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教學設計課程基本信息學科 思想政治 年級 高一 學期 春季課題 9.1科學立法教學目標1.政治認同。認可科學立法的標準,認同我國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及其做法的科學、嚴謹性。增強建設法治社會、促進公平正義、和諧社會的信心。 2.科學精神。通過案例和老師講授、學習,明白法律制定的流程,知道立法的科學為依法治國奠定基礎。 3.法治意識:全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建設法治社會。 4.公共參與:在日常生活中,積極為國家立法建言獻策,增強法治觀念,樹立法治意識。學習法律知識,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教學內容1.教學重點:理解科學立法的內涵、判斷標準;理解科學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的要求。 2.教學難點:理解科學立法的判斷標準;理解科學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的總體要求。教學過程議題:“如何實現高質量立法” 導入新課:播放視頻《全面依法治國新十六字方針》 有法可依主要是從“量”的角度考量,是為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增量”;科學立法主要是從“質”的角度考量,是為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提質”。 議題一:高質量立法需科學立法 1.科學立法的含義:科學立法就是要尊重和體現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不斷提高法律的質量 2.科學立法的原則 思考:《民法典》針對時代和經濟發展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氣象,提出了新的條文。民法典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列入總則和增加誠信利益導向機制等內容體現了怎樣的立法原則? (1)科學立法體現我國的社會主義國家性質,順應時代發展要求,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障人民各項權利。立法要符合我國政治制度和歷史傳統,要與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進程相適應,制定出適合中國的良法。(立法方向上) 《民法典》完善高空拋物墜物責任人規定、完善性騷擾認定范圍、細化禁止物業催繳物業費的不合理方式等內容,證明立法應堅持怎樣的原則? (2)科學立法符合國情和實際。(立法實效上) 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體制機制,使每項立法都能科學合理地規范國家機關的權力與責任,規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與義務,使法律符合社會發展的需求。 《民法典》內容編撰采取按照“同一和差異”區分,提取一般規則形成總則,區分差異匯編分則,體現了立法什么原則? (3)立法必須遵循法律體系的內在邏輯和立法工作規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術,努力實現立法過程的科學化。要明確劃分不同的法律關系的調整對象和界限,形成符合國家發展目標的法律體系(立法方法上) 知識拓展:立法程序與立法技術 立法程序(包括4個階段)1.法律案的提出:各主體向全國人大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可以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經常委會會議審議后,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審議。 2.法律案的審議: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法律案的過程,是充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和凝聚共識的過程。 3.法律案的表決: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憲法的修改,由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由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4.法律的公布:是立法的最后一道程序。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公布法律。 立法技術: 立法技術是指在整個立法過程中產生和利用的經驗、知識和操作技巧,包括立法體制確立和運行技術、立法程序形成和進行技術、立法表達技術等。 議題二:立法高質量需推進科學立法 科學立法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軌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規范性文件。 憲法和立法法是國家機關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據。所有享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都應當按照法定職權、依據法定程序開展立法工作 民法典草案編纂過程中,先后10次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意見,累計收到42.5 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兩會期間,根據各方面意見,又作了100余處修改,其中實質性修改10余處。 2.科學立法要充分發揚民主 (1)必須堅持民主立法,廣開言路,集思廣益。 (2) 要健全立法機關和社會公眾溝通機制,開展立法協商,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 3. 科學立法要合理設定權利與義務、權力與責任 (1)應在立法中客觀地認識現實生活中的各種利益,并加以合理的確認和保護,做到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相對應。 (2)立法還要科學合理地配置權力與責任,根據國家治理需求,授予國家機關必要的權力,并對其加以制約,明確權力行使不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教學情境】設立基層立法聯系點是開門立法、傾聽民意的一項重大舉措,使基層群眾的立法建議能夠乘“直通車”第一時間反饋到立法機關,進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新增江蘇省昆山市人大常委會、浙江省義烏市人大常委會、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區人大常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三江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河北省正定縣正定鎮“人大代表之家”為“基層立法聯系點”,同時新增中國政法大學作為“立法聯系點”,增加了聯系點類型,拓展了聯系點工作面。 【學習任務】思考:增設基層立法聯系點對科學立法有何意義? 課后作業:法治在我身邊 看一看自己感興趣的民法典版塊;學一學其中與自己最密切相關的條文; 找一找條文相關案例,或身邊事例;探尋該如何用一用?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