,陳某到其住處付錢后取走電腦。三個月后警察找上門來,原來該男子是一盜竊團伙成員,電腦是其行竊所得,警察將該電腦作為贓物扣押。(1)以上案例所涉及的財產所有權分別歸于誰?為什么買方付了錢不一定能夠取得所有權?(2)在生活中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關系?學生討論回答:結合教材進行梳理回答。教師活動:點評學生的回答,引導學生糾正、補充,形成較完整的答案。教師總結:提示:(1)①案例一是房屋買賣的案例。房屋屬于不動產,產權登記是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必要條件。該房屋產權已經過戶到劉某名下,所以劉某能夠取得該房屋所有權。丁某盡管訂立合同在先,并且已拿到鑰匙人住該房屋,但并不能對抗劉某的權利。王某“一房二賣”,主觀惡意非常明顯、他應向丁某退還購房款,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②案例二是電腦買賣的案例。電腦屬于動產,根據法律規定,動產的取得以交付(即轉移占有)作為所有權轉移的條件。根據動產善意取得制度,盡管商品的賣方不是真正的所有權人,買方如果是善意(不知道或者沒有理由知道賣方不是所有權人)與之進行交易,并且支付了相應的價格,則同樣能夠獲得該動產的所有權。本案中的交易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以合理價格轉讓的條件,故陳某取得筆記本的行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陳某對該筆記本不享有所有權。且該筆記本系贓物,公安機關可以將其作為贓物扣押。(2)作為公民,我們要學習法律關于保護合法財產的規定,日常生活中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和途徑保護我們的財產權益。思考:所有權如何取得?要遵循什么樣的程序?(3)所有權的取得方式①動產所有權的取得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對于動產,一般來說,所有人按照轉讓財產所有權的意圖,直接把財產交給對方占有,對方就取得了該財產的所有權。②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對于房屋等不動產,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外,必須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才能取得所有權。相關鏈接:法律規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動產所有權取得可以不經登記而發生效力。①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②依據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的,自法律文書生效時發生效力;③因繼承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拓展:善意取得制度與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無權處分人將其財物(動產或者不動產)轉讓給第三人,如受讓人在取得該財物時系出于善意,則受讓人取得該物的所有權,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讓人返還財產,而只能要求轉讓人(占有人)賠償損失。善意第三人:是指該第三人不知道法律關系雙方的真實情況的人,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的權利人。善意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①受讓人(買方)是善意的,即受讓人在受讓該財產時并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出讓人(賣方)是無處分權人。②受讓人支付了合理的價款,而不是無償的或者以不合理的價格獲得的財產。③受讓人已經完成了取得物權的公示,即對于應當登記取得物權的財產已經辦理了登記,對于不需要登記的財產已經實現了交付。例:王某從某汽車租賃公司租了一輛轎車,謊稱是自己的車并以市場價賣給了不知情的李某,完成交付。在交易過程中,李某買車時不知情,且與王某完成了交付。這時李某具有處分權,李某善意取得該車所有權。汽車租賃公司可要求王某賠付轎車交易金額,而且還可以要求王某賠償事宜。(4)所有權的共有關系①共有是指多個權利主體對同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權。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各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財產共有是生活中很常見的現象。②家庭成員之間形成的家庭共有財產,或者夫妻之間形成的夫妻共同財產,都屬于共同共有財產。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兩人或者多人可以采取合伙經營的方式,那么他們之間就形成了共有的合伙財產。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是動產,合伙人可以通過合伙協議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民法典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第二目 物盡其用——他物權議題二:如何理解他物權二、物盡其用——他物權1、他物權(1)他物權的含義:他物權即所有權之外的物權,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由非所有人在所有權人的財產上享有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以及在特殊情況下依法享有的一定的處分權。(2)他物權的種類:他物權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等。2、用益物權(1)用益物權的含義:用益物權是指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2)用益物權的主要類型①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農村土地是農民的基本生產資料,也是農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國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法律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相關鏈接: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為完善農村集體產權相關制度,落實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的要求,民法典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這將有利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和流轉交易。②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也是農民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關系到農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農村村民有權長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相關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農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農民有權獲得合理補償。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③建設用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權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在生活中,這項權利往往與房屋所有權相聯系。房地產開發商應當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們從開發商那里購買商品房,并且辦理轉移登記和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之后,既擁有商品房的所有權,又合法享有該商品房所在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3、擔保物權(1)擔保物權的含義:擔保物權是為了確保債權的實現而在他人財產上設立和收益的權利。(2)擔保物權的主要類型:①抵押權的含義:抵押權是指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例1:甲向乙借款200萬元人民幣,為保證按時償還借款,將自己的房屋抵押給乙。在這個法律關系中,甲既是債務人,又是抵押人;乙既是債權人,又是抵押權人;房屋是抵押財產。有時,提供抵押財產的人并非債務人,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該第三人就是抵押人。例2:甲向乙借款,丙將自己的汽車抵押給乙,作為甲向乙履行債務的擔保。這種情況下,丙為抵押人,乙為抵押權人,丙的汽車是抵押財產。②質權的含義:質權是指為擔保債務的履行而在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財產上設立的一種物權。例:甲跟乙借一千塊錢,把筆記本放在乙那里作為擔保。甲到期不還錢,乙有權請求法院把筆記本賣了還錢。財產的權利人可以將其財產(例如房屋、汽車、電腦、股票等)抵押或者質押。債權人通過抵押、質押而在他人財產上享有的權利,就是抵押權、質權。抵押和質押的區別類型 抵押 質押財產或物的范圍 動產、不動產 動產是否轉移占有 無須轉移財產 轉移財產權利效力 債權人在優先受償權 債權人在優先受償權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另外,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也可以進行質押擔保。留置權:是指債權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債務人的財物,在由此產生的債權未得到清償以前留置該項財物并在超過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償時依法變賣留置財物,從價款中優先受償的權利。留置權的效力主要體現為留置權人的占有權和優先受償權。例1:小王在農村老家宅基地上有一處二層樓房,并承包村里土地30畝。二年前小王進城打工,在縣城購買商品房一套,后小王決定將縣城商品房轉賣給同村的小李,小李按照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并搬進了該套房子里居住,但尚未進行房屋轉讓登記。根據材料,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①小王擁有農村自建住房所在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權②小王擁有承包土地的所有權③房屋轉讓時,轉讓的是該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④付完房款后,小李即獲得該套房屋的所有權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析:A 小王擁有農村自建住房所在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權,①正確。小王擁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但不擁有所有權,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②錯誤。房屋轉讓時,轉讓的是該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③正確。房屋屬于不動產,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必須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登記,而小李按照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尚未進行房屋轉讓登記,因而沒有獲得該套房屋的所有權,④錯誤。例2:王某從村集體承包了一片土地種植當地特色水果,因交通改善銷路打開,打算擴大生產,需要資金,遂將城里一套商品房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80萬元。下列對材料中所涉及的物權分析正確的是( )①把城里房屋抵押給銀行后,王某擁有了抵押權②王某承包土地獲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用益物權③如果王某無力償還貸款,那么被抵押的房屋所有權歸銀行④賈某把一批水果賣給李某,交付完成后李某就獲得水果所有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C 王某把城里房屋抵押給銀行后,銀行對房屋享有抵押權,①不符合題意。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用益物權,②符合題意。在抵押擔保中,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③說法錯誤。材料中水果作為動產交付完成后,所有權就實現了轉移,④符合題意。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